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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的基督徒右派分子們(二)

(2008-05-03 14:13:17) 下一個

 
1957年的基督徒右派分子(二)
王怡


殉道與護教:中國自由史的篇章
  
  最諷刺的是,一個號稱獨立自主,“自治、自養、自傳”的三自運動,卻建立了一個二千年教會史上罕見的徹底依附於政府、放棄聖經真理而接受政府和現實政治目標控製的教會組織。用吳維尊的話說,“這個‘自’,實質上是中國黨和政府對神在中國教會的絕對領導權,或絕對主權”。但對基督徒來說,這已不是基督的教會,也不是基督教的信仰。一些公開反對三自,捍衛基督信仰和良心自由的,恰恰是當時中國的一部分獨立教會和本色化的教會。而三自運動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替當局消滅他們。
  在極權主義的洪水猛獸前,人的尊嚴和良心的自由,如何可能站立得住。以此觀察1949年後的中國,41萬基督徒集體簽名加入三自,是一件令人震驚的事。基督教在中國150年的宣教和紮根,當極權者來到的時候,卻都如草木禾秸的工程,一瞬間就軟弱跌倒了。但另一方麵,到1957年以後,在中國紮根 2000餘年的儒家傳統和士大夫精神又如何呢?難得發現一個顧準,發現一個遇羅克,王元化先生說,“我們知識分子終於沒有全軍覆沒”。一位朋友曾當麵毫不留情的說,就算顧準沒有淪陷,和你老又有什麽關係。
  這話太尖銳,也太刻薄。但共產黨的確讓知識分子知道了一件事,就是他們的知識和信念,不足以支撐他們在獨裁者麵前的人格。他們的脊梁輕易就斷了。而當時全國三分之二的新教徒,他們心中的上帝也沒能扶持他們,他們輕易也跌倒了。就像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無數次全國性背道,無數次偏離他們的上帝。但就如聖經中所說,即使在全國性的背道中,上帝也總會“為自己留下七千人”,使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不會斷絕。總有“七千人”不會向偶像屈服,不管這偶像是木頭泥巴,還是政治國家。
  中國自由史上最令人震驚的篇章,就是在“三自運動”中,上帝也在他黃皮膚的子民中為他“留下了七千人”。大約還有10萬左右的獨立教派的基督徒,從 “三自運動”一開始,就以不合作、不服從的態度,走向家庭聚會,拒絕思想改造。開創了1949年後中國家庭教會的傳統。也在中國史上第一次拓展出以非暴力方式,為著信仰抗拒專製的、一個活著的傳統。他們中的多數人隻是消極的不服從,保持秘密聚會。但也有的教會領袖,在政治高壓下公開表態,公開聚會,公開辯護。這種在宗教迫害中公開為信仰辯護的人,在第一世紀的教會史上被稱為“護教士”。在1957年,1966年,和19_89年,知識分子們在政治逼迫中從來沒有誕生過他們的“護教士”。但在50年代,中國基督教中出現了這樣的護教士。
  堪稱中國基督教“護教士”的,是北京獨立教會的領袖王明道。他從一開始就公開反對三自,成為三自會的眼中釘。1954年北京教會召開對王明道的批判會。他在這一年底發表《真理呢,毒素呢》一文,針對吳耀宗的立場,宣稱“在聖經中,沒有‘帝國主義的毒素’,隻有上帝純全的真理”。他告誡吳耀宗們說,
  “你們不如爽爽快快說這種教訓是‘耶穌和使徒播散的毒素’,還比較誠實一些。我隻問你們,我上麵所引的這些經文是不是‘帝國主義思想的毒素?’如果你們不敢說‘是’,就請你們快些收起這一套恐嚇人的麵具來。如果你們說‘是’,就請你們趕快脫去你們所披的羊皮,宣布與教會脫離關係,宣布你們不是基督徒,更不是教會的領袖。你們就爽快再組織一個‘反基督教大同盟’,再來一次‘反基督教運動’,至少你們所作的還比現在誠實一些。”
