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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和博經學仁愛論、律法論與儒家仁禮觀

(2009-12-11 10:43:34) 下一個

雅和博經學仁愛論、律法論與儒家仁禮觀

--選自王誌勇《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經學原理傳習錄》

 

         雅和博經學的突破之一就是把純正的基督教真理與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儒家文化結合起來。當然這種結合不是無原則的混合主義,更不是不得已而為之的妥協,乃是自覺地以上帝所啟示的聖經為終極性絕對標準,自覺地吸收東西方教會的正傳與精髓,自覺地根據聖經和教會正傳來鑒別中國文化中的普遍啟示的成分,並且自覺地使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優秀成分升華到成全的境地,而不是用一種蒙昧主義和帝國主義的心態來藐視、歧視、忽視中國傳統文化。“因為在你那裏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369)。雅和博經學的十六字真言就是:仁教心學,法治德政。也就是:以仁立教,以心證道;以法為師,以德為本。這也是傳統儒家學說的精髓。

 

         . 裏仁

        《論語》乃是儒家文化的經典之作,其中蘊含了許多普遍啟示的亮光,是人生智慧的燦爛結晶。儒家文化的精髓就是以“仁”為內在動機、以“禮”為外在標準的中庸之道。“仁”指兩個人,強調是人本身的社會性或關係性。由兩個人延伸至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包括人與人之間應該如何相處、如何處理感情、如何共事等。《論語》中所提到“裏仁”就是自處於仁,象征了人生和學問的中心首先就在於內心如何自處,如何定位。

            用聖經中的話來說就是:1)首先是心靈的自覺:“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423)。2)其次是心靈的傾向:“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是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39)。3)心靈的標準:“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一53)。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管我們的愛心如何真誠、純粹,我們仍然需要上帝賜給我們的法度來引領、規範。

   

. 自立與立人

 “已欲立而立人,已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自處就是自立,處人就是立人。仁包括兩個方麵,一是如何自處,二如何與人相處。自處就是完善個人的內心修養,也就是聖經中所強調的“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也是聖靈所結的果子的一部分--“節製”(加522-23)。處人就是如何正確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也是聖經中所強調的,主耶穌基督明確地說:“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約1517)。

更重要的是,在基督教中,是否真的具有愛心,已經上升到是否真正具有新生命的地步。這就是使徒約翰所強調的:“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麽殺了他呢?因為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麵。主為我們舍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應當為弟兄舍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麵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隻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一311-18)。

 

 . 克己複禮

在儒家教導中,禮的最高境界是仁,仁的最高法則是禮。用聖經中的話來說就是:律法的最高境界就是愛,愛的最高標準就是律法。“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就成全了律法”(羅1310);“人當以上帝的訓誨和法度位標準”(賽820)。

孔子說:“克己複禮為仁。”這就是說,人必須克服自己的邪情私欲,才能達到“禮”的最終境界,也就是“仁”。因此,“仁”是一種實在的境界,並非隻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是一種內心實在的經曆和修養。在基督教神學中,敬畏上帝是智慧的開端,熱愛上帝乃是智慧的巔峰。從開端到巔峰,就是基督徒生活與靈修的過程。靈修是基督徒自覺地操練各樣屬靈的美德,核心就是攻克己身;生活就是基督徒自覺地從事各樣的善事,核心就是離惡行善。
           

. 和為貴

什麽是禮?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論語》上的“禮”乃是人行事為人的標準,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尺度。“禮之用,和為貴”闡述了“禮”的哲學,就“禮”的中和作用,調整均衡。此處的“和”既包括我們與上帝的和睦,也包括人與人之間地和睦,甚至也包括人與大自然之間的和睦。

從基督教神學來看,遵守上帝的律法絕不僅僅是為了守律法而守律法,而是為了更好地愛上帝、愛人。所以耶穌基督強調:“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227)。這就是說,法律和製度是為了活人而設的,不應該讓活的人受困於、束縛於死的製度。人的自由和幸福才是最終目的。上帝賜下律法的目的是讓人得到幸福,這是摩西在重申上帝的律法時反複強調的:“我今日將他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和你的子孫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申440);這也是上帝親自強調的:“唯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申529)。改革宗神學的特色之一就是強調上帝所賜給我們的律法乃是上帝賜給我們的蒙福之道。

上帝賜下律法從來沒有讓我們通過遵行律法而得救,上帝賜下律法的首要目的始終是讓我們明白他對我們生活的旨意。律法最重要的功用就是教育的功用,當初上帝在西奈山上對賜下律法的時候就對摩西強調說:“你上山到我這裏來,住在這裏,我要將石版並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給你,使你可以教訓百姓”(出2412)。忽略律法的教育性功用,乃是基督教會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之一。
           

  . 知禮以立

《論語》中有個結論,“不知禮,無以立也。”隻有經過“知禮”才能逐漸達到“知命”而“自立”的境界。我們也可以說,不明白上帝的律法,基督徒就無法自立,基督教會也無法在社會上立足。所以,祭司最重要的職分就是向百姓講說上帝的律法“他們要將你的典章教訓雅各,將你的律法教訓以色列”(申3310)。

因此,聖經中所記載的複興總是從發現、傳講上帝的律法書開始(代下3414-33)。耶穌基督也在著名的登山寶訓中強調:“你們不要認為我來是要廢除約法書和眾先知書;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完成。因此,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都廢去了,約法書的一點一劃也絕不會廢去,直到萬事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這樣教導人,就天國而言,他必被稱為最小的;但是,無論何人遵行這些誡命,又這樣教訓人遵行,就天國而言,他必被稱為大的”(太517-19:聖約本)。

 

    聖經中上帝對其子民最大的感歎就是:“我為他寫了律法萬條,他卻以為與他毫無關涉!”(何812)。雅和博經學的獨特的使命就是根據耶穌基督的教訓來傳講上帝的律法,使上帝的子民在生活的標準上重新回到上帝的律法,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誰是智慧人?可以明白這些事;誰是通達人?可以知道這一切。因為耶和華的道路是正直的,義人必在其中行走,罪人卻在其上跌倒”(何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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