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釋經的背景:
基督教於公元313年在羅馬帝國合法化(君士坦丁大帝《米蘭敕令》Edictum Mediolanense),君士坦丁大帝在基督教曆史上占有極其重要地位。就其他個人而言,政治上他需要統一東西羅馬,因為他定都在君士坦丁堡(現在的土耳其首都伊斯坦布爾),需要東部的支持和西部的支持;管理社會方麵,他主要麵對羅馬當時的文化,道德,風俗的敗壞。古羅馬時婚姻就是一夫一妻製,奧古斯都皇帝把羅馬共和國改成獨裁帝國後,羅馬達到頂峰,經濟非常好,社會產生享樂主義。婦女享有公民權,比其它世界明顯開放,自由。到君士坦丁時,貴族婦女離婚較自由,婚前的財產還可以保證。許多貴族婦女自願當妓女(合法),有妓女就有嫖客。婚姻家庭是社會的一個單元,婚姻不穩定影響社會。一個婦女五年之中結婚八次(古羅馬帝國時期的婚姻特征探析--孫振明)。君士坦丁大帝的爸爸--君士坦提烏斯一世也是登上皇帝位後,和君士坦丁的媽媽--著名基督徒聖海倫娜(St. Helena)離婚。君士坦丁直到臨終時才肯接受洗禮,即使按照當時的標準來說,他也是殘酷無情的,而且不僅僅是對他的敵人。326年他的妻子和長子都死在他的手下。(君士坦丁一世最初任命長子克裏斯普斯為凱撒,但後者由於受到繼母法烏斯塔(君士坦丁的第二個妻子)的誣陷被處死(326年)。君士坦丁不久以通奸罪把法烏斯塔也處死,但任命她所生的三個兒子為凱撒。盡管基督教教義主張一夫一妻,婚姻是神配的,不能離婚。但是它來自從猶太教,最早有猶太人創立。而猶太人過去一直一夫多妻妾。不隻猶太人,阿拉伯人,進東地區都是這樣。基督教改變了這一切,成為一股清新的道德力量,它對改變羅馬當時社會道德有著積極的作用。公元395年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的唯一的合法國教。有些君王為皇帝權位殺人,奸淫問題如何處理? 一方麵要堅持基督教核心教義,還要能讓君王們自願來服在上帝的律法下,自覺接受清潔,憐憫,公正之心。這就是撒母耳記下十一章和十十二章大衛和拔示巴關係界定的時代背景。我們無法確定誰是第一個解釋這兩章經文的,也無法知道誰在每一章和每一段加的小標題,比如和合本中文聖經在十一章加入“大衛和拔示巴”小標題,現代漢語聖經幹脆加上小標題“大衛犯奸淫”。其它英文版加上“David Commits Adultery with Bathsheba", 我們知道原來釋經的教父們大多都有羅馬文化的背景,比如四大教父博士之一的聖奧古斯丁,米蘭的安布羅修等等。拿羅馬人的思維去思考猶太人的曆史不可避免。同樣今天我們讀到秦朝曆史時,我們也容易用現代人思維去思考秦朝發生的事。沒有人能真實再現過去的曆史,我們能做到的就是在考證中,找到一個最接近那個曆史時期的解釋,然後看看如何應用在當下生活中。
神學上的矛盾:
我們相信<<聖經>>無誤論,即聖經沒有荒謬,也不會誤導人。聖經可能有抄寫,印刷中的人為錯誤。<<撒母耳記下>>第七章,耶和華親自揀選了大衛,並和大衛立了永久的無條件約,即”大衛之約“耶和華保證堅固大衛家的王位,直到永遠。按猶太人的定義,大衛按律法行事就能得救。就如基督為我們立的新約比摩西律法更美(希伯來七:19-22),耶穌基督成全了律法。在舊約上帝與人的立約後,聖經裏記載的信心偉人,義人沒有一個失落的。 新約中記載的聖靈降臨到一個人身上後也沒有一個人失落的(如:保羅信主前迫害基督徒,信主後改變一切)。唯獨大衛王,居然犯了奸淫罪,和殺人罪這種明顯違反摩西十誡的大罪。如果上帝在立約之前,大衛犯這錯誤,可以理解。上帝和大衛立約以後,大衛在明顯犯摩西十誡,和聖經的前後左右都矛盾了。
1)。在申17:14-20上帝列出作君王的條件,其中一項就是抄寫律法手一份,放在麵前,天天查看。謹守誡命,律例,典章。撒下12:6大衛引用最精細的律法條例,說明他熟讀摩西律法。
2)。如果大衛犯了奸淫罪,那末拔示巴也犯了奸淫罪。按律法(利未20:10)雙雙被打死。
3)。如果犯了殺人罪,也要“以牙還牙”被處死。
4)。大衛是彌賽亞的始祖(Founder of Messiah line),拔示巴是彌賽亞的載體,是經上帝揀選(預定)的人,上帝和大衛立約後他連摩西十誡都不能謹守,如何成為希伯來書上的信心偉人?