  1955年,王明道再次發表長文《我們是為了信仰》,公開批評吳耀宗等三自領袖是“不信派”。反對與“不信派”結盟,反對與他們同工。宣稱道不同不相為謀,“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王明道的立場在兩個方麵,一是政教關係上反對教會依附於政府,反對政府對教會的政治控製。二是反對三自領袖們的自由派神學,堅持聖經的權威性和基督信仰的基本要義。而他的後一個立場,正是前者的根基。
  這兩篇文章,不但是中國基督徒在20世紀持守信仰自由的經典文本,同樣也應被視為中國人在20世紀持守良心自由的經典文本。尤其是《我們是為了信仰》一文,在教會內產生極大衝擊,一些加入三自的基督徒,也受這篇文章所感,退了出來。事實上,在1949年後的政治迫害中,那些堅持信仰自由、走向家庭聚會的基督徒,大多是被稱為“基要派”的基督徒。不持守聖經權威性的基督徒,在平日也可以做基督徒,但當國家的權威變得嚴厲和殘暴時,他們心中就再也沒有比國家更高的權威和信念。本著聖經相信基督的人,遇上誰,他相信的都是基督。相信自己的人,一遇上共產黨,就連自己也不信了。
  對上帝的信仰,成為這一批基督徒在極權主義麵前勇氣的來源。也在他們軟弱跌倒之後,成為他們悔改和重新站立的源頭。王明道發表《我們》一文後,當局決定逮捕他。1955年8月7日,他作了最後一次講道,題為《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當晚王明道夫婦二人及18名信徒一起被捕。10月29日,當局宣稱一切三自以外的基督教活動,均屬非法。從此,不加入三自,即已構成被捕的理由。隨後三自會在各地發動大會聲討王明道,支持和同情他的信徒,在各地紛紛以“王明道分子”的罪名被捕,其中包括廣州大馬站教會的著名傳道人林獻羔。甚至一位上海的女信徒,因“為王明道禱告”,以反革命罪被處管製20餘年。另一位信徒替廈門的信徒買王明道的書,也被歸入“王明道反革命集團”,被判18年勞改。而王明道自己,在獄中經受14個月的折磨之後,最終支撐不住,於1956年9 月簽署了警方擬定的一份悔改書,獲得釋放。
  隻要寫個檢討,承認錯誤,就可以過關。在反右、文革及曆次運動中,無數知識分子都曾這麽做,人們也都體諒他們的軟弱,因為我們也一樣軟弱。直到今天,也很少有人為此懺悔,也不認為這是一種萬劫不複的罪。如巴金一生,從未悔恨過自己的謊言和罪過,未說過關於文革災難的一句真話。卻以倡導說真話之名,至今贏得社會的尊敬。至於朱學勤先生忍不住說,巴老,你講了那麽久“說真話”,你就好歹說一兩句真話吧。老作家邵燕祥先生前年出版《找靈魂》一書,將他曆次運動的檢討書一一公開,表示悔意。這是一種真正值得尊敬的對失喪靈魂的尋找。而當年王明道出獄後,認為自己如彼得一樣背主,自覺已在人前否認基督。經過一年多的休息和精神的恢複,他在一個早晨,和老伴手牽著手,走進北京市公安局。對每一個睜大眼睛的警察說,那份悔改書不代表我的信仰立場,我否認我的簽名。王明道再次入獄,被判無期徒刑,他的妻子被判18年。
  那一個清晨,那一對牽著手的老夫妻,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對苦難的回答。也是當我想起1949年後這個國家的一切苦難時,心中微小但是堅定的溫暖。這樣的人物,從1950年到1958年,直到1979年,不是一個兩個,而是從傳道人到平信徒,從城市到鄉村,就如星星一樣閃耀,於數十年政治苦難中開創出家庭教會的傳統。護教士的聲音,和殉道者的血,從十字架一直流到中國家庭教會數千萬信徒的身上。
  
