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神學名言集萃
王誌勇牧師 編譯
“聖靈就是愛。”—格列高利
“愛絕對勝過恨。”—托馬斯
“寫作使人思考。”—凱波爾
“智慧把我們帶回童年。”――帕斯卡
“上帝麵前人人平等。”――馬丁·路德
“生命的本質在於次序。”—奧古斯丁
“敬虔之人必是幸福之人。”—馬太·亨瑞
“幸福在幸福之人的心中。”—阿奎那
“上帝的旨意是萬有之因。”――阿奎那
“所有的情感都是愛導致的。”—奧古斯丁
“法律是行為的規範和尺度。”—阿奎那
“我的心靈就是我的世界。”—德國無名氏
“靈魂能夠比身體經曆更大的快樂。”—柏拉圖
“每個立法者的目的都當是塑造善良的公民。”――亞裏士多德
“沒有認知上的美德,就沒有行為上的美德。”—阿奎那
“聖父藉著聖靈愛聖子,聖子藉著聖靈愛聖父。”—奧古斯丁
“不遵守上帝聖約的人,必不遵守上帝的誡命。”—馬太·亨瑞
“心靈在某種程度上認識上帝,乃是極大的幸福。”—奧古斯丁
“我們的思維方式基於我們的生活經曆,也就是我們每個人在心靈和生活中的經曆,這是不可避免的。”—凱波爾
“上帝通過他的法律教導我們,通過他的恩典幫助我們。因此,我們首先必須談及上帝的法律,其次才能談及上帝的恩典。”—托馬斯·阿奎那
“身體的和平就在於身體各個部分的有序的平衡。無理性的靈魂的的和平在於各種欲望的平衡,有理性的靈魂在於行動與信心的和諧。身體和靈魂這一共同體的和平就生活的有序和整體的健康。必朽壞之人與其創造者之間的平衡在於在信心的引導下、在上帝的永恒法之下所達成的有次序的順服。人與人之間的和平就在於有規矩的來往。家庭的和平在於家人之間權威與順服的有序的和諧。國家的和平在於公民之間在權威和順服之間所達成的有序的和諧。天國之城的和平就在於那些以上帝為樂,並藉著上帝彼此喜悅的人之間完美的有序、和諧的相通。最終而言,和平就是次序所帶來的平靜。次序就是把各種相同與不同的東西安排在各自相宜的地方。”—奧古斯丁
“哪裏有基督,哪裏就有大公教會。”—伊格那丟
“我們行善或行惡,都是出於意誌的抉擇。”—奧古斯丁
“每個美德都離不開有次序的愛,每個邪惡都離不開無次序的愛。”—托馬斯
“隻有造就人的良心,使其敬畏上帝的人,才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神學家。”――加爾文
“律法是神學與倫理二者相同的標準,涵義實在豐富。律法與恩典,尤其必須闡明,不可將兩者分開,成為舊約與新約不同的重點。事實上律法與恩典是不可或分的,律法以恩典為前提,在法典中可以尋得這樣的邏輯。恩典是律法的性質與內容宣講者應將舊約與新約合並論述以求真理的全麵性與合一性。”――唐佑之
“人在多大程度上回應上帝的統治,順服國度的律法,事情就會在多大程度上自然而然。假如那些現在已經成為上帝的國度的子民,在生活的各個領域中,確確實實地遵行上帝國度的律法,世界就會變得截然不同,甚至很難辨識。可惜,事實並非如此。”――伯克富
“在人的整個生命中,唯獨基督擁有完全的主權;全地都是屬他的。對於任何一寸土地,人都不能說:這是我的!”――亞伯拉罕·凱伯爾
“唯獨生活在愛中,才會有真正的喜樂。”—托馬斯·阿奎那
“唯願每個努力通過順服基督來規範自己的生活的人,把他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遵行上帝所啟示的律法的諸般誡命。”—約翰·加爾文
“義人的品格是由他自己所選定的法則來確定。在行事為人方麵,我們到底是以世界的方式,還是上帝的聖言來指導自己,具有重要的後果。” --馬太·亨瑞
“凡是相信基督也是我們國家之上的是至高無上的大主宰的人,如果真主具有愛國主義的熱情,就當在我們的政治生活中,為基督的尊榮挺身而出。”—凱波爾
