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基督徒子女教育的討論
--張輝姊妹、劉光宇姊妹、王誌勇牧師
2008年7月2日下午,王誌勇牧師應袁靈弟兄和光宇姊妹邀請,在他們家中分享“子女教育的基本原則”。在兩個小時左右的講座與分享中,王誌勇牧師主要分享了三段經文:創1:17-18;申6:4-8;弗5:1-4,從中談及基督徒子女教育方麵三大基本原則:
1.上帝關於夫妻生育子女的吩咐:生養眾多,遍滿地麵,治理這地;
2.上帝授權父母以真理教育子女:我今日所分服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
3.基督徒子女教育的核心是人格教育: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隻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以下是關於這一講座的一些回應信件。
第一部分 公開有關談論意見的書信
2008年7月15日王誌勇牧師致信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剛剛回到美國。謝謝張輝和光宇姊妹的回應。聖經中很多真理需要我們進一步考察,特別是在家庭建造和子女教育方麵,我們一直深受各種人 本主義政治宣傳的侵蝕,不知不覺中已經形成了很多牢固的思想營壘。張輝姊妹和光宇姊妹的對話很具有建設性。我想特別征求你們的意見,假如你們同意,我想把 你們之間的對話放在我個人的博客上,希望能夠激發更多人的思考,請考慮。以馬內利。愚仆:誌勇
劉光宇姊妹回信
誌勇兄平安!
能放在您的博客上,就會有更多的華人看到並更多關注相關問題,當然是好事,我完全同意。裏麵有些錯別字不知是否需要我再改一下再發給您還是無關緊要?馬上要開會,再聯係!
劉光宇
張輝姊妹回信
我同意把我們的對話放在您的博客上。我的問題是很粗略的想到就問到的,光宇的回應比較豐富一些。順便問一下,您博客的地址是什麽?
以馬內利
張輝
第二部分 張輝姊妹來信
2008年7月3日張輝姊妹致劉光宇姊妹信
昨天聽了誌勇牧師的講座,有些觀點我太能認同。我自己的神學思考很欠缺,聖經也不熟,所以初次聽到一些"很新鮮的"信息的時候不能理清思緒。我回家又考慮了一些,也查了一些網上的資料,在此提出一些疑問,供大家一起參考。光宇也可以幫我轉達給王牧師。
我 覺得不能因為我們想多生孩子就給自己找這樣的根據,這樣的教導在真理上也是需要商榷的。國家的政策是帶來了一些社會問題,但這不能跟信仰和教義混在一起談論解決。我也不能同意不打算生老二就是膽怯懼怕的說法,這樣無端給很多聽到他信息的弟兄姊妹施加壓力,好像不再生一個孩子就是愛世界多些、不遵守神的教導 了。
基督徒是靠生出來的嗎?我們最近一直在查考的《羅馬書》,我還不能很係統的理清脈絡,但有一點是前麵反複講的,亞伯拉罕的後裔不都是真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也不能憑著遺傳不能憑著家族得稱為義。那為什麽到我們這,神國度擴張要靠著我們生養眾多了呢?難道就因為穆斯林生養眾多,在人數上顯多?以西結 14:20裏論到義人說"雖有諾亞、但以理、約伯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救,隻能因他們的義救他們自己的性命。"能夠救我們和我們兒女的,唯有主耶穌基督。
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是生自基督徒家庭,神不是一樣通過福音改變了我們,使我們能得以稱為神的兒女?如果現在還認為人的使命是生養眾多,遍滿地麵,那如何看待那些單身,獨身或是已婚而沒有孩子的人?像保羅,一直獨身,難道他沒有完成他的人生使命?
舊約時期屬靈上的傳承一直靠"生養眾多",聖經中也多次提到"生養眾多"。到主耶穌來到世上後,保羅才體會出原來"生養眾多"的含義是"因我在基督耶穌裏用福音生了你們"(林前4:15)。我相信牧師帶領信主的人一定比他自己所生的敬虔的後裔多。
關於home schooling,我認為子女教育的權柄確實給了父母,父母有權決定以何種方式教育子女,上公立學校也好,在家home school也好,沒有真理的對錯。但現在提倡home school,是不是隻針對我們這個小圈子裏的人群呢?我們大多受過高等教育,聽眾之中不乏博士碩士,我們尚且覺得自己欠缺某些素質、知識和能力教育孩 子。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弟兄姊妹呢?如果home school那麽好,是符合神的心意,那麽那些沒有條件home school孩子的弟兄姊妹把孩子送去那麽恐怖邪惡的公立學校,豈不是羊入虎口?那父母是不是又得負疚呢?我們不也都在共產黨的教育體製下受教育長大 的,神不是依然保守了我們,拯救了我們,為什麽到我們孩子這就得靠我們自己給他們建籬笆豎圍牆了呢?若非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非耶和華 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點思考,還很亂。如果可能,可以組織大家進一步的討論這些話題,也需要真理比較清楚的弟兄姊妹加入進來按照聖經來分解。
張輝
同日張輝姊妹致劉光宇姊妹信件
我自己找到了些解答,是誌勇牧師多年前自己寫的。我感覺昨天分享的有些偏頗,對於我這樣缺乏深入思考的聽眾,信息稍微偏向某些方麵一些,發揮得遠一點,就有可能造成困惑和混亂。原文可以在他自己網站上找到。引用一下引言:
如何按聖經的原則,重建自己的家庭,是一個重要的問題。當然,上帝給人的呼召不同,並不是說每個人都一定要結婚成家,生兒育女,上帝也給人獨身的恩賜。" 生養眾多"也不僅僅指我們肉身的兒女,而是指我們在上帝給我們的每一呼召中,愛惜光陰,富有果效,多結果子。這包括我們在個人的生活中,也包括在家庭婚姻 方麵,同時也涉及我們在社會上的工作,更包括在傳福音方麵。總之,"生養眾多"是指在我們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遵行上帝的話語,榮耀上帝,見證 福音的大能。基督教注重家庭的建造,注重家庭的敬拜,但並不是崇拜家庭。在上帝所設立的四大"政府"(個人、家庭、教會、國家)中,各有各的職分,各有各 的局限。並不是說每個人都有無悔的人生,每個家庭都是幸福的家庭,每個教 會都是完美的教會,每個國家都是理想的國度。亞伯拉罕曾經背井離鄉,摩西遭遇遺棄背叛,約書亞雖然帶領全家侍奉耶和華,但他的兒女並沒有成為堅強的領袖。 先知撒母耳教育整個的以色列民族,但他的兩個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撒上8:3)約伯遭妻子的嘲弄。何西阿奉主吩咐娶淫婦 為妻。主耶穌在世上並沒有成家,而且申明作門徒的代價就是突出表現在家庭生活上:"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 自己家裏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5-38)所以,我們不能用個人物質的、肉身的得福來衡量主的恩賜,不能用婚姻的美善、子女的教育來衡量一個人的服事。約伯的幾個朋友就是犯了這 樣的錯誤,機械地用物質的、肉身的、家庭的狀況,來衡量約伯的靈命狀況,揣度上帝的旨意。讓我們還是謙卑地俯伏在上帝的麵前:"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 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 11:33)讓我們忠心地學習上帝的律法,作好上帝放在我們眼前的事情,滿足於上帝按他的美意所護理的現狀,並時刻警醒預備,接受主所給予我們的新的挑 戰。在婚姻家庭和子女教育方麵,讓我們既不要視配偶和子女為生命的中心,也不要違背上帝的誡命,不作我們當作的事情。讓我們時刻記住,人生的首要目的是: "榮耀上帝,以他為樂,直到永遠。"(《威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1·1)子女教育和家庭重建的關鍵就在於此。 -雷默-
http://www.chinareformation.com/12%A3%AD1.htm
第三部分 劉光宇姊妹回應張輝姊妹信件
劉光宇姊妹回應信件(一)
張輝姊妹及眾位弟兄姊妹:
昨天收到張輝對誌勇牧師講座的回應,非常激動,說明這個講座至少“刺激”了我們思考,郵件已尊張輝囑托轉給誌勇牧師,但他7月12號左右才能回到美國,此期間不知道能否回複張輝的郵件,如果遲複,還要請大家耐心等待。
本篇回應的引言
這些話題,對我們而言,可說是大而又難的,但耶利米書33:3說:“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雖然從狹義上說,這首先是上帝對先知特別的應許,但新約聖經中則明明地說,屬靈的人參透萬事,羅馬書中更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這是指著上帝的普遍啟示說的,也就是說,是所有的人本來都可以明白的。因此,作為重生得救、有聖靈在我們心中的上帝的兒女,不僅可以更明白上帝普遍啟示的真理,而且還曉得天父的特殊啟示,據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我們必能更加明白和進入上帝的真理。
張輝的回應,濃縮了許多重要的問題,有的甚至在一句話中,已經關涉到幾方麵的問題,我現在想試著盡量把問題逐一分解和跟大家分享我的看法,也希望各位弟兄姊妹都各抒己見,爭取讓合神心意的答案盡量能“水落石出”。由於問題的重大、多重和我時間的有限,今天先就張輝的第一段寫下我的一些回應和看法。以後會陸續針對後麵的問題作更多回應。歡迎感興趣的弟兄姊妹,尤其是那天聽了講座的弟兄姊妹,也積極發表自己的看法或提出疑問,相信這樣的討論會讓我們更加接近真實。
1.“我們不能因為我們想多生孩子就給自己找這樣的依據”
第一, 人們想不想多生孩子:
兩會期間,由於一度傳言計生政策可能調整,媒體就做了網上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希望至少生第二個的網民,已超過50%,具體是多少我記不清了。在國內的基督徒中,想生老二的呼聲更是處處可聞。
我認為,想多生孩子,是上帝放在我們裏麵的本能。這無法證明,但我們問自己的內心,就可以曉得。有興趣的弟兄姊妹,也可以搞一個這方麵的調查。當然,這不是說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情境下都必須這麽做,後麵如果篇幅允許,我會詳細談到這點。但是,從上帝的普遍心意和一般規律而言,想多生孩子,應該是再正常和合情合理不過的。“為天國的緣故而自閹的”,主說需要有上帝特別的恩賜才行。有些人想生孩子卻要不上,一定是因為他們有問題甚至有罪嗎?當然不是!聖經的原則告訴我們,這種情況下,信徒首先要省察自己,是否有得罪上帝之處,如果有,就認罪悔改;如果沒有,就安心交托。聖經上說,現今的時代邪惡。由於罪的影響,我們已經不再生活在伊甸園中,自然界也被破壞,食物、空氣、水,甚至點刺波的汙染,都無處不在。所以完全有可能是因為這些原因而造成身體的疾病。即便能生孩子,也不能保證我們的孩子不得重病,不遇到酒後駕車,不遇到校園槍擊……這一切,我們惟有靠著主,勇敢麵對,上帝沒有應許我們天色常藍,但他應許會一直與我們同在。“沒有什麽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沒有孩子也不能,這是一定的!
