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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釋7:論聖子與我們的救贖

(2009-10-13 07:06:19) 下一個

論聖子與我們的救贖

   

      《使徒信經〉所總結的十二項信條分為三個部分:聖父上帝於我們的受造,聖子上帝與我們的救贖,聖靈上帝與我們的成聖。在第四講中我們開始談及三一論中的聖父上帝與我們的受造,現在我們要講解第二部分,也就是聖子上帝與我們的糾贖。    在講解《使徒信經》第二部分的時候,《提要》首先談及的就是中保的名稱。這些名稱就是: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主。

      24:當你說“我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時,你相信的是什麽呢?

      答:我相信耶穌基督是聖父永恒且獨生的子,與聖父上帝和聖靈上帝同一本質。

      中保是上帝之子。在第三宗講中,從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的見證中,我們已經毫無疑問的證實了這個真理。祂生在伯利恒的馬槽裏,在以色列民中行事為人。祂死於各各他,大過所有人。祂不但是人,也是上帝,是父上帝永恒且獨生的子,與聖父、聖靈同一本質。祂並不是當祂從童貞女馬利亞取得人性時才開始成為上帝之子。那是索西奴的異端教訓。索氏死於1604年,他否認聖子從永恒就存在。他的這種異端思想在新派神學中死灰複燃。新神學派主張耶穌是個好人,值得效法。但是,主自己見證祂上帝之子。新神學派所描述的耶穌是不值得我們聽從或跟隨的。其實,在索西奴出現很久以前,亞流就否定聖子的神性,他主後325年尼西亞會議中被定為異端。

      《提要》反對這種對中保的神性否定,教導說耶穌基督是父上帝永恒且獨生的子,與聖父聖靈同一本質。在大公會議信經中,《亞塔那修信經》明確的界定說:“父永恒,子永恒,聖靈亦永恒。.....如是,父是上帝,子是上帝,聖靈亦是上帝。

      中保就是上帝之子,並非被造,祂從永遠到永遠都是上帝。在祂來到伯利恒的馬槽之前,祂是上帝,“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44)。祂要被差遣出去,就必須成為人;祂從永恒就是真正的上帝,是父獨生的子(約114316;約壹49)。

      上帝的選民也被稱為上帝的兒女,但他們不是從永恒就生的兒女,也不是聖父上帝和聖靈上帝同質,乃是因基督的緣故而被收納為上帝的兒子。唯獨耶穌基督是從永恒受生。論到祂,聖父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27)。因此,他能拯救祂的百姓,因為祂就是上帝,父獨生的子。為了救贖上帝的子民,祂也必須成為人。

      25:你豈不相信祂也成為人嗎?

      答:我相信。因為祂由聖靈感孕,並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耶穌基督通過聖靈感孕而取了人性。因此,祂被稱為那“聖者”,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因此,耶穌基督從馬利亞爾生,隻是為了成為人,並無別的原因,絕不像天主教所教導的那樣,是因為馬利亞無罪。馬利亞怎麽會無罪呢?她正如其他人一樣,生下來就是罪人,“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汙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伯144)!因此,童貞女馬利亞既有原罪,也有本罪,她也是唯獨靠著上帝的恩典,唯獨通過耶穌基督而得救。對基督本人而言,祂不受亞當之約的影響;祂既無原罪,也無本罪,因祂的出生是來自聖靈大能的感孕。當然,祂是出於人而為人,完全是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出來的孩子。祂既有了血肉之體,就成為亞當的後裔,滿足了為擔任上帝和罪人之間獨一中保的要求(參看第三講)。

      因此基督有兩大屬性:祂既是上帝,也是人。即使祂從馬利亞出生之後,仍然是真正的上帝。因為祂是一個位格,是三一上帝本質中的第二個位格。

      26:祂的神性是否已經變成了人性?

