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篇》序言:生命、使命與誡命
“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上帝的恩才成的;
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林前15:10)。
我們在“總序:天國心,中國情”一文中談及人生的意義和使命、中國基督徒的地位和使命、中國教會和社會目前麵對的問題。在《使命篇》這一部分,我們將闡明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的導向就是建造“敬虔個人”、“幸福家庭”、“聖潔教會”、“和諧社會”、“自由國家”和“和平世界”,從而迎接彌賽亞的再來、整個世界最終的救贖。最後,我們將介紹本書寫作的目的、依據和方法。
在《使命篇》部分貫穿的主題就是:生命、使命與誡命。生命是使命和誡命的根基,使命是生命和誡命的方向,誡命是生命和使命的落實。沒有使命的生命是空虛的生命,違背誡命的使命不過是罪人的空想。沒有來自上帝的重生的生命,一切都是枉然;沒有領受來自上帝的使命,我們的生命仍然是虛空的虛空;不謙卑遵行上帝的誡命,我們就無法成就上帝交托我們的使命。新生命必然有新使命,新生命必然有新順服。新生命是為了新使命。沒有新使命,所謂的新生命也不過是罪人的幻想,因為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恩典絕不是徒然的。
一.重生的生命
雅哈博神學所強調的基點是重生的生命。這種重生的生命是以自有性的生命為來源,以個體性的生命為主體,以群體性的生命為導向。
1.自有性生命、個體性生命和群體性生命
自有性的生命就是上帝。上帝是永生的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上帝,唯獨他是人生命的源泉。人的生命既不是自有性的,也不是獨立性的,而是來自上帝的創造,依靠上帝的護理。始祖的犯罪就是試圖離開上帝,自己變得和上帝一樣。始祖的犯罪使得死亡臨到所有人的身上,這種死亡的本質就是與上帝隔絕,處於上帝的震怒之下。救贖的根本就在於藉著耶穌基督與上帝和好。因此,耶穌基督把用剩界定為:“認識你獨一的真上帝,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2)。
個體性的生命是指個體之人,簡稱“個人”。我們之所以強調個體之人,一是因為這是聖經中的強調,上帝所創造的是個體之人;每個個體之人都有上帝的形象;最終來到上帝麵前交賬的既不是國家、民族、家庭,也不是教會,二是每個個體之人;主耶穌基督作為個體之人救贖的也是個體之人,他甚至在自己的教訓中明確強調:“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麽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麽換生命呢?”(太16:26)奧古斯丁在談及個體之人的時候說:“一個人,就像一個單詞中的一個字母,是構成一個城市或國家這個整體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1]二是因為中國文化普遍忽視個體生命的價值和尊嚴。在這種文化中,家庭、國家、甚至教會成為龐大的“利維坦”怪獸,用種種名義強調抹殺個體之人的尊嚴,操縱、蒙蔽個體之人為家庭、教會、黨派、國家等虛擬的法律性組織實體作出犧牲。當然,更有奸詐之徒躲在家庭、教會、黨派、國家等組織的名義之下,放縱自己的私欲,規避自己的責任,任意戕害其他個體之人。要改造、重建、成全這種重群體、輕個體的中國文化,我們必須用上帝所啟示的注重個體價值的天國文化來予以更新、重建。
群體性的生命是指個體生命的社會性,我們生來就處於一定的家庭、教會、社會等不同層次的群體中,這就是我們群體性的生命。比如我們說自己是“中國人”,此處的“中國”就顯明我們生命的群體性。雅哈博神學所強調的並不是血緣性、民族性、地域性的群體,而是強調在真理中彼此相愛的群體。當然,我們不忽視家庭和社會中其他各種群體的重要性,但我們所首先強調的是建造聖約性群體,就是以敬畏上帝、榮耀上帝為中心,以上帝所啟示的聖約為基本架構,以上帝所吩咐的誡命為基本生活規範的群體,也就是教會。
2.自然人、重生人和屬靈人
中文和合本聖經稱沒有悔改信主的人為“屬血氣的人”,本書中我們稱之為“自然人”。同時,我們認為真正悔改歸正的“重生人”就是“屬靈人”,也就是屬乎聖靈的人,因為沒有上帝的靈,就不是上帝的人。
從整個聖經的啟示來看,“自然人”並不“自然”,而是已經受到了罪的毒化。從上帝的形象來看,自然人已經被罪“扭曲”、“變形”(Deformed);從上帝的律法來看,自然人已經“變態”、“反常”、“反律”(Abnormal)。而真正的改革宗人士則是心靈被上帝“改變形象”、“重新塑造”的人(Reformed)。
自然人並不都是無神論者,實際上,自然人仍然是“人”,仍然有上帝的形象。雖然他們喪失了真正的知識、聖潔、公義,但他們仍然具有一定的認知、感受、決誌的能力,仍然具有根深蒂固的宗教情緒和基本的良知意識。從聖經本身的見證來看,罪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雖然仍然具有遵行上帝的誡命的本分和責任,但他們並沒有真心順服上帝的誡命的能力。