  與此同時,“三自運動”的政治狂飆也刮到了天主教會。天主教神父們受到新派神學的影響很小,他們的護教和殉道甚至比大部分新教徒來得更加堅決,毫不動搖。並得到羅馬教庭的大力支持。教廷公使黎培理在致中國各主教的信中,反對三自運動。1951年9月5日,他被驅逐出境。1952年和1954年,教宗發出兩份通諭,《勸勉中國被難教胞》和《致中國人民書》,批評三自運動是要“建立一個不再是天主教的民族主義教會,它否認了基督信仰的普世性”。教宗激勵中國的天主教徒保持信仰的堅忍和忠誠。無數與王明道類似的中國神父,如張伯達、周濟世、龔品梅、鄧以明等,成為可稱頌的真理的仆人和信仰的捍衛者。張伯達神父在壓力下公開發表講話,聲稱“天主教會在中國所作的一切,沒有一件不是為了中國人民的益處,因此我絕不能在這個宣言上簽字”。他隨後被捕,三個月後在看守所被折磨致死。在重慶,一位年輕的神父董世祉,在一群高呼愛國口號的天主教徒麵前,發表了一段盡管流傳不廣,但卻堪與尼莫拉牧師前後輝映的動人演講,
  “今天,他們要我們攻擊教宗在中國的代表——黎培理公使。明天,他們就會要我們攻擊教宗——基督在世上的代表。後天,他們難道就不會要我們攻擊我們的上主,至高的神——耶穌基督本身嗎?”
  
