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道翁

神說:"要有光." 就有了光. --1.3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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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大衛和拔示巴的釋經(1)

(2017-10-30 20:42:34) 下一個

在我所講的一切中,我隻是探求真理,這並不是僅僅為了博得說出真理的榮譽,而是因為真理於人有益。 —— 愛爾維修Claude Adrien Helvétius

 

故事預覽:

  掃羅王完成以色列北方統一後去世,權利逐漸轉移到南部王大衛手裏。大衛的軍隊大敗亞蘭人後,派大將軍約押包圍亞捫人,大衛王駐紮在耶路撒冷。一天,大衛王午覺後在陽台溜達,看到一個美女沐浴,於是派人去詢問美女的大名和身世,當他知道這個美女是以蓮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時,他請信使把她接到宮中,發生了一夜情,致使拔示巴懷孕。於是大衛派人通告前線大將軍約押將烏利亞召回耶路撒冷回家。由於烏利亞違抗大衛王的命令,死不回家,於是大衛王讓烏利亞給大將軍約押帶上一封信重新回到前線,信的內容是派烏利亞到戰爭最危險的地方,結果烏利亞被敵人殺死,約押派人統治大衛王:烏利亞死於戰場。大衛王聽後讓信使回報約押:人生死難定,好好打勝仗就行。拔示巴為丈夫哀掉7天後,大衛王納為正妻。

 

傳統解經:

  曆史上基督教大多解經學者把以色列曆史上,這位最英俊,最威猛,最偉大的君王大衛描寫成通奸(Adultery)或強奸犯(Rapist),殺人犯。一位彌賽亞奠基者(founder of Messiah line), 耶和華親自揀選,並且立下大衛之約(<<撒母耳記下>>第七章,曆代誌第十七章),保證“常與你同在”的人會這個樣子?  

 

重新解釋:

【撒下十一1「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大衛又差派約押率領臣仆和以色列眾人出戰。他們就打敗亞捫人,圍攻拉巴。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

   〔注解〕本節為這一章提供一個背景。春季時節大將軍約押正率軍圍攻亞捫的首都拉巴,大衛沒有親征,留在宮中。拉巴位於約旦河以東,現在約旦首都境內,距離耶路撒冷有200邁

【撒下十一2「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

   〔注解〕一天下午三時左右,大衛起床站在王宮的平頂高處,看到鄰舍一個露天的庭院,一個美女在自己的屋裏沐浴。這並不是一個失禮的行為,後麵的第四節點明她月經剛過,她正行潔淨禮( 15:19-24的律法規定)。從這裏可以斷定這是一個謹守猶太律法的猶太女人。這是第一次從側麵進距離描寫這位謹守律法的猶太婦女。

【撒下十一3「大衛就差人打聽那婦人是誰。有人說:她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拔示巴。」

   〔注解〕“拔示巴”的意思是“誓約的女兒”。“烏利亞”意為“耶和華是我的光”。赫人是住在迦南的外幫人之一,屬於猶太人禁止與之結婚的七個民族之一(申7:1)。他是否屬於歸化了的外邦人不詳,赫人原意為“我戰”,是大衛“三十勇士”之一。大衛為什麽會派人去打聽這個女人的背景,經文沒有給出理由,最大的可能性是想知道這個女人是否已結婚,丈夫是否在家等等詳情。得到的消息是她是已婚的猶太人,丈夫在外打仗,是外幫赫人烏利亞的妻子。烏利亞的妻子也指已經許配,還沒有迎娶,婚姻還沒有正式進行完成。

【撒下十一4「大衛差人去,將婦人接來。那時她的月經才得潔淨。她來了,大衛與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

   〔注解〕第二節拔示巴沐浴是本節所說月經幹淨後的一種潔淨禮儀。按猶太律法男人必須和潔淨的女人並且是處女或法律上離婚的婦女上床才合法,不算是通奸或強奸。也證明如果拔示巴有身孕是與大衛同房的結果。

    拔示巴如果是有夫之婦,按照律法,大衛當被處死(利二十10;申二十二22)。大衛一位君王,抄寫過律法書掛在床頭(申7:18-19),不會傻到不知道這是違反摩西十誡,大衛平時是位按律法辦事的人。比較合理的理由他敢把赫人烏利亞的妻子接過來,從律法角度不算是通奸或強奸。理由:1。拔示巴和外幫赫人烏利亞結婚應該是一年以上,所以烏利亞才可能上前線(申24:5);如果是訂婚,沒娶, 男人可以回家(申20:7)   2。塔木德明確指出這種情況下,拔示巴丈夫出征前留下的休書(猶太人叫get),隻要烏利亞不回家,有效期從他離開家那天起。3。猶太女人禁止和外幫人通婚(申7:3),婚姻可能無效。

