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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現代人愛情痛苦之緣由

(2010-01-27 13:11:41) 下一個

   
   
   
    作者:郭知熠
   

   
    S:我注意到現代人的痛苦很多,其中以愛情所造成的痛苦為甚。郭知熠先生,為什麽愛情帶給這個世界的,不是歡樂,而是痛苦?!按照你的所謂的“愛情滲透理論”,你是否能夠給予這個現象一個解釋?
   
    G:愛情帶給這個世界的,確實是痛苦多於歡樂。也許這與我們對愛情的期望是相違的。我們都會想當然地認為,愛情應該給我們的人生帶來歡樂。特別是現代人在愛情中有了更大的空間,這個空間不僅是選擇的空間,而且也是自主的空間。所以,我們一般都會認為現代人的愛情生活會更加幸福。因為看起來非常明顯,我們有了完全的自主權,我們也有了更大的選擇範圍,這是我們的先輩曾經夢寐以求的。我們的愛情自然會更加如魚得水,快樂似乎是它的一個非常自然的推論。
   
    可是,非常遺憾的是,現代青年人的愛情卻充滿了痛苦。你的這個觀察確實是一個不可抵賴的事實。而且這個事實與我們最初的想象是矛盾的。現代人與古人相比,在愛情方麵的痛苦不是減少了,而是增加了,或者說是大大地增加了。
   
    S:我覺得這個事實也有點不合乎邏輯。隻是我還想不通為什麽是這個樣子。
   
    G:我們可以先來考慮一下,什麽是現代青年在愛情方麵的最大痛苦?
   
    S:我想應該是失戀吧。
   
    G:確實,愛情的最大痛苦是因為失戀。可是,我們為什麽會產生失戀呢?所謂失戀,其實不過是一個人對某一個異性有很大的興趣,而該異性卻對他沒有興趣。這個就是失戀。或者,失戀是因為一個人的戀人有一天不再愛他(她),也許他們曾經非常相愛過。可是,我們為什麽會產生失戀呢?
   
    其實,產生失戀的原因並不奇怪。這個原因就是因為選擇的雙向性。愛情的選擇是雙向的,當你在選擇別人時,別人也在選擇你。如果一個人甲喜歡上了一個異性乙,你覺得有多少的可能這個乙也會喜歡上甲?
   
    S:可能性很小。
   
    G:這個可能性確實非常小。甲也許根本不在乙的注意範圍之內,或者,盡管乙注意到了甲,但甲無法使得乙對他有愛情方麵的興趣(如果用“愛情滲透理論”來說,乙無法產生對於甲的愛情尊重感)。我們必須知道,人海茫茫,甲不過是這個“茫茫人海”中的一個,因此,乙也同時愛上甲的概率是非常小的。恐怕不到百分之一。
   
    S:那麽,你的意思就是說,這個失戀是無法避免的。
   
    G:失戀是永遠無法避免的。隻要這個世界上一日有所謂的愛情存在,這個世界上一日就有失戀存在。但我們要理解這個問題所造成的痛苦的普遍性,我們可以考察一下一個叫做“愛情怪鏈”的東西。當然,毫不奇怪,“愛情怪鏈”是郭知熠的“發明”詞匯(一笑)。
   
    什麽是“愛情怪鏈”?我們可以依上類推,“甲”愛上了“乙”,而“乙”對“甲”毫無興趣;但同時,“乙”愛上了“丙”,但“丙”卻對於“乙”毫無興趣;“丙”卻愛上了“丁”,但“丁”卻對於“丙”毫無興趣。這個過程也許可以一直繼續下去,從“甲”到“乙”,從“乙”到“丙”,從“丙”到“丁”,從“丁”到什麽什麽,這個過程可能可以一直下去,而在這個鏈條中,每一個人都在經曆著愛情的痛苦。所以,我把這個鏈條叫做“愛情怪鏈”,是因為在這個鏈條上的每一個人,都在承受愛情所帶來的痛苦。這個痛苦是普遍的,因為也許我們每一個人都曾經是這個“愛情怪鏈”上的一個節點。
   
    還有一種情形可能使得這個“愛情怪鏈”更加錯綜複雜。可能會同時有幾個人愛上同一個人。譬如,也許除了“甲”愛上了“乙”以外,還有其他人愛上了“乙”;除了“乙”愛上了“丙”以外,也許還有其他人愛上了“丙”,等等。所以,愛情帶給人類的痛苦絕對不隻是個別的,而是普遍的。
   
    S:這個“愛情怪鏈”的提法倒是很有意思。不過,我想你隻是討論了第一種形式的失戀。這個失戀就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感興趣,而對方卻對他沒有興趣。還有第二種形式的失戀:這個失戀是指戀人的分手。本來他們是相愛的,但後來卻不得不分手。
   
    G:戀人之間的分手所造成的失戀也是普遍存在的。也許戀人之間的分手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或者是某一方通過進一步的交往感到他們之間的愛情不合適,或者是家庭以及社會方麵的原因對於他們關係的阻礙,或者是因為第三者的出現。戀人的分手在很多時候會造成當事者的極大痛苦。許許多多因為失戀之後的暴力甚至自殺或者殺人都是因為戀人之間的分手。
   
    為什麽戀人之間的分手在現代也是非常普遍的呢?
   
