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前三章默想
--選自王誌勇《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傳習錄》
(1)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是基督教信仰的根本的根本。
(2)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拜“天”祭“天”顯然是一種偶像崇拜,因為“天”不過是受造物而已。
(3) 不從《創世記》開始,就沒有真正的基督教!原因很簡單,因為聖經就是以《創世記》開始的。
(4)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世界本身並不是自有永有的,惟獨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世界的價值不能從世界本身找尋,上帝是世界的價值根源。
(5)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基督教絕不是讓我們回避或逃避世界的問題,而是讓我們直接麵對“起初,上帝創造天地。”
(6)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是指上帝是世上萬有的創造者,萬有豆是受造物。造物主與受造物之間有著本質的不同。上帝就是上帝,世界就是世界。
(7) 《創世記》第一章所解決的既是本源的問題,也是次序的問題。這也就是我們中國人所說的“正本清源”。
(8) “上帝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語言不僅是為了溝通,更是達成一定的目的的行動。語言不僅是人所使用的工具,更是與人的本體性存在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人如果喪失語言,就沒有思維的能力,不僅喪失了存在的功能,野喪失了存在的意義。因此,人既通過語言符號表明自身的存在,也通過語言符號來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
(9) “上帝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到底是先有了光的理念,還是先有了光的實體呢?從創造的次序來看,當然是上帝在未創造出光的實體以先,就已經有了光的理念。因此,從聖經的啟示來看,是實名論,而不是唯名論。也就是說,一切現實生活中的實體,都已經作為理念存在於上帝的意念或計劃中,然後在曆史過程中顯明出來。
(10) “上帝稱‘光’為晝,稱暗為‘夜’”。語言不僅是交流的媒介,也給這個世界賦予秩序。
(11) “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死就是關係上得到斷絕,就是在語言上的烏發溝通,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無話可說。地獄就是人與上帝在溝通上的隔絕,天堂就是人與上帝在溝通上的契合。基督道成肉身,為我們打開了人與上帝之間愛的溝通的橋梁。
(12) 罪是違背上帝的法度,是藐視上帝的愛,也是對語言溝通上的扭曲。
(13) 惟有上帝永有絕對的話語權。罪人想成為和上帝一樣,就是試圖以自己的話語支配一切。
(14) 若不是以上帝的話語為標準,人的語言就喪失了絕對性和穩定性,最終所導致的就是混亂和罪惡。
(15) 上帝不盡創造萬物,並且為萬物立法。他是萬有的創造者,也是萬有的立法者。墮落之人不僅否定上帝的法度,並且自高自大,要為自然立法,甚至要為上帝立法。
(16) 人的存有來自上帝的語言,人的使命來自上帝的界定,人的價值來自上帝的法度。
(17) “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上帝對人說話,人當初受造時,就能明白上帝的語言,就能夠領受上帝的啟示。
(18) “耶和華上帝吩咐他說……。”上帝通過語言向人頒布誡命。“蛇對女人說……。”魔鬼通過語言對人發出誘惑。“女人對蛇說……。”人通過語言與魔鬼交通。
(19) 創造論是聖經中最重要的教義,離開聖經中所啟示的創造論,就沒有真正的基督教可言。
(20) 當聖經中記載上帝說“要有光”的時候,上帝已經屈尊他自己,順服了語言的法則。上帝是無限的,但他卻自願地選擇把自己的言行限製在一定的法則之下。這是異教神話中那些隨心所欲的神靈所缺乏的。
(21) 二十一世紀初的中國教會仍然是“空虛混沌,淵麵黑暗”,但是,“上帝的靈”在中國運行。“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這“光”就是雅哈博改革宗神學。
(22) 若是沒有上帝對自身的權力的限製,就沒有對亞當和夏娃真正的授權。上帝的偉大不僅僅在於他無所不能,更在於他有所不能。所以使徒保羅說:“我們縱然失信,他仍然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
(23) “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創1:27)。上帝對人的權柄來自他是創造者,人是受造物。隻有上帝對人擁有絕對的權力。那些聲稱自己對他人擁有絕對權力的人把自己放在了上帝的位置上。
(24) “生養眾多,遍滿地麵,治理這地。”“生”直接涉及到“存在”(Being)的問題,若是沒有“生”就沒有人類的存在和延續;“養”涉及到成長的問題,若是沒有“養”,既包括身體上的養育,也包括文化方麵的教養,就沒有真正的“成長”(Growth)。“眾多”則涉及到“數量”(Quantity)的問題。“治理”既是人生的“目的”(Purpose),也是人的素質的體現。上帝造人的目的非常清楚,非常實際,就是讓人“治理這地”!
