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在你受雇的7年裏,差不多和你一起進公司的美國人都提職了,那就是歧視。
FLSA定期修正。你看到的DOL網站應該是目前的規定。而案例是80年代末,是當時FLSA的規定。
這個案例的啟示是你要想辦法讓勞工部替你打官司,如果你們部門有很多人也被扣錢了,你可以向勞工部提供更多的線索,事情越大,勞工部越不能不管
如果你隻和她(無論白黑)比,很難說明公平還是不公平。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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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點都挺難的。第一的確不記得其他人升職的情況, 就算記得,還會有種種不可比性或者難可比性, 比如起始職位不同,
-遠浦歸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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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014 postreply
2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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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回一下伊州勞動部的信,對他們的工作表示感謝
-CheGuev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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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014 postreply
23: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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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忙, 剛上來看到你的回複。 You made a very good point! 明天我就發 email 詢問。 再次
-遠浦歸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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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2014 postreply
21: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