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53)
2009 (99)
聖愛的珍珠(14)
--選自王誌勇《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傳習錄》
1. 恩賜與美德。[1]
2. 美德與幸福。
3. 倫理與治理。[2]
4. 人道與天道。
5. 重生與重建。[3]
6. 神權與人權。[4]
7. 自義與神義。
8. 愁苦與疼痛。[5]
9. 沉思與行動。
10. 生命與使命。[6]
[1] 對於一個基督的工人而言,最重要的並不是恩賜,乃是美德和品格。恩賜的大小各有不同,都是上帝賜給的。但我們卻需要對我們的品格和美德承擔責任。對於上帝而言,我們的犯罪是不能隱藏的。我們在隱秘處犯罪,上帝當然有他的憐憫和忍耐,但是若是我們剛硬自己的心,長期不悔改,上帝的審判必要臨到。我們在隱秘處犯罪,卻要在陽光下受到羞辱。倪柝聲一生的遭遇就是如此。教牧人員的犯罪會受到更重的審判,落在上帝的手中真實可怕的。
[2] 倫理所顯明的是權威和次序,治理就是在合法的權威之下,按照一定的次序進行的。違背倫理的治理就會淪落為轄製。
[3] 重生是聖靈的工作,重建是信徒的責任。我們因著聖靈的大能而出死入生,當信靠聖靈的大能,重建我們的生活,包括我們的世界觀和體現我們世界觀的婚姻、家庭、社會。
[4] 神權是人權的根基,人權是神權的展現。十誡的內容就是如此,前四誡,表明我們對上帝當盡的本分,後六誡表明我們對人當盡的本分。
[5] 假如我們不能深刻地意識到在這個世界上所遇到的愁苦與疼痛,我們就不了解人生,我們也無法幫助到別人。先知耶利米曾經大聲痛哭:“我的肺腑啊,我的肺腑啊,我心疼痛;我的心在我裏麵煩躁不安;我不能靜默不言”(耶4:19)。先知彌迦看到以色列的光景時寫道:“因此我必大聲哀號,赤腳露體而行;又要呼號如野狗,哀鳴如鴕鳥;因為撒瑪利亞的傷痕無法醫治”(彌1:8-9)。假如我們對身體的損傷失去了疼痛感,就說明我們的神經就已經麻木,或者用牙科醫生的術語來說,就是“殺死神經”。“哀莫大於心死”,失去了心中的痛感,變得麻木不仁,就等於死亡。假如我們對心靈的損傷失去痛感,我們的心靈就已經變得麻木。假如我們的教會內的損傷沒有感覺,假如我們對社會中的傷害沒有痛感,都說明我們自身已經存在極大的問題。麻風病的可怕之處就是神經係統被破壞,喪失疼痛感,使人無法在保護自己。精神上的麻風病更是可怕的。社會中的麻風病也是可怕的。聖經上談及猶大王約西亞的時候說:“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耶22:16)。麵對這個痛苦的世界,如果我們能盡自己的本分,減少別人的痛苦,這乃是上帝所喜悅的。當然,最起碼我們不要增加別人的痛苦。
[6] 生命的意義就在於使命,沒有使命的生命就沒有方向,就沒有意義。沒有使命的人,就是行屍走肉,酒囊飯袋。上帝一早人,就把文化使命賜給人(創1:28);基督升天前把福音使命賜給門徒(太28: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