就是當今的猶太人還是守這個律法,但是為什麽猶太人還和那末多外幫人結婚? 原因是這些婚姻是在以色列之外進行,又回到以色列。在以色列國內和外幫人結婚是不行的。

【撒下十一5「於是她懷了孕,打發人去告訴大衛說:我懷了孕。」

   〔注解〕一般情況,女人下一個月到期不來月經才知道懷孕。聖經沒有記載大衛在這期間是否與拔示巴又上過床,如果隻有一次,屬於一夜情,是一個月以後的事。這段經文按字麵理解。

【撒下十一6「大衛差人到約押那裏,說:你打發赫人烏利亞到我這裏來。約押就打發烏利亞去見大衛。」

   〔注解〕這段經文可按字麵直譯。問題是大衛為什麽要召回烏利亞?這是一個真正搞懂作者真實要表達的意思的關鍵,也是深刻理解彌賽亞形象的關鍵。根據大衛王戰時法令(見前言塔木德Shabbos 56a),隻要烏利亞不回家,那麽拔示巴就算離婚婦女,盡管大衛和拔示巴發生關係,按猶太律法不算通奸和奸淫,到時大衛把拔示巴接到宮可以做妻子或妃子。正式迎娶是妻,不迎娶是妃子。大衛在這裏召烏利亞回家主要目的是證明自己是否違背律法。因為一個違反摩西十誡的人,男女都要被治死(利20:10,申22:22),即使不被治死他們的孩子就是私生子illegitimate birth,不能進耶和華會堂(申23:2),哪裏會有神喜悅的所羅們王,以及後來的聖殿和後來永遠作王的耶穌基督!!??

  【撒下十一7-9「烏利亞來了,大衛問約押好,也問兵好,又問爭戰的事怎樣。大衛對烏利亞說:你回家去,洗洗腳吧!烏利亞出了王宮,隨後王送他一份食物。烏利亞卻和他主人的仆人一同睡在宮門外,沒有回家去。」

〔注解〕“洗洗腳“為俗語,大衛示意他回家與妻子親近(11節)。大衛問寒問暖,還送臣下食物,表示特別寵幸,令烏利亞在王厚意賞賜之下不得不回家去。猶太人對婚姻不象其它民族,特別強調夫妻之間的彼此滿足,認為這樣才可能避免奸淫等。一個大男人和心愛的沒有孩子的妻子分開一段時間,如果感情好,婚姻完善,又有王的允許,還不往家跑,趕快和妻子上床述說分離的煎熬。可是烏利亞沒有回家,按猶太律法這丈夫已經拋棄妻子。另一個可能就是赫人烏利亞不懂猶太人律法,典章和誡命. 如果烏利亞和拔示巴隻是訂婚,烏利亞不回家這斷婚姻就結束了。

【撒下十一10-11「有人告訴大衛說:烏利亞沒有回家去。大衛就問烏利亞說:你從遠路上來,為什麽不回家去呢?烏利亞對大衛說:約櫃和以色列,與猶大兵都住在棚裏,我主約押和我主(或作王)的仆人都在田野安營。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麵前起誓(原文作我指著王和王的性命起誓),我決不行這事。」

   〔注解〕原來烏利亞是位高大尚啊!用的理由還偉光正。有人用軍紀,作戰行軍之時,不可親近女性(比較撒上二十一5)來解釋烏利亞為什麽不回家。可是烏利亞是被大衛王請回到大後方耶路撒冷的,這不是戰區,而且有王的命令要他回家,他不回家難道有預知功能?預知到妻子和大衛通奸? 合理的解釋是他以各種理由不盡丈夫的職責。這是國王第二次說服他回家,他拒絕了。更加嚴重的是他在國王麵前直接稱約押為“master or lord”這是對國王極大的汙蔑,是猶太人的反叛罪!主耶穌就是稱自己是猶太人的王,而被拉多質問並送上十字架。這時烏利亞已成為不遵守國王命令的反叛者。但是大衛還是想進一步確認自己沒有違背律法。

conti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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