第二, 我們想多生孩子,需要不需要“找根據”:
上帝讓人類“生養眾多、遍滿地麵、治理這地”,這出現在創世記第一章,可見這是上帝在創世之初對他所造的人類的心意。想多生孩子,實在是不需要找什麽依據或理由,因為上帝在造人的時候,已經把這樣的心意造進了人心中。奧古斯丁曾說∶“上帝啊!你為自己而創造我們,在我們裏麵有一個唯有你才能填滿的空洞;除非我們回到你麵前,在你裏麵找到安息,否則我們將永無安息之所。”我想,在很多方麵,上帝都是用這種方法,以近乎本能的方式,把我們對他的心意的渴望,對美善的需求,放在我們裏麵,吸引我們逐步接近上帝的真理和心意。
由此可說,生育權是人生而為人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天賦人權”,除了造物主的心意如此之外,我們是不需要任何其他根據的。
第三,“想多生孩子,就找這樣的根據”,與“根據上帝的心意,就想多生孩子”是否是一回事:
如果是前者,那我們是在為一己之私利用上帝,利用聖經,就是一種最可怕的詭詐和褻瀆;如果是後者:“上帝的心意是讓我們生養眾多,上帝放在我們裏麵的本能也讓我們有生養眾多的自然願望”,因此我們要主張我們的生育權這樣一項“基本人權”,那就是沒有問題的。
2.國家的政策與基督教信仰和教義的關係:
第一:國家的政策,能否跟信仰和教義“混在一起談論”?
如果是“混在一起”,不分高低輕重,就是有問題的,但對於國家的政策,作為世上的光和鹽的基督徒,能否和是否應該用真理的標準來檢驗——“美善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彼得講道時說的明白:“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麵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徒4:19)
上帝的標準和心意,是否高於國家的政策?答案是顯而易見的。主耶穌說:凱撒的歸給凱撒,上帝的歸給上帝。公民政府的權力,是基於與公民的契約而由公民有限地“讓渡”給政府的,政府的權力絕不是無限的,尤其是在政府要幹涉公民享受“天賦人權”時,這政策就是抵擋上帝的;在國家的政策侵犯到“天賦人權”時,這樣的政策就是不合上帝的心意的,就是一個社會中的基督徒應當反對和抵擋的,為此甚至不惜付上相應的代價。舉例而言,在中國,如果有“生養眾多”的感動,首先,要為政策的改變而禱告,同時要盡我們所能,積極影響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再次,如果生了老二、老三,如果不惜麵對可能臨到的罰款甚至逼迫,這就是付上了代價(當然是在計算好代價後有信心麵對的情況下),我相信上帝也是喜悅的。
3.“不打算生老二就是膽怯懼怕的說法”、“不在生一個孩子就是愛世界多些不遵守上帝的教導”嗎:
第一, 從誌勇牧師的講座中,有無傳遞這樣的信息?
我想沒有,我們可以再仔細聽聽錄音,誌勇牧師也可以在回應時對這一點予以解釋和澄清。在此我不便多為誌勇牧師“辯解”。
第二, 即便誌勇牧師沒有這麽講,但在事實上,不打算生老二有沒有可能是因為有種種的顧慮?
這一點在教會內部做一個簡單的問卷調查就可以曉得,是否有人,如果不是怕丟公職、怕孩子上不了戶口,怕以後麵臨罰款和生活難題,就一定會再生第二個、甚至第三個。
第三, 這一類的顧慮,或說“膽怯懼怕”,是不是罪?
罪可以分為“sins of commission”和“sins of omission”兩種,即“不該做的事做了”和“該做的事沒有做”。我相信,上帝的心意,是他的每個兒女都活出他豐滿的榮耀,因為他的恩典就是“豐豐滿滿”的,耶穌來,不僅是為了叫我們得著新生命,也是要“叫我們得的更豐盛”。但有誰是完完全全活出了上帝對我們人生的全部的旨意呢?我想,除了主耶穌,甚至使徒保羅,可能也還是有些遺憾的。這類的問題,我不認為是狹義上的“膽怯恐懼”,但可以說是墮落後的人的軟弱和有限造成的。因此,我認為,因為種種憂慮不敢生老二,不能算作是“膽怯懼怕”的罪,但說是軟弱,則不為過。當然,這不是說,所有決定不生老二的,都是出於軟弱和憂慮,而是說,有些人不生老二,是出於憂慮和軟弱。
第四, 上麵說的這種情況下的基督徒,是否會產生罪咎感?他們又該如何麵對自己的軟弱、虧欠和“罪咎感”?