(25) 上帝向人所說的第一句話就是以誡命和法律的形式出現的,可見我們不僅從一開始就在本體上與上帝之間存在著受造物和造物主的關係,也從一開始就在倫理上魚上帝之間存在著順服者與賜律者的關係。
(26) 在創造之初,上帝就以誡命的形式向我們顯明了他對我們的旨意。我們甚至可以說,沒有上帝的吩咐和誡命,我們就不曉得人生的意義和目的,因為我們不能確知到底在這個世界上做什麽。
(27) “生養眾多”乃是上帝賜給人的第一條誡命,也是後來一切誡命和法律的根本。從其內容上來看,毫無疑問,上帝的旨意是讓人能夠多多生育,因此任何人為地攔阻、破壞生育的措施,都不合乎上帝的旨意;從其精神上來看,上帝的法律首先是保護和促進生命的,這是一切能夠稱得上是“法律”的法律的真意。因此,任何出於宗教和政治欲求,故意殘害他人生命及其尊嚴的所謂的法律,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法律,乃是以法律的名義出現的殘暴。
(28) 此處的“治理這地”,欽定本用subdue一次來翻譯。從語詞的含義而言,這個詞顯然有“征服”的含義。亞當的獨居仍然是不好的,魔鬼以蛇的形象出現在伊甸園裏,也表明伊甸園並不是一個完全無憂無慮的地方。因此,伊甸園並不是完美的地方,即使在人類沒有墮落之前,上帝所創造的世界的美麗也沒有完全在伊甸園中展現出來。
(29) 此時家庭、教會、國家等最基本的組織形式都不存在,個人是最基本的單元。因此,個人的自治、個人的權益乃是治理和權益最基本的單位。上帝後來設立家庭、教會和國家的目的決不是讓這些組織取代個人,或另加於個人之上,而是讓這些組織幫助個人實現自身的使命。
(30) 另外,“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麵,治理這地”,這顯然是對亞當和夏娃說的,經文中也有“對他們說”(לָהֶ֜ם)。因此,治理全地的使命雖然是以個人為最基本的單位,但是,最基本的形式乃是家庭。可以說,家庭乃是上帝所賜福的完成文化使命的最基本能的形式。男女二人給予個人的自願結合成為夫妻,組成家庭,家庭成為個人自由最堅固的保障。但是,我們也不能否認,個人在家庭之外,仍然可以通過自願的形式,組建或參與各種社團,完成不同的工作。
(31) “治理這地”,此處的“治理”在希伯來文中是כָּבַשׁ,這個詞在此處的意思就是“利用……的潛能,使你自己得益處。”[1]上帝把治理全地的權柄賜給人,其實就是把大地賜給人做領地,使人從中得到各樣的益處,滿足各樣的需要。
(32) 治理全地的使命乃是“教牧性的治理”(Pastoral dominion),絕不是掠奪性、破壞性的利用。
(33) 既然上帝吩咐我們治理這地,管理天上的飛鳥,地上的走獸和海中的魚,我們就當研究考察天空、大地和海洋。改革宗神學對文化使命的強調,使基督教重新回到上帝創造的次序,以前所未有的宗教熱情投入到各項科學研究和管理的工作中。
(34) 上帝把治理全地的權柄賜給人,這種詞語並不是無條件的。也就是說,人在治理全地的時候決不是隨心所欲的,而是按照上帝所設定的法律來進行治理。因此,《創世記》1章28節是授權性的條文,而2章16至17節則是限定性的條文,所闡明的乃是立約的條件,也就是人必須按照上帝的吩咐來享受上帝所創造的一切。所以,這三節經文合在一起構成了“行為之約”的設立。
(35) 所有智慧最終都是治理的智慧。治理的智慧就是如何借助上帝所賜給的各樣物質和方法實現一定的目的。這個世界是上帝所創造的世界。上帝創造這個世界的目的就是讓我們從中榮耀他,並享受其中的各樣美物。因此,當上帝談及伊甸園的時候,就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都可以吃”;當上帝把迦南地賜給崖壁拉罕和他的後裔的時候,就在三強調那是“流奶與蜜”的美地。可惜,長期以來許多基督徒放棄治理的使命,自然也就不再關注治理的智慧,當然也很難享受到上帝在今生賜給我們的很多好東西。
(36) 上帝把大地賜給人類,使人類作大地的君王。“天,是耶和華的天;地,他卻賜給了世人”(詩115:16)。
(37) 起初,上帝賜給人的地位和角色首先是大地的君王。君王的職分乃是首要的職分。可惜,這恰恰是目前基督教會所忽略的。
(38) 真正的人,乃是順服上帝的聖言的人;離開上帝的聖言,人必野獸更可怕。
