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知熠的愛情公式:愛情 = 愛情尊重感 + 曖昧
作者:郭知熠
也許有人會認為提出任何關於愛情的公式的努力都是徒勞無益的。筆者相信,持這種觀點的人絕對不會是少數。我們的文明世界對愛情的研究實在是讓人不敢恭維,因為關於愛情的研究直到今天仍然是一片混沌。我想,許許多多的人把這種現象的出現歸結於愛情本身的複雜性,或者說,歸結於愛情本身的不可研究性。
一.公式的起源
那麽,這個自以為了不起的郭知熠先生為什麽還要提出關於愛情的什麽簡單公式?!
和大多數非常流行的關於愛情的理解相反,筆者相信愛情現象是可以研究的。而且,愛情現象的複雜性其實是表麵現象。拋開了這些複雜的表麵現象,我們完全可以找出隱藏在它們背後的實質。
基於這種簡單的信仰,筆者提出了關於愛情的所謂“愛情滲透理論”。筆者相信,這個理論是目前關於愛情的一個最好的理論。它是能夠解釋愛情世界裏的幾乎所有的現象的,而且,這些解釋沒有任何的牽強附會。郭知熠先生願意接受挑戰:不管你提出關於愛情的什麽特例,愛情的何種現象,“愛情滲透理論”都能夠加以解釋。所以,如果你有關於愛情現象的任何質疑的話,筆者可以為你用“愛情的滲透理論”找到答案。
對於很多不太喜歡理論的人們來說,“愛情滲透理論”是一個障礙。因為很多人不太願意花時間去考察任何一個理論的內涵,不管這個理論在討論什麽課題。前幾天有一個朋友和我談起這個理論,他對於理論顯然缺乏興趣。
“是否可以使得‘愛情的滲透理論’簡單一點?是否可以提出一個關於愛情的簡單公式,使得愛情可以公式化,一目了然?!”
這位朋友的問題促使我思考。而我對這個問題思考的結果就是如下的所謂關於愛情的一個公式:
愛情 =愛情尊重感 +曖昧。
在這個公式中,所謂的“愛情尊重感”是筆者在“愛情的滲透理論”中所引進的
一個概念。這個概念是很容易理解的,我們在後麵再加以詳細地討論。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這個公式與筆者的“愛情滲透理論”是有著緊密聯係的。這個公式可以認為是“愛情滲透理論”的一個縮寫,一個比喻,一個形象的簡單化。
二.公式的論證
愛情 = 愛情尊重感 + 曖昧
這個公式非常簡單。我們可以用文字敘述如下:如果一個人(姑且稱為“某甲”)對另一個人(姑且稱為“某乙”)產生了所謂的“愛情尊重感”,而“某乙”又對“某甲”在態度上“曖昧”的話,那麽,在“某甲”的心裏就會對“某乙”產生愛情。
注意到在這裏“曖昧”被加了引號,因而它與我們通常所理解的“曖昧”有一些區別。顯然,筆者之所以使用“曖昧”這個詞,是因為暫時找不到一個更合適的詞匯。
我們先搞清楚這個所謂的“愛情尊重感”。簡單地說,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愛情尊重感”就是他對於該對象所產生的與愛情相關的尊重感。這種尊重感不是一般的帶有客套意義的尊重,也不是那種晚輩對於長輩,或者那種學生對於師者的尊重。這種尊重是帶有愛情的目的性的尊重。這個“愛情尊重”首先包括了對於對象在自我心中價值的肯定。
如果沒有對於對方價值的肯定,我們無法想象一個人對於該對象能夠產生“愛情尊重感”。但反過來的結論並不成立:如果一個人對於某個對象有價值的肯定,他(她)不一定會對該對象產生愛情尊重感。因此,一個人對於某一對象的人生價值的肯定,隻是他(她)對於該對象產生愛情尊重感的一個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
我們有時會感到很奇怪:為什麽兩個似乎非常優秀的男女,他們相識了很久並且還是很好的朋友,可是,他們卻永遠無法相愛?這個原因在於“愛情尊重感”。或者是他們中的某一方,或者是他們雙方,無法產生對另一個人的“愛情尊重感”。事實往往如此,兩個過於了解的人通常無法走在一起,正因為他們“太了解對方”,因此他們產生不了對於對方的“愛情尊重感”。
這個結論似乎與我們通常關於愛情的理解相抵觸。我們以為,相互理解的越多,對對方認識的越多,一個人就更容易建立對另一個人的愛情。這個結論是不對的。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了解的越多,知道的越多,並不會使得他對於對方的“愛情尊重感”增加。這個不是任何意義下的正相關。相反,過多的相互了解有可能減少“愛情尊重感”。所以,普通大眾所以為的“興趣一致,愛好一致”是愛情產生的必要條件在郭知熠先生看來是明顯錯誤的。兩個興趣一致,愛好一致的人不一定能夠產生愛情,甚至兩個專業一致的人也不一定產生愛情。愛情從來不是“有相同的興趣,有相同的愛好”的結果,愛情是“愛情尊重感”的直接結果。
我們就用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楊振寧與翁帆的例子。難道他們之間有什麽“相同的興趣,相同的愛好”嗎?楊振寧是研究物理的,而翁帆對物理世界毫無研究。他們之間有相同的興趣嗎?自然沒有。
而不同的興趣往往可以產生“愛情尊重感”。因為一個人對某個領域的陌生有可能使得他對於對方產生神秘感。神秘感是通向“愛情尊重感”的一座自然的橋梁。
為什麽那些有高學曆的女子不容易找到他們的愛情?這個原因不是世界上沒有男人,更不是世界上沒有優秀的男人,而是能夠使得她們產生“愛情尊重感”的男人太少。她們無法對一個一般的異性產生“愛情尊重感”。在這種情形下,她們也許不應該再追求愛情,而是應該追求友情和親情。如果她們不“馬馬虎虎”,卻要永遠等著“白馬王子”的幸福來臨,她們恐怕隻有一生“獨守空房”了。
我們再來討論“曖昧”。“曖昧”其實是對方的一種態度。如果更嚴格地說,“曖昧”是一個人所“認為”的對方對於自己的態度。筆者要強調這個“認為”,是因為這個“認為”正好表明這裏的“態度”是主觀的,也許與事實相差十萬八千裏。對方的某個舉動在自我的心裏有一個解釋,這個解釋是主觀的。
假如有一個男子,他對於某個女子產生了“愛情尊重感”。可是,他進一步地發現,這個女子也對他非常有興趣,也就是我們這裏所說的“曖昧”。她的每一個身體語言,每一句話,每一個眼神,都似乎有無窮無盡的意味,都似乎在那裏暗示著什麽。每一次見麵這種