      答:沒有,因為神性是不會改變的。

     

      上帝親自宣告:“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36)。上帝能不再是上帝嗎?不可能。聖子還是聖子:是真正的上帝,也是永恒的上帝。

      我們豈不是在《腓立比書》27節中讀到“祂反倒虛己嗎?這並不  

是說祂不再是上帝,也不是說祂的神性變成了人性。此處所說反倒虛己是指祂作為上帝所具有的榮耀和威嚴的彰顯和使用。

      祂是上帝之子,卻取了奴仆的形象,來到這個世界。祂雖然有上帝的樣式,卻不以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祂成為父的仆人是出於至高的永恒的愛:“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祂,祂必將公理傳給外邦(賽421)。祂取了這種奴仆的形象,甘願不使用祂所具有的各種上帝的屬性。        因此,盡管祂是全能的,卻像一個毫無能力的人一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盡管祂是無所不知的,然而經上記著說,祂的智慧漸漸增長。但說,無論如何,祂仍然是真正的、永恒的上帝,按著祂的神性來說是不變的,在榮耀上也毫不減損。

      27:祂是如何成為人的?

      答:通過取了人性,與祂的神性在一個位格中聯合。

      論到這一點,我們在第三講中談及中保所需的資格時已經提到。上帝獨生的子,三位一體的第二位,取了我們的人性,但並不是取了一個人的位格。假如那樣的話,就有兩個位格和兩個中保了。事實並非如此。正是為了替人贖罪,上帝自己在我們的人性中獻祭、受苦並受死。為了這個目的,上帝之子從童貞女馬利亞取了我們的人性;靈魂與身體和我們一般人一樣。祂不但取了人的身體,也取了真正的人的靈魂。為了拯救我們的身體和靈魂,祂必須既要有人的身體,也要有人的靈魂。

      重洗派(Anabaptists)否認基督真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根據他們所說,祂隻是如同水流過水管一樣從童貞女馬利亞經過。假如這樣,耶穌基督就不是出於人而為人,就不能擔當和除去選民的罪。為了擔當祂百姓的罪,祂必須成為大衛真正的後裔,從童貞女馬利亞腹中生出,也就是為婦人所生(參看《比利時信條》第十八條)。

      28:祂的人性是從天上帶來的嗎?

      答:不是,祂通過聖靈的工作,從童貞女馬利亞取了人性,從而在凡事上與他弟兄一樣,隻是沒有罪(來217415)。

      假如祂的人性是從天上帶來,祂就站在我們人類之外。亞當的罪隻是歸給他的後裔。既然基督站在人類之外,那就不可能歸在他身上。這樣,祂就不能除去罪,也不能拯救祂的百姓脫離罪。

      但是是並非如此,祂並沒有從天上帶來祂的人性,而是從童貞女馬利亞取了人性。這種道成肉身乃是:1聖父的工作:祂為耶穌預備了一個身體(來105);    2聖子的工作:祂成了肉身(約114);3聖靈的工作:祂通過馬利亞而出生(太120;路135)。

      當然,隻有聖子取了我們的人性。祂在凡事上和我們一樣,隻是沒有罪。祂沒有罪,此外在凡事上和祂的弟兄一樣。祂的人性並不像亞當當初在沒有犯罪以前那種純真的境況。在那種境況中,人既不餓,也不渴。在沒有犯罪之前,亞當不曾哭泣,也沒有感到困乏。因為人是上帝所造的,所以他也是不朽的。但是,當基督在世上的時候,祂卻是又餓又渴,也因為走路而困乏,祂在拉撒路的墳墓前哭泣,並且死在十字架上。基督在凡事上都像祂的弟兄一樣,目的就在於在凡事上都能幫助他們。當他們饑餓的時候,當他們困乏的時候,當他們為死者哭泣的時候,當他們與死亡爭戰的時候,基督逗能幫助他們。基督是滿有憐憫的大祭司。上帝的永恒之子,三位一體上帝的第二個位格成為人,祂是獨一的中保,永永遠遠當受讚美。唯願我們通過信心得見祂,祂比世人都美!