(39) 受造既具有上帝形象的人,絕不是為存在而存在,為繁衍而繁衍,為生養而生養。人的存在有其目的和導向,就是治理的使命。人之所以超出或不同於其他動物的存在,其根本原因就在於人的存在具有明確的目的性。人受造就是上帝在地上的管家,不談論管家管理的職分,不談“治理這地”的神學不是真正的神學,乃是玄而又玄的玄學!當然,談“治理”最不容易,“治理”其實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概念。如果我們說人生的目的是吃喝玩樂,那是比較具體的,甚至說這些都是人動物性的本能,不需要多少思考和教育就能進行。如果說人生的目的就是與上帝神秘的合一,那也比較容易談,任何人都能海闊天空、無邊無沿地談論這個主題,異教哲學家和神學家在這個方麵的著述可以說是汗牛充棟,數不勝數。但是,當談及“治理”的時候就涉及到很複雜的概念和問題:什麽是治理?治理的標準是什麽?治理的目的是什麽?如何判斷治理的成果?怎樣才能更好地治理?等等。對於篤信聖經啟示的基督徒而言,治理是來自上帝所吩咐的使命,治理所依據的標準就是上帝所頒布的誡命,治理的目的就是順服上帝,判斷治理的成果最終是由上帝做出公義的裁決,但人也可以運用理性根據上帝所設立的法則做出一定的判斷。唯獨本著敬畏上帝之心,唯獨遵行上帝所設立的法則,才能夠充分地發揮人本身所具有的潛力,使其行動能夠真正榮耀上帝,造福自身。
(40) 治理全地的使命絕不是靠著蠻力達成的,乃是藉助於智慧。智慧來自於思想,思想乃是藉助語言進行的。上帝創造世界,乃是通過語言創造了萬有。人具有上帝的形象,也要藉助語言來參與治理全地的大工。
(41) 上帝創造單獨創造亞當一個人,乃是向全世界說明個人的重要性。若是殺了一個人,就等於殺了全人類;若是救了一個人,就等於救了全人類。所以,拉比評論說:“每個人都是全世界。”
(42) 對於前六日,聖經上隻是說,“上帝看著是好的”,“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隻有對第七日,“上帝賜福”,並且“定為聖日。”可見第七日的獨特性。
(43) 從創造的角度而言,人受造是好的,但既不是神聖的—人本身並不具有貨分享上帝的神性;也不是聖潔的—聖潔並不是人生來具有的,乃是出自人的道德抉擇和行為。隻有當人自覺地遵行上帝的聖言的時候,才能分別為聖。
(44) 從其受造而言,人具有五大獨特性:1)人是在六日創造的高峰受造的;2)惟有在創造人的時候,上帝說“我們要”;3)人是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的;4)人的受造具有獨特的目的性;5)在創造期間,上帝唯獨對人說話。
(45) 上帝在伊甸園裏就如此說:“那人獨居不好!”孤獨是這個世界上最可怕的痛苦之一。許多罪惡都是因為孤獨而引起的。
(46) 我們感到震驚的是,當上帝為亞當解決孤獨這一問題的時候,上帝並沒有用我們流行的宗教術語來安慰亞當,比如“繼續信靠上帝”,“完全信靠上帝”,“有了上帝就有了一切”!上帝很實在,他為亞當造了一個夏娃,並且把夏娃帶到亞當的麵前。
(47) 從創造之初,上帝就通過家庭的形式讓人經曆他的祝福。當然,上帝也讓人在家庭中承擔聖約的責任。因此,上帝並沒有與抽象的教會組織立約,而是與亞當立約,與挪亞立約,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立約。
(48) 魔鬼用說理的方式誘惑人犯罪,上帝卻用宣布誡命的方式使人順服他。
(49) 亞當有自由決定自己的選擇,無自由決定選擇的後果。
(50) 蛇誘惑夏娃“知道善惡”,此處的知道不是我們現在一般所理解的認識,而是一種實際的主動的參與。
(51) 魔鬼也在傳“福音”!魔鬼所傳的福音,不管以什麽形式出現,核心就是讓人違背上帝的誡命。
(52) 自由從創世之初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真正的自由是敬畏上帝,遵行誡命的自由。魔鬼所給人的自由的概念的核心就是離開上帝,立起上帝的誡命,自己作主,自行其是。所有人本主義的自由觀都是如此。
(53) 最令人感到震驚的是,蛇從頭到尾都沒有吩咐夏娃去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但夏娃竟然吃了!上帝從一開始就吩咐亞當,並且夏娃也知道上帝的吩咐,但夏娃仍然沒有聽從!
