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有關種族歧視的法律條例,是為了保護少數族裔。你和她都是少數族裔。所以拿"種族歧視"很難說事。到是有可能拿"出生地歧視"說事,如果她出生在美國。
另外"兩年後因為違紀和工作表現不好被公司開除"不能證明當初"半年後就被升到高一級的title"的決定是不公平的。 因為如果她的Job application( include Resume), Job interview 比你作的好,你沒多少好說的, 半年時間很難看出你就比她高一大截子。至於兩年後因為違紀和工作表現不好被公司開除,誰也不長後眼。
但是不管怎麽說,都可以試試,因為不是每個人都和我的想法一樣。
個人認為,還是想辦法把欠你的工錢追回來實際。
很難很難很難。當然可以試試
所有跟帖:
• 你說的這個,很有道理。我想過,可以拿種族和國籍說事(我沒有美國國籍), 國籍應該就是你說的“出生地歧視”吧?另外,公司裏的 -遠浦歸舟- ♀ (785 bytes) () 12/17/2014 postreply 21:43:29
• 我的第二段是想說,即使她是白人 -CheGuevara- ♂ (908 bytes) () 12/17/2014 postreply 22:21:41
• 不管在什麽時候扣錢,如果你的每小時被扣的錢是以每周35小時算的,都對你有利 -CheGuevara- ♂ (0 bytes) () 12/17/2014 postreply 22:37:35
• "如果你的每小時被扣的錢是以每周35小時算的" -- 這個的確是的。 我第一次遞交 claim 時在最後一張paycheck 上 -遠浦歸舟- ♀ (325 bytes) () 12/18/2014 postreply 21:14:01
• "半年後就被升到高一級的title" 單獨來講, 不存在不公平一說,理由就是你所說的那些。但如果一切條件基本相同, -遠浦歸舟- ♀ (1124 bytes) () 12/18/2014 postreply 21:53:07
• 如果你隻和她(無論白黑)比,很難說明公平還是不公平。 -CheGuevara- ♂ (471 bytes) () 12/19/2014 postreply 00:26:18
• 這兩點都挺難的。第一的確不記得其他人升職的情況, 就算記得,還會有種種不可比性或者難可比性, 比如起始職位不同, -遠浦歸舟- ♀ (475 bytes) () 12/19/2014 postreply 22:00:39
• 你可以回一下伊州勞動部的信,對他們的工作表示感謝 -CheGuevara- ♂ (571 bytes) () 12/19/2014 postreply 23:22:33
• 周末忙, 剛上來看到你的回複。 You made a very good point! 明天我就發 email 詢問。 再次 -遠浦歸舟- ♀ (0 bytes) () 12/21/2014 postreply 21: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