      29為什麽被稱為救主耶穌?

      答:因為祂把祂的百姓從罪惡裏拯救出來。

       耶穌是中保的個人性名稱,基督這名字是其職分上的名稱。此外,在聖經中他還有許多的名稱,從不同方麵顯明了祂的榮耀與權能。“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賽96;參看賽714

       但祂個人的名稱是耶穌。這個名稱是在祂降生前,由天使按照上帝的吩咐起的。當然,這個名稱在從前以預表和影子為特征的舊約時代就已經使用過。《希伯來書》48節所提及的“約書亞”,跟“耶穌”是同一名稱。[1] 約書亞就是基督的預表,他是嫩的兒子。另外,勝景上記載還有一位大祭司,名字也叫約書亞(亞31)。但是,從這個詞完全意義上說,隻有獨一的中保才能用耶穌這個名稱。

       耶穌這名字的意思是救主,正如天使對馬利亞所言:“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拯救就是把人極惡中解救出來,使其得享至善。主耶穌拯救祂的百姓脫離罪惡,使他們恢複與上帝的交通。

       耶穌通過贏得和應用來成就這一救恩。因此,祂不但獲得了救恩,也應用在選民的身上。假如沒有這種應用,亞當的子孫沒有一個可以承受祂所成就的救恩。基督做了這兩個方麵,祂才成為選民完全且獨一的救主。因此,任何人都不宜用“耶穌”這一名稱來稱呼自己。耶穌會人士如此作,事實上就否定了基督為獨一的救主。唯有主耶穌才能拯救我們,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並不是憑著我們自己任何功德。上帝的子民為了得救所需要的一切,都是從他而來,祂的名字就是耶穌。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拯救我們。

      30:此外沒有別的救主嗎?

      答:沒有。因為除了耶穌的名之外,天下人間再也沒有賜下別的名,使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不管我們想到什麽名,不管我們逃到誰那裏避難,“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上帝”(詩497)。唯願我們離棄一切受造之物,唯獨在這位耶穌基督裏尋求並發現救恩。在我們的救恩方麵,不管是我們敬畏上帝的父母,還是上帝的仆人,還是在天上的聖徒,都不能為我們做什麽。唯獨祂是救主,祂是真正的“耶穌”。

      31:祂為何被稱為基督,即受膏者呢?

      答:因為祂被聖靈所膏,並為父上帝所立,作我們的大先知、我們唯一的大祭司和我們永遠的君王。

      基督”這名字的意思是受膏者。這是一個希臘文名字,在《約翰福音》141節,安得烈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因此,“基督”這個詞在在希伯來文中就是“彌賽亞”。在舊約時代,先知、祭司、君王都是要受膏的。以利亞膏以利沙為先知(王上1916)。關於祭司的受膏,摩西講的很詳細。這種膏油專門用於膏祭司,任何人都不可以按照配方製造,然後用於一般用途。

      論到君王的受膏,聖經中有很多例子。掃羅、大衛、所羅門等都是受膏為王。掃羅受膏是用一種容易破碎的瓦器裝著的膏油,因為他的國度要被人奪去。大衛受膏時是用不易破碎的角裝著的膏油,因為他的國度要存到永遠。