(54) 亞當與夏娃的墮落正如後世所有人的犯罪一樣,他們喜歡的是順服自己的愛好,而不是上帝的誡命。
(55) 夏娃的墮落在很大程度上是來自跟著感覺走,沒有充分運用上帝賜給的思考能力。
(56) 人類麵對的第一個試探就是關於上帝的誡命的試探:“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時至今日,基督徒所麵對的最大的試探仍然是如何對待上帝的誡命的問題。蛇提出來的問題看起來簡單,其實隱藏著很大的玄機。首先,這似乎是一個吃的問題,難道上帝連這樣的小事也管嗎?不要說當初上帝在伊甸園中隻是吩咐始祖不要吃一顆樹上的果子,後來上帝在西奈山吩咐以色列人不要吃天上、地下、水中的很多東西,許多基督徒就輕易地一概否定了。其次,上帝如果不讓人吃這顆樹上的果子,那麽還造這顆樹,並且為什麽還擺放在伊甸園的中央?第三,也許上帝隻是說說嚇唬人而已,並不會真的把人處死。吃顆樹上的果子就落得死亡的結局,難道上帝會這樣苛刻嗎?
(57)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唯有園當中那顆樹上的果子,上帝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上帝當初並沒有吩咐“不可摸”,這句話到底是誰加添的呢?這是一個千古懸案。或者是夏娃自己加添的,或者是亞當加添的。假如是夏娃加添的,為什麽夏娃加添這樣的話呢?假如是亞當加添的,當然也麵對同樣的問題。學者們更傾向是亞當自己加添的,因為從頭到尾亞當並沒有反對這樣的說法。亞當之所以加添這樣的話,本來是出於好心,是讓夏娃碰不僅不要吃那棵樹上的果子,連碰都不要碰!但是,這也買下了隱患,因為當夏娃試探著摘下果子的時候,並沒有出現什麽問題,因此夏娃顯然懷疑亞當的話並不可靠,魔鬼的話有一定道理。所以,接下來她膽子更大,不光摘下來,而且吃了。不僅自己吃了,還給她丈夫吃了。
(58) 聖經上並沒有記載夏娃是怎樣讓亞當吃的。猶太拉比猜想夏娃吃了那果子,就見到死亡天使出現在她的麵前,夏娃不想留下亞當,嫉妒他會再婚,就想方設法也讓她丈夫吃了,或者是又吵又鬧,讓她丈夫非吃不可;或者是趁著和她丈夫親吻的時候,就把果子的汁液傳遞給了亞當。保羅的解釋是“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提前2:14)。顯然亞當不是故意犯罪,而是過失犯罪,他雖然沒有直接的犯罪的故意,但卻沒有行使丈夫的職責,竟然任憑夏娃去和魔鬼打交道,不言不語不出頭,成為出了名的“沉默的亞當”!
(59)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你們不一定死”此處當譯為“你們一定不會死”,蛇首先向女人做出應許或承諾。
仔細思索,此處我們首先麵對的是法則的問題,上帝的法則是“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魔鬼的法則是“你吃的日子必定不會死”,這兩個法則乃是截然對立的。上帝所吩咐的法則看起來很嚴厲,帶有威脅性的警告;魔鬼所強調的法則看起來有溫情,你盡管放心大膽地吃,絕不會死的。
魔鬼是第一個反律主義者,並切是一個極其狡猾的反律主義者,他並沒有直接聲稱廢除上帝的律法,而是首先令人懷疑上帝是否有這樣的法律,其次就是否定法律中的刑罰部分,因為魔鬼是一個犯罪老手,自然也成了法律專家,他深知沒有懲罰作後盾的法律,最終根本不是法律。
接下來是很深的哲學問題,即涉及到認識論的問題,也涉及到本體論的問題,最終當然也會涉及到倫理學的問難。此處涉及兩個“知道”,一處是“上帝知道”,一處是“你們知道”。二十世紀認識論開始處於顯赫的地位,即使從事神學研究的人,在撰寫係統神學之作的時候,在“序言”部分首先麵對的就是認識論的
問題—我們是否能夠認識上帝,我們如何能夠認識上帝,我們對上帝的人是能夠達到什麽樣的程度?這些問題如何不能解決,就無法深入地進行神學思考和研究。
魔鬼聲稱“因為上帝知道”,問題的根本在於魔鬼怎麽知道“上帝知道”呢?魔鬼如何知道上帝的旨意或心意呢?我們真的不知道魔鬼如何知道上帝知道!我們不能憑自己的理性或想象來踹度上帝的心意,魔鬼也無法做到這樣。但是,上帝已經明確地吩咐亞當,並且夏娃也明確地知道上帝對亞當那個的吩咐,所以既不需要自己去測度根本無法測度的東西,也不需要相信魔鬼沒有任何憑據、玄之又玄的空言。魔鬼不僅要夏娃吃上帝吩咐不可吃的樹上的果子,還一再暗示“你們”,讓夏娃一定要拉上亞當。魔鬼真的是心狠手辣,他要把亞當和夏娃一網打盡!
