愛國牧師與反對暴政
——選自王誌勇《福音、國度與文化:三化異象與基督徒侍奉的天國戰略》
唯獨高舉上帝的主權,才能榮耀上帝,捍衛上帝賜給每個人的不可剝奪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唯獨高舉上帝的約法,才能真正榮耀上帝,建立憲政法治,消除人間盛行的各種形式的暴政惡法造成的人對人的欺壓。我們反對的首先不是任何特定的個人和政黨,更不是任何國家,而是違背上帝心意的奴役製度以及利用這種邪惡製度奴役人民的黑暗勢力,正如美國建國時期“愛國牧師”(the Patriot Preachers)威廉·高登(William Gordon, 1728-1907年)所言:“我們以戰鬥形式所反對的不是一個君王的名字,而是暴政;如果我們隻是在另外一個名字之下繼續任憑暴政存在,我們隻不過是改換了主人,而沒有廢除我們所遭受的奴役製度。”[1]
真正的愛國是按照上帝的旨意愛這個國家的人民,是希望這個國家的人民都能在上帝的約法之下自由生活,彼此相愛,不受任何人的轄製。魚說:“我愛黃河,但不愛河裏的王八!”王八說:“不愛我,就是不愛黃河!隻有愛我,才是真正的愛黃河!”我們不要理睬此類王八的陳詞濫調,哪怕生活從古老的黃河中出現的王八也照樣時王八!我們愛中國的山川河流,愛中國的億萬靈魂,愛中國的唐詩宋詞,絕不意味著我們一定愛其中的專製製度與暴君酷吏。哪怕是我們按照上帝的心意愛罪人,為那些逼迫我們的禱告,但我們絕不會讚同他們的罪惡,絕不會與他們同流合汙,我們應當義無反顧地像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一樣發出良心的呼籲:“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4:17)。
當然,我們不是提倡基督徒不要“愛國”,而是提倡基督徒真正地“愛國”。首先我們要愛上帝的國度,竭力通過祈禱和善行追求上帝的國度在人間的降臨。其次,我們也當愛按照上帝的心意建立的“公民共同體”,正如一位法國的賢德之士所說的那樣:“公民從幼年,實際上從一出生就學會為自己的國家服務,這種完美的平等,這種公民博愛,讓所有的公民都成為同一家庭的成員。”[2] 真正的“愛國”絕不是盲目地愛任何國家或政黨,正如徐賁所言,“愛國是愛法治共同體,那就需要能對善法和惡法友分辨的能力。人們愛國,不應該是盲目的,更不應該‘不管是對是錯,都是我的國家’,因為事實上沒有人會愛暴君,也沒有人會願意為暴政而死。”[3] 真正的國家是“充分平等和有愛的公民共同體”。因此,“在專製的繯軛下沒有國家。我們對國家的愛把國家引向道德之善,而道德之善引導我們愛國。”“絕對的權力消滅了公眾,在沒有公眾和選民的地方是不可能有祖國的。”[4]
貫穿筆者思考的背景就是1949年以來中國人民在共產主義暴政之下淪為國家奴隸的陰影,以及1989年共產黨對六四學生運動的血腥鎮壓。筆者所仇恨的就是各種形式的人壓迫人的惡法暴政,這些惡法暴政給全人類帶來了巨大的災難!人類文明的進步就是要以上帝的主權和約法為利器清除人間各種形式的惡法暴政。中國政法大學的座右銘是“法治天下”,[5] 弗吉尼亞州共和國的座右銘就是“打倒暴君”。馬丁·路德在其講道中強調:“沒有基督,人就會受製於暴君的統治之下,他們並不是君王,而是殺人犯,人在這些暴君的手中遭受極大的痛苦和恐懼。”[6] 加爾文更是直接說:“幾乎所有人的心中都恨惡和咒詛暴君,愛戴並敬重合法的君王,這是人生來就有的感覺。”[7] 他明確強調:“世上所有的君王意願都當順服上帝的旨意,他們的吩咐都當首先順服上帝的律法。對於上帝的威嚴,君王的權杖應當降服其下。”[8] 英國清教徒政治家約翰·皮姆(John Pym,1584-1643年)強調真正的法治就是“法律的統治”(the reign of law):“當個人意誌淩駕於法律之上,好的法律,不,即使是最好的法律,也沒有任何價值。”[9] 美國從其獨立知道南美內戰爆發,南美法律學家所致力於完成的事業就是:“在美國建立了法律的統治地位,確立了財產權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a thorough job of making the reign of law in the country one with the inviolability pf property)。[10]
