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知熠
中國總理溫家寶在二月十二日的春節團拜會上, 說了一句引起網絡上熱議的話:“要讓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嚴”。這句話其實非常普通。但在中國人特殊的期盼下,這句話卻意味深長。郭知熠先生一直在討論幸福這個題目,所以,我們在本文中對“讓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做一個簡單的剖析,然後,再討論讓人民生活的更有尊嚴。因為討論的視角不一樣,郭知熠準備把它們寫成兩篇文章。
我們知道,幸福是主體的一種感受,而不是一個客觀的東西。這就使得“讓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顯得特別困難。當我們仔細地體會這句話,要實現這個目標,我們的主要期盼不過是兩個東西:一個是使得中國人在物質的方麵更加富足,一個是使得中國人在精神的方麵更加自由。在物質的方麵更加富足比較好理解,在精神方麵的自由恐怕要包括言論自由,選舉和被選舉的自由等等,也就是實現真正意義下的民主。
我們再來看,這兩樣東西真的能帶給中國人更多的幸福嗎?
答案是不太可能。物質生活條件的改善不能使得人們更加幸福,這個似乎容易理解。事實上,如果將中國人在改革開放前的生活與現在的生活做一個比較,我們會發現,中國人的物質生活條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中國人感到更加幸福了嗎?沒有。郭知熠倒是覺得,中國人反而更加不幸福。這個確實是事實。記得有人曾經對於這種狀況感到大惑不解,為什麽現在比以前富裕了,人民的生活條件改善了,人們反而感到更加不幸福呢?這似乎是一個明顯的矛盾啊!
其實,這個事實用郭知熠先生的幸福理論是完全可以解釋的。按照郭知熠的幸福理論,造成這個事實的原因是因為人們比較的偏差。人們比較的偏差導致了人們的更加不幸福,中國貧富的巨大懸殊又導致了人們比較的偏差,導致了許多中國人的仇富心理,所以,我看,中國現在沒有幾個人有真正的幸福感。
物質生活條件的進一步改善決不會改變這種貧富之差距,也許反而使得這種差距進一步惡化。因此,物質生活條件的改善也就無法改變這種比較的偏差,中國人的幸福感之狀態也就無法得到改進。所以,如果我們從物質的方麵來期望使得中國人更加幸福是幾乎不可能的。
那麽,在精神方麵的更加自由能夠使得中國人更加幸福嗎?對於這一點郭知熠也深感懷疑。我們以中國人的婚姻狀況為例子。現代的中國人顯然有更多的婚姻自由,但中國人的婚姻更加幸福嗎?沒有。中國人的離婚率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多少破碎的家庭?!多少無辜的孩子?!中國人的婚姻並沒有因為他們所獲得的更多的自由使得他們產生更多的幸福感。
由此看來,自由也不能帶給我們更多的幸福感。有一個更加直接的例子,聽說俄國人現在還非常懷戀斯大林時代,完全的西方式的民主看來也沒有給他們帶來更多的幸福。
但請不要誤會我。郭知熠先生絕對沒有反對中國實現真正的民主的意思,就象郭知熠先生從來沒有反對中國的改革開放一樣。相反,筆者一直在期望中國人有真正自由的那一天。
郭知熠在這裏的意思僅僅是想表明要改進我們的幸福,其實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我們應該使用正確的比較,但這一點人們很難做到。
幸福這個東東,真是非常詭秘!請有興趣的讀者參考郭知熠先生的幸福理論。雖然我還沒有發表完我的全部的關於幸福的理論,但解釋上述的現象應該是足夠了。
寫於2010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