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眼本博客也持續不輟的寫了十周,希望各看官得到了一些啟發或消遣。本來為了推廣本博客,每周一我都會同步發到文學城的“創業天地”看板上,希望廣大對創業有興趣的華人朋友會看到這些篇幅,進而產生腦力激蕩,很可惜的,居然有用心不良的人士檢舉,說這洋洋灑灑的過萬字篇幅是在打廣告,所以本人也被列入了“創業天地”看板的拒絕往來戶。在這樣的情形下回顧“創業天地”看板裏的標題“置頂: 團隊需要有能力,心胸開闊的人才”無疑是一件很諷刺的事情。沒有了“創業天地”看板,我隻能靠各位朋友,希望各位有能力,心胸開闊的人才能把此博客介紹給別的有能力,心胸開闊的人才。在此先謝過。
以下附上我對文學城“城管”(一笑)指責的回複,博君一璨,與再次reaffirm本博客的mission,不會因為任何人的惡意中傷而終止或稍懈。
我是本著一個為華人創業家教育與鼓勵為首要宗旨的心態來寫這專欄。我並不認為這專欄是廣告(或光是廣告),因為它有豐富的內容(我每周平均花兩個小時來寫一篇文章),而這些內容(在未來進入了融資方麵的文章,我想會比現在更吸引人)是大多數創業家需要花每小時幾百元的談話費才能從律師那學到的,而先決的條件是創業家已經在創業上付諸行動,要不然大多數的律師更本不會take the meeting,導致很多華人在處於心有餘而(暫時)力不足的階段,就因為沒有information或有太多的misinformation而裹足不前。我身處矽穀,看到別的族群在創業上比華人有更亮眼的表現,深感痛心,而希望盡我綿薄之力,鼓勵華人創業。
不可否認的,如果這係列得到廣大的回響而成為一個destination,那本人也會受惠,但我想這也是對貴論壇/網站來說是個互惠雙贏的結果。我已經介紹了很多我的華人startup clients來看這些篇幅,如果需要轉到別的網站,對我來說也是一個不必要的麻煩。我了解貴公司有其商業與經濟上的考量,但我認為“創業天地”有更多的潛能可以發展,而我的專欄可以作為提升“創業天地”的讀者群/討論層次的一個契機。
我作為全球頂尖的startup law firm合夥人,客戶包括[omitted]等VC與[omitted]等知名公司,“打廣告”說真的是一個對我們來說滿foreign的概念,所以真心是因為我個人喜愛貴網站與本著服務的心態,在文學城發表專欄,鼓勵華人創業(而不是光問一些在eBay上設個“商店”的問題)。
希望經過此事件,我們可以更進一步的提升我們自身的層次,把本博客變成各位對人生有大誌向的朋友可以交流與互惠的樂園。在此我與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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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Ku為高銳律師事務所(Gunderson Dettmer)的合夥人。此專欄所表達的意見為Jerry的個人看法而不代表Gunderson Dettmer的立場。
Gunderson Dettmer是一家在新興的成長型科技公司和風險投資基金方麵領先業界的國際商業律師事務所。在矽穀(Redwood City),舊金山,紐約,波士頓,聖地亞哥,北京都有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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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很多的中國客戶,在各自的領域活躍。中華民族需要的,是有更多的傑出團隊,勇於定下長遠,宏大的目標,邁開步伐。
最近的統計表明,第一代移民創辦的高科技公司中,印度人占30%以上,華人隻占10%左右。
不過,華人回大陸和台灣創辦高科技公司的就太多了。再說日本,日本的高科技公司又多又好,可是我就不知道在美國有出生在日本的日本人創辦的高科技公司。是不是等到中國大陸,台灣,和香港進一步發展以後,所有想辦高科技公司的華人都會毫不猶豫地離開美國回大中華地區發展呢?
凡事皆有可能,盡管這種可能大家十分不願意看到。
博主的一係列文章對我的幫助是巨大的,雖然在融資等具體問題上我發了一係列的帖子跟博主唱對台戲,其他網友也發帖說博主發起的一係列討論是“創業天地”論壇上最有價值的討論。
如果博主不知道文學城各個論壇的特色,本人鬥膽說兩句,失真之處請大家指正。
“投資理財”是一幫華人地主發起的,著重地主租戶關係,互助氣氛很濃。“攝影沙龍”是LA附近一幫攝影愛好者發起的,很多人在一起旅遊拍照,朋友氣氛很濃。本人在這兩個論壇都受益匪淺。
“創業天地”論壇的基本讀者可能對高科技創業不是那麽感興趣,或者是現在已經不想再從事高科技了。當然,本人也得以了解整個社會各行各業創業的艱辛和竅門。
不過,他們可能過分看重博主宣傳自己專業知識的一麵,而對博主非常專業的發帖對高科技創業人的指導意義了解不夠,所以得出令人詫異的結論。
退一萬步,就是廣告成分重一點,也是可以讓大家一起商量的,不需要做得這麽極端。
希望博主不要被這種常見的分歧困擾,繼續采用各種方式服務華人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