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53)
2009 (99)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麵,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3-16)。基督徒不能采取逃避主義的路線,我們今生的使命就是在這個世界上以我們的美德和善行榮耀上帝。這段經文強調的有三點:首先是我們的生命的狀態。關鍵不是作光作鹽,關鍵是我們本身是不是光和鹽,這樣我們才能發出鹽味和光澤。因此,這段經文首先讓我們省察我們自身生命的狀態,我們有沒有真正重生得救,有沒有真正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當然,隻有耶穌基督是世界的真光,我們自身並不是光的源泉,隻不過是反射來自基督的光。第二,就是我們生活的心態。生命的狀態決定我們生活的心態。真正蒙恩的人,肯定願意恩待別人;真正得享新生命的人,肯定願意也造就別人的生命。隻有那些心靈仍然停留在死蔭幽穀的人,渾身上下才會發出死亡的氣息。因此,作為基督徒,關鍵是我們願意不願意發揮世上的光與世上的鹽的作用,願意不願意發揮山上的城、燈台上的燈的作用。這就是說,我們要給這個世界帶來積極的造就作用。我們的使命不是要定世界的罪,當然更不是謾罵異教和異端的可憎,而是我們自身發出光來,黑暗就被驅散了;我們自身要有鹽味,創傷就會得到緩解和醫治;我們自身要成為山上的城,那些流離失所的人就會找到庇護;我們要成為燈台上的燈,那些在黑暗中掙紮的人,就會被光明吸引。第三,就是我們言語的形態,我們的光就是我們外在的言行。不要自誇我們內心如何純潔,如何與主有美好的交通,如何存無愧的良心,關鍵是我們的言行有沒有真正地成為光?有沒有真正地照在人前?有沒有確實讓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有沒有叫人心悅誠服地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上帝?著名解經家梅耶在注釋這節經文的時候,把這節經文翻譯為:that they may see the excellent works done by you,[1] 就是說要讓別人看見我們行為上的卓越。這行為上的卓越最終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但我們確實是上帝的器皿,上帝的美德就在我們身上彰顯出來。因此,我們不僅要有勇氣指責邪惡,責備異端,更重要的是我們自身要有好行為。基督徒的生活絕不是一好遮百醜,更不是靠定別人有罪顯明我們自身的正義,虛妄地認為隻要我們能指責異端,將別人定罪,就在神學上合乎教會的正統,在生活上合乎聖徒的體統。
[1] Heinrich August Wilhelm Meyer,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Handbook to the Gospel of Matthew, translated by Peter Christle, revisited and edited by Frederick Crombie (Edinburg: T.& T.Clark, 1877), Vol.I, p.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