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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嶽: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必須與時俱進

(2008-03-21 18:59:07) 下一個
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必須與時俱進

潘 嶽

任何執政者都要與宗教打交道,世界上許多事都與宗教相關。為了真正完成革命黨向執政黨的轉變,我們需要以新型的執政意識重新審視宗教功能,以理性的管理方式去解決迫在眉睫的政教難題,以現代的思想觀念去研究科學合理的政教關係。因此,在飛速發展的形勢下,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必須率先與時俱進。

宗教,屬於信仰範疇,回答人們用理性而無法解釋的人生根本問題。與科學不同,科學探索事實世界,宗教探索意義世界。與哲學也不同,哲學解釋意義世界的方式是理性邏輯,宗教對意義世界的解釋是超理性思維。一句話,凡人們想不通、做不到的地方,就有宗教存在。

馬克思在《黑格爾哲學批判導言》裏提出,“宗教是被壓迫心靈的歎息,是無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沒有精神的製度的精神一樣,宗教是人民的鴉片。” 在這裏,馬克思用形象化的語言顯示宗教具有“苦難中的人民的精神安慰”的重要社會功能,在馬克思的原意中,對宗教的這一功能並無褒貶之意,況且比喻性的描述也不能作為本質判斷。但列寧在解釋這句話時,創造性地加上了“麻醉”兩字,即改為人們所熟知的“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鴉片”,把原來“人民對宗教的需要”變成“統治階級利用宗教麻醉人民”。主語換了,意思也就全變了。更為不幸的是,列寧把“宗教是人民的鴉片”這句話歸結為“馬克思主義在宗教問題上全部世界觀的基石”(見《論工人政黨對宗教的態度》一文)。由此引伸出來的又一結論便是:“馬克思主義始終認為現代所有的宗教和教會、各式各樣的宗教團體,都是資產階級反動派用來捍衛剝削製度、麻醉工人階級的機構,我們應當同宗教做鬥爭……這是馬克思主義起碼原則”(見《列寧全集》第17卷)。從此,宗教是資產階級(統治階級)麻醉人民的鴉片”這句話,為我們對馬克思主義宗教觀的標準理解,也成為我們製訂宗教政策的基本依據。宗教被視為“毒品”,視為舊社會的殘餘, 視為與先進階級、先進政黨、先進製度格格不入的異物,被視為與馬克思主義對立的意識形態。

我們應當注意語言的曆史文化背景。在歐洲,特別是在馬克思所處的時代,他們對鴉片的理解與經曆過“鴉片戰爭”的中華民族對於鴉片的理解是不同的。馬克思在《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第一篇論文)》中指出:“彼岸世界的理論即宗教”。馬克思還在《第179號“科倫日報”社論》中提到“來世的智慧即宗教。”關於宗教本質,馬克思認為:“國家、社會產生了宗教,即顛倒了的世界觀,因為它們本身就是顛倒了的世界”,“宗教裏的苦難既是現實的苦難的表現,又是對這種現實苦難的抗議”。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則進一步指出:“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反映。在這個反映中,人間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間力量的形式。”在馬克思眼裏,宗教是人類社會存在發展的產物,是一種自發樸素的世界觀,有一定的曆史合理性,並不完全是消極的,也談不上必然反動與愚昧,更不必然是社會主義社會的異已力量。馬克思與恩格斯認為“每一時代的社會經濟結構都形成現實基礎,而每一曆史時期的法律、政治設施以及宗教的、哲學的觀點都構成上層建築。”即是說,宗教是上層建築構成部分之一。我們有必要完整領會馬克思的原意,特別是當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後,不應以宗教為敵,而應以宗教為鏡,找到自己致力於改造的對象。此外,我們還應充分理解列寧對宗教態度的階段性。十月革命時,俄國東正教曾與反動勢力勾結起來強烈抵製革命,所以列寧當時對宗教的描述,具有鮮明激昂的時代特征。而革命成功後,列寧的觀點又有了新的內容,他提出“不在自己的黨綱中宣布我們是無神論者”,“不禁止基督教徒和信奉上帝的人加入我們的黨”。他甚至舉例說,“如果有一個祭司願意到我們這裏來共同進行政治工作,真心誠意地完成黨的工作,不反對黨綱,那我們就可以吸收他們加入社會民主黨……”“現代宗教的根源就是對資本的捉摸不定的恐懼,……無論什麽啟萌書籍都不能使這些群眾不信仰宗教。”由此可見,列寧對於宗教的理論思考是隨著革命鬥爭的現實逐步調整的,並不總是基於嚴酷的現實鬥爭給宗教以消極定義,而是隨著形勢發展與時俱進。可以想象,如果列寧活的時間長,經曆了從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的全過程,他一定會闡發出更新更全麵的宗教觀。而我們奪取政權以後,沒有把握列寧在不同曆史階段的不同提法,一直以“鴉片論”作為我們認識宗教的圭臬,以致國家的宗教政策一度產生偏差,並為此付出代價。