大衛按律法即沒有犯奸淫罪,也沒有犯殺人罪,他和拔示巴都是上帝預備的,為成全彌賽亞--耶穌基督的到來,守住耶和華的約“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撒下七:16)。
5)。天主教的教義相信得救的人可以失落,失落後可以通過悔改,再得救。經過中世紀後給社會留下一個印象:基督徒就一幫白天犯罪,周日到教會悔改,然後禮拜一又開始犯罪的印象。這就是撒下十一章和十二章大衛釋經的帶來的問題。
6)。改革宗教派大多相信一次救恩後,有上帝的保守,永不失落。(約翰10:28-29)
新釋經對信徒和君王的影響:
1)。一個人無論你是君王和平民,在上帝眼裏的地位一樣。但是上帝對君王有更高的要求。耶穌基督的恩典降臨到你,他的寶血遮蓋了你的原罪,讓你在上帝麵前稱義,你就是新造的人了。偶爾會偏離神的要求,但是聖靈在心中一天一天長大,如果偏離神時,聖靈這個寶惠師會警告你歸正,讓信徒一步一步成聖,直至榮耀神的日子。
2)。一個真心信靠耶穌基督的人,是有父神揀選,耶穌基督保守,聖靈作見證的。救恩不會失去,不會再跌入罪惡深淵。
3)。大衛是謹守按律法,成全上帝旨意,謙卑的君王,被稱為信心的偉人,懺悔的榜樣。我們更要謙卑在上帝之下,信靠順服,昂首闊步在天路上奔跑,為榮耀神而生活。
4)。信主後原罪被上帝的愛遮蓋,進入第二個階段,那就是讓聖靈在心中長大,作主。“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希伯來書10:26)。
結論:大衛按律法沒有犯奸淫罪,也沒有犯殺人罪。大衛冒犯上帝是在私下自己依靠自己的方式去處理問題,再有就是心不聖潔,他真誠地
向上帝悔改也是希望上帝造一顆清新的內心。
附錄:可蘭經(《古蘭經》)關於大衛(達烏德)的記載
在達烏德當國王時期,有一個青年叫烏裏亞,他與一個女友薩比娥相愛。由於發生戰爭,烏裏亞應征入伍。誰知,烏裏亞一去就是幾年,渺無音信。薩比娥的父親是一位地位顯赫的貴族,他對於出身平民的烏裏亞本來就不滿意,他認為烏裏亞當兵在外,渺無音信,也許是戰死沙場了。他就自作主張,把女兒薩比娥送到宮中送給了達烏德。
這時候,達烏德已經有99個妻子,看到薩比娥長得非常漂亮,心神飄蕩,就把薩比娥納為妃子。薩比娥無法抗拒父親和國王,就無可奈何地順從了。後來薩比娥生了蘇萊曼(所羅門)。“我將素萊曼賜予達五德,那個仆人真是優美!他確是歸依真主的。”(38:30)
後來,烏裏亞退役回來,知道了這件事,痛苦無比。
有一天,有兩個青年人闖到宮門前,要求見國王達烏德。守門人不許他們進宮,那兩個青年人就在宮門前嚷嚷。達烏德聽到宮門外攘攘的聲音,問發生了什麽事?門衛報告說,有兩個青年人要求進宮見國王。達烏德就同意那兩個青年人進宮。
達烏德問道:“你們有什麽事找我?”
年長的那個人說:“他是我的弟弟,我們是一母所生。我比較貧困,隻養著一隻羊,勉強度日。那隻羊是我的命根子,也是唯一的財產。我的弟弟家中富裕,養著99隻羊,可他並不滿足,把我的那一隻羊也搶去了,說要湊足100隻。我們請求國王評評這個理。”
弟弟說:“他隻有一隻羊,可有可無,給了我,我就能走湊足一百隻,他損失也不大,卻成全了我的事,有何不可?”
達烏德聽了弟弟的這番毫無道理的話,非常氣憤。就對那個弟弟說:“你有九十九隻羊,應該滿足了,憑什麽還要奪取人家手中僅有的一隻羊?你湊足一百隻,心滿意足,人家的死活你不管,你這樣強橫必須受到處罰。”
那個多羊者大笑。
達烏德大怒而譴責,忽然,二人不見。原來這是真主派來的兩位天使,來度化達烏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