魔鬼應許夏娃“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我們的知識到底能夠在何種程度上“如上帝能知道”呢?簡言之,正如二十世紀護教學家範泰爾所強調的那樣,我們所能夠得到的知識都是繼受性的有限的知識,“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36:9)。也就是說,我們不能偏離上帝和上帝的啟示,一味地追求知識。
魔鬼給人最大的誘惑就是“你們便如上帝”,也就是“你們就會變得和上帝一樣”(you will become as gods)。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一樣?是完全一樣嗎?還是某種程度上一樣?亞當和夏娃受造本有上帝的形象和樣式,也就是說他們已經在某種程度上和上帝一樣。此處夏娃的內心深處肯定是要變得和上帝完全一樣,否則就沒有必要冒險一試。最令人感到震驚的是:難道我們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就能變得和上帝完全一樣嗎?這就是世界上一切巫術式宗教的本質,試圖通過服用某種神奇的東西,從而變得和上帝一樣,當然那時也就不需要聽從上帝的吩咐,遵行上帝的誡命了,人就可以達到我行我素,隨心所欲的境界,這恰恰就是幾千年以來中國的佛家、道家等修行者所追求的理想,也是無數武俠和怪異小說中所一再描述的。
因此,魔鬼的誘惑的核心是落實在本體論上,他欺騙人,使人認為自己可以突破本體上的界限,變得和上帝完全一樣。當然,最終還是落實在倫理的問題上,也就是“善惡”的問題。但是,至此非常清楚的就是,如果我們解決了本體方麵的問題,認識到上帝就是上帝,人就是人,也自然就解決了認識論和倫理學的問題。我們之所以知道,最終隻能來自上帝話語的啟示,否則我們的知識最終就不具有任何確定性。而上帝的話語就是我們判斷善惡的指南和標準,上帝吩咐我們去行的,就是善的;上帝禁止我們去行的,就是惡的。
最終而言,基督教世界觀是一個有基的整體,本體論、認識論和倫理學都是這一有機整體的組成部分,三者不可偏頗。從本體論的角度而言,我們應當強調上帝於人之間不可跨越的本質上的界限;從認識論的角度而言,我們應當強調上帝的知識的絕對性和恩的知識的有限性;從倫理學的角度而言,我們應當強調上帝的法度乃是善惡的終極標準。
(60) 撒旦的所傳講的信息的核心就是:成為你自己!
(61) 撒旦所傳講的個人自由的核心就是:隨心所欲。
(62) 撒旦振振有詞地向夏娃說:“你們不一定死”(創3:4)。撒旦給人最大的誘惑就是人可以逃脫上帝的懲罰。使徒保羅總結惡人的心理特征的時候,特切強調說:“他們眼中不怕上帝”(羅3:18)。此處保羅所強調的顯然是指他們不怕上帝的懲罰。
(63) 使人墮落的並不是欲望本身,而是錯誤的欲望,並且用錯誤的方式來滿足。
(64) 亞當擔心夏娃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就告訴她說:那果子不僅不能吃,就是摸也不行。按照猶太拉比的傳統,他們解釋說,那蛇利用亞當的錯誤教訓,先促使夏娃觸摸到那樹上的果子,發現自己並沒有死,這樣看來亞當並沒有向她講實話,或者亞當雖然如實向他講了,但並沒有什麽實際的效果。所以,那蛇進一步振振有詞,似乎滿有道理地說:“你們一定不會死!”
(65) 夏娃的墮落來自對上帝的律法的誤傳和誤解。可見,正確地解釋和傳遞上帝的律法是何等重要啊!同時,我們當然也由此認識到謹慎的溝通和精確的報告是何等重要!