生命的轉折和改變來自上帝的工作。當尼哥底母來向耶穌問道的時候,耶穌毫不含糊地告訴他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度”(約3:3)。因此,基督徒的生命並不是我們中國人通常所說的通過個人的決誌和努力所進行的道德更新,洗心革麵,重新做人,而是完全出自上帝的恩典,出自聖靈重生的大能。關於重生最經常引用的經文就是《以西結書》36章26節--上帝要賜給我們一個新心、新靈,不但如此,上帝還要把他的靈放在我們裏麵,目的就在於使我們能夠遵行上帝的律例和誡命。
因此,真正的“屬靈人”就是被聖靈更新,被聖靈充滿,被聖靈引導的人,絕不是中國傳統社會中那種故作神秘,令人無法捉摸的奸詐之人。這種屬靈人內在的特征是愛慕上帝,敬畏上帝,外在的特征就是遵行上帝的誡命,以各樣的禱告表明自己的感恩,以各樣的善行榮耀上帝,見證福音,造就他人。
二.崇高的使命
雅哈博神學的責任就是再此喚起基督徒在這個世界上的崇高的使命感,因此,雅哈博神學以重生的生命為起點,強調每個人都有來自己上帝賦予的崇高的使命,關鍵是我們自己要盡我們自身當盡的責任。
使命既是生命的本質,也是提升生命境界的杠杆。沒有崇高的使命,我們仍然是行屍走肉,酒囊飯袋。沒有崇高的使命感,一個人就會繼續陷在各種瑣碎、汙穢的事務中不能自拔。就像當初的掃羅一樣,當他沒有崇高的使命感的時候,到處尋找他父親所丟失的幾頭驢。當上帝的靈臨到他,使他擔負起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時,他就成了一個憂國憂民的國王(撒上9-11)。今日中國基督徒要在社會中發揮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分,關鍵也是要尋求來自上帝的使命感。
1.教會是一個使命性群體
教會是上帝的選民,被呼召、分別出來,絕不是為了讓我們自我陶醉,而是為了一定的工作和使命。因此,使徒彼得明確強調:“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由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其實,上帝創造一切,都是有目的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西1:15)。人生的目的與使命和意義密切聯係在一起。著名的《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第一問首先所提出的就是人生目的的問題:“人生的首要目的是什麽?”回答就是:“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上帝,並以他為樂,直到永遠。”因此,教會既然是上帝的子民的群體,也必然是一個有使命感的群體。簡言之,教會就是上帝所揀選的改變世界的群體。
2.人生的目的性與生命“三向”
任何人都不僅僅是活著,而是為一定的目的活著。
其實,生命的本質絕不在於靜態的物質,而是在於動態的趨向。我們在本書中談及生命的“三向”,信心是向上仰望上帝(upward),愛心是向外愛人如己(outward),盼望就是向前迎接主來(onward)。主耶穌在曠野受魔鬼試探的時候,明確地強調:“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4:6)。上帝的話語為我們的生命指明了方向,使我們曉得上帝創造我們的目的和意義。隻有明白這種目的和意義,我們的人生才有明確的定位。
因此,人的生命的本質並不在於生命本身的“有機性”(organic),而是在於生命導向上的“目的性”(teleological)。
2.生命、使命與召命
使命是使命的根基,使命是生命的導向,召命乃是使命的具體化。
“召命”(calling)在中文中被翻譯為“天職”,就是個人具體的責任。如果僅僅講文化使命和福音使命,容易流之空泛。使命必須落實在具體的現實生活中,和個人的性別、身份、處境結合起來。
比如上帝給我的召命就是以“雅哈博神學”的形式,創造性地向華人基督徒闡明正統基督教信仰。更具體說,倘若上帝允許,藉著上帝的恩典,我的目標是完成:(1)三十七卷本《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講義》;(2)重新從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和改革宗神學角度翻譯舊新約聖經;(3)撰述三卷本聖經概覽《聖約與聖經》;(4)注釋三卷本曆代改革宗教會信條;(5)撰述多卷本解經講道式五經注釋;(6)成立雅哈博以馬內利聖約書院。這就是我在教會侍奉方麵的“召命”,願上帝的旨意成就。
3.信徒、門徒與使徒
嚴格講來,“信徒”、“門徒”與“使徒”並不衝突,是從不同的角度描述基督徒的生命和生活。“信徒”是指基督徒生命的主觀根基,乃是奠定在上帝所賜給的得救的信心;“門徒”是指基基督徒生活的方式當效法耶穌基督的腳蹤,謙卑地學習聖經,勇敢地為真理付出代價。此處我們所講的“使徒”並不是在救贖曆史上擔任特殊角色的人,而是指清楚地自覺地具有使命感的基督徒。從本質上來講,任何一個基督徒都是“使徒”,因為基督徒的生命本質和生活導向乃是上帝所賜給的使命。