馬克思主義宗教觀,應重新回到正確軌道上來。要用馬克思、恩格斯的“反映論”,取代列寧的“鴉片麻醉論”。既然是反映,就帶有必然性與合理性。宗教在反映的方式上帶有幻想性(即它的有神論或唯心論),而反映的內容上卻帶有現實性和理想性(即它的社會內容和文化理想),其中既有人們對現實苦難的抗爭,也有對真善美的追求,它撫慰人們的心靈,予人們生存勇氣,是對人們現實生活巨大欠缺的精神補償。現實生活的巨大欠缺,在任何社會也不可避免,宗教的精神補償作用,至今也未被取代。宗教不是階級鬥爭的產物,也不是私有製社會的壟斷品,相對於各種社會政治製度而言,宗教既不姓封,也不姓資,更不姓社。然而,宗教可姓封,也可姓資,甚至可能姓社。它並不固定隨著一種社會製度的興亡而興亡,所以它能夠從古至今延續下來。正是宗教自身的延續性、獨立性和可變性,也給自己創造了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可能性。

江澤民總書記於93年全國統戰部長工作會上提出“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論述,正是適應中國共產黨由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的需要,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來重新估量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的相互關係,肯定了宗教有著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共同基礎,體現了馬克思主義與時俱進的理論品質,是我們黨研究宗教問題的指導思想。我們當然承認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有許多不相適應之處,所以需要引導,但既是引導對象,也就成了有限團結對象,起碼不是鬥爭對象。從此,中國共產黨將不再被動應付宗教,而是化一切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江總書記的講話超越了“鴉片麻醉論”,是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在新時期實踐中的又一次突破性發展。

共產黨人發動革命初期,很強調意識形態的純潔性,把反對有神論,看成是維護工人階級精神的大事。他們花大力量去揭露地主資產階級利用宗教麻痹人民,這是階級鬥爭的需要。如今,中國共產黨已從造反者轉變為社會管理者,從以發動社會革命為主要任務轉變為穩定社會基礎為主要宗旨。為此,馬克思主義的宗教觀也要在反映論的基礎上加以擴大,引入宗教社會學和文化學成果。我們將發現,教是一種社會文化體係,心雖是神靈信仰,還包含著眾多文化內涵,除政治功能外,還兼具其他功能。對社會發展既有消極作用,又有積極作用。

列寧曾經斷言:宗教很快就會被經濟發展進程本身拋到垃圾箱裏去。但在經濟與科教飛速發展的今天,宗教並沒有消亡,其原因在於宗教對於人類社會生活有著科學與物質財富無法替代的特殊功能。以往包括馬克思主義在內的各種唯物主義關於宗教的認識,在方法論上都用“結構主義”分析方法,即從宗教產生的認識論角度來確定宗教的特征,並由此說明,宗教是人類認識自我和認識世界的一種異化。但我們更需要開辟一個“功能主義”新視角,從社會實踐與社會功能的角度,對宗教現象進行實事求是的解釋。

宗教對人們社會生活究竟有著什麽無法替代的特殊功能呢?