(66) “於是女人見那顆樹上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過來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3:6)。此處不管是亞當,還是夏娃,他們都沒有有意識地要冒犯上帝,而是尋求生命的改變。這種欲望本身並不是錯誤的,可惜他們是從撒但那裏尋求這種生命的改變,最終所遭受的就是罪咎和羞辱。
(67) 羞恥之心,人皆有之,關鍵是如何對待羞恥之心,是用種種包裝把自己隱藏起來呢?還是直接來到上帝的麵前人罪悔改? 可惜,亞當和夏娃所采納的是包裝和隱藏的手段。
(68) 分別善惡樹其實就是“知識樹”(עֵ֗ץ הַדַּ֙עַת֙)。此處所提及的知識肯定和性知識有關,因為在接下來的經文中,當亞當和夏娃吃了果子之後,首先的反應就是對他們“赤身露體”的反應:“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創3:7)。同時,在第四章第一節當聖經講到亞當和夏娃同房的時候,原來希伯來文用的詞仍然是“知道”、“認識”的意思(יָדַ֖ע),和前麵所用的“知識樹”的“知識”是同一個詞根。另外,至少性知識在創造生命方麵使人“和上帝一樣”。可見,在上帝給人的吩咐中,在亞當的墮落中,直接涉及到“性”的成分。從創造的角度而言,“性”是上帝賜給人的能力,是上帝祝福人的管道,然而,因為錯誤的了解性和滿足性的方式,性生活往往也蛻變成為犯罪的淵藪。
(69) הִ֛וא נָֽתְנָה־לִּ֥י מִן־הָעֵ֖ץ וָאֹכֵֽל׃ וַיֹּ֖אמֶר הָֽאָדָ֑ם הָֽאִשָּׁה֙ אֲשֶׁ֣ר נָתַ֣תָּה עִמָּדִ֔י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亞當的辯護似乎有一定的道理,因為當初上帝給他的吩咐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但問題在於他自己並沒有主動去摘,也沒有主動去吃,而是夏娃為他摘的,並且給了他。另外“我就吃了”,在原文希伯來語中,“吃”這個動詞所用的時態並不是完成式或過去式,而是將來式,強調的是:“我是已經吃了,將來遇到類似的情況我還是要吃!”可見,犯罪已經使人變得何等愚頑!
(70) 亞當和夏娃吃知識樹上的果子固然不對,但是更加不對的則是他們互相指責,沒有一個人承擔責任。
(71) 上帝首先所創造的就是光,可見光是何等地重要。
(72) 既是植物和動物也是“各從其類”,也遵行上帝所設立的法則。
(73) 亞當的罪並不是吃得太多,而是因為他的不忠心。他不信上帝的聖言,用自己的意誌來取代上帝的意誌。不信所導致的就是驕傲和不感恩。
(74) 亞當之所以違背上帝的律法,並不是因為他相信魔鬼的謊言,而是因為社會環境的壓力而順服夏娃。他作為丈夫,聽從了夏娃的話,因為那時世界上隻有一個男人,一個女人。所以使徒保羅說:“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提前2:14)。[2]環境對人的壓力是何等大啊!
(75) 也許亞當害怕孤獨,因為他已經嚐過獨居不好的滋味!
(76) 當魔鬼和夏娃對話的時候,亞當何在呢?為什麽亞當不說話呢?沉默的亞當!讓人感到難受的沉默!在今日婚姻家庭中是否仍然有很多沉默的亞當呢?
(77) 亞當並不是上當受騙,而是明知故犯。所以,聖經上說:“罪從一人入了世界”(羅5:12,14)。可見,犯罪的原因並不一定是缺乏知識。
(78) 亞當也有自欺的成份,他認為自己所犯的隻是一個小錯誤,算不了什麽,上帝也許不會那麽嚴厲地施行懲罰。亞當就像今天很多幼稚的基督徒一樣,他們相信上帝的法律仍然有效,但卻不相信上帝的律法中所規定的刑罰仍然有效。
(79) 亞當和夏娃在上當受騙的程度上並不相同,但在犯罪的程度上和所受的懲罰上都相同。
(80) 撒但並沒有直接誘惑亞當和夏娃,讓他們公開地敬拜他;他隻是要求他們違背上帝的律法。違背上帝的律法就等於崇拜撒但。
(81) 在整個聖經中,為什麽上帝一再反對偶像崇拜?因為人本身就是上帝的形象。如果我們發自內心地尊重人,又有什麽必要花費金錢和時間製造、崇拜偶像呢?在偶像崇拜盛行的地方,日常生活中真實的人反倒受到忽略。
(82) 始祖的犯罪是從“吃”開始的,可見“吃什麽”,“如何吃”始終是一個大問題。所以,上帝在《利未記》中向我們啟示了很多關於飲食的誡命。總體而言,這些誡命仍然像當初“唯獨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吃”一樣,超出我們理性的認識。
(83) 犯罪都是非理性的,亞當和夏娃絕不是因為饑不擇食才去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84) 上帝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都可以吃,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吃。這個禁令看起來非常容易遵守,因為亞當和夏娃自由發揮的餘地非常大,沒有必要盯著那一顆樹上的果子,廣闊天地,大有可吃!這也顯明,上帝的誡命確實不是難守的!