  許多人,包括一些知識分子,都對今天基督教在中國的廣傳難以理解,或心存懷疑,擔心基督信仰與共產主義有相似的排他性。1949年以後,中國的基督徒和其他人群一樣,都活在專製主義的苦難當中。但基督的教會在一樣的苦難中,和普遍性的跌倒中,仍然活出了一個不一樣的殉道與護教的傳統,活出了一個盡管微弱但是堅決的良心自由的傳統。到1979年,知識分子們紛紛平反,才發現這個以社會精英自居的群體,在他們中間找不到一個幹淨的人。找不到一個活著或死去的楷模,找不到一個可稱頌的士大夫的脊梁,遑論保守一個傳統。而中國的基督徒們,卻在此時收獲了他們的盼望。在此時看見了他們中間的聖徒。王明道、袁相忱、林獻羔、謝模善,和被稱為“中國的以巴弗”的吳維尊等一大批為義受苦的本土傳道人,成為中國基督教持守信仰和良心自由的見證人,也成為中國基督徒在五星旗下與中國人民一道受難的見證人。在1979年,知識分子們巴不得平反,補發工資。一些老右派,用當初歌頌毛澤東的熱情,轉而歌頌胡耀邦和鄧小平的撥亂反正。而王明道、吳維尊這樣的傳道人卻出人意料的拒絕出獄。政府隻好用各種欺騙手段,將他們連哄帶騙,連拖到拉地扔出監獄,像當初把他們扔進監獄一樣。
  從50年代開始,吳維尊寫出一封封“主內書信”,在家庭教會內流傳。1987年5月28日,他被監獄哄騙出獄,寫下一篇致法院的《出監日呈文》,聲稱 1981年的減刑裁定是謊言,將他的“毫不悔改”說成“確已悔改”。這也許是1949年後中國自由史上最激動人心的文本,超過那個時代10萬知識分子所寫文字的總和:
  
