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53)
2009 (99)
基督徒在認識論的覺醒
——選自王誌勇《福音、國度與文化:三化異象與基督徒侍奉的天國戰略》
認識論上的覺醒乃是更深刻的覺醒,這一覺醒使得我們在認識上帝和耶穌基督的基礎上,進一步認識到上帝對人的啟示乃是通過立約的方式進行的。即使不信上帝和耶穌基督的人,也能經曆到一定程度的認識論的覺醒,有一種大徹大悟的感覺。但是,唯獨上帝的子民才能認識到上帝不僅是創造天地的上帝,更是與人立約的上帝。可以說,那些在其傳講和寫作中,對於上帝的聖約沒有任何提及或重視的傳道人、神學家,他們對於上帝的認識仍然處於普遍恩典和普遍啟示的亮光之下,並沒有來自上帝的特殊恩典和特殊啟示的光照。
認識論上的覺醒是非常關鍵的,這種認識論的覺醒主要是對認識的前提的覺醒。這種覺醒在聖經啟示和教會曆史中有著不同程度的存在,在宗教改革時期達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巔峰。清教徒在《威斯敏斯德信條》第七章“論上帝與人所立的約”中如此確認聖約:“上帝是人的創造者,人是有理性的受造物。所以,人本當順服上帝。但是,上帝與受造者之間的距離如此巨大,所以,人絕不能享有他,以此為自己的福分和賞賜,除非是上帝自願俯就,這俯就乃是他樂意用立約的方式顯明的(賽40:13-17;伯9:32,33; 撒上2:25;詩100:2-3;113:5,6;伯22:2,3;35:7-8;路17:10;徒17:24,25)。”這種認識論上的覺醒集中體現在對於認知性前提的自覺上(presuppositional awareness)。任何人的思維都是從不證自明的前提出發的,沒有完全中立、客觀的立場。
作為基督徒,我們必須首先自覺地以聖經中所啟示的三一上帝作為我們本體性的前提,以上帝所默示的無謬聖經作為我們認知性的前提。其次,我們必須認識到基督徒與非基督徒最終在認知上不可避免的“對立性”(antithesis)。正如範泰爾所強調的那樣,“以自法性的理性為根基的哲學,以上帝的啟示為根基的神學,二者之間是沒有和諧可言的”(no harmony between a philosophy based on autonomous reason and a theology based on revelation)。[1] 有真必有假,盡管魔鬼撒但常常以假亂真,但最終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而判斷真假的最高標準絕不是任何人的科學或哲學,乃是上帝的啟示。正如範泰爾所強調的那樣:“康德的追隨者們,經常把終極性的定義的權柄歸給人的理性。相反,基督教把這種終極性的定義權歸給上帝的心意。” [2] 何道峰總結說:康德所推崇的就是“人類理性的自法性與心靈的自法性”(human rational autonomy and spiritual aotonomy)。[3]
這就要求我們在信仰上提防各種形式的混合主義,高舉上帝的啟示和耶穌基督的救贖,明確聖經啟示和耶穌基督之救贖的獨特性和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