所有禍國殃民的罪行都在於統治者將個人的意誌淩駕於法律之上,這樣的罪行乃是叛國罪。皮姆強調:“法律是用來區分善惡,辨別正義與非正義的。如果廢掉法律,萬事都將陷入混亂,每個人都會自己製定法律,貪婪和野心也會成為法律。”以專製取代法律,受害的不僅僅是臣民:“這對國王的人身安全是危險的,對王權也是有危害的。如果我們重蹈東方國家的覆轍,任由君主們……一意孤行,不受任何國家製度管轄,必將頻繁陷戰亂漩渦,被殺被弑,不得善終。”[11] 皮姆強調:“改變政府的既定框架和憲法在任何國家都是叛國行為。如果在國家的其他地區都共同遵守的法律,在某地各方卻不能自我保護和延續,這樣的法律是無效的、有缺陷的。”[12] 很顯然,那些試圖改變上帝所啟示的聖約框架,甚至明確聲稱要廢除上帝的律法的人,都是叛逆上帝及其國度的叛賊,這樣的人不管他們如何聲稱自己愛上帝和耶穌基督,都不過是自欺欺人的狂徒,死不悔改的罪人,絕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我們之所以高舉上帝的主權和律法,就是要從形而上、超越性的層麵破除罪人自高自大、稱王稱霸的瘋狂與殘暴。唯獨在上帝的主權之下,人間任何權力都不具有絕對性;唯獨在上帝的律法之下,人間任何法規都不具有至上性。在上帝的主權和律法之下,人人都在身份上具有自由性和平等性。上帝賜給我們律法不僅僅是賜給個人的,更是賜給國家的。基督徒傾向於把福音私人化,也同樣傾向於把律法私人化,卻不曉得上帝在西奈山賜給以色列人律法首先針對的是國家:“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19:6)。劉軍寧弟兄在談及十誡時強調:“十誡作為道德律,首先針對的是邦國,是為國家設立的行為準則,其次才是對個人的行為準則。如果不針對國家而針對個人,這樣的針對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遵守所有的這些誡命都需要國家來保障,因而十誡也是約束權力和馴化統治者的利器。十誡賦予了國家履行聖約和實施律法的責任。比如說,如果國家不保障私有財產,警告個人不要盜竊是不沒有意義的;如果國家不設安息日,讓個人去守安息日也是無法做到的,所以一切必須國家要做在前麵。”[13]
另外,非常重要的是,上帝啟示的律法不僅是我們個人判斷善惡的標準,也是上帝賜給我們的判斷國家善惡的“絕對的標準”,正如劉軍寧所分析得那樣:“十誡也是定義流氓國家與邪惡帝國的一個絕對的標準。違反十誡每一條的國家,尤其是違反第一誡的國家,必然是流氓國家,必然是邪惡帝國。為什麽說十誡首先約束的對象是國家?我們從《聖經》中的全部內容中可以看到,《聖經》中有大量的先知書,先知所做的事情就是判斷列王的行為是否‘在上帝的眼裏以為正’‘是否合上帝的心意’?合上帝心意的就是一個遵守十誡的國王,不合上帝心意的國王就是一個不守十誡的國王。先知書、列王記、曆代誌有大量這樣的案例,大家可以去參考。在堅守聖約與律法方麵,或者說在堅守十誡方麵,對國家與政府而而言,得滿分是不可能的。但是接近滿分的國家,這個國家就最接近天堂;接近零分的國家,這個國家就最接近地獄。所以天堂和地獄,如果拿十誡來衡量,並不是一個抽象的虛構的東西,而是我們能夠切身地感受到的。”[14] 我們不要僅僅從時空角度來考量天堂和地獄,更要從我們與上帝的關係角度來考量,而衡量我們與上帝的關係的尺度就是我們是否以愛心遵行是上帝所啟示的以世界為綜述的律法。因此,從靈意的角度言之,我們按照上帝的律法愛主愛人,就生活在天堂之中;我們按照個人的私欲互相利用、彼此傷害,就是生活在地獄之中。
因此,劉軍寧直接強調,中國的未來在於是否願意遵守上帝所啟示的以十誡為綜述的“神定秩序”:“人類秩序目前有兩大類型,一個是以上帝為中心的神定秩序,就是按照上帝的原理建立起來的秩序,一個是法老為中心的法老秩序,就是按照法老的任性為法老服務所建立起來的秩序,其它的秩序隻是這兩者之間不同比例的混合。神定秩序以上帝為最高權威,以聖約為最高的法律;法老秩序以法老為最高的領導核心,以法老的話為最高指示。‘法老’不僅是一個古代埃及的職務,而且是一個代號,代表著一切不信上帝的秩序的元首,他可以叫總統與主席,叫皇帝與國王,可以叫凱撒,也可以叫總書記。”[15] 這種“神定秩序”就是基督教保守主義一致強調的第一個基本信條,即“永恒的秩序”。[16] 在雅和博經學中,我們不僅把上帝的律法視為重建心靈秩序的綱要,更是把上帝的律法視為重建公共秩序的指南。在本質上,這種“神定秩序”就是奧古斯丁強調的“聖愛秩序”,就是基督徒以自由和感恩之心,按照上帝的律法愛主愛人的秩序。
[1] See Frank Moore, The Patriot Preacher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with Biographical Sketches (New York: Charles T. Evans, 1862), p. 184.
