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53)
2009 (99)
雅哈博聖約神學五大領域
--選自王誌勇《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傳習錄》
雅哈博神學是聖約神學,聖約神學是基督教改革宗神學的傳統,尤其是《威斯敏斯德信條》為標誌的清教徒神學的特色。在雅哈博經學中,聖約神學不再局限於神學領域,而是擴展到哲學、政治、法律和經濟四大領域中,並且在這四大領域中都成為核心性的概念,從而使得聖約神學具有了世界觀式的恢宏,成為基督徒安身立命,經世致用的大學問。
(1) 哲學—哲學的核心是求智;真正的智慧來自認識上帝,敬畏上帝;這種對上帝的真認識並不是來自個人的玄想和臆測,乃是來自上帝的特殊啟示;而上帝的特殊啟示則是以立約的形式出現的。因此,哲學認識也必須回歸上帝的聖言,否則就是罪人的自言自語,沒有任何意義。
(2) 神學—神學的核心是求真,也就是認識獨一的上帝,並且認識他所差來的獨一的救主耶穌基督。這種認識以上帝所默示的聖經為最高權威和依歸,而聖經則是上帝與人立約的記載。聖經中所啟示的上帝是立約的上帝,耶穌基督就是聖約的中保,而個人也是以守約者或違約者的身份出現的具體的人。
(3) 政治—政治的核心是和諧;真正的社會和諧不是建立在武力征服和控製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組成社會整體的每一個體之人自覺自願的讚同的基礎上。權力的傳遞和分配、政治組織的設立和運作、政治製度的設計和完善,等等,這一切都必須建立在立約的基礎上。人與人之間立約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來自人與上帝之間的立約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人若不敬畏上帝,遵守上帝的聖約,順服上帝的法度,人和人之間就不會存在、維持任何層次的信任與合作,最終剩下的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和欺騙。
(4) 法學—法學的核心是公義;公義的界定和標準最終都不是源自有限且有罪的個體之人,最終必須溯及立約與賜律的上帝。上帝是法治的源頭,也是法治的最終維係者。上帝已開始創造世界的時候,就在自然領域和社會領域中設定了基本的法則,法學家的責任不是根據自己的私意去創建法律,而是謙卑地去發現上帝已經立定的法則,並且根?自己對上帝的法則的發現和認識製定合乎上帝已經立定的法則的法律,如此才能夠得蒙上帝的祝福。
(5) 經濟—經濟的核心是效率;真正的經濟效率必須建立在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而誠實信用的形成和維係要靠每個參與者的守約意識。市場經濟必然是法治經濟,法治經濟最終必然是道德經濟。缺乏基本的道德觀念和意識,就會唯利是圖,無所不為,從而使得邊際成本無限膨脹,任何參與者都沒有正當的利潤可圖,隻能通過物質賄賂和暴力掠奪才能獲取財富。在這樣的社會中不會有長期的、漸進的、積累性、雙贏式的良性增長,人們的注意力也不會集中在創造性的勞動上,最終導致的就是互相掠奪、一同滅亡的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