  在此,不得不冒著向政府和無產階級專政示_威的嫌疑,(我想,法院或許能諒解),對我自從1964年7月入監以來這二十幾年中,的確始終毫不悔改的行動表現,具體地、簡要地述說如下:1964年7月30日,我被天津市公安局傳訊。在第一次預審開始起,除了姓名等以外,停止了一切甚至離題尚遠的對預審員所詢問的回答,實際上始終拒絕交代任何一點點罪行。……在服刑的二十多年至今期間,凡是與“認罪”或“犯罪本質改造”有關的,或有牽連可能性的事,我一概拒絕發言、拒絕書寫、拒絕參與有份。服刑二十多年中,無數次的大會、小會、學習、討論、座談等,隻要與改造有關的,沒有發一次言、表一次態、談一次認識、回答一次幹部或其它犯人的有關詢問;甚至謹慎小心到沒有朗讀一次文件、報紙、或語錄,沒有唱一次革命歌曲,等等;免得與“犯罪本質改造”相牽連。多少回每個犯人都必須寫的保證書、改造規劃、思想匯報、改造總結或小結,甚至是必須記的“改造日記”,都沒有寫過一次、一字;曆次政治、時事、道德、法律等等學習的考試,我除寫姓名外,總是白卷加零分。以上數不清的事實和行動表現(若法院作一點調查了解的話,就不難知道這些都是一貫的,無法否定的事實),都說明我絲毫也沒有接受在服刑長期間所對我強迫進行的“犯罪思想和犯罪本質改造”。全部都拒絕淨盡了。
  從今天出到監獄牆外之日起,進一步采取下列兩個方麵的行動:一個方麵,不使用釋放證去辦理釋放後的任何手續,不回天津或進而回南方與親友團聚,不享受從這張錯誤裁定書得來的自由和權利,不離開監獄而上任何地方、任何單位、去接受任何工作(包括作為一個留廠職工的工作);因為我雖然無奈地(為了不抗拒監獄的執法職能)已經出到了監獄大牆外邊,但認定我仍然是一個被判無期徒刑的犯人。(對這個被判無期徒刑,我即使在毫不認罪,絕不悔改的情況下,也一貫是以 “心悅誠服”的態度對待的,今後仍將以此態度對待,甘心情願)。另一個方麵,從今日出監起,進行有限量的禁食。(隻要不受到任何外來的幹擾強迫,則將維持在這個限量以內,即維持生命的繼續;若受幹擾強迫,則另當別論)。我用這個禁食行動,專門表示著下列兩個意義:(一)對於我的一切“罪行”,我沒有絲毫悔改過。(二)因此,81年給我的那個裁定是錯誤的,名不符實。我拒絕這個錯誤裁定。……
  
  從此吳維尊在監獄外麵租房,禁足禁食,做一個監獄外的服刑人員。他將一種絕對的信仰和良心自由,及一種絕對的對於掌權者的順服,以一種極其尖銳、決絕但卻非暴力的方式結合在一起,直到他死。至少在他麵前,沒有一個右派可以說,你之所以沒有屈服,是因為你受的苦還不夠。我想也沒有一個民主鬥士或自由主義者可以說,基督徒右派吳維尊為中國人留下的,不構成自由概念的一部分。

控訴運動:反右和文革的操練
  
  50年代初期,“三自運動”將鎮反中的控訴會、批鬥會引入教會,成為以後在反右、文革等曆次政治運動中,中共對付知識分子的一次思想改造的操練。
  盡管周恩來的三次脅迫,要求基督教要展開自我批評,清除教會中的帝國主義走狗。但吳耀宗等現代派(自由派)領袖,在教會中的影響力還不夠掀起一場大批判運動。“三自革新運動”亟需政府的直接推動。於是周恩來授意由郭沫若(時任副總理)出場,在1950年12月29日,在政務院作《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構及宗教團體的方針的報告》,政務院隨即製定了相關條例。郭沫若在報告中稱,“接受美國津貼之宗教團體,應使之改變為中國教徒完全自辦的團體”,並對周恩來一手策劃和授意的三自運動,欲蓋彌彰的聲稱,“政府對於他們的自立自養自傳運動應予以鼓勵”。十幾天後,吳耀宗率26位基督教領袖發表宣言,擁護政務院的方針,歡迎政府進駐教會。於是當局開始直接插手教會,短短兩個月內,全國19所基督教大專院校、200多所教會中學、1700多所教會小學及基督教的醫院、孤兒院等機構,全被政府接收。150年的基督教會,從此被趕出主流社會。《解放日報》發表評論,宣布“教會學校”這個名詞被送進了曆史博物館。
  1951年4月16日,由政務院宗教事務處(宗教事務局前身)在北京召集“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基督教團體會議”,基督教各宗派、團體代表,包括與美國差會並無任何關係的獨立教派領袖,如聚會處的倪柝聲,山東“耶穌家庭”的敬奠瀛等,共154人,均在政治壓力下出席政務院的會議。受邀請的教會領袖中,隻有王明道一人,給政務院回信,聲稱“敝會堂從創立迄今, 向未接受外國津貼”,因此恕不參加。
  吳耀宗在這次會上,對8個月以來的三自革新運動向政務院作了匯報,表示三自宣言的簽名者已達全國基督徒的百分之十八。教會的講台已開始宣講愛國愛教的道理,在上海、南京、天津等各大城市,教會已懸掛了國旗和領袖畫像,並組織信徒上街,參加反帝愛國的遊_行。然後他說,當然運動開展得還不夠深入,很多人的簽名“僅是為了敷衍”。
  而陸定一代表政務院作主要講話,傳達出中共更為嚴厲的宗教政策,他宣布,這次會議的目的就是要徹底肅清一百多年來美帝國主義的文化侵略的影響。他提出三個強硬的要求,第一,基督徒必須向他們中間的“披著宗教外衣的美帝分子”展開一場鬥爭,第二,基督徒必須積極參加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運動,第三,三自宣言的簽名還要繼續擴大。
  在當局脅迫和“不信派”領袖的組織下,這154人在會上通過了《中國基督教各教會各團體代表聯合宣言》。表示要“最後的、徹底的、永遠地、全部地切斷與美國差會及其他差會的一切關係,實現中國基督教的三自”。沙百裏神父評論說,這意味著對基督信仰的普世性和超越性的徹底否認,從此教會的信仰“在民族主義理想的周圍匯集起來”,而不再與“足夠的基督教的基本要義”相關。《宣言》進一步提出,教會要“協助政府檢舉潛伏在基督教中的反革命分子和敗類”,並在各地基督教教會及團體中“積極展開對帝國主義分子和反革命分子的控訴運動”。
  從此,一場二千年基督教會史上罕見的賣主賣友的檢舉和控訴運動,在中國基督教內轟轟烈烈的展開。
  
