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哈博神學是改革宗神學
(2007-08-13 19:59:20)
下一個
雅哈博神學是改革宗神學
王誌勇牧師
“雅哈博”是希伯萊文אַהֲבָה(Ahavah)一詞的音譯,在舊約聖經中就是“愛”的意思,這種愛是基於愛者與被愛者之間密切的關係。主耶穌基督在總結上帝的誡命的時候,就落實到一個“愛”字上(可12:28-34)。上帝之所以揀選以色列人並不是因為以色列人本身又任何可愛之處,而是唯獨因為上帝那測不透的愛。 這個詞在希臘文新約聖經中就是“阿加佩”(αγαπη),這個詞既指人對人、人對上帝的愛,有時也特指上帝對人的聖潔之愛。聖經中甚至直接說:“上帝就是愛”(ο θεος αγαπη εστιν)。
正統改革宗神學首先所強調的並不是抽象的上帝的主權,而是強調上帝在基督裏向罪人所顯明的大愛。上帝拯救世人,使他們脫離罪惡,獲得永生,因為上帝是愛。因著愛,上帝主動地挽回那些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因著愛,上帝激勵世人與自己複合,並且效法基督,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蒙恩之人之所以遵行上帝的誡命,並不是出於恐懼,甚至也不是出於責任感,而是出於愛而甘心樂意地去行。奧古斯丁把自己的歸正稱之為“降服於上帝的慈愛之下”。 正如當今在美國倡導清教徒神學的周必克博士所總結的那樣,改革宗神學的核心就是上帝在基督裏完全地無條件地愛罪人。 麥蒙尼德用十四卷書闡明上帝的誡命,第一卷闡明信仰的根基,也就是上帝的獨一性和反偶像崇拜,他稱之為“知識書”(הַמַּדָּע סֵפֶר),第二卷闡明關於愛上帝與記念上帝的誡命,他稱之為“愛之書”(סֵפֶר אַהֲבָה)。
我們傳講改革宗神學絕不僅僅是向人傳遞一套冷冰冰的教義體係,也決不是高舉一個宗派,乃是傳講聖經中所啟示的以愛上帝和愛人如己為核心的愛的教訓。教會史學家斯卡夫在分析加爾文的神學體係的時候,認為改革宗神學強調的是上帝的主權,而不是上帝的愛。同時,他又強調說:“上帝在基督裏的愛乃是加爾文的個性和作品的真正的鑰匙。” 美國曆史上著名的教牧神學家約拿單•愛德華滋在考察何謂真正的基督徒的敬虔時指出:“聖經在很大程度上把敬虔置於愛這種情感之中--愛上帝、愛主耶穌基督、愛上帝的子民、愛人類。” 他甚至稱“天堂就是愛的世界。”
唯獨在改革宗神學體係中,上帝的主權得到了全方位的強調。路德當然也明確承認上帝的主權,相信上帝必會成就他對這個世界的旨意。但是,路德更傾向於把上帝的主權的作為局限在個人的得救上,而加爾文則相信上帝的旨意不僅是要個人的就,還要在這個世界上建立他的國度。因此,加爾文在日內瓦所努力建造的就是在各個領域中都尊崇上帝的政治共同體。
雅哈博教訓強調改革宗神學,但絕不是狹隘的宗派主義者所主張的與大公教會有機的傳統隔絕的改革宗神學。這種傳統既包括猶太教對上帝的法律的強調、東正教對在基督裏的新生命的強調、天主教對善功的注重、基督教對信心的注重。也就是說,雅哈博神學所強調的改革宗神學,絕不僅僅局限於歐洲十六世紀至十八世紀歐洲宗教改革時期所一時凸現的改革宗神學,而是在普世性大公教會的大框架內,把改革宗神學視為真正的使徒教訓和大公教會的繼承者和發展者。因此,本書用雅哈博一詞概括我們所要闡明的聖經真理,目的就在於旗幟鮮明地向華人基督徒闡明聖經中所啟示的上帝的聖潔之愛,闡明人應當如何以心靈之愛回應上帝的聖愛。這種愛根基於蒙恩之人在心靈深處得蒙上帝神聖大愛的澆灌,同時也體現在蒙恩之人在世上通過言語和行為對社會公義的積極追求上。心靈深處對上帝的愛乃是社會行動的根基和源泉,具體的社會行動乃是心靈之愛的自然外展和流露。“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行他的道,專靠他”(申11:12)。 這種以上帝為中心,以心靈經曆為內在根基,以社會公義為外在關懷的改革宗神學,乃是聖經中所啟示的“最妙的道”(林前13:1)。
唯願上帝施恩帶領,使我這卑賤的器皿能夠因著聖靈的光照清楚地闡明這一榮耀上帝,造福世人的寶貴真理。
上麵這段裏有錯別字,您再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