(85) 罪人總是用各種形式把自己包裝起來,裝進各種各樣的套子裏麵。
(86) 犯罪的根源就是驕傲,驕傲就是高舉自己。
(87) 不是上帝首先拋棄了人,而是人犯罪離棄了上帝。
(88) 最早頒布法律的是上帝,最早傳福音的是魔鬼。
(89) 魔鬼所傳的福音就是讓人擺脫上帝,獨立做主。
(90) 魔鬼誘惑夏娃說:“你吃的日子就知道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魔鬼似乎和未來出現的斯大林、毛澤東、鄧小平之類的殺人魔王一同在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91) “你吃的日子就知道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此處有兩次“知道”出現,可見認識論,也就是我們能否知道,能知道什麽,如何能知道,以及知道倒什麽程度,實在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92) 上帝直接向人頒布使命和誡命,而魔鬼則是溫文爾雅,循循善誘!
(93) 亞當是人類犯罪的典範,他寧肯順服妻子的意願,而不順服上帝的意願。我們也是如此,寧肯順服人的意願,不肯順服上帝的意願。主耶穌在客西馬尼禱告的時候,“不要按照我的意思,唯獨按照你的意思。”我們的意願到底想伏在誰的意願之下,乃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94) 當上帝詢問罪責的時候,亞當指責夏娃,夏娃指責蛇。驕傲不僅是人犯罪,而且使人把罪過推在別人身上。他們絲毫沒有認罪悔改的意識。
(95) 怨天尤人不能夠減輕我們的罪責,隻能顯明我們內心的剛硬。
(96) 唯獨遵行上帝的誡命,我們才能真正分別為聖。
(97) 人之所以逃避上帝,就是因為不願意正視自己。
(98) 我們不順服上帝的誡命,並不能給上帝造成什麽傷害或損失,最終受虧損的是我們自己。
(99) 正如中國古人所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當初上帝造人的時候,人的本性確實是善的;即使在墮落之後,人的本性仍然是善的,隻不過是受到了罪的扭曲和汙染。因此,救贖並不是從根本上改變人的本性,而是消除人的罪債,去除人的罪汙。
(100) “愛鄰舍如同愛自己”,這固然是托拉的大原則;但是,“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創1:27),這乃是更重要的原則。
(101) 人不僅是人,更是獨特的個人。所以,我們既要平等地對待人,也要尊重每個人的不同。
(102) 上帝不僅賜給人偉大的形象,也賜給人偉大的使命。但問題的關鍵是:人必須謙卑在上帝的麵前,順服他的誡命。
(103) 人的身份感來自上帝的托付,也就是每個人都有治理全地的文化使命,都是上帝的代表和使者。使命感的喪失必然導致意義感的喪失,也必然導致身份感的喪失。因此,人的身份的定位必須以上帝所托付的使命為尺度。
(104) 上帝所創造的一切都是好的,但並不完美。世界並不是一個靜態的已經完成的產品,而是一個動態的發展的過程。
(105) 雖然有上帝親密的同在,雖然身在優美的伊甸園中,亞當仍然是孤獨的。人與人之間的朋友和伴侶關係是何等重要啊!
(106) 亞當要給各種動物起名,名稱和範疇是何等重要啊!人治理全地的使命就包括用各種名稱建立“概念化的次序”(conceptual order),並依此調整自然次序 (natural order)。
(107) 上帝為亞當預備配偶,上帝為亞當製作衣服,創造天地的上帝竟然也是亞當的仆人!我們難道不為此感到驚奇嗎?
(108) 人在曆史過程中所說的第一句話就是對女人的頌揚,對愛情的禮讚。《箴言》最後的頌讚就是“論賢德的女人”,自由、賢淑、高貴的女性何等重要啊!
(109) 《創世紀》前兩章以“起初上帝創造天地” 開始,以上帝設立婚姻結束。可見,婚姻在上帝的計劃中是何等重要。
(110) 即使在伊甸園中,人也不是完全自由的,上帝明確吩咐人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人的自由始終是以上帝的誡命為界限。
(111) 在創造之處,人就處於非常富裕的境界。空中的飛鳥、海裏的遊魚、地上的走獸都處於人的管理之下,並且地上還有吩咐的植物資源、礦產資源。
(112) 在整個聖經的記載中,亞當說了三句話,夏娃也說了三句話!