  為了讓基督徒學習如何控訴自己的弟兄,會議特別舉行了兩天的“控訴大會”。18位與會代表粉墨登場,從第一位來華的傳教士馬禮遜起,從西方傳教士一直控訴到自己本土的弟兄。在此,將這些在中共麵前控訴弟兄的部分基督徒列舉如下:
  中華基督教會全國總幹事崔憲詳
  中華基督教會總幹事邵鏡三
  女青年會全國協會學生部主任施如璋
  (以上三人控訴美南長老會宣教士畢範宇)
  廣東基督教協進會總幹事胡翼雲(控訴前任總幹事駱愛華)
  中華衛理公會的江長川(控訴其同工陳文淵)
  青年會全國協進會副總幹事江文漢(控訴前任總幹事梁小切)
  中華聖公會主教團主席陳見真(控訴該會雲南主教朱友漁)
  
  此外,陳崇桂帶頭作《我控訴美帝利用宗教侵略中國》的發言,從英國傳教士馬禮遜罵起。但身為神學院院長,竟漏洞百出,胡編亂造。譬如說馬禮遜起草了南京條約,但馬禮遜在此之前8年就已去世,事實是馬禮遜的兒子馬儒漢在中英談判中擔任過翻譯。最觸目驚心的,則是青島基督教聯合會的書記,可惜隻知他姓王。他控訴當時已作為反革命分子被捕的青島傳道人顧仁恩。並聲嘶力竭的問下麵154位基督教領袖:“這樣的人, 該殺不該殺?”
  台下有人便喊:“該殺”。第二天《人民日報》發表消息,說“台下響起一片‘該殺、該殺’的怒吼”。
  一個全國控訴運動的樣板就這樣誕生了。在大汗淋漓的控訴大會後,產生了一個假基督教會的領導機構,“三自革新運動籌備委員會”。吳耀宗當選為主席。他在後來成為三自機關刊物的《天風》上發表感想,說“基督教的團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現在, 在政府領導之下, 基督教的各個宗派、各個團體卻在愛國主義的旗幟之下團結起來了”。代表們回去各地,傳達大會的精神。三自籌備會召開第一次會議,通過了“普遍展開對潛伏在教會內部之帝國主義分子及敗類之控訴運動”的決議。其中號召基督徒們“可以先在每個教堂內舉行控訴會,然後舉行全城教會的控訴大會”。並告誡各地教會要開會控訴會,就要“得到當地人民政府的指導與協助”。籌委會說,要“注意按照先緊張、後緩和、再緊張的程序”,才能開好控訴會,並要把控訴詞記錄下來,“交給當地報紙發表”。
  王明道堅決反對控訴會,認為與聖經“不可論斷人”的教訓有違。他說,對有罪的弟兄,隻能按著《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原則進行,而不是通過控訴達到某種政治目的。但吳耀宗反駁說,“控訴完全符合耶穌的教訓”。他解釋《馬太福音》第廿三章,說“這就是耶穌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的一篇最有力、最深刻的控訴”。籌備會成立短短兩個月,全國已有63處舉行了控訴大會,到了年底,123個城市的教會舉行規模較大的控訴會228次。因為王明道的影響力,北京的控訴大會效果不好。於是“三自”選在上海舉行了一次空前的控訴大會,竟有基督徒一萬餘人參加。吳耀宗在會上帶頭控訴,說,
  “美帝國主義派傳教士到中國來傳教, 其目的就是把基督教當作它侵略中國的政治工具, 使中國變成美國的殖民地。他們派遣傳教士到中國來, 走遍全中國, 偽裝傳揚福音, 實際上他們是在進行情報間諜活動”。
  吳耀宗接著控訴“美帝國主義在基督教教會與團體中豢養的一批所謂教會領袖”。點了十餘名本土傳道人的名字。控訴大會結束前,全場歡呼:“中國共產黨萬歲! 毛主席萬歲!”
  