[2] Anthony Pagden, The Enlightentmen and Why It Still Matter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p. 306.
[3] 徐賁,《與時俱進的啟蒙》,49頁。
[4] 徐賁,《與時俱進的啟蒙》,52頁。
[5] 這一強調來自中國政法大學的靈魂人物江平校長(1930年-2023年)。根據筆者的聽聞,他強調法治有四大原則:第一,文明的發展就是法治的進步。這一進程是從注重身份到注重契約的運動。契約精神是平等精神,也是自由精神,更是民主精神,因為契約的達成是由平等的主體通過協商的方式自願完成的;第二,一定要為權利而鬥爭。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和他人的權利而鬥爭,這需要個人高度的自覺和勇敢的精神。那些不願意為自己的權利而鬥爭的人,隻能是依靠別人施舍的奴隸。第三,明確公權力和私權利的不同。公權力在授權的條件下才合法,私權利隻有沒有法律的禁止就是自由的。每一個公民都當為私權利而鬥爭,但不可為公權力鬥爭。第四,注重司法判決的公正。不公正的判決汙染的是河流的源頭,比具體的犯罪行為危害更大。江平校長手書“法治天下”,刻碑立在中國政法大學本部東門入口之後右邊,成為中國政法大學校友共同的理想。對於基督徒而言,我們不僅強調“法治天下”,更是強調以上帝的律法治理全地,唯獨上帝的律法是世上所有律法都當效法的高級法,一切違背上帝的律法的人定法都是無效的,對於人的良心不具有約束力。
[6] “Without Christ, man is subjected to many raging tyrants who are not kings but murderers, at whose hands he suffers great misery and fear.” See The Complete Sermons of Martin Luther, vol. 1. 1-2, ed. John Nicholas Lenker, trans. John Nicholas Lenker and others (Grand Rapids: Baker, 2000), p. 24.
[7] 加爾文,《基督徒敬虔學》,王誌勇譯(北京:三聯,2012年),6章54節,306頁。
[8] 加爾文,《敬虔生活原理》,6章56節,312頁。
[9] 費爾斯,《奧利弗·克倫威爾與清教徒革命》,88頁。See Charles Firth, Oliver Cromwell and the Rule of the Puritans in England (Putnam’s Sons, 1900), chapter three.
[10] Perry Miller, The Life of the Mind in America from the Revolution to the Civil War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 World, 1965), p. 238. 佩裏·米勒,《無盡的紛爭:從獨立軛革命到內戰的美國思想史》,331頁。
[11] 費爾斯,《奧利弗·克倫威爾與清教徒革命》,88頁。
[12] 費爾斯,《奧利弗·克倫威爾與清教徒革命》,88頁。
[13] 劉軍寧,“十誡決定中國未來,”微信,2025年1月29日。
[14] 劉軍寧,“十誡決定中國未來,”微信,2025年1月29日。
[15] 劉軍寧,“十誡決定中國未來,”微信,2025年1月29日。
[16] 劉業進,《傳統與秩序:伯克、法國大革命與西方政治的演化》(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24年),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