但是,實際生活中存在的問題是,很多基督徒僅僅滿足於“信徒”的狀態,認為隻要“信”了,就可以因信稱義,永遠得救,萬事大吉。嚴格地講,這樣的“信徒”如果沒有上升或體現在“門徒”和“使徒”的層麵,他們所謂的“信心”往往並不是真正的得救的“信心”,不過是自欺欺人而已。雅各說得非常簡潔明了:“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7)。當然,出於真信心的行為絕不是盲目的行為,而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以榮耀上帝為導向的行為。這樣的行為就是主耶穌基督的門徒必有的行為,這樣的行為就是以使命為導向的行為。
因此,我們在本書中提倡“信徒”、“門徒”與“使徒”三大身份的合一,“信徒”要確實成為“信者”,“門徒”要確實成為“學者”,“使徒”要確實成為“使者”。我們強調基督徒既要把信心落實在日常的生活中,又要以榮耀上帝為導向,把日常生活提升、融匯到耶穌基督的大使命中來。
4.文化使命與福音使命
雅哈博神學的突破性亮光就是在文化使命與福音使命的合一與平衡上。自由派神學往往強調從道德、經濟、法律、政治的角度改變世界,忽略純正的教義和福音的傳講;基要派神學注重傳福音,注重聖靈在認心中所產生的改變,但基要派人士忽略,甚至漠視上帝所托付給我們的對世界的責任,把上帝全備的真道削減為簡單化、機械化的信息,沒有在這個世界上積極地發揮光與鹽的作用。唯獨在改革宗神學體係中,我們才會把握到--文化使命與福音使命在本質上是一個使命。文化使命是上帝從創世以來就賜給人的使命,而福音使命則是墮落之後上帝在基督裏對文化使命的更新。這一突破性的看見來自作者把創造、救贖與成全的曆史性架構應用到對文化使命和福音使命的理解和詮釋上。從創造的角度而言,文化使命先於福音使命;從救贖的角度而言,福音使命是文化使命的重申和更新;從成全的角度而言,文化使命在福音使命裏達成,福音使命在文化使命裏落實。
總之,文化使命是福音使命的根本,福音使命是文化使命的突破。也就是說,我們得救的目的乃是在這個世界上榮耀上帝的名,使上帝光明的國度不斷在這個世界上降臨、展開,使撒旦黑暗的國度在這個世界上不斷縮小、滅亡,使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6:10)。但是,如果沒有福音使命的存在,沒有聖靈對罪人心靈的更新,文化使命的成就既沒有突破點,也沒有立足點。因此,我們要始終牢記,在創造、救贖與成全的這一曆史性框架中,中心並不是創造,也不是成全,乃是耶穌基督的救贖。離開基督的救贖談創造,我們所要麵對的不過是被罪玷汙和扭曲的世界;離開基督的救贖談世界的成全,我們所麵對的不過是各種形式的烏托邦幻想。總之,我們可以概括為:創造是根基,救贖是中心,成全是方向。
(1)文化使命的設立
在創造之初,上帝就把治理全地的文化使命交托給人。“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麵,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7)。這是上帝直接賜給人的第一個特殊啟示,也是上帝賜給人的第一條誡命,更是上帝賜給人的使命,當然也包含了上帝賜給人的祝福。因此,上帝造人有上帝的形象,其本質就在於使人治理的能力和傾向。聖經中所啟示的“賜福”並不是異教中所常見的神秘的“感應”,也不是現代人所注重的愉快的“感覺”。上帝賜給人最大的祝福就是賜給人一個偉大的高尚的使命。因此,這節經文在改革宗神學中一直被解釋為“文化使命”(the cultural mandate)。
(3)文化使命的延續
很多基督徒在錯誤神學的影響下,從來沒有注意過上帝所賜給我們的文化使命。也有人認為文化使命在始祖墮落之後,或在新約時代已經廢止了。但是,從聖經的啟示來看,在大洪水之後,上帝仍然向挪亞重申治理全地的使命(創9:1-7)。幾千年之後,大衛在《詩篇》中仍然明確地說:“人算什麽,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麽,你竟眷顧他?你讓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給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詩9:5-8)。毫無疑問,治理全地的文化使命並沒有因為始祖的墮落而失效,仍然是我們應當認真麵對的上帝的吩咐。傅瑞慕總結說,在文化使命中有三大要素,一是上帝的祝福,二是遍麵滿全地的誡命,三是治理全地的誡命。因此,改革宗神學家傅雷姆強調說:“這三大要素在聖經中一再重複出現。在上帝與人所設立的每一個聖約中,都有這三大要素:上帝的祝福、後裔和土地。上帝祝福他的自民,使他們生養後裔,生活在一定的土地上,並且為榮耀上帝而治理這片土地。”[2]
(3)福音使命的設立
主耶穌基督升天之前,在加利利的山上所賜給門徒的也是一個偉大而崇高的使命,就是“你們要去,當教訓所有的國家和民族,為他們施洗,使他們歸入聖父、聖子、聖靈的名下,所有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行。請你們務要牢記:在所有的日子裏,我都必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阿們!”(太28:19-20;自由本)。