當我們的良心獨自麵對上帝的時候,我們是否可以為自己的軟弱和有限而“理直氣壯”呢?還是更應該學習那個“稅吏”,對我們的天父說:“主啊,求你可憐我這個罪人!”上帝難道不知道我們的軟弱嗎?他深知我們的軟弱。詩103:15說, “……他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常常懷著罪咎感、生活在魔鬼撒旦的控告之下,絕不是上帝的心意,但這不是說,上帝的兒女就永遠不可以有罪咎感。英文中說,有些罪咎感是“healthy guilt”,可以幫助我們來到上帝的麵前,尋求上帝的安慰和接納,也尋求從上帝二來的恩典。在有任何軟弱的時候,我們可以隨時向上帝承認和交托。如果是罪,是需要悔改的,如果是軟弱,就無法悔改,而是要求上帝憐憫和幫助,實在做不到,也求上帝接納。
第五,“凡不是出於信心的,就是罪。”這種情況下生了老二,反而要認罪。
有的情況下,弟兄姊妹還沒有做好要老二的準備,但在采取避孕措施方麵,沒有盡到自己當盡的責任(如果盡了責任仍舊懷孕的,良心就可無虧),因而懷了老二的,反而更虧欠上帝和孩子,這樣的情況下懷了老二,絕不是勇敢和遵行上帝的旨意,反而要認罪。因為,沒有信心而懷孕的,可能讓自己落入更可怕的試探中,可能由於懼怕而造成真正重大的罪,如墮胎。在此不跑題,不多說這一點。
這一部分回應的總結
對於以上回應,可以總結如下:
(1)想多生孩子,是人的普遍本能,是上帝在創世記第一章給人類的心意和使命,是“天賦人權”,不需要找額外的“根據”。
(2)我國的計生政策,如限製生育,尤其是懷孕後就要求墮胎,是不合上帝心意的,基督徒應當用“百般的智慧”來麵對和勝過。
(3)不打算生老二、甚至一個孩子都不打算生的原因有多種,有些理由是正當的,甚至是為了上帝的國度而甘願作出的犧牲和付上的代價,但必須承認,有些不願意要孩子的原因是父母的自私、憂慮、軟弱等各樣問題,這樣的軟弱,是教會應當勇敢指正的,否則就會陷入相對主義,會體貼人的心意過於體貼上帝的心意,就會喪失教會在這“彎曲悖謬”的時代作光和作鹽的使命和功用。
拋磚引玉,希望聽到更多回應!
光宇
劉光宇姊妹對張輝姊妹來信回應信件(二)
接著上一篇回應中所提出的問題,張輝緊接著提出另外幾個非常尖銳又互相纖細的問題:用一個問題做概括,就可以說是:基督徒是靠生出來的嗎?難怪張輝在回應開篇時就說,此次講座中聽到的是許多“新鮮”的道理!這在現時代的中國教會乃至全球的華人教會中,恐怕都是一個“新鮮”的道理。本次回應主要針對張輝姊妹回應的下麵幾段話中所包含的問題:
“基督徒是靠生出來的嗎?我們最近一直在查考的《羅馬書》,我還不能很係統的理清脈絡,但有一點是前麵反複講的,亞伯拉罕的後裔不都是真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也不能憑著遺傳不能憑著家族得稱為義。那為什麽到我們這,神國度擴張要靠著我們生養眾多了呢?難道就因為穆斯林生養眾多,在人數上顯多?以西結14:20裏論到義人說"雖有諾亞、但以理、約伯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救,隻能因他們的義救他們自己的性命。"能夠救我們和我們兒女的,唯有主耶穌基督。
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是生自基督徒家庭,神不是一樣通過福音改變了我們,使我們能得以稱為神的兒女?如果現在還認為人的使命是生養眾多,遍滿地麵,那如何看待那些單身,獨身或是已婚而沒有孩子的人?像保羅,一直獨身,難道他沒有完成他的人生使命?
舊約時期屬靈上的傳承一直靠"生養眾多",聖經中也多次提到 "生養眾多"。到主耶穌來到世上後,保羅才體會出原來"生養眾多"的含義是"因我在基督耶穌裏用福音生了你們"(林前4:15)。我相信牧師帶領信主的人一定比他自己所生的敬虔的後裔多。”
下麵是我的回應。
引言:討論框架和背景
1.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第三問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第三問為:聖經對人主要的教訓是什麽?
答案是:聖經對人主要的教訓是:人對上帝當信什麽(1),並且上帝要人當盡什麽責任(2)。
因此,我們對聖經真理的理解和應用,可以從這兩個方麵來入手,並且,心中要時時謹記這兩方麵的平衡,如果隻強調我們對上帝的所是和所為的信,就容易忽略人的責任;如果隻強調我們的責任,又容易忘記上帝的主權和掌管。
縱觀教會曆史,如果說這兩方麵的平衡是那條最理想和完美的準線的話,教會曆史則往往在這條準線上,或者偏左、或者偏右,如同鍾擺一樣地左右搖擺。但上帝對他教會的保守,幫助他的教會常常反思和“歸正”,這正是上帝的護理之工。
同時,根據不同時代和環境的不同情況,上帝也會著重強調這兩方麵中的某一個方麵。我們偏左的時候,上帝就讓我們注意右邊,反之亦然。
而且,這兩方麵,絕不是孤立和割裂的,而是有著內在的有機聯係。往往我們不清楚自己的責任,是因為我們不信;或者由於我們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我們的眼睛受到蒙蔽,讓我們不能夠認識上帝的屬性和作為。
2. 牧養的原則
詩篇中,詩人大衛說,上帝用他心中的純正和手中的巧妙來牧養他的百姓。心中的純正,是上帝安定在天、永不改變的真理;而手中的巧妙,則是根據羊群的情況,仿佛雅各帶著婦女和孩子們回到迦南地時說:“我要量著在我麵前群畜和孩子的力量慢慢地前行”。因此,在分享和強調某方麵的真理時,要根據當時弟兄姊妹的需要,有針對性,而不是在一次講道中就把全部的聖經真理沒有重點和層次地講出來。誌勇牧師幾年前在我們教會分享時,張輝在網上找到的文章及在前天講座中的內容他都點到過,但是沒有機會展開細講。我們是否可以認為,誌勇牧師的思想是有係統和一致的,而非前後矛盾的,隻是根據不同的情境分享了他的觀點的不同方麵。而如果有機會(比如幾天時間的退修會)全麵分享的話,就可以看到他的觀點之間的美好平衡。這是我的一己之見,也許誌勇兄可以在回應中有更清楚的說明。
下麵的討論,常常會回到以上框架和背景之下,並以此為所作思考的框架和邏輯。
正文
一.“基督徒是靠生出來的嗎?”
