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上次來這裏向大家谘詢, 已經好幾個禮拜沒來了, 主要是準備上庭的材料外加惡補法律, 搞得挺忙的。
今天去伊州勞動部的 hearing 了, 特來向大家報告一聲結果, 輸了。
對方來了律師,HR的頭,外加當時本人老板的老板(印度人)。 本方就我自己。 法官是個黑人, 感覺從最開始他就不待見我, 中間有幾次他說話不像是法官對我說話,倒像跟對方律師是一夥的似的。這個就是傳說中的那個種族整體而言對亞裔的歧視吧, 我聞得出來。
說正事。 老貓和切格瓦拉兩位在我第一次谘詢時告訴我的知識我都用上了。 細節如下:
陳述我的claim 的理由時, 我說根據 FLSA 29 CFR 541.603 blah blah 等等條款, 原公司 deduct my salary for my partial day absences 的行為已經使我的 exempt status 事實上失去, 在這種情況下, 我事實上已經變成 hourly worker, 所以我每周額外工作的 5 個小時應該付我錢。 這個論點和論據是毫無問題的,法官是無法反駁的, 但是法官這樣回答我: “我注意到你引用的法律條文都是 FLSA, 那是聯邦法律, 我們這裏隻用伊州法律。“ 我答: ”根據 聯邦勞動部網站, 當聯邦法律與州法律有不同或者衝突時,應該采用對claimant 最有利的法律。“ 老黑沒有想到我會這樣回答,肯定覺得被我冒犯了, 但這並不妨礙他按照他既定的”隻用伊州法律“的路線走下去。他繼續說 ”我們這個部門處理 wage claim, 基本就是三種情況 -- 1. 最低工資違反; 2. deduct salary for uniforms; 3. over 40 hours per work week. 你的案子不屬於這三種情況當中的一種。“ 我當時心想, CTNND, 真是何患無辭嗬, 他是法官, 隻要他能想出個冠冕的借口, 我能耐他何?這個,就是他判我輸的基本理由。他對我的論點論據完全回避, 顧左右而言他。
然後他提到這個老貓提過的 "break the agreement" 的問題, 說“公司宣布讓你們每周工作40小時小時後, 你繼續在那裏工作了, 你沒有辭職, 表明你同意。” 我回答: “我不同意。 公司宣布了這個決定後, 我馬上開始找工作, 我花了一段時間才找到新工作。 找到新工作後我馬上就辭職了。 這就是我不同意公司對我和公司之間的合約改變的最好證明。” 法官答: “你這個理由, 在伊州新法律裏是可用的。 但是不適用於舊法律, 你的 claim period 是用舊法律的。“
最主要的就是上麵兩點, 其他的都不是關鍵。各位怎麽看? 我如果 appeal, 有沒有希望? 查了他們網站 關於 appeal , https://www.illinois.gov/idol/FAQs/Pages/wage-claim-hearing-faq.aspx#faq5 看起來隻要我理由充分, 應該還可爭取一次機會?
為這次 hearing 我特意將論點論據都寫了個陳述材料,想著怕臨場組織容易亂陣腳。 但這個法官一看陳述材料有兩頁紙, 說他沒時間聽, 不給我陳述的機會, 改為他問我答。 這樣一來, 我根本沒有得到機會將我想說的都說出來!
最後感想: 我覺得這種法律的事, 還是應該找個律師。 如果今天我有律師, 我覺得這老黑不至於說話表態的傾向性流露得那麽明顯。另外,這些政府部門, 法律部門,黑人所占比例我感覺已經高過他們在人口中所占比例,今天坐在進口處等待的時候,進進出出的白人少於有色人種,沒看到任何亞裔。 我們華人真是很吃虧。
上來匯報一下 -- 今天hearing, 輸了。 向各位請教下一步怎麽辦
所有跟帖:
• 覺得他們不應扣你工資。 增加時間等於工資下調,很多政府職員都有這個經曆, 俺就被下調過,不過給加假期。 -xiaoxiao2013- ♀ (0 bytes) () 12/09/2014 postreply 21:43:06
• 增加時間在伊州不違法。 違法的是他們對一個exempt employee 的半天缺勤扣工資。 -遠浦歸舟- ♀ (0 bytes) () 12/10/2014 postreply 18:50:55
• 那你就appeal吧,Appeal法官就不一樣了,有一定機會。找不找律師得看你告的是多少錢,幾千的話還不夠付律師費的。 -Manymore- ♀ (0 bytes) () 12/09/2014 postreply 21:58:06
• 另外謝謝匯報,祝好運。Appeal不成就move on吧。 -Manymore- ♀ (0 bytes) () 12/09/2014 postreply 22:13:08
• 錢本身不多,5千多。 但如果勝訴了對方要賠付利息和罰款。 我也不是為錢,是要報仇。 -遠浦歸舟- ♀ (0 bytes) () 12/10/2014 postreply 18:34:28
• 聽說Appeal 一個案子,開庭就要一萬起? -vivacasino- ♀ (0 bytes) () 12/10/2014 postreply 18:57:14
• 我這個是勞動部門的仲裁, 不是正兒八經的法庭,不存在這一說。 -遠浦歸舟- ♀ (0 bytes) () 12/10/2014 postreply 20:24:40
• 說“公司讓每周工作40小時後.繼續在那裏工作,你沒辭職, 表明你同意"-我在跟帖裏提到過 -CheGuevara- ♂ (627 bytes) () 12/09/2014 postreply 23:48:54
• 嗬嗬,是你說的,那我記混了, 不好意思。 我的確沒有想到他否定我的理由是用他們部門以前從來沒有類似案件為借口, 我 以為 -遠浦歸舟- ♀ (157 bytes) () 12/10/2014 postreply 18:29:52
• 法官的確有點惱火, 不過他一開始就和我氣場不對。 雖然碰到他是我倒黴,我自己對自己這次的表現還是不太滿意, 人生第一次 -遠浦歸舟- ♀ (55 bytes) () 12/10/2014 postreply 18:38:23