這是整個宣教世界的偉大使命激發曆世曆代以來無數的福音戰士前赴後繼,震撼、改變了整個世界,並且繼續不斷地在這個世界中發揮光與鹽的作用,直到萬物複興,耶穌基督再來的日子(徒3:20-21)。著名正統信仰之父亞塔納修在其名著《論道成肉身》中充滿信心地宣告:“當太陽升起來的時候,黑暗就不會繼續橫行了,任何殘留的黑暗都會被驅散。同樣,現在上帝之道已經顯現,偶像崇拜的黑暗也不會再繼續肆虐了。全世界每個地方都會被他的教導照亮。”
(4)福音使命的延續
很多基督徒往往認為隻有在耶穌基督宣告大使命之後,才有了宣教萬邦的福音使命。其實,聖經見證挪亞向當初的時代傳“義道”(彼後2:5),亞伯拉罕本身也承受了傳福音的使命,要使地上的萬族因他得福(創12:1-3)。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埃及,目的就是讓他們成為一個祭司的國家(出19:6),耶路撒冷的聖殿本身就是為萬民禱告的殿(賽56:7;太21:13)。使徒保羅在談及倒閉的曠野的猶太人的時候就見證說:“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來4:2)。可惜在耶穌基督降臨的時代,那些假冒偽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逐漸把猶太教轉化為民族主義的宗教。但我們也不要忘記,當初信耶穌的第一批人都是猶太人,當初傳福音的第一批人也都是猶太人,上帝藉著他們把福音傳遍了列國萬邦。
(5)唐崇榮先生論文化使命
唐崇榮先生是上帝賜給華人教會的特別祝福,藉著他的神學講座,越來越多的華人基督徒曉得改革宗信仰乃是基督教神學的正統。唯有純正的改革宗神學,才能真正榮耀上帝,造福中國。“‘文化使命’,這是福音派的教會常常忽略、或者無知,甚至故意不要知道的一件重要的事情。如果你願意好好思考、研究的話,你會在曆史的軌跡中間,發現加爾文主義所到的地方,都刺激了、產生了、萌生了全世界的民主運動。這種‘歸正宗’(或說‘改革宗神學’)從加爾文開始就刺激了人對人性尊嚴的了解;這是對‘人到底是什麽?’、‘人應當有怎樣的權利?’的一個很大的挑戰以及對世界的進軍。所以,讓許多指正掌權的人不能隨意對待百姓,不能隨意踐踏人的自由和人的權柄。這就是改教時期中間,超越了天主教傳統對人的了解,從神的啟示中領受智慧所產生出來的偉大結果。”[3]
(7)福音使命的目的在於達成文化使命
福音使命的核心並不是一般性地傳福音,想方設法讓人歸信。如果我們既不注重我們所傳講的福音的純正性,目標隻是讓更多的人決誌信主,我們就有可能重新犯當初假冒偽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所犯的錯誤:“你們這假冒偽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海洋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們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太23:15)。
因此,最重要的並不是通過各種方法製造“信徒”,而是通過“教導”的形式使人真正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這種“教導”必須是持續不斷的,目的就在於使人“遵行”上帝的所有“誡命”,從而成就“治理全地”的文化使命。在《馬太福音》28章19節至20節中,在原文希臘文中出現了七個動詞:1)Πορευθεντες--分詞形式,過去式,強調一次性的動作,意思是“去”;2)Μαθητευσατε--主要動詞,祈使句,過去式,意思是“使......作門徒”、“教訓”;3)Βαπτιζοντες--分詞形式,現在式,注重動作的持續不斷性,意思是“施洗”;4)Διδασκοντες--分詞形式,現在式,注重動作的持續不斷性,意思是不斷地“教導”、“教育”;5)Τηρειν—動詞不定式,現在式,表達目的;6)Ιδου--主要動詞,祈使句,過去式,意思是“看哪”、“注意”;7)Ειμι—主要動詞,陳述句,現在式,注重動作的持續不斷性,意思是“是”。因此,在這段經文中,有兩大吩咐性的動詞,一是“使......做門徒”,二是“觀看”,強調我們要持續不斷地教導人,使人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同時我們要時刻仰望上帝的同在,離開他的同在我們什麽也不能做;有他的同在,我們就不需要擔心憂慮,不管我們是從事播種的工作,還是澆灌的工作,使其成長的最終是上帝自己。更重要的是我們要注意到,教導的目的是使人最終明白並遵行上帝的誡命,也就是文化使命。傅瑞慕強調說:大使命在本質上與文化使命是同一個使命。實際上,“大使命就是文化使命在墮落之人身上的應用。”[4]因此,福音使命的最終目的就是門徒訓練,使人能夠完成上帝所托付給我們的文化使命。
(8)文化使命必須以福音使命為根基
我們所注重的改革絕不是文化性質的改革,而是心靈的變革,耶穌基督恩惠的福音乃是達成這一心靈變革的唯一的途徑。離開聖經中所啟示的福音根基,各種改革不管是道德性的改革、宗教性的改革、政治性的改革,還是經濟性的改革,都不過是換湯不換藥,並不能夠解決問題的根本。
福音的傳講和心靈的變革必然帶來文化的變革;但文化的變革並不一定能夠必然促進福音的傳講話心靈的變革。我們絕不能舍本逐末,從根本放棄、淡化耶穌基督恩惠的福音,從事各種各樣的文化對話、溝通、交流。我們必須始終不易地以福音使命為導向,因為唯獨這福音是上帝的大能,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