1. 羅馬書的主題與上帝的兒女應當“生養眾多”是否矛盾?
2.
羅馬書的主題是“上帝的義”,以色列人正是因為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上帝的義了”,因而失落了救恩。
但日前講座的主題和我們要討論的,卻不是救恩的問題。羅馬書,特別是其前半部分,討論的可以說是“人對上帝當信什麽”的問題,而我們的講座,更多側重的則是根據聖經的教導,上帝要我們盡什麽責任的問題。這如同一個硬幣的兩麵,不是彼此否定的,隻是針對不同的情況,要講硬幣的不同麵。對於隻靠行為、不靠信心的以色列人,他們需要認識到上帝的救法跟他們所想的不同;而今天的我們,對上帝救贖的恩典應該是比較清楚的,但對得救之後上帝對我們有什麽樣的心意和責任的要求,卻不甚了了,也是我們的講座和大家後來提問的焦點所在。因此,從邏輯上說,這兩點首先是不矛盾的,在這個前提之下,我們來討論接下來的問題。
2. 上帝如何擴展他的國度?“神國度的擴張要靠我們生養眾多嗎?”
誠實地說,對上帝如何擴展他的國度的問題,我很少研究,因此不能說太多,還懇請這方麵有了解的弟兄姊妹提出意見。對這一問題,我隻有以下一些粗淺和不成熟的看法:
(1) 上帝是“獨行奇事”的上帝,沒有人的參與,上帝的計劃照樣完成。如同主耶穌在即將被捕時所言:“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在上帝國度的拓展上,上帝所行的許多重大的奇事,可能是我們渾然不覺和不能參透的,因此,我們能在他國度的拓展上有份,隻是我們的幸運和榮耀,而不是上帝需要我們的幫忙。
(2) 還是回到上帝的作為和人的責任的關係框架下,上帝可以“獨行奇事”,卻不能成為我們不盡上帝對我們的責任的借口和理由,我們還是要在上帝麵前交賬。這一點我想不用多說。
(3) 那麽,在上帝國度的擴張上,基督徒當盡什麽責任呢?我想到的經文是:“你當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的第二問是:上帝賜給我們什麽準則以指導我們榮耀他,並以他為樂呢?答曰:記載於舊新約聖經中的上帝的話語(1),是指導我們榮耀他,並以他為樂的惟一準則(2)。因此,整本聖經中的教導,對我們都是有效力的,即不能隻守“生養眾多”的要求,而不去愛其他的人,也不能在沒有上帝的特別呼召和帶領的前提下,不嫁不娶地傳福音。在此,我們是否再一次看到上帝那讓我們敬畏的從容?是否再一次感受到聖經教導那精美的平衡?
(4) 麵對整本聖經的教導,我們從哪裏開始?我們是否會不知所措?對此,我相信,上帝也是“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他告訴我們,“一天的難處一天當”,所以,每個上帝的兒女,都要時時尋求上帝對他/她個別的帶領。“要做的工多”,我是更多側重於“得著敬虔的後裔”呢,還是更多去關懷失喪的靈魂?或者上帝已經給了我能力,讓我兩個都可以做?這是每個人要在上帝麵前切切尋求和殷勤持守的。
3.基督徒是靠生出來的嗎?
What a good question! 上帝的話語是“生養眾多”。首先,“生”,就可以包括自己生和屬靈意義上的“生”,這兩者同樣不矛盾。其次,光“生”不“養”,恐怕是出不了基督徒的。在此,我們再一次看到上帝的工作和人的責任之間的關係問題。人的重生得救,是聖靈的工作,沒有人能夠讓別人認識和承認自己的罪,隻有上帝的靈,能夠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但這決不抹殺父母教育兒女的責任。箴言書中說: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可見“教養”的舉足輕重。聖經也告訴我們,上帝要我們生兒育女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得著敬虔的後代。
所以,如果我們一方麵在社會上作好見證,一方麵好好生養眾多的兒女,豈不是美事,豈不是更加符合上帝的心意和創造的計劃嗎?下麵是我在網上找到的一份統計資料,也許可以說明一些問題。當然,傳道人、大學教授、校長、議員……這些都不是絕對的,但在此我們也要防止過於抽象地談到基督徒對社會的影響和貢獻。這些身份固然不必然說明什麽,但如果把人的身份都抽空,這個人也就不存在了。信息如下:
“馬克・猶克斯 (Max Jukes) 住在紐約,他本身不相信耶穌基督,連他的孩子們想去教會他也不準。後來在馬克・猶克斯的一千零廿六個子孫當中,有三百人被關進監獄裏,平均服刑十三年:有一百九十人是妓女,六百八十人酗酒。到目前為止馬克・猶克斯家族讓美國政府花了超過五十萬美金來幫助他們就業,他們對社會一點貢獻也沒有!
約拿單・愛德華滋 (Jonathan Edwards) 和馬克・猶克斯同時住在紐約。他愛神的家,並且他的孩子每周都會在教會聚會。約拿單・愛德華滋有九百廿九個子孫,其中有四百三十位傳道人,八十六位大學教授,十三位大學校長,七十五位暢銷作家,五位美國議員,二位參議員,還有一位成為美國副總統。愛德華茲家族不但沒有花費美國政府任何一分錢,反倒對她們社會很大的貢獻。”
以上的見證,可否說是“如同雲彩一樣環繞著我們”?約拿單愛德華茲有11個兒女。
二.“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是生自基督徒家庭,神不是一樣通過福音改變了我們,使我們能得以稱為神的兒女?”