      受膏到底表征什麽呢?第一被立擔任職分;第二、有資格擔任職分。很顯然,在《撒母耳記上》第十六章所說的就是被立擔任職分。上帝差派撒母耳到伯利恒去膏耶西的一個兒子作王,代替掃羅。當時撒母耳並不知道上帝到底要膏耶西眾子中哪一個為以色列的君王,耶和華隻是對他說:因為我在他眾子中我要預備一個作王的。撒母耳按照上帝的吩咐獻祭,但他並不知道要膏大衛。耶西的眾子在撒母耳麵前一一經過,撒母耳看著他們的外貌,心裏想,耶和華的受膏者必定在他麵前。但是上帝一再對撒母耳說:“這不是我要膏的。”撒母耳必須膏上帝所揀選的人。可是,上帝所揀選的並不在七個在撒母耳麵前經過的兒子當中。很顯然,大衛在父家裏不受重視,甚至在撒母耳要來這種特別的場合,大衛還在外邊牧羊。後來耶西打發人把大衛叫來。耶和華對撒母耳說:就是他,你起來膏他。上帝所揀選的必要受膏。

      受膏不但表明人被立大人特定的職分,也表明擔任職分的資格。上帝也要大大的賜下祂的聖靈,使被選召的人有資格擔任職分。基督也是這樣受膏,並且合乎資格。祂從永遠就為上帝所立,到了時候也具有了合適的資格。在《箴言》823節談及基督說:從亙古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然而,隻有當祂取了我們的人性後,才有資格擔任我們的中保,因為祂不僅必須是上帝,也必須是人。

      當然,基督的受膏所用的既不是容易破碎的器皿,也不是不易破碎的角,因為這用兩者受膏,不管如何豐盛,都是有一定限度的。但基督是被聖靈所膏:“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賽611)。祂為三個職分受膏,就是先知、祭司與君王。大衛是君王與先知(徒230),麥基洗德是君王與祭司(來71)。但基督具有三個職分。

      作為先知,祂教導救恩之道。祂用祂的聖言與聖靈來教導人。我們自己不明白這救恩之道,但所有上帝的兒女都會得蒙主的教訓(賽5413)。要完成此事,隻有基督能夠做到,因為隻有祂知道上帝的計劃,祂就太初就有的道(約11),是我們的大先知(路716),上帝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林前130)。

      基督不但在新約時代,也在舊約時代完成先知的職分。祂在世上行走的時候,以及此前此後,都在擔任先知的職分。祂在舊約時代教導人,向族長和先知宣告上帝的旨意和計劃,主要方式就是通過異象、異夢、直接勸導、顯現、鳥陵和土明。祂賜下聖靈,使人把祂的話語記載下來(彼後121)。索西奴派否認基督的神性,也不承認基督在舊約時代就擔負先知的脂粉。即使在舊約時代,假如沒有基督擔任先知的職分,人悟性的眼睛如何得蒙光照呢?祂從起初就執行先知的職分,通過兩種方麵:一是賜給特殊啟示,記載在聖經之中;二是光照選民的心靈。

      當祂在這個世界上的時候,祂是親自教導。從約翰受洗之後(太316-17),祂就公開執行先知的職分。父上帝不僅宣告說“這是我的愛子”,同時也說“你們要聽他”,這就是印證祂先知的職分。基督揭示了上帝百般的智慧(弗310);一切的智慧和知識都在祂裏麵藏著(西23)。基督解釋上帝的律法,應用先知的預言,通過神跡與奇事來確立祂的教訓(約5)。祂教導的時候像一個有權柄的人,並不像一般的文士一樣。然而,在一切事上,祂所帶來的病不是與以前所傳揚有所不同的福音,祂也沒有改變上帝的律法,像索西奴派及其追隨者所主張的那樣。祂更沒有廢除上帝的律法,像邪惡的反律主義者所教導的那樣。為了祂百姓的緣故,祂滿足了上帝的律法,除去了來自律法的咒詛,從而完美地榮耀了上帝的律法,並且使祂的子民按照上帝的律法行事為人。

    基督有資格擔任先知的職分,因為祂受聖靈的膏抹是沒有限量的。祂不需要升到天上去領受訓誨,這是否定基督的索西奴派的謬論。在祂複活之後有四十天之久,主教導的是祂的門徒,並沒有教導世人。自從祂升天以後,祂仍然藉著祂的聖言與聖靈,並通過祂的眾仆人來教導人。使徒、先知與傳福音的都是特殊性的職分;而牧師和教師則是一般性的教會職分(弗410-13)。 