(113) 不僅是“病從口入”,而且也是“罪從口入”,到底吃什麽,不吃什麽,如何吃,從創世之初就非常重要。
(114) “修理看守”在原文中有更豐富的含義。“修理”(לְעָבְדָ֖הּ)--在原文中是指“敬拜”、“服侍”;“看守”(וּלְשָׁמְרָֽהּ)--“遵守”、“保守”。
(115) 上帝像人提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你在哪裏?”這是上帝對曆代以來每個人的提問,要求我們認真、嚴肅地省察自己,到底我們處在什麽境界?到底哦我們處於什麽立場?雅哈博經學的一大要點就是喚醒人的自覺意識。一是針對罪人,使他們真正在基督裏認識自己;二是針對基督徒,使他們真正明白自己的身份和呼召。
(116) 人受造有上帝的形象,其中所蘊含的最重要的是創造、發明的能力。當然,人的創造力的發揮首先在於人的尊嚴和自由得到保障。
(117) 上帝是向人說話的上帝,不僅向亞當、夏娃說話,也向該隱說話。
(118) 上帝審問亞當的時候,明確地說:“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可見,從伊甸園開始,上帝就是按照他的誡命來審判亞當。
(119) 亞當被逐出伊甸園是因為違背上帝的誡命,以色列人被逐出迦南地是因為違背上帝的誡命,我們之所以不幸福,也是因為違背上帝的誡命。“先前滿有人民的城,現在何竟獨坐!”(哀1:1)“以色列人都犯了你的律法”(但9:11)。
(120) 在《創世紀》第一章中所展現的上帝首先是大有權能的上帝,他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床1:3),在他沒有難成的事;同時,上帝也是積極的樂觀的上帝,所以,在第一章中先後四次重複出現,“上帝看著是好的”(創1:12;18;21;25),並且最後總結性地說:“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1:31)。一切真正認識上帝、信靠上帝的人都應當對人生和世界持一種積極的樂觀的心態。
(121) 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中有沒有吃生命樹上的果子呢?從聖經整體的啟示來看,他們最起碼是可以吃的。因為上帝唯一禁止他們吃的就是知識樹上的果子,其餘樹上的果子都可以吃,當然也包括園子中生命樹上的果子。
(122) 上帝禁止人吃園當中知識樹上的果子,乃是告誡人他們的自由是以上帝的誡命為疆界的,並不是抽象的無限的自由。他們並沒有絕對的權力,當然也沒有設定法律、決定善惡的權柄,相反,他們應當順服上帝的權柄,順服上帝所設定的法則。
(123) 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所代表就是人性中自主、自法(Autonomy)的傾向。這一自主與自發的傾向一直在人類曆史上做崇,使人不敬畏上帝的權柄,不遵從上帝的法則。
(124) 創造天地的上帝就是與人立約的上帝。世界的創造者也是曆史的創造者。世界和曆史並不是由無數彼此衝突的神靈控製著,也不是處在人類莫名其妙的力量的掌控下,更不是處於某種不可改變的機械規律或變幻莫測的命運的統治下,當然也不是處於虛幻和偶然之後,而是由上帝掌管的世界和曆史。同時,上帝通過立約的方式,讓人積極地參與到世界和曆史的塑造中來。
(125) 上帝創造亞當和夏娃,本來是完全平等的關係。但在墮落之後,為了維持家庭的和諧,女人則要順服男人,否則家庭就永無寧日(創3:16)。但是,我們仍然需要牢記,此處的“管轄”(mashal, מָשַׁל),不是“轄製”性的,而是仆人領導人式的。以色列人當初科目有君王“管轄”他們,在希伯來文中用的是同一個詞(士8:22),mashal一詞也用來描述上帝和未來彌賽亞的統治(士8:23;賽40:10;彌4:14;撒6:13;9:10)。因此,mashal的含義主要是積極性的,含有保護、眷顧、愛護的意思。用今天的漢語來表達就是,丈夫當以愛心照顧妻子。另外,此處的“戀慕”和“管轄”的關係隻是嚴格地限於夫妻之間,並不排除男性和女性在家庭和社會中其他方麵的地位和角色。
(126) 在《創世紀》前三章的記載中,我們所見到的不僅是曆史上曾經發生的故事,更是上帝與世界和人類之間聖約性的關係。
(127) 亞當的墮落有上帝的美意,最起碼向我們顯明,在魔鬼的試探麵前,我們是何等軟弱。若是沒有上帝的恩典來堅固,我們都要隨波逐流,同流合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