1. 我們能夠信主說明什麽、不說明什麽:
我們這一代的中國信徒,大多不是出自基督徒家庭。我們這樣的人,能夠信主,實在顯明上帝的恩典和對我們的大愛。但在邏輯上由此是否就可以推導出:因此,現在的孩子們是否生在基督教家庭、是否從小接受基督教教育,對他們以後信主也沒有關係,也是“一樣”?
保羅在羅馬書中論到以色列人時說:“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複生嗎?”
也就是說,以色列人的悖逆,尚且成為外邦的祝福,何況是以色列人的歸信呢?同理,如果我們這些出自不信主家庭和無神論教育環境的人,尚且能夠聽聞福音和得救,那何況那些從小被敬虔的父母撫養長大的孩子們呢?他們豈不是更要成為國家和民族的祝福嗎?生在信主家庭的孩子(假設父母能夠按照上帝的道來養育他們的話),有機會早早地聽到福音,從小更多蒙受上帝的恩典和慈愛,他們的責任,決不僅僅是個人對福音的回應那麽簡單,因為上帝的原則就是“多給的,也要多要”,他們就更是欠著福音的債,也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成為上帝的“精兵”。
2. “單身、獨身和結婚沒有兒女的人”
在第一篇回應中,我已約略提及這點,就是普遍原則和規律與個別情況的問題。普遍的原則是“生養眾多”,這是上帝對他所造的人類的心意。如果不是這樣,那麽我們這些人可能都不會有機會出生。我不知道我這麽說是否準確,還請有研究的弟兄姊妹指正,就是“普遍原則”不是“絕對原則”,普遍原則,就允許有特例存在。如果對整本聖經的教導有一個全備和平衡的把握,就可以分辨,什麽情況是普遍原則,什麽情況時個別帶領。
例如“說謊”。聖經中說,上帝恨惡說謊,並把撒旦稱作“謊言之父”,但在創世記中記載,埃及的收生婆在為以色列婦人接生的事上對法老說謊,於是上帝就“厚待收生婆,使他們成立家室”。妓女喇和因為就以色列的探子而對耶利哥城的人說謊,最後他竟然記載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家譜中。但這些特例,不能否定補可以說謊的普遍原則。
又如保羅。他在林前9:5中說:“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姐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仿佛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從保羅的言語,我們可以看出,娶妻是正當的,是正常的,也是普遍的,而單身,是上帝對保羅特別的帶領。
沒有兒女、由於種種正當原因不能多生孩子的,不乏其人,但如前所述,這在邏輯上並不能否定另外的方麵,在此不再贅述。
關於子女的數量,詩篇中也把子女比作箭袋中的箭,並說“箭袋充滿的便為有福”。在世界各個國家和民族中,都普遍把兒女多作為有福氣的一個表現。
反過來,在人類曆史上,最先實行計劃生育的,也許是古斯巴達人,並且一直以其殘忍和愚蠢而“名垂史冊”。近現代以來,除中國外,嚐試搞過計劃生育的,應該隻有貝・布托的父親那一屆的政府,並且這一政策非常不得民心,並最終導致該屆政府的下台。除此以外,沒有聽說過哪個國家和政府對“生育權”我們目前所經曆到的這種幹涉和侵犯。
本次回應的總結
這一部分的回應,感覺比較雜亂,總結不出幾個要點,就當是“漫談”吧!同樣,還是希望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並且讓我們的思路能夠越來越清楚,把真正的問題和真正的答案都顯露出來。下一部分的回應主要圍繞“家庭教育”的問題。在這方麵,我更是剛開始涉足,隻能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但歡迎大家批評指正!
光宇
中午於辦公室
3.劉光宇姊妹回應張輝姊妹信件(三)—關於家庭教育/home schooling
張輝的回應中的最後一部分是針對home schooling的問題,具體內容如下:
“關於home schooling,我認為子女教育的權柄確實給了父母,父母有權決定以何種方式教育子女,上公立學校也好,在家home school也好,沒有真理的對錯。但現在提倡home school,是不是隻針對我們這個小圈子裏的人群呢?我們大多受過高等教育,聽眾之中不乏博士碩士,我們尚且覺得自己欠缺某些素質、知識和能力教育孩子。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弟兄姊妹呢?如果home school那麽好,是符合神的心意,那麽那些沒有條件home school孩子的弟兄姊妹把孩子送去那麽恐怖邪惡的公立學校,豈不是羊入虎口?那父母是不是又得負疚呢?我們不也都在共產黨的教育體製下受教育長大的,神不是依然保守了我們,拯救了我們,為什麽到我們孩子這就得靠我們自己給他們建籬笆豎圍牆了呢?若非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非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
我的回應(倒序)
一.“我們不也都在共產黨的教育體製下受教育長大的,神不是依然保守了我們,拯救了我們,為什麽到我們孩子這就得靠我們自己給他們建籬笆豎圍牆了呢?”
1. 對於我們的成長和得救環境與我們的孩子們的成長環境之間的關係問題,我在回應二中已經涉及,在此不再贅述。
2. 給孩子家庭教育就是“靠我們自己”嗎?就是“給孩子樹籬笆牆”嗎?
