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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文明哲學六大特征

(2023-12-23 13:12:26) 下一個

基督徒文明哲學六大特征

——選自王誌勇《福音、國度與文化:三化異象與基督徒侍奉的天國戰略》

我們在本書中全方位地推出“神法聖約論批判哲學”,以此為建立並捍衛基督教文明的基本哲學。聖經中首先啟示的就是“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在基督徒當有的哲學體係中,我們首先應當以聖經中所啟示的三一上帝為中心,建構我們的哲學體係,強調聖父、聖子與聖靈乃是同質同權、同榮同尊的獨一上帝,並且唯獨上帝是世界的創造者、救贖者和成全者。因此,基督教文明哲學首先上以上帝為本的神本主義哲學。

其次,我們強調上帝的律法,上帝在其創造的世界中設立了自然法則和道德法則,受造物都在上帝的法則之下。我們敬畏上帝的主權、順服上帝的律法乃是理所當然的。非常重要的是,我們在兩種意義上談及上帝的律法,一是不涉及到個人意誌抉擇的自然法則,二是與個人意誌抉擇直接相關的道德法則。我們所強調的道德法則首先是上帝啟示的律法,其次上帝賜給我們律法的目的乃是讓我們建立以愛主愛人為本的美德與文明。真正的文明就是按照上帝的律法愛主愛人。因此,基督教文明哲學必然是以上帝設立的律法為規範的法哲學。

第三,我們以清教徒所闡明的聖約神學為思維的基本範式,強調這一範式的根本性概括就是:“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26:12),這一範式強調乃是乃是上帝與其子民同在的關係,這種關係既包括上帝賜給人的福音的應許——“我要作你們的上帝”,也包括上帝的子民向上帝發出的心靈的承諾——“我們要作你的子民”,即福音與律法的和諧關係。因此,基督教文明哲學必然是以上帝設立的聖約為基本範式的聖約哲學。

第四,針對各種形式的無神論、敵基督、反律法之內在論哲學,我們強調上帝、基督及其律法的超越性,強調人的心靈當超越自身和世界,唯獨歸向上帝,從而實現真正的主體性的自由。對於基督徒而言,心靈的超越性突破首先指向重生的經曆,是指聖靈光照我們的理性,使得我們能夠認識獨一的真上帝與他所差來的獨一的救主耶穌基督。其次,這種心靈的超越指向基督徒重生之後繼續得蒙聖靈的光照,使得我們對於上帝、世界、自身和社會的認識不斷得到更新和豐富。在聖經中,這種超越的經曆就是主耶穌基督所說的從上帝而來的“重生”的新生命(約3:1-8),這種重生使得我們成為“新造的人”(林後5:17)。因此,基督教文明哲學必然是以個人經曆超越而歸向上帝為核心的超越哲學。

第五,我們強調基督徒當有“批判性思維”(critical thinking),這種思維所注重的是“解釋、分析和評估觀念與論辯的能力”(the ability to interpret, analyse and evaluate ideas and arguments)。[1] 因此,對於任何神學和哲學,我們所注重的都不是盲目地接受和跟隨,而是通過文本的研究、理性的思考、懇切的祈禱、勇敢的智慧來辨別真偽。我們在這種批判性思維中特別強調“批判實在論”(Critical Realism),這種實在論首先承認上帝及其啟示、創造與救贖的實在性,也承認我們對於上帝及其啟示的認識始終是相對的,始終處於不斷接近、更加接近但今生永遠不會窮盡的階段。總之,這種實在論強調“本體論上的實在論、認識論上的相對論、判斷上的合理性三者之間的相容性”(the compatibility pf ontological realism, epistemological relativism and judgemental rationality)。[2] 因此,基督教文明哲學必然是以培養基督徒的判斷能力為導向的批判哲學。

第六,我們強調基督教“哲學”,即“愛智慧”。真正的智慧始終是以敬畏上帝為開端、以信靠基督為軸心、以愛主愛人為導向、以守約守法為落實的。隻有這樣的智慧才是真智慧、大智慧。這就是我們本書所倡導的以“敬畏上帝,信靠基督;愛主愛人,守約守法”為特征的基督教文明哲學的精義。自從始祖墮落以來,原罪和本罪給人帶來的不僅是罪債和罪汙,還在人的心中造成了各種形式的異化和幻覺,使得罪人遠離上帝與真實的世界,生活在個人自以為是的穴居者的幻想之中。即使包括基督徒在內的無數宗教信仰者也往往陷入自自欺人、假冒偽善的境地。因此,我們特別強調以認識上帝和自我為根本的真智慧,正如加爾文本身所強調的那樣:“我們的智慧——可以被算為可靠而紮實的智慧——幾乎完全是由兩部分組成的:即認識上帝和認識我們自己。[3]

 

[1] Alec Fisher, Critical Thinking: An Introduc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 preface, v.

[2] Roy Bhaskar, From East to West: Odysesey of A Soul, second edition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6), p. 20.

[3]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1卷1章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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