文化的更新不過是福音使命的副產品,真正的基督徒必然過周圍的文化產生積極的影響。那些高舉文化使命的人首先還是要回到福音使命上來,踏實地做耶穌基督的門徒,不斷地對付自身的罪惡,積極建造自己的家庭和婚姻,積極地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榮耀上帝。
(9)以榮耀上帝為目的,文化使命與福音使命協同並進
在基督徒人生的首要目的上,我們強調唯獨上帝的榮耀。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認識上帝,榮耀上帝,以他為樂,直到永遠。從聖經所啟示的真理體係來看,三一上帝乃是整個聖經和曆史的中心。上帝本體的榮耀既不會增加,也不會減少;受造物隻是把上帝的榮耀顯明出來。
我們隻有在履行上帝賜給我們的使命的過程中,才能真正地榮耀上帝。我們當注重目標導向的人生,高舉神本主義,反對人本主義。榮耀上帝不僅僅是拯救靈魂;榮耀上帝不僅僅是參加教會;基督徒當以全人在全世界全方位地榮耀上帝;榮耀上帝是指在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遵行上帝的旨意。
文化使命是福音使命的目的,福音使命是文化使命的途徑。基督教會當以福音使命為主;基督徒個人當以文化使命為主;文化使命重在強調以上帝公義的法律為標準的治理,目的在於建立以法治為保障的自由社會;福音使命重在強調以上帝的恩惠的福音為應許的赦罪,目的在於使人擺脫罪惡的捆綁。因此,文化使命和福音使命不僅不互相抵觸,反倒互相成全。文化使命為福音使命預備土壤,福音使命為文化使命過關斬將。文化使命保持社會基本的次序和繁榮,福音使命促使社會不斷悔改精進。傅瑞慕總結說:“教會的任務就是完成大使命。當教會從事大使命的工作時,也會使人能夠完成文化使命的托付。但是,大使命必須是教誨所從事的一切事務的中心。實際上,大使命應當是每一個基督徒生命的中心。我們所做的一切目的就在於使這個世界到處都充滿基督徒,並且是這些基督徒謙卑地順服上帝的一切吩咐。”[5] 李健安博士強調,在伊甸園中隻有文化使命的托付,新天新地乃是文化使命完全的成就。[6]
(10)教會在文化使命和福音使命二者平衡方麵的掙紮
長期以來,基督教教會一直在文化使命和福音使命的關係上麵對極大的困擾和掙紮。自由派、激進派基督徒注重文化使命,積極發展學術交流、宗教對話、社會關懷和文化重建的活動中;保守派、敬虔派基督徒則注重福音使命,積極投入傳揚福音、醫病趕鬼、禱告靈戰、拯救靈魂的事工中。前者因為忽視傳講耶穌基督悔改的福音,使得基督教喪失了生命的根基和動力;後者因為忽視上帝在社會中行公義、好憐憫的教訓,拱手把這個世界讓給了撒旦。在學術和文化上,前者表現為基本上與世同化,成為大學和社會中體麵的“文化基督徒”;而後者則特立獨行,在學術和文化上畫地為牢,使教會成為中世紀猶太人禁錮自己的隔都。這就是當初十九世紀中葉,年輕的荷蘭基督徒巴文克曾經麵對的困惑。後來,巴文克毅然深入虎穴,前往在基督教保守派陣營中臭名昭著的萊登大學神學係,學習“現代的、科學的”神學方法。他曾經在一篇論及十九世紀基督教自由派神學家立奇爾(Albrecht Ritsch)的文章中談及這種困境:
從前,在基督裏的救恩被認為主要是把人從罪惡和世界中分別出來,預備他得像天上的永福,是他在天上享受與上帝永不中斷的團契。但立奇爾卻提出了恰恰相反的關係:救恩的目的就在於使人一旦脫離罪的壓製感,意識到自己已經成為上帝的子女之後,能夠完成他在地上的天職,成全他在世上的道德責任。這種對立是非常尖銳的:一方麵認為基督徒生活的最高目標就是現在和以後得見上帝的榮麵、與他相交,具有這種認識的人多多少少總是對世俗生活中的豐富持有敵意,因此難免有墮入修道主義、苦行主義、敬虔主義和神秘主義的危險;在立奇爾這一方麵,則認為基督徒生活的最高目標就是上帝的國度,也就是人類的道德義務,具有這種認識的人多多少少總是對離群索居、安靜地與上帝交通持反感態度,因此就有墮入一種冷酷的貝拉基主義和冷漠的道德主義的危險。從個人的角度來說,我還不曉得有什麽方法能夠把這兩個方麵結合起來,但我確實知道,這兩大陣營中都有極好的方麵,都包含著不容否認的真理。[7]
11.改革宗神學為文化使命和福音使命的平衡提供了和諧的解釋
巴文克所著的四卷本《改革宗教義神學》所要解決的就是社會關懷與追求敬虔這個充滿張力的問題,其實也就是文化使命與福音使命的關係。當然,巴文克把合乎聖經的改革宗基督教中找到了答案:
天國固然不是屬於這個世界,但天國卻要求這個世界中的一切都當為它服務。天國具有排他性和忌邪性,它不回任憑這個世界上有在它之外保持獨立性或中立性的王國存在。當然,我們若是任憑這個時代自行其是,隻是把力量集中在安靜隱退上,非常容易。但是,上帝不容許我們在這個世界上如此安息。因為每個受造物都是好的,萬有都已經藉著上帝的聖言和祈禱分別為聖,若是存著感恩的心領受,就不需要就拒絕任何東西,所以排斥任何受造物都是對上帝的不感恩,都是誤判或藐視上帝的美善和恩賜。我們所從事的唯一的爭戰就是低檔罪惡。因此,那些認信基督是主的人,在今生今世,不管被置於何等複雜的關係中,不管麵對何等嚴肅、艱辛、甚至無法克服的社會、政治問題,特別是科學問題,如果我們一味蠻橫地回避爭戰,甚至假借基督徒之名,把這個時代的文化視為邪惡的洪水猛獸來予以拒絕,所顯明的不過是我們自身的不信和軟弱。[8]