“我們的雙膝在上帝麵前跪下,我們的頭顱就可以驕傲地向仇敵抬起來。”—凱波爾
“我想表明的是,在基督教倫理和非基督教倫理之間的真正不同之處遠遠要比想象得更大……是神律論(theonomy),還是自律論(autonomy),二者必居其一。想逃避上帝,逃到宇宙之中尋求永恒的律法,是徒勞無益的。”――範泰爾
“美德是幸福的保障。”—托馬斯·阿奎那
“在這個世界上,上帝對人最大的審判,就是使人心剛硬。”――約翰·歐文
“如果我們忠心遵行上帝的律法,我們就可以確信,上帝必信實地成全他的應許。如果我們不忘記上帝的律法,上帝必不會忘記我們。”――司布真
“把上帝的律法視為上帝基於他的恩典而賜下的禮物,這樣的人已經是蒙恩之人。”――司布真
“惡毒生於空虛。”—托馬斯·阿奎那
“要判斷我們自身的靈命狀況,可以問以下問題:我們對上帝的律法到底是什麽態度?我們在多大程度上依靠上帝的律法?上帝的律法在我們的生命中占據什麽位置?敬虔之人把全部感情傾注到上帝的律法上。‘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馬太·亨利
“聖潔的生活是一個旅程,是持續地不斷前進,是安靜地向前進發,永不中止。以諾與上帝同行。義人總是渴慕更上一層樓,因此他們不斷前進。義人絕不會無所事事,因此他們既不會蒙頭大睡,也不會到處閑逛,而是持續不斷地向他們所渴慕的目標前進。他們既不會匆匆忙忙,也不會擔心憂慮,更不會慌慌張張,他們鎮定自若地前行,堅定地走向天堂;對於如何行事為人,他們從不迷惑,因為他們有完美的準則,這是他們在人聖的旅程中高高興興地遵守的。對於他們而言,主的律法絕不是令人厭煩的;上帝的誡命絕不是難以遵行的,在他們看來,律法的限製絕不是專橫的。對於他們而言,上帝的律法絕不是不可能遵行的法條,理論上讓人羨慕稱好,但實際上是荒謬難行的;他們在生活中以上帝的律法為標準,行走在上帝的律法的規模中。他們時常考察上帝的律法,並不是作為糾正他們偏行的工具,而是作為他們每日航行的航海圖,人生旅程的道路指南。”――司布真
“當太陽升起來的時候,黑暗就不會繼續橫行了,任何殘留的黑暗讀會被驅散。同樣,現在上帝之道已經顯現,偶像崇拜的黑暗也不會再繼續肆虐了。全世界每個地方都會被他的教導照亮。”――亞他那修
“大多數是按照感覺,而不是按照理性生活。”—托馬斯·阿奎那
“這聖經是為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賜下的。”――威克利夫
“一個人在神學上可能擁有一些神學上的知識,但在屬靈的方麵仍然是蒙昧無知。”――司提反·查諾克(Stephen Charnock)
“他們認為隻要對宗教有熱情就足夠了,不管這熱情是何等荒誕無稽。但是,他們並沒有認識到,真正的宗教當合乎上帝的旨意,以上帝的旨意為普世性的法則。他們也沒有意識到,上帝是始終不變的,絕不是根據人的荒唐而改變的幽靈或幻境。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迷信嘲笑上帝,同時卻偽裝是在努力取悅上帝。罪人認為上帝的法度與他自己毫無關係。因此,對於上帝自己所規定和吩咐的使他悅納的法度,迷信或是予以藐視,或是公開地拒絕。所以,他們自己就設立種種虛妄的儀式來敬拜上帝,其實他們雕塑粉飾的不過是自己的胡言亂言而已。”――加爾文
“上帝的恩典絕不改變他公義的律法,而是賜給我們力量去遵行。十字架的精義是永恒的慈愛,而十字架的根基則是永恒的公義”――瑞森格(Ernest C. Reisinger)
“作為救贖的根基,上帝的律法藉著彌賽亞在這個世界上得以成全;同時,上帝的律法也通過聖靈在救贖在這個世界的延伸中得以成全。”—範儒樂(Van Ruler)
