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在基督教的教會史上,他的名字跟阿塔那修、奧古斯丁、安瑟倫、阿奎那、加爾文一批出類拔萃的基督教思想家聯在一起。他突出“因信稱義”說,反對救贖論上的蛻化表現,在反對羅馬教會的腐敗上,好像黑暗中點燃的一堆篝火。但馬丁·路德是人,並不是神,他的宗教改革上的激進性,而對世俗政治的不論公義與否的依附性,構成了鮮明的對比。這樣,他的反對社會改革的思想,為把世俗的東西神聖化,為偶像崇拜式的意識形態轄製教會留下了餘地,也帶給教會不關注社會公義以消極影響。 路德對世俗權力的片麵觀點使他不能與人民的社會變革認同。路德的宗教改革為什麽在德國已經蛻化?“德國還在宗教改革時代就曾有人主張實行社會改革。在路德開始鼓吹教會改革、鼓動人民起來反對教會權力以後不久,德國南部和中部的農民就掀起了反對他們的世俗統治者的總起義。路德曾經說,他的目的是在學說上和做法上都要恢複基督教的本來麵目;農民也期望這樣,因此,他們要求不僅在教會生活中,而且在社會生活中,都要恢複基督教的最初做法。他們認為,他們所處的受壓迫受奴役的境遇是和聖經學說不相容的。他們天天受著一幫傲慢的男爵和伯爵的壓迫和搜刮,這些人把他們當做牲畜看待;連一項保護他們的法律都沒有,即使有,也沒有人去貫徹執行。這種情況和最早的基督徒的公社原則以及《聖經》上闡述的基督學說,是截然對立的。因此農民就起來進行反對他們的老爺們的戰爭,這種戰爭隻能是殊死的戰爭。”①路德因為用德文翻譯了《聖經》,《聖經》中先知對背謬彎曲的世代的譴責,形成了對現實社會的鮮明觀照,於是就給了平民運動強大的思想武器。可是,麵對1525年閔采爾領導的德國農民起義,路德不是從關心社會公義,如何改變封建王公與人民對立的政策,來解決政治權力與人民的矛盾,卻勸告王公們采取最殘酷無情的措施來對付這些“瘋狗”——這是他對這些起來反抗壓迫的、被蹂躪的農民的稱呼。在這裏,像他關於猶太人的言論一樣,路德使用了直到納粹當政時為止德國曆史上沒有可與相比的粗暴野蠻的言語。路德隻宗教改革,卻絕對服從政治權威,在世俗曆史麵前無所作為,並沒有肩負起“聖徒要審判世界”(林前6:2)的同樣光榮的使命,他的影響在德國世代流傳,特別是在新教徒中間。路德缺少信徒的使命就是要把耶穌基督作為曆史目標、作為人類救主的天國在人間建立起來的社會改革的理想,這就使他有依附世俗權力的局限性。《聖經》昭示人類,地上的政治權力並不是都來自上帝的神聖權力,隻有聖靈膏立的“受膏者”,尊崇上帝,愛護人民,聯於耶穌基督的權力,才配得上這一榮耀的稱號。應該把“獸”的權力(參但以理書)、魔鬼的權力(參啟示錄)與來自上帝的神聖權力相區別,如同把人民的敵人與人民區分開來,到了日期滿足的時候,把糠秕與麥子區分開來一樣。所以,“你們要服從權力”,“因為任何權力都是上帝賜予的”,這是一種權力迷信。這說法是不真實的,還要以《聖經》作為判別權力合法性的標準,順服上帝,務要抵擋魔鬼,“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旦權下歸向上帝”(徒26:18),則是基督教脫離罪惡必要持守的信仰原則。從路德對世俗政治權力的片麵觀點的影響來看,就不難理解大多數德國新教徒在納粹執政初期的行為和隨從納粹政權的反基督教傾向的原因了。路德是個熱烈的反猶主義者,他希望德國清除掉猶太人,他主張在把他們打發走時沒收掉他們的“全部現款、珠寶和金銀”,還要“放火焚燒猶太人的會堂和學校,拆毀他們的房屋……讓他們寄宿在棚子裏或馬廄裏,像吉普賽人那樣……處於痛苦的監禁中,因為他們不斷向上帝哭訴我們的不好”——這種主張在四個世紀後被希特勒不折不扣地實行了②。 納粹黨的法西斯主義及其“德國基督教徒信仰運動”,要使耶穌的教導“完全符合於‘國家社會主義’的需要”,就是用納粹的種族學說和“領袖原則”,代替耶穌基督無與倫比的唯一救主的地位,詭稱“國家社會主義是上帝意誌的實施”,把不尊崇上帝,個人迷信的法西斯、反基督教的意識形態作為“上帝代替品”,迫害基督教會,使之納粹化。 法西斯主義與基督教的對立,是世俗曆史與神聖曆史的對立,是強權與耶穌基督的權柄、榮耀的對立和挑戰。那種有罪的個人,倚恃暴力壓迫手段,作為偶像強加於教會,把不是神的當作神來代替對上帝的敬拜,用順從罪惡來代替脫離罪惡,正如最接近希特勒的一個人公開揚言的那樣,“國家社會主義和基督教信仰是不能調和的”。顯然,路德關於權力的片麵觀念已經不能裝備教會“打美好的仗”了。