可以看到,不論何種教育方式,作為父母,一方麵要盡上百分之百的努力,一方麵又要百分之百地依靠上帝,這種平衡,在回應二中也作了詳細說明。難道把孩子送到公立學校就是更依靠上帝和更有信心的表現嗎?我想,兩種說法在邏輯上都不成立。關於給孩子“樹籬笆牆”,我相信做父母的有責任和義務保護我們的兒女,所以必要的籬笆牆是一定要有的,否則就是把它們弱小的生命暴露在罪的侵害和影響之下。關鍵是這籬笆牆樹的是否適度。完全不管是不對的,過度保護也是不對的。
在此,要特別提到一位有多年教育經驗和觀察的姊妹的看法。在我們討論home schooling的問題時,她數次提醒我們,作父母的,一定要反省自己想home schooling的心態。我們不能出於懼怕而把孩子圈在家庭學校中。但這不是本文的主題,因此在此不多討論。
3.建造房屋、看守城池的最終是主不假,但除了極為特別的情況外,都是上帝指導我們來建造和看守,比如摩西建會幕的時候,所羅門建聖殿的時候,上帝沒有“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而是透過摩西、許多的能工巧匠和百姓的奉獻建成。這再一次看到那硬幣的兩麵——上帝的作為和我們的責任。有一個故事說到穆勒有一次要坐船前往某地。當時天氣惡劣,船長就觀察這位屬靈的偉人將如何行。隻見穆勒作了一個禱告,求上帝保守他能順利到達,然後,就拿出航海圖,和船長研究起最佳行駛路線來。這可說是這種平衡的一個寫照。
二.“沒有條件home school孩子的弟兄姊妹把孩子送去那麽恐怖邪惡的公立學校,豈不是羊入虎口?那父母是不是又得負疚呢?”
1. 公立學校是否真的那麽“恐怖邪惡”:
由於對公立學校教育的種種不滿,美國已有兩百萬家庭開始施行家庭教育,並且已有統計結果表明,美國家庭教育的平均水平,高於公立和私立學校教育的平均水平。公立學校是否“恐怖邪惡”?聖經上說,要我們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主差遣門徒去傳福音時,告訴他們要“馴良像鴿子,靈巧像蛇”,因為他們是“如同羊入了狼群”。這些都是指整個世界來說的,並非學校就格外“恐怖邪惡”,但同樣,那裏也不會因為都是小孩子就成為一個天真無邪的樂園。和世界一樣,那裏也充斥了沒有重生得救的“小罪人”,由一群沒有重生得救、不認識上帝的“大罪人”作為他們靈魂的工程師來擔當塑造他們人生的重任。我這麽說,絕不是要詆毀不信主的孩子們
2. Home schooling(以下簡稱“家庭教育”)的條件:
(1)家庭教育的社會條件
Home schooling,在中國仍然鳳毛麟角,而且很少的少數也基本是在基督教家庭當中,並且大多數弟兄姊妹都是眼見自己周圍的外國宣教士等人這樣做,看到美好的果效,才開始效法。從剛解放開始一直到上個世紀末,相信都是聽都沒聽過、想都沒想過還可以有這樣的選擇。
因此,在家庭教育還不具備相應的社會條件時,上帝也不可能把這個選擇擺在我們麵前。反之,現在,很多家庭可以允許媽媽全職在家,出版、通訊技術異常發達,國外的種種資源都有機會被我們利用……這些條件具備的時候,這個選擇也就自然地開始進入我們的視野。回顧宗教改革的時候,適逢古騰堡印刷機剛剛發明,致使馬丁﹒路德的“九十五條”幾乎一夜之間傳遍歐洲。上帝為什麽不在更早的時間發動這場改革呢?是因為包括科技條件在內的種種條件都還不具備。因此,上帝的帶領,常常透過“社會條件”的成熟來顯明。因此,我們的心應當敏感於上帝種種的作為,尤其身為基督徒,豈不應該在上帝的感動和帶領上先知先覺、身先士卒嗎?
(2)家庭教育的個人條件
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條件實行家庭教育,比如,對單親家庭而言,要媽媽或爸爸留在家裏教育孩子,就是一個巨大的挑戰(盡管如此,國外仍有成功的事例)。又比如父母的健康狀況不允許、文化狀況不允許等等。無論什麽原因,如果個人條件不具備的,也無法實行家庭教育。這種時候,就要再次回想我們反複強調的那硬幣的兩麵。隻要我們盡到我們的責任,上帝會對我們的家庭和孩子負全部的責任,作父母的絲毫不必愧疚和難過。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母親願意進行家庭教育,而父親不同意;或者父親堅持要家庭教育,而母親沒有信心。這兩種情況的母親,我都與之有過比較深入的交通。在此,聖經的原則也很清楚,父親是妻子的頭,是家庭的頭,在教育孩子的事上,是做決定和負責任的一方;最後,母親應當尊重父親的決定。這兩種情況下,我看到,上帝在他們的子女教育上,都有上帝的美意,這兩位母親,也都相信上帝透過自己的丈夫所做的決定是美好的。
三.“現在提倡home school,是不是隻針對我們這個小圈子裏的人群呢?我們大多受過高等教育,聽眾之中不乏博士碩士,我們尚且覺得自己欠缺某些素質、知識和能力教育孩子……”
1.現在提倡home schooling嗎?
我的看法是,家庭教育,在中國,還是一個太“新鮮”的事物,我們不是提倡得太多了,而是還太不夠。
2. 這是我們這個“小圈子”的人群才能的特權嗎?
我堅信,農民弟兄姊妹和知識分子,在上帝眼中的價值是一樣的,但上帝給我們的托付卻不一樣,我們不能比照農民弟兄姊妹,來看待上帝給我們的使命和呼召。難道我們接受這麽多年的高等教育是枉然的嗎?難道我們在教育領域不應當肩負更重大的責任和使命嗎?