“不經過患難或爭戰的信心,是可疑的信心;因為真正的信心就是不斷爭戰、摔跤的信心。”――拉福·俄斯肯(Ralph Erskine)
“基督徒全部的生活都當實行敬虔,因為上帝呼召我們的目的就是讓我們成聖(帖前4:7;弗1:4;帖前4:3)。上帝的法律的功用正在於此,就是警戒人曉得自己的責任,激勵他們熱情地追求聖潔和純真。”—加爾文
“否定上帝的律例,就是否定上帝的主權和聖潔;否定上帝的獎懲,就是否定上帝的公義。”—魏蘇斯(Herman Witsius)
“如果把上帝的律法視為上帝基於他的恩典所賜下的禮物,這樣的人已經是蒙恩之人。”――司布真
“悔改是來自上帝之靈的恩典,罪人由此有內在的心靈的謙卑和外在的生命的改變。”――托馬斯·華森(Thomas Watson)
“唯獨真理才能得著人心,使其榮耀上帝。”――約翰·歐文
“一個人與上帝同在,總是多數。”――約翰·諾克斯
“我們所喜歡的並不是數字,而是真理和又真又活的上帝。”――鍾馬田
“有些試探會臨到勤奮者,所有試探都會攻擊怠惰者。”――查裏斯·司布真
“按本分而禱告的人,也必會努力按所祈禱的去生活。”――約翰·歐文
“上帝造我們,使我們比天使微小一點,罪卻使我們與魔鬼一樣。”――托馬斯·華森
“傳福音絕不應當局限於使人歸正……重生當然是第一步,但是,如果我們把傳福音局限於歸正,剛剛得贖的罪人往往就會得出這樣的印象:他之所以得救是為著他自己的緣故,而不是為了上帝的緣故。這當然是錯誤的。傳福音當把三一上帝對個人及其整個生活和世界的全部要求講明。人得救不僅是為了享受天堂,而是盡心、盡意、盡力侍奉上帝,並愛人如己。這就是說,要先求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我們的得救目的不在於我們自身,而是上帝的國度和我們對他的侍奉。得救使我們回到我們治理的使命。這始於重生,並在成聖和治理的過程中繼續進行。”――路斯德尼
“自由的問題首先是主權和責任的問題。誰是至高無上的,人到底向誰負責?主權的本源也就是自由的本源。假如主權寓於上帝,人隻不過是施行出來,那麽,不管是統治者還是被統治者,都當向上帝負責,惟獨他是自由的本源。但是,假如主權是寓於國家,不管是君主製還是民主製,在國家法律之外,人就沒有任何上訴的地方,而國家的法律也就成為倫理的本源。在這種情況下,人就得完全向國家的法律次序負責,他所擁有的權利隻能是國家選擇賜予他的。英文中comprehend一詞既有‘包含’的意思,也有‘理解’的意思。人所包含的也就是我們對人的認識之源。假如人是國家的受造物,那麽就要根據國家來理解人。亞裏士多德所說的人,是社會性的動物,絕不會超越他的政治次序。然而,基督徒是上帝按其形象造的,出來上帝永恒的預旨和次序之外,任何東西都是無法包容這樣的人的。如果不是根據上帝自己的條件來理解,也是無法理解這樣的人的。因此,根據人的條件是無法理解人的,隻有根據上帝的條件,才能對人有正確的認識。絕對的君主製和民主製,都不過是國家主義而已,隻是名稱不同罷了。當偶像崇拜和反基督教運動盛行的時候,這種絕對的君主製或民主製也隨之而複興,不管它們在外表上是如何稱呼自己。”--路斯德尼
“這就是說要先求上帝的國,上帝的義。因此,我們的救贖有超越我們自身的目的:這就是上帝的國,這就是我們對他的侍奉。我們的救贖所恢複的是上帝起初給人的治理的呼召,始於重生,並在成聖與治理中繼續。” ――Lewis Smedes