• 建議試試聯邦勞動部 -CheGuevara- ♂ (205 bytes) () 12/10/2014 postreply 12:07:29
• 請問 EEOC 是什麽? 謝謝這個鏈接,我會好好學習一下。 -遠浦歸舟- ♀ (0 bytes) () 12/10/2014 postreply 18:32:18
• The U.S.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 -CheGuevara- ♂ (0 bytes) () 12/10/2014 postreply 23:34:28
• 還有個問題想向先生請教 -- 法官用此案在伊州勞動部無先例, 不屬於他們慣常處理的三種情況而否決我的案子, 這樣對嗎? -遠浦歸舟- ♀ (0 bytes) () 12/10/2014 postreply 18:45:21
• 他這樣處理可能是對的。3權分立。 因這裏不是嚴格的法庭,內部可能有政策 -CheGuevara- ♂ (513 bytes) () 12/10/2014 postreply 23:31:27
• 先生真會說話,情商很高。 你這一說, 讓我不那麽堵心一點。 謝謝, 嗬嗬。 -遠浦歸舟- ♀ (0 bytes) () 12/11/2014 postreply 20:44:42
• 還有一個問題要請教 -- 法官說隻用伊州法律, 不用聯邦法律, 對嗎? -遠浦歸舟- ♀ (93 bytes) () 12/11/2014 postreply 20:53:19
• 你和他都對。他也沒說你錯。隻不過是說你的要求已不在他的控製範圍了。 -CheGuevara- ♂ (39 bytes) () 12/11/2014 postreply 23:05:57
• 今天收到伊州勞動部的信,我粗略看了一下, 覺得可能我剩下的唯一選擇就是你說的, 試試聯邦勞動部。 -遠浦歸舟- ♀ (1304 bytes) () 12/12/2014 postreply 21:48:47
• 試試聯邦吧。讀讀這篇文章,伊州勞動部的權力實在有限 -CheGuevara- ♂ (1084 bytes) () 12/13/2014 postreply 01:44:47
• 好的, 聽你的。 非常佩服先生的信息收集能力,總能找到一些非常關鍵非常有用的信息! 再次感謝你無私的幫助!! -遠浦歸舟- ♀ (0 bytes) () 12/13/2014 postreply 22:01:56
• 還有, 如果有時間找一下EEOC,聽聽他們關於Wage Claim的意見 -CheGuevara- ♂ (454 bytes) () 12/14/2014 postreply 00:24:42
• 放心,我知道黑人在這個社會裏是老虎屁股摸不得的,不會拿他們說事。 印度人統領的這部分大概一半印度人一半白人就我一個中國人, -遠浦歸舟- ♀ (824 bytes) () 12/14/2014 postreply 21:28:42
• 假如印度人統領的這部分不全是少數裔,說對你們這個組受到歧視 -CheGuevara- ♂ (214 bytes) () 12/16/2014 postreply 12:24:16
• 關於歧視,我想用的事實是我在公司將近7年, 雖然貢獻大,績效評估總是名列前茅, 但公司以種種借口不給我升值; 而一個 -遠浦歸舟- ♀ (537 bytes) () 12/16/2014 postreply 19:44:30
• 很難很難很難。當然可以試試 -CheGuevara- ♂ (858 bytes) () 12/16/2014 postreply 23:45:10
• 你說的這個,很有道理。我想過,可以拿種族和國籍說事(我沒有美國國籍), 國籍應該就是你說的“出生地歧視”吧?另外,公司裏的 -遠浦歸舟- ♀ (785 bytes) () 12/17/2014 postreply 21:43:29
• 我的第二段是想說,即使她是白人 -CheGuevara- ♂ (908 bytes) () 12/17/2014 postreply 22:21:41
• 不管在什麽時候扣錢,如果你的每小時被扣的錢是以每周35小時算的,都對你有利 -CheGuevara- ♂ (0 bytes) () 12/17/2014 postreply 22:37:35
• "如果你的每小時被扣的錢是以每周35小時算的" -- 這個的確是的。 我第一次遞交 claim 時在最後一張paycheck 上 -遠浦歸舟- ♀ (325 bytes) () 12/18/2014 postreply 21:14:01
• "半年後就被升到高一級的title" 單獨來講, 不存在不公平一說,理由就是你所說的那些。但如果一切條件基本相同, -遠浦歸舟- ♀ (1124 bytes) () 12/18/2014 postreply 21:53:07
• 如果你隻和她(無論白黑)比,很難說明公平還是不公平。 -CheGuevara- ♂ (471 bytes) () 12/19/2014 postreply 00:26:18
• 這兩點都挺難的。第一的確不記得其他人升職的情況, 就算記得,還會有種種不可比性或者難可比性, 比如起始職位不同, -遠浦歸舟- ♀ (475 bytes) () 12/19/2014 postreply 22:00:39
• 你可以回一下伊州勞動部的信,對他們的工作表示感謝 -CheGuevara- ♂ (571 bytes) () 12/19/2014 postreply 23:22:33
• 周末忙, 剛上來看到你的回複。 You made a very good point! 明天我就發 email 詢問。 再次 -遠浦歸舟- ♀ (0 bytes) () 12/21/2014 postreply 21: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