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53)
2009 (99)
聖愛的珍珠(15)
--選自王誌勇〈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傳習錄〉
1. 生命與學問。[1]
2. 真理與愛心。[2]
3. 知識與智慧。[3]
4. 理想與人格。[4]
5. 主權與律法。[5]
6. 自法與神法。[6]
7. 哲學與神學。[7]
8. 權威與標準。[8]
9. 理性與神秘。[9]
10. 公義與慈愛。[10]
[1] 那些常常以生命自誇的人是因為沒有學問,那些常常以學問自誇的人是因為沒有生命。真正來自聖靈更新的生命必然熱切渴慕來自上帝的智慧,必然追求敬虔的學問;真正有敬虔智慧的人,必是是根基於在基督裏的新生命。把生命與學問割裂,乃是中國目前基督教的一大弊端。
[2] 真理不是讓我們自高自大,而是讓我們熱愛上帝,熱愛鄰舍。所以,真理是愛心的深度,愛心是真理的溫度。基督徒對真理的掌握必然伴隨著火熱的愛心。
[3] 一個人可能很有知識,但卻沒有智慧,這就是中國人講的“書呆子”。但是,沒有一定知識的人,必然不具有真正的智慧。如何把知識轉化為智慧,也就是轉識成智,乃是靈修生活的關鍵。
[4] 崇高的理想,高貴的人格。
[5] 誰享有至高無上的主權,誰就有權力立法。既然上帝是主權的上帝,所以惟有上帝是最高的立法者,他所啟示的法則是“高級法”,人所製定的一切法則都當以上帝的法則為最高的標準。合乎上帝律法的,就是善法;不合乎上帝律法的,就是惡法。若是不以上帝所啟示的律法為絕對的標準,立法就失去了標準。
[6] 英文中為autonomy和theonomy。前者是指自己為自己立法,後者是指接受上帝所啟示的法律為法律。從這種意義上說,在倫理學上,基督徒必然是神法論者,也就是以上帝所啟示的法律為聖潔生活的最終法度和標準。
[7] 基督教哲學為基督教神學提供基本的範疇和框架,基督教神學為哲學提供基本的前提和原則,二者都是本於信,以致於信,都必須以上帝的聖言為出發點。基督教哲學所涉及的範圍更廣闊,基督教神學所涉及的程度更深刻。
[8] 這是日常生活和理論探索中都會遇到的大問題。首先,到底是誰說了算?誰是最高立法者?隻有決定了此類問題之後,才會涉及到標準的問題;隻有確立了標準之後,才能談及是非、善惡、美醜的問題。
[9] 基督教是合乎理性的,但是並不主張理性主義;同時,基督教又是神秘的,但卻反對神秘主義。在理性與神秘之間掌握平衡,是學習基督教神學的一個關鍵。
[10] 公義是上帝的寶座的根基(詩97:2),上帝的慈愛建立在公義的基礎上,又超出公義。能夠正確理解上帝的這兩大屬性,乃是認識上帝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