“任何人都無法避開普通啟示的影響。宗教屬於人的本質。關於上帝的理念和存在、世人在靈命上的獨立性及其永恒的歸宿、道德的次序及其最終的得勝,這些問題一直牽動著人的心弦。形而上的需要是無法抑製的。哲學所長期尋求的就是滿足這樣的需要。正是普通啟示的存在,使得這種需要經久不衰。普通啟示使得人類不至於墮落到動物的層麵。它使得人類始終追求一個超感官的世界。它也使得人類始終意識到,他們是按著上帝的形像受造的,惟獨在上帝裏麵才能找到真正的安息。普通啟示保守人類的存在,目的就在於使人最終能被基督尋見,並被基督醫治。”--巴文克
“有兩種自由觀,一是聖經中所啟示的自由觀,是以人的受造性這一事實為基礎的;一是自主意義上的自由觀,使人成為自身的律法。”――範泰爾
“每個未重生的罪人都有一顆法利賽人的心;同樣,每個未重生的罪人也都有一顆反律主義的心。”――賓克
“在宗教與道德方麵,人並不是自主的。人並非是他自己的賜律者,同時他也不能為所欲為。乃是說,上帝是他唯一的賜律者與審判者。”――巴文克
“遵行上帝的律法,就是與上帝同行,也必得蒙上帝的祝福。”――查裏斯·司布真
“上帝的律法就是自由,宗教上的反律主義則是奴役人的暴政,因為它所高抬的是罪人的法律,使罪人的法律超越上帝的律法,為人蔑視上帝的律法,提供了神聖的理由。”――路斯德尼
“正是藉著把偽宗教與真宗教混合在一起,不加分別,魔鬼才一直極大地攔阻基督的國度的事業的進展。自從基督教會建立以來。魔鬼主要就是適用這個手段來破壞真宗教的複興。”――愛德華茲
“當我們閱讀世俗作者所寫的東西時,仍見到令人欽佩的真理的亮光。這提醒我們。雖然人類理性已經大大偏離、扭曲了原初的純正,但仍然有來自其創造者的奇妙恩賜。”――加爾文
“天是上帝的寶座,是上帝榮耀的居所。上帝在天上為教會和整個世界設立法度,地上所有的寶座都處在天上寶座的司法管轄範圍之內。”—馬太·亨利 [1]
“今天對曆史性改革宗信仰最大的危險就是攻擊其對上帝之法律的強調。根據改革宗和清教徒的傳統,上帝的道德律,正如在基督的教導中所概括的那樣,對各個地方的所有人都有約束力,直到基督再來的日子。日益猖獗的反律主義者對這一重要的教義百般攻擊,他們所威脅的恰恰就是合乎聖經的基督教的根基。”――瓦頓(Samuel E. Waldron)
“虔誠的人不再照自己的意誌生活,也不行世界的道路,隻遵行上帝的旨意。”――勞威廉(William Law, 1686-1761)
“絕對性的道德誡命乃是自由的唯一保障。沒有超越個人喜好的道德真理,人權就會土崩瓦解。”―― 查爾鬆
“任何沒有朋友的人,都不會幸福。”--托馬斯·阿奎那
“靈命最重要的是信心;信心最重要的表現是禱告。”――加爾文
“自由就是作正當的事情的權利。” ――弗蘭克林
“依賴人容易使人畏縮、依附,而信賴上帝則使人產生神聖的精神上的安靜,使我們的靈魂得以聖化。”――司布真
“假如你追求幸福,並為幸福而生活,你永遠不會幸福。”――鍾馬田
“若是沒有上帝的律法,人就會變成叢林中的野獸。”――加爾文
“良牧必是學者。”――加爾文
“人若不願受上帝的統治,則必自取其禍,受暴君的奴役。”――潘恩
“上帝頒布我們不能遵行的誡命,是要叫我們知道應當如何向他祈求。”――奧古斯丁
“如果沒有正義,政權是什麽?不過是有組織的強盜而已。”――奧古斯丁
“很顯然,事物本身的多樣性所要求的並不是平等,而是事物之間的次序和層次。”—托馬斯·阿奎那
“如果你問我什麽是上帝對我們的要求,我要告訴你,第一是謙卑,第二是謙卑,第三是謙卑。這不是說此外再無別的教訓,而是因為如果在我們所有的行動之前沒有謙卑,我們的努力將毫無意義。”――奧古斯丁
[1]Henry, Matthew: Matthew Henry'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Complete and Unabridged in One Volu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