首先是心理功能。宗教之所以能使千百萬教眾前赴後繼,正如馬克思所說,“宗教是被壓迫心靈的歎息,是無情世界的感情。”人不僅是物質存在,也是精神存在;不僅是理性存在,也是情感存在。壓力與困惑,幸福與快樂,都是心靈對現實的主觀反映。很多人對人生中的種種不幸與壓抑,需要通過宗教的途徑來求得慰藉。馬克思說,“宗教裏的苦難既是現實苦難的表現,又是對這種現實苦難的抗議。”有時候,無神論和科學無法克服民眾對死亡的恐懼,宗教卻能夠做到。革命者為了共產主義事業可以坦然麵對死亡,但普通人卻要相信有輪回報應,我們對此應予理解。因為執政黨的管理理念,應允許不同利益群體與不同信仰並存。在今天,宗教顛倒的幻想形式裏有著美好內容,宗教的自律與操守,更是其服務社會主義的切入點。

其次是道德功能。宗教曾在理想主義普遍失落、功利主義到處泛濫時期,是一種保持信念道德的精神生活方式,如在十六世紀,西方工業文明發展過快而導致物欲橫流時,正是新教倫理支撐並恢複了西方道德文明。社會不能沒有法律,更不能沒有道德,法律與道德如鳥之雙翼,缺一不可。道德是法律的基礎,防患犯罪行為於前;法律是道德的保障,懲罰犯罪行為於後。人從動物演化而來,包含著野蠻、自私的本性,僅靠人性的自覺,不足以約束其行為。出於恐懼,人要借助神的威力來規範自身,這就是宗教道德功能存在的依據。宗教勸人為善的精神,是宗教影響社會生活最重要的功能。如果抽去道德說教,宗教不啻為一具空殼。一個民族的精神產生於文化,文化的靈魂體現於道德,道德的支撐在於信仰,而一個沒有信仰的民族不可能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中國更是如此。要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不要簡單排斥宗教道德的合理成分,特別是對宗教價值倫理觀中的和平平等、棄惡從善等等,我們都應尊重。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要兼容代表其他思想文化的合理成分。清一色是思想專製,不是社會主義。

第三是文化功能。在許多以宗教為文化傳統的國家中,抽去宗教就等於沒有文化。基督教塑造了歐洲與美洲文明。在那裏,文學藝術、繪畫雕塑、音樂戲劇、倫理哲學等領域,許多均以基督教為表現形式。中國文化也是如此,如佛教三大石窟和道教永樂宮壁畫,如中國語言中的“世界”、“實際”、“體會”、“覺悟”、“平等”、“解脫”、“想入非非”、“不可思議”、“燃眉之急”、“回頭是岸”等等,都產生於佛教。宗教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而中國傳統文化又是中國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一部分,先進文化指導我們以德治國,以德治國是為了重建我們的道德信仰體係。“宗教是文化”的理念,將淡化無謂的意識形態之爭,使人們更全麵地理解宗教的豐富內涵,為信仰者、研究者、管理者提供互相合作的舞台。因為宗教並不隻展示神的教義,它以多姿多彩的哲學、道德、藝術、習俗影響著社會。

除上述功能外,宗教還兼具服務、公益等多種功能,在改革發展的今天,執政黨要使宗教服務於社會主義社會、適應於社會主義社會,唯有將宗教與無神論、階級鬥爭、科學技術的關係重新定位。

我們不能再僅僅用無神論觀點來看待宗教功能,否則宗教功能會對我們永遠起消極作用。宗教是一種社會文化現象,一種價值取向,一種認識人生和世界的方式。對於一個積數千年人類思維精華的龐大體係,不能簡單概括。除了認識論的方法,還應有社會學、心理學、政治學方法,才能對宗教社會功能有一個全方位的、動態的、真實的認識。無神論是對共產黨員理論純潔性的要求,而不是對公眾的要求。至於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之爭,對老百姓而言,是哲學問題,而不是政治問題。