我們在改革宗聖約神學世界觀中首先所化解的就是當初巴文克所麵對的問題,也是一直困擾我們中國教會的問題。這個問題在我們所強調的“生命、使命與誡命”的框架中得到了完美的解決。
文化使命是人生使命的根本,福音使命是文化使命的延伸。不管我們是否信靠聖經中所啟示的上帝,我們都在不同程度、不同方麵影響我們所在的文化。墮落之人不能敬畏上帝,遵行上帝的律法,他們所建造的文化不過是藐視上帝、戕害人類的專製文化,這樣的文化最終的結局就是自欺欺人,自暴自棄,自我毀滅。“得罪我的,卻害了自己的性命;恨惡我的,都喜愛死亡”(箴8:36)。唯獨藉著耶穌基督歸向上帝的人,才能夠以上帝為中心,以聖經為標準,建立榮耀上帝,造福他人的敬虔文化。基督教是具有改變世界的使命的宗教,基督徒是上帝所揀選的改變世界的器皿。基督徒的人生目的:既包括認識上帝,榮耀上帝,也包括認識自我,實現自我,就是在這個世界上發揮光與鹽的作用,盡自己當盡的本分。這也是基督徒人生的意義。
當然,我們之所以對於完成上帝所托付給的文化使命有信心,並不是對自己有信心,而是相信上帝的大能和信實。“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複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羅4:17-18)。今日教會中很少有人傳講上帝的屬性,人們所注重的是上帝能夠為我們作什麽。但是,正如《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第三問所界定的那樣,聖經的主要內容無非是兩個部分,一是對於上帝我們當信什麽,二是上帝吩咐我們當盡什麽本分。聖經一開始就向我們宣示:“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因此,對於基督徒而言,正如先知約拿在外邦人麵前所見證的那樣,我們所信的是創造天地、使無變有的上帝(拿1:15)。使徒保羅在說明亞伯拉罕的信心的時候,也同樣強調上帝是這樣大能的上帝(羅2:13)。宗教改革領袖加爾文在講道結束的時候,也經常引用以下經文:“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羅8:12)。沒有這樣的信心,不管是文化使命,還是福音使命,不過是奢談而已。
但是,問題在於,上帝雖然是大能的上帝,他是否願意以他的大能幫助我們呢?“上帝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他心存誠實的人”(代下16:9)。“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上帝的信嗎?”(羅3:3)。不相信上帝的大能和信實,我們在自己的軟弱和社會的罪惡麵前,就會畏畏縮縮,不敢放膽行事。在國家恐怖主義橫行的中國,基督徒尤其需要相信上帝的大能和信實。
基督教是聖徒的宗教,也是英雄的宗教。在這個罪惡充斥的世界中,我們需要真正的聖徒。在這個彎曲悖謬的時代中,我們需要真正的英雄。一位曆史學家在總結當初加爾文神學為什麽在荷蘭勝過腐朽的天主教和西班牙皇帝聯合施行的暴政時指出:
荷蘭的成功或許就在於這一事實:加爾文宗比路德宗更適合抵抗運動。加爾文宗人士是積極的行動主義者。他們在法國很早就脫離了對於用武力抵抗暴政在良心上的羈絆。他們所具有的是英雄主義式的敬虔,他們致力於在地上建立上帝的國度,以此來榮耀上帝。正是這種英雄主義式的敬虔精神,使得他們成為“把西班牙害人蟲逐出荷蘭土地”的一群人。[9]
因為敬畏上帝,所以不怕世人。唯獨真正敬畏上帝的人,才能夠成為真正的勇士。聖徒式的英雄首先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人;聖徒式的英雄首先是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家庭生活中,以愛心、勤懇和智慧帶領家庭的人。在二十一世紀,中國從愚昧和專製向開明和自由的轉型過程中,我需要無數的聖徒式的英雄,英雄式的聖徒。在二十一世紀,中國教會要成為上帝所重用的真理的明燈,給全世界帶來祝福,上帝必要興起無數聖徒式的英雄、英雄式的聖徒。
三.聖潔的誡命
不管別人怎樣誤解,怎樣反對,我們還是要始終不易地以全部聖經為我們信仰和生活的最高尺度,以耶穌基督為我們獨一的救主,而以十誡為中心的道德律則是我們順服上帝、榮耀上帝的標準。
1.全部聖經是我們信仰與生活的最高規範
我們之所以注重全部聖經,就是因為種種錯誤神學雖然仍然打著“唯獨聖經”的旗號,卻在實質上根據自己的私意隊聖經隨意裁減。有的人剪掉舊約部分,有的人剪掉預言部分,有的人用自己所寫的歇斯底裏的歌曲取代上帝所默示的詩篇,等等。這種對聖經的摧殘反過來也使得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殘缺不全,支離破碎。
趙中輝牧師當是中國教會中第一位潛心研究、翻譯改革宗神學著述,傳講改革宗神學,並對改革宗神學有內心確信的人。他在論及改革宗神學的時候指出: “改革宗信仰對這一點是非常認真的,認為全部聖經都是有意義的。許多基督徒不相信舊約中的律法,在今日還約束我們,關於這一點我們不同意他們;因為第一,基督接受舊約作為他以及他門徒的生活準則。第二,基督死後,在凡事上教訓門徒(約14:16),門徒又教導教會,說舊約仍然約束他們。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三章16至17節中清楚地說到,舊約是有意義的。我們相信,全部聖經是神的話,舊約的律法仍然約束我們,除非新約中另有教導。因此對改革宗信仰而言,新約並非是獨立的,它乃是舊約的解釋者。為了了解神對這時代的旨意,我們必須了解全部的聖經。” [10]