    我們在“愛情滲透理論”中,提到過真正的愛情必須通過所謂的“唯一性驗證”,也就是,主體必須確信對方對於自己是唯一的,是其他任何人所不能替代的。而且,他還要完成神聖感的第二次滲透。也就是說,主體必須覺得他與對方的結合是非常神聖的,是上天所賜予的。在愛情中的雙方如果都通過了這兩條,那麽,他們的愛情就會相對來說非常牢固。但我們也很清楚,世界上相戀的男女通過“唯一性驗證”的人們並不多,那些完成神聖感的第二次滲透的人們就更少了。他們往往隻趨向於通過所謂的“近似唯一性驗證”。也就是說,他們隻需要認為對方對於自己是“近似唯一”的,是接近於唯一的。雖然對方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替代的,但是,也絕對不是沒有人可以替代的。我把現代人的這種愛情觀稱之為“愛情的稀釋”。這種愛情是稀釋後了的愛情。
   
    如果一個人的愛情僅僅是“稀釋的愛情”,那麽,他即使是在戀愛中,他也沒有放棄他重新選擇的可能性,他也沒有為現有的愛情犧牲一切的心理準備。當他周圍的情形改變時,他的心境也就隨之加以改變。如果他受到了來自於社會或者家庭的壓力,他就有可能會放棄他的愛情;或者,如果他受到了第三者的“引誘”,正因為他並沒有完全放棄他的選擇,他就有可能放棄他的愛情,而投入第三者的懷抱。
   
    S:那麽,現代愛情的痛苦是否僅僅是這些方麵?
   
    G:當然不是。現代愛情的痛苦還有其它的方麵。譬如,有些人一直無法找到他(她)所喜歡的人,這也是一種愛情所導致的痛苦。當你覺得你應該戀愛時,卻突然發現你無法愛上任何一個人。不過,也許這些痛苦我們可以下一次討論。我們還是集中精力討論失戀所帶來的愛情痛苦。
   
    失戀所帶來的愛情痛苦是無法避免的。之所以這個痛苦無法避免,是因為失戀不是因為愛情外在的原因所產生的,而是因為愛情內在的原因所產生的。
   
    S:為什麽這麽說呢?
   
    G:其實,從我們上麵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看到,失戀是因為自由選擇的結果。在第一種形式的失戀中,失戀是因為自由選擇。當你在選擇別人時,別人也在選擇你,所以,失戀就不可避免。同樣,在第二種形式的失戀中,也是因為愛情的自由選擇。你即使有了戀愛的對象,但你並沒有終止你的選擇。顯然,在現代愛情中,自由選擇是必要條件,因此,我說失戀是愛情的內在條件所產生的,是永遠無法避免的。
   
    S:一個人職業的選擇也是自由選擇。一個人愛情的選擇是否與一個人職業或者工作的選擇很類似呢?
   
    G:是有那麽一點類似。但我以為它們還是有本質的區別的。為什麽我們總是討論愛情所產生的巨大痛苦?為什麽我們很少談及工作選擇所產生的極大痛苦?這是因為它們的本質區別。很多人因為失戀而自殺,可是,很少人(我不想說完全沒有)因為失去工作而自殺,這是因為它們之間的本質區別。
   
    什麽是這個本質區別呢?這個本質上的區別就是因為愛情的選擇是一對一的選擇,而一個人工作的選擇是一對多的選擇。“一對一”的選擇會給選擇者極大的壓力,而“一對多”的選擇給選擇者沒有那麽大的壓力。所謂“一對多”的選擇,是指一個公司可以一次選擇很多人,這是第一層的意思。還有一層意思,就是如果你失去了一份工作,你不需要任何心理轉換就可以尋找新的工作。但是,在愛情的選擇中,你的失戀並不能使得你立即尋找新的愛情,你也許無法解脫,你也許永遠不願尋找新的戀愛。
   
    也許我的上述解釋有些模糊,但稍微體會一下就會明白。
   
    S:我懂你的意思。那麽,在你看來,為什麽古人沒有這麽多的愛情痛苦呢?
   
    G:因為他們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他們很難有失戀的機會。那些小說中的人物也好,戲劇中的人物也好,他們因為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而感到無比痛苦,可是,他們這些人是極少數(我不想說他們不存在)。一個是古代社會極少數的人因為沒有自由選擇權而痛苦,一個是現代極大多數人因為自由選擇而痛苦。你看看這個對照吧!
   
    S:好啊,郭知熠!你認為我們應該廢除這個自由選擇權嗎?
   
    G:誰會答應?!即使是郭知熠先生也不會答應的。我說過,人類是情感動物,他們是沒有多少理智的。他們拚死也要捍衛自己的自由選擇權,因為這個自由選擇權使得他們的人生更加刺激。但他們也是實質上在拚死捍衛“愛情的痛苦”權。可憐的人類啊!他們其實不知道他們究竟需要什麽!他們寧可抓住“刺激”,他們也不願放棄痛苦。
   
    寫於2007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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