3.關於父母的素質:
關於做家庭教育的父母的素質問題,是我還沒有想清楚的。目前我聽到兩種不同的意見。我的大學老師,是一位非常有智慧的姊妹,也是一位資深的教師。她說,她所看到的美國家庭中,很多的父母,並不具備相應的素質,結果教育效果不好。但我還沒有深問,她所說的素質是什麽。等我詳細了解後,可以再和大家分享。老實說,我現在也還不知道,我是否有這樣的素質。
還有一種意見說,母親高中畢業就可以做家庭教育,而且現在美國的教材非常好用,最初母親來教,越到後來,孩子的自學能力就越強,甚至母親可以和孩子一起學,一位家庭教育的母親就這樣告訴我,說和他的兒子一起學習,真是非常的享受!
有一本書,叫作《選擇在家》,在基督徒的書店都可買到,其中談到母親留在家中的好處,也約略涉及了孩子的教育問題,感興趣的姊妹可以買來讀,我家也有一本,也可以借閱。
四.“父母有權決定以何種方式教育子女,上公立學校也好,在家home school也好,沒有真理的對錯。”
我認為,這麽說,過於抽象和籠統,談任何問題,包括home schooling的問題,都不能脫離具體的條件和情況來泛泛地評價。在中國,home schooling的問題,在基督徒群體中,格外受到關注,恰恰是因為,基督徒父母關心真理的問題,而我們的公立學校教育,是毫不含糊的無神論教育,是抵擋上帝的,是抵擋基督教信仰的,目的是為了給“無產階級事業培養接班人”。你希望你的孩子成為“無產階級事業的接班人”嗎?
社會是需要各種各樣的人才,比如物理學家,但如果在成為“靈魂失喪的著名物理學家”和認識上帝的普通人之間,“兩害相權取其輕”的話,你會選擇哪一個呢?當然,再次說明,在公立學校不見得一定不信主,如同home schooling的孩子不見得一定愛上帝或一定成不了物理學家一樣,但這不排斥我們作基督徒父母的,要為上帝所托付給我們的產業盡力做出最好的安排,將來,我們也必要為他們在上帝的麵前交賬。
所以,作為當代中國的基督徒,我們不能離開我們所處的社會環境來討論這一問題,否則就幾乎沒辦法談論任何重要的事。
又如,在“School of Infancy ”這本基督教教育的名著中,作者Comenius就說,孩子六、七歲以後,就可以脫離母親的學校,進入到社會上的學校學習技能,這比留在家中、“跟在牛羊後麵亂跑”要好得多。那由此是否就能夠推斷說,去學校上學一定比在家好呢?非也。我們仍然要看當時的社會條件。在他所處的年代,第一,父母大多數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一般都是在家務農。孩子如果不上學,在家也學不到東西,隻能開始幹農活,最後變成文盲。而當時的學校,一方麵規模很小,如同私塾,另一方麵,一個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學校都是基督化的,孩子們在學校都被要求學習聖經等等。
因此,是否home schooling本身確實不是真理的問題,但卻有可能非常關係到真理的問題。
結語
至此,我對張輝的回應的“回應”全部結束。我要再一次感謝張輝,在講座後的第二天一早,就提出了眾多很好的問題,趁我們大家的記憶和思考都還新鮮的時候,讓我們能繼續深入思考下去。我對張輝回應的理解有可能不到位或有失偏頗,如果是如此,那全部是我的責任,請張輝原諒,我的目的也不是要“駁倒”張輝,而是借著張輝所提出和引發的問題,順著她所指出的思路,做進一步的思考和探索,寫著寫著可能也就跑了題,說起了別的事,因此也請大家就事論事,目的是把這些“又大又難”的事弄得更清楚明白。我期待張輝進一步的思考能以文字的方式呈現,也期待那天參加講座的弟兄姊妹提出你們的思考或困惑之處。相信通過這樣的討論,大家的看法會越來越清楚,最後的觀點和決定肯定會不一樣,但盼望我們都能夠做到對自己的選擇和行為負責,能夠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好讓我們在上帝的麵前交賬時,都能存坦然無懼的信心,都能或多或少像保羅那樣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
以馬內利!
光宇
2008年7月4日
王誌勇牧師補充
謝謝張輝姊妹的回應和問題,也謝謝劉光宇姊妹的一些思考。這兩位姊妹之所以對子女教育問題有這麽大的關注,最起碼說明兩個方麵的問題,一是她們熱愛上帝和真理,想按照上帝所啟示的真理來教育自己的孩子;二是他們充分認識到自女教育的重要性。基督徒子女教育是一個大問題,尤其是在目前大陸這種處境下,更是存在一些棘手的問題,這是我們不能不麵對的。我們不可能在一次講座中全麵、平衡地闡明所有原則和細節,隻能強調某些方麵;在書信交流中也隻能闡明某些方麵的看法。歡迎大家繼續就這些問題考察聖經,互相交流,彼此激勵,互相造就。我想最終申明三個大原則:
1.生育權是上帝賜給每個人的基本人權。至於個人如何行使,每個人都有責任根據上帝量給自己的恩賜和處境做出合乎聖經和良心的抉擇;
2.教育權是上帝賜給父母的基本權利。不管是教會,還是國家,都不能僭越、剝奪父母教育孩子這種權利,隻能在一定程度上予以扶持和監督;
3.基督徒父母有責任按照上帝的教訓和警戒教育自己的孩子,這是每個基督徒父母義不容辭的本分。
願上帝憐憫中國教會!願上帝憐憫中國!願上帝赦免我們中國人在計劃生育、人工墮胎等方麵所犯下的殺人流血的罪!願上帝憐恤我們中國基督徒在子女教育方麵的軟弱,向我們施恩,使我們能夠按照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我們的孩子!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