此處趙忠輝先生所闡明的解經原則就是我們在本書中始終堅持的解經原則。但是,我們不得不提醒大家注意,在當今教會中,甚至也包括在許多已經放棄曆史性改革宗信條的改革宗教會中,所主張的解經原則就是:凡是新約聖經中沒有認可或重申的,舊約聖經中的律法或教訓就是無效的。這種解經原則不僅不合乎教會的傳統,也直接與主耶穌和使徒們的作法和教訓相悖。
2.基督徒順服與善行的標準乃是以十誡為綜述的上帝的誡命
加爾文在談及基督徒的生活的時候,首先旗幟鮮明地強調:“唯獨在上帝的律法的優美中行事為人,才顯出我們是上帝的兒女。在上帝的律法中包含新生命的活力,藉此我們可以完全恢複上帝在我們裏麵的形像,但因為在本性上我們是遲鈍的,所以我們需要藉著一項指導原則來刺激我們,幫助我們。”我們遵行上帝的誡命就是在這個世界上彰顯上帝的同在,彰顯上帝的榮耀,這就是我們人生存在的目的。加爾文神學院舊約教授威廉先生在講解《以西結書》的時候,反複強調,遵行上帝的誡命就是彰顯上帝的同在和榮耀。他也感歎,這種看法在當今教會中已經成為空穀足音!
3.基督徒既要傳講上帝公義的法律,也要傳講上帝恩惠的福音
合乎聖經的傳福音是先不傳福音!而是首先講解上帝的律法!我們在此不需要詳細的講解,隻要引證一節經文就可以明白:“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假如我們不傳講上帝的律法,罪人又是如何知罪呢?
同時在傳福音的目的上,我們一定要明白傳福音本身並不是最終目的,罪人的得救也不是最終目的,唯獨上帝的榮耀才是最終目的。二十世紀改革宗神學家路斯德尼強調說:“傳福音絕不應當局限於使人歸正……重生當然是第一步,但是,假如我們把傳福音局限於個人的歸正,剛剛得贖的罪人往往就會得出這樣的印象:他之所以得救是為著他自己的緣故,而不是為了上帝的緣故。這當然是錯誤的。傳福音當把三一上帝對個人及其整個生活和世界的全部要求講明。人得救不僅是為了享受天堂,而是要盡心、盡意、盡力侍奉上帝,並愛人如己。這就是說,要先求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我們的得救目的不在乎我們自身,而是在於上帝的國度和我們對他的侍奉。得救使我們回到我們治理的使命。這始於重生,並在成聖和治理的過程中繼續進行。”
4.上帝的子民的根本標記就是遵行他的誡命
作為基督徒,我們都曉得我們是上帝的子民。但問題在於上帝的子民有什麽突出的標記呢?我們可以以什麽為標準來幫助我們省察自己,避免自欺欺人呢?作為上帝的子民的含義,我們必須甘心樂意地遵行上帝的誡命。這是整個舊新約聖經的教訓。上帝藉先知以西結強調說:“我要使他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裏麵,又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使他們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不斷地奉行。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上帝”(結11:19-20)。因此,作為上帝子民的責任就是遵行上帝的法律,這也是上帝的子民的首要標記。同時,在這段經文中還有一節經文從反麵強調上帝的子民必須遵行上帝的法律:“至於那些心中隨從可憎可惡之物的,我必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11:21)。在二十節和二十一節都出現“哈拉卡”(יֵלֵ֔כוּ和הֹלֵ֑ךְ)一詞,這個詞直接的意思就是“行路”、“走路”的意思,是指“道路”的問題。作為上帝的子民,他們當遵行的道路就是上帝所啟示的法則。此處,我們所看到的是上帝、聖約與道路的關係。如果我們信靠上帝,就必遵守他的聖約,而遵守上帝的聖約的關鍵就是遵行上帝的誡命。主耶穌基督的教導更加清楚:“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諸般誡命”(約14:15)。“有了我的諸般誡命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14:21)。
四.在基督耶穌裏彼此相愛
生命乃是上帝的恩賜,上帝賜給人新生命的目的乃是讓人完成他的使命,而完成上帝所賜予的使命的關鍵乃是遵行上帝的誡命。生命是領受使命的根基,使命是發揮生命的導向,誡命是完成使命的工具。基督徒當委身上帝的使命和誡命,就會在世上發揮光與鹽的作用。當今基督徒若是領悟這一真理,必定能夠走出當今以自我滿足為中心,以反律主義為特色的膚淺神學、廉價福音的模式。
1.生命的本質在於上帝在基督裏對我們白白的愛
基督徒生命的本質在於上帝在耶穌基督裏對我們白白的愛。在舊約聖經中,當摩西談到以色列人得蒙上帝揀選的獨特性的時候,把最終原因歸於上帝的愛。“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你們的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隻因耶和華專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申7:7-8)。使徒保羅在談及基督徒得蒙上帝的揀選時,也把最終的原因歸於上帝的愛:“又因愛我們,就按照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1:5-6)。