  為了消除部分信徒的心理障礙,一些牧師甚至站出來分享控訴中的“屬靈快樂”,如崔憲詳在大會上詳細描述自己在控訴的前一夜如何因內心掙紮不能入睡,但經過“思想鬥爭的痛苦”,他最後得到了“事後的快樂”。崔憲詳表示,他下了最大的決心,要號召他領導的中華基督教會2,000餘所教堂的負責人,推行這樣的愛國控訴大會。當選為三自籌委會秘書長的劉良模,甚至無恥的宣稱,控訴之後“心裏麵的愉快是說不出來的。這就是我們基督教裏麵所說的‘重生’的經驗”。
  籌委會還將控訴運動的成績,列為一個教會或團體建立三自分會的條件。甚至一個教會必須控訴最少4名會友,才能向政府申請免征房地產稅。然而,就和後來的曆次運動一樣,一旦人心中的撒旦被釋放出來,就連三自籌委會這個魔鬼代言人也無法控製控訴的浪潮。既連主都賣了,賣弟兄還有什麽障礙。一些基督徒在一種絕望、恐懼和陰暗的複雜心理下,以撒旦的方式對付撒旦,開始把控訴的烈火燒向一部分支持三自的教會領袖。1951年9月,信徒翟美德在《天風》上發表《我控訴帝國主義走狗楊紹唐》,楊紹唐是籌委會的常委,後任三自會副秘書長。同月南京聚會處舉行控訴會,控訴領袖倪柝聲的美帝陰謀活動。接著,神學家趙紫宸被控訴有親美思想,被撤銷院長職務。如果說這些被動依附的三自運動的邊緣人物被打倒,籌委會仍然樂見其成。但同年7月,三自的副主席陳崇桂在重慶神學院的控訴大會上,意外地受到控訴,控訴者幾乎全是他的學生。這一幕使三自的教會領袖人人自危,於是一些人為避風險,站出來自我檢討。如賈玉銘主動揭露自己無意中與美帝國主義的聯係。就連真耶穌教會的領袖魏以撒,和美國差會沒有任何關聯,也在《天風》上發表《我的檢討》一文,自汙其麵。
  與此同時,“三自籌委會”也成為對文化界進行思想改造的試驗田。從1951年11月開始,他們在教會中推行思想改造的政治學習,舉行第一屆基督教政治學習班。他們的經驗被全國政協采納,後者在第二年初通過了《關於展開各界人士思想改造的學習運動的決定》。但教會的思想改造運動在早期推廣不力,僅在北京,就有11個獨立教派的代表公開拒絕參加學習班,我在此寫下他們的名字:
  王明道、袁相忱、畢永琴、王鎮、彭宏亮、吳慕迦、王偉明、張周新、陳善理、吳文靜、劉秀穎。
  一年後,華東局宗教事務處的處長在一次全國性基督教會議上批評“很多人學習不認真,參加秘密聚會的人越來越多”。1953年5月,籌委會要求任何教會都不得請王明道、王鎮、袁相忱等人去講道,意圖迫使這11位教會領袖就範。從1953年8月起,除這11個基要派團體外,其他教會的所有牧師、傳道人都必須參加教牧人員學習班。
  到1952年底,控訴運動已進入尾聲。至此中國基督教幾乎盡數投入三自的勢力範圍,剩下一小批持守真道的基督徒,轉入地下的秘密聚會。這一場三自運動,偏偏從現代派的新教徒開始,隨後推行到中國的天主教和伊斯蘭教中,甚至連佛教和道教也受到牽連。共產黨以新教為突破口,在短短三五年間,成功地在每一種宗教中都建立起大一統的傀儡機構。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不能不承認,1949年後的中國新教徒是罪孽深重的。中國基督徒所信仰的那一位上帝,從此將他的咒詛臨到了這個黃皮膚的族群。叫大廈傾覆,天地為之昏暗。中國人這50年的政治災難,不但是因為共產黨史無前例的倒行逆施而受到詛咒,也因為他們中間的基督徒普遍性地背主,而使他們的同胞受到詛咒。一方麵,一部分持守信仰的基要派基督徒,選擇了與這個國家一同受難,並以自己在一個殘忍時代的信仰與良心自由,為中國帶來了祝福。但另一方麵,廣大的基督徒或受新思潮的衝擊,或為躲避苦難而選擇了背棄信仰,這一選擇使整個中國從此陷入更大的詛咒和苦難。他們不但將耶穌基督重釘十字架,而且將他們的基督徒弟兄、他們的天主教弟兄,甚至也將他們的全體同胞一起出賣了。
  倒頭來看,像王明道、吳維尊這樣的基督徒,才是真正的愛國者。他們甘心委身於自己的族群,委身於那個時代。他們知道在一個黑暗的世代“愛自己的鄰人”,在那個世代為信仰作美好的見證,隻有一條路。就是在苦難來臨時並不躲避,像十字架上的基督一樣默然不語。今天的中國教會要爭取自己的信仰自由,並希望得到主流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基督徒第一要做的,就是為教會在1950年後整體性地背主並依附共產黨而懺悔,在上帝和中國人的麵前認教會的罪。
  但今天家庭教會的福音派基督徒,仍有一種狹隘的眼光,就是僅僅在基督教的內部強調與“三自”的對立,這是不錯的。但是,如果一個基督徒相信“這是天父的世界”,相信曆史的超越性,那麽教會就不單是一個受害者。基督徒就必須把眼光放到教會的背主與國家命運之關係上看,把自己在1950年後所受的逼迫,和整個民族這50年來在鎮反、反右、文革、民主牆、64屠殺中所受的苦難連在一起來看。在1950年,共產黨選擇了首先拿基督教(新教)來開刀,使教會幸運地站在了一個為他的同胞受苦擋災的位置上,但教會卻從這個位置上跌倒,在共產黨對文化群體的第一波迫害前徹底喪失了“光和鹽”的位分。接著,一場又一場更大規模的災難就臨到了整個國家。今天一個基督徒如看見這一點,就應為此而懺悔,替自己的弟兄認罪。如果沒有“三自運動”中數十萬基督徒的集體背主,如果在 1950年,教會中有一萬個王明道、一萬個吳維尊,那麽後來的反右運動和文革還可不可能發生?
  盡管家庭教會活出了一個殉道和護教的傳統,但“三自”從新教而起,及教會的普遍性背主,依然是每一個中國基督徒的恥辱。同樣也是曾為這個民族帶來詛咒的一部分。而以這個眼光來看教會與“三自”的關係,一個家庭教會的基督徒第一要做的,就是來到上帝和中國人的麵前,替三自會的信徒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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