    基督為祭司是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有二種祭司的等次,一是按照亞倫而來的祭司的等次,二是按照麥基洗德而來的祭司等次。亞倫的眾子作祭司是按照亞倫的等次;但基督不能按照亞倫的等次作祭司,因為祂不屬於亞倫家族,也不屬於利未支派,祂乃是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麥基洗德為人所生,但他並沒有後裔為祭司。他是唯一的祭司,又因他是基於上帝的主權為祭司,所以他是永遠的祭司。基督是唯一的祭司,也是永遠的祭司,他所獻上的就贖罪祭,並且永遠活著為祂的百姓代求。亞倫的祭司隻是基督的預表。

    基督如何執行祂祭司的職分呢?是通過獻祭並代求。基督獻上了祭物。祭司所獻的公牛、公山羊之血並不能除罪。因此,基督獻上了祂自己(來727)。祂獻上自己本身為贖罪祭(賽5310),因祂在十字架上的血成就了和平(西120),我們的良心得以洗淨(來914)。基督為祂的百姓獻上此祭,並非為祂自己而獻。說祂為自己而獻祭,這是錯誤的。祂沒有必要為自己獻祭,祂的獻祭乃是為了祂的百姓,為了完全補贖他們的罪,並且是唯獨為他們的罪兒獻祭。

      同樣,作為大祭司,主耶穌基督隻為父上帝所賜給祂的人祈求(約179)。祂在世上的時候就為他們祈求。如今祂天上,也就是非人手所造的聖所中,仍為他們祈求。在舊約時代的贖罪日,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祈禱。基督已升入高天,祂永遠住在那裏為祂的百姓代求。祂是他們的保惠師,為屬祂的人代求(約壹21)。祂不僅是一位代求的保惠師,也是使我們和好的保惠師。祂不僅是一位代求的保惠師,而且祂的代求最終必然成功;因為祂的代求就是一個要求:父啊!我在哪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哪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1724)。祂的代求基於祂所做出的補贖。祂心中懷有以色列十二支派,晝夜顧念祂的教會。

    沒有基督在天上的代求,祂中保的工作就不會完成。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來84)。基督作為大祭司為祂的子民代求,這對他們而言是何等大的安慰啊!同時,他們也因這位獨一的大祭司而得到今世的、屬靈的與永遠的祝福

      作為為王,基督拯救、保護並統管祂的百姓。祂拯救並保護他們脫離撒但、世界與罪惡,用聖言與聖靈治理他們,使他們可以按照祂的道路而行。祂是永遠的大君王。將來有一日祂必從祂的百姓領受一切的讚美與敬拜。

      以色列的君王之職所預表的就是基督君王的職分。正是為了這緣故,君王的職分才臨到他們。當初他們要求立一個王的時候,他們拒絕上帝為他們的王,因為他們並不明白基督君王的職分。在掃羅以後,上帝將祂的仆人大衛賜給他們為王,大衛乃是耶穌為王的預表(耶309)。基督是王,祂自己在彼拉多麵前如此見證(約1833-38)。但是。祂的國度不是來自這個世界。因此,基督君王的職分並沒有傳給教皇,教皇並不是他所聲稱的基督的代理人。基督的國度是屬靈的、永遠的,乃是屬天的國度。

    君王、百姓、律法、特權等等都是屬靈的。基督在此作王,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他了。全世界,甚至邪靈,都服從祂,沒有任何能力抵擋祂。唯願基督在我們中間行使這些職分,以大能光照我們,救把我們,使我們與上帝和好!這些職分的施行中,基督使祂的百姓持續不斷需要祂在他們中間施行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分。



[1] 中文中的“約書亞”是根據希伯來文音譯,而“耶穌”則是根據希臘文音譯。--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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