2.使命的本質在於蒙愛之人在耶穌基督裏盡愛的本份
基督徒使命的核心並不是榮耀自己,而是甘心樂意地成為上帝的器皿。如果我們是以榮耀自己為目的去行動,隻能說是“個人的野心”,談不上是“基督徒的使命”。同時,這也說明我們的“生命”有問題,甚至可以說我們的“生命”還不是重生的生命,仍然是屬血氣的“生命”。所以,當使徒約翰談及遵守上帝的誡命的時候,最終落實在重生的生命上,“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了世界”(約壹5:4)。
3.誡命的本質就是上帝賜給我們的彼此相愛的規範和藝術
上帝賜給我們的誡命是愛的誡命。這包括兩個方麵的意思。首先,從誡命的本源來看,誡命的本原是愛我們的上帝,上帝之所以把他聖潔、公義、良善的誡命賜給我們,是因為他愛我們,想讓我們知道他的屬性和旨意,使我們能夠在生活中效法他的完美,彰顯他的榮耀,得享豐盛的生命。其次,從誡命的目的來看,上帝之所以賜給我們這些誡命是讓我們曉得如何愛他,如何像愛自己一樣愛我們的鄰舍。
4.基督徒生命、使命與誡命的最終成全都在耶穌基督裏
生命、使命與誡命的合一是以上帝為中心,在耶穌基督裏。
沒有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就不可能得享新的生命。耶穌基督不僅賜給我們新生命,也賜給我們崇高的使命,並且賜下他大能的聖靈,使我們能夠甘心樂意地遵行他的誡命,從而成就他對我們生命的旨意。因此,我們的生命來自耶穌,我們的使命來自耶穌,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也是在耶穌基督裏才能甘心樂意的做到。因此,使徒保羅所高歌的並不是自己,而是上帝在耶穌裏的大愛:“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羅8:37-39)。使徒約翰強調我們得勝的信心並不是來自我們的自信,而是來自我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信耶穌是上帝兒子的嗎?”(約壹5:5)。
總之,沒有在耶穌基督裏重生的新生命,就沒有任何使命可言;沒有見證耶穌基督的使命感,說明我們並沒有得著真正的新生命。不在耶穌基督裏遵行上帝的誡命,就顯明我們仍然是叛臣逆子,仍然處於上帝的震怒之下。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必然是“守上帝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聖徒(啟12:17)。
筆者深信,基督徒惟有在生命、使命和誡命這一重要的架構內,才能有根有基地建造,有規有矩地成長,完成上帝托付給自己的使命。最後,筆者再次祈求大有恩惠的上帝向我們仰臉,光照我們中國教會,祝福中國教會,使中國教會忠心傳講悔改與赦罪的福音,既注重生命的得著,也注重使命的導向和誡命的落實,成為山上發光的城,為這彎曲悖謬的時代提供光明、溫暖和導向。
[1] Augustine, The City of
[2] John M.Frame, Slavation Belongs to the Lord (
[3] 唐崇榮:《神權、人權、政權》,中福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5頁。
[4] John M.Frame, Slavation Belongs to the Lord (
[5] John M. Frame, Slavation Belongs to the Lord, p. 251.
[6] 2007年5月12日於美國Maranatha
[7] 轉引自Herman Bavinck, Reformed Dogmatics-Prolegomena, edited by John Bolt, translated by John Vriend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3), p.14.
[8] Herman Bavinck, Our Reasonable Faith, trans. by Henry Zylstra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56), p.10.
[9] R.Bainton, The Reformation of the Sixteen Century, quoted from Cornelius Plantinga, A Place to Stand (Grand Rapids: Bible Way, 1979), p. 37.
[10] 趙忠輝:《福音講道集》,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1992年,200-20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