我們不能再把宗教作為階級鬥爭的工具。宗教並不特屬哪個階級,宗教從產生的那天起,就與階級鬥爭密切相連。它曾被統治階級作為思想控製的工具,也曾被被壓迫階級作為群體反抗的旗幟,這源於宗教所特有的極大凝聚力和號召力。宗教的政治屬性,首先取決於執政者。

我們不能再將宗教與科學簡單對立。宗教屬於價值信仰,科學屬於工具理性,二者的關係既有衝突,也可相互促進。我們堅信科學是對自然、社會以及人類的思維現象的正確解釋,相信人是具有主體性的動物,永遠張望著未來。宗教的虛幻性正是由於科學尚有許多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物質的需求亦不可能完全得到滿足。從這個意義上看,科學真理和宗教信仰都是人類實踐活動的產物,都是人類社會生活所需要的。一提宗教與科學的對立,大家都會想起中世紀天主教會對哥白尼與伽利略的迫害。事實上,宗教也曾對科學技術起過重大推動作用,歐洲中世紀的科學記載幾乎都保存在修道院中,科學的萌芽也多起於教會。哥白尼的《天體運行》正是利用了修道院的數據,才有了天體理論的劃時代革命,刻卜勒的天文力學與維薩裏的人體解剖皆與宗教信仰密切相關。愛因斯坦與牛頓都信教,他們早知道月球上沒有上帝,之所以信教,是把宗教倫理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與探索動力。當然,我們在尊重科學與宗教的同時,絕不能走向另外兩種極端:一是熱衷於“似是而非的偽科學”;二是沉溺於“走火入魔的偽宗教”。

在正確的馬克思主義宗教觀指導下,我們黨與宗教必能建立科學合理的關係。中國自春秋以來,人文主義精神占主導,國家長期實行君主專製,使我國政教關係有別於他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種政治文化傳統使一切宗教都必須依附於皇權,為皇權服務。中國曆史上的佛教和道教,都受政府管轄。這與歐洲中世紀教皇擁有萬王之王的巨大權勢完全不同。中國曆史上從未出現類似基督教與伊斯蘭教那種一教獨尊、政教合一的局麵,這是因為中國特有的文化倫理體係。自漢以來,以宗法血緣為基礎的儒家政治倫理,已成為曆代王朝管理社會的指導思想。政府製定各種法律對宗教進行約束管理,如度牒的發放,寺觀的建立,僧道數量的核定等等。這種政教關係使中國從未出現過宗教戰爭,宗教的存在首先不是政治形態,而是社會文化形態,佛、道二教在中國曆朝曆代一直是社會穩定的因素和力量。在中國宗教的發展史上,道教是土生土長的,佛教是請進來的,伊斯蘭教是傳進來的,基督教是打進來的。就外來宗教與中國文化融合程度而言,佛教最為成功。無論外來宗教如何強勢,凡進入中國,都會與大中華文化相融,無一例外。

宗教作為一種信仰,一種思想,一種文化,雖不能簡單等同於政治,卻永遠不可能與政治分離。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理論與“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的論斷,必將豐富發展馬克思主義的精神學說,是我們未來宗教工作與民族工作的指南,也必然改革我們傳統的宗教管理觀念,從而奠定科學合理的政教關係。新型的政教關係一旦明確,相應的體製改革與製度設計將會迅速推進,而推進的基礎正在於法製建設;新型的政教關係一旦明確,有關民間信仰與邪教的相關難題也將得到有序解決,而民族融合與正教顯揚,永遠是邪教與分裂主義的天敵;新型的政教關係一旦明確,將極有益於我們完成革命黨向執政黨的轉變,以新型的執政意識與領導方式來管理政府、管理社會、管理宗教。而所有這一切能否取得成功,關鍵在於馬克思主義宗教觀是否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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