隻有上帝之道、聖靈的能力能矯正路德的局限,使教會繼續在黑暗中發光。這就是發表於德國的《巴門宣言》。 在30年代,卡爾·巴特公開向阿道夫·希特勒和納粹運動宣戰。到1933年,德國福音教會大體上已變成了納粹黨的工具。是年4月,“日耳曼民族福音教會” 成立,並發表了下述“指導原則”:“我們在種族、人民和民族當中,看到了上帝賦予我們並委托給我們的生存等級秩序。在我們看來,上帝的律法,就是要我們留心維護這些等級秩序。” “在向猶太人進行的傳教活動中,我們發現對我們的民族性有一種嚴重的危險。這是讓異已的血液滲入我們的政治軀體的入口大門。……日耳曼與猶太人之間的通婚尤其應予禁止。” “我們需要一個紮根在我們民族性之中的福音教會。我們要拋棄基督徒成為世界公民的精神。我們要依靠對上帝交付我們的民族使命的信仰,……去克服那種精神的種種腐化表現。”④ 這所謂“指導原則”,首先違背“以耶和華上帝為獨一真神”,不可拜偶像的最高倫理秩序,假借“上帝的律法”之名,篡改為把希特勒當成偶像崇拜的、法西斯主義的顛倒的價值觀,在上帝的殿中,“他們豎了自己的旗為記號”(詩74:4),偷換了崇拜的對象。 其次,這所謂“指導原則”,是種族主義的,鼓吹種族壓迫,否認民族平等、上帝不偏待人的公正原則,擴大為階級壓迫,破壞民族之間、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團結以及溝通。 最後,這所謂“指導原則”,與“耶穌基督為人類唯一救主”的普世性相對立,倒退到狹隘民族主義與全世界人民對立的歧路上去,掩蓋種族主義、法西斯主義自己不要真理的精神腐敗。 為了反對這種“日耳曼基督徒運動”,巴特同馬丁·尼莫伊勒一起領導創建了“德國懺悔教會”,“明認信仰教會”。1935年5月教會代表在巴門集會,在這次會議上產生了著名的《巴門宣言》。她基本上是巴特的作品,肯定了由基督體現的上帝之道,聖經與一切偶像崇拜式的意識形態相對照,“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和一切有名的”(弗1:21),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 “鑒於現存帝國教會當局的‘日耳曼基督徒’的錯誤正在毀滅教會,也正在破壞德國福音教會的統一,我們要公開聲明以下的福音真理: “正如聖經為我們證實了的那樣,耶穌基督是我們無論生死都必須聆聽、必須依賴、必須服從的、唯一的上帝之道。 “我們要摒棄這樣一種虛妄的理論,說什麽離開這唯一的上帝之道,除了這唯一的上帝之道,教會似乎還能夠,似乎還必須承認有另外的事件和權力,另外的人物和真理,作為自己聲明的源泉,作為上帝的啟示。 “我們要摒棄這樣一種虛妄的理論,說什麽我們的生活似乎有這樣一些領域,在其中我們會不屬於耶穌基督,而屬於別的君主……”⑤ 《巴門宣言》抵製了違背上帝之道的“上帝代替品”,在元首耶穌基督之外的法西斯主義強加於教會的虛妄的理論,必要時指出以偶像自居不義不法的掌權者和上帝之間的對立關係以製止其錯誤,從而把不法的掌權者與上帝主權嚴格分別開來,正是上帝的義的彰顯。明認仁愛而聖潔的耶穌基督的權柄遠高過世俗的一切權勢。《巴門宣言》所體現的精神,表現了與基督聯合的德國人民在黑暗勢力麵前不屈撓的氣節。《巴門宣言》發表於納粹黨執政初年,本身也是一次對以偶像崇拜褻瀆耶穌基督形象的罪惡的宣判,後來“第三帝國”的滅亡,是與“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啟1 :5)聯合的人民,確實是帶著權能的明證。麵對“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的黑暗,無疑,《宣言》是超越國界的,她表明基督教會的聯合,隻能是指基督裏的聯合,離開基督,就導致紛爭和對立;《宣言》也是基督教反法西斯的國際宣言,麵對黨衛軍和衝鋒隊的壓迫、暴力無所畏懼,顯示世界上真正有力量的不是法西斯主義,不是劊子手,世界上真正有力量的是耶穌基督。上帝是“天下萬國的上帝”(賽37 :16)。《宣言》不隨從侵害“上帝的殿”的國家道德犯罪,不隨從納粹德國政治領袖篡竊耶穌基督寶位的罪惡圖謀,矯正了馬丁·路德隻反對管家(宗教領袖)代替主人的錯位傾向,卻缺少審視國家道德,也會導致把世俗的東西神聖化,而被罪惡利用的神學偏頗,為基督“打了美好的仗”,從而在教會史上留下光彩的一頁。 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