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53)
2009 (99)
自我觀五要
--選自王誌勇《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傳習錄》
人生來就有“自我觀”,這種自我觀隨著個人的成熟會越來越清晰。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麵是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我觀的支配。
(1) 自我意識—清楚地意識到自我的存在,指導自己有別於其他個體的存在。上帝照著他自己的形象造人(創1:26);上帝有自我的觀念:“我要為他造個配偶”(創2:18);人有自我的意識:“這是我骨中的骨”(創2:23);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建立在上帝和人都具有自我意識的基礎上:“你……我……”(創3:11);
(2) 自我評估—對自我有清醒的認識。首先是自己明白自己是誰:“大衛說:耶和華啊,我是誰……”(撒下7:18);其次是明白別人對自己的看法:“耶穌就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太16:13);
(3) 自我肯定—對於自己,既要有正麵的肯定,也有有負麵的否定。基典說:“我是貧窮的,我是微小的”(士6:15);保羅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
(4) 自我形象:自己認為自己是怎樣的人。耶穌基督說:“我是世上的光”(約8:12);大衛說:“我是蟲”(詩22:6);保羅說:“我是個罪魁”(提前1:15);彼得說:“我這作長老的”(彼前5:1)。
(5) 自我塑造:自己期望自己將來成為什麽樣的人。“我是忘記背後,努力麵前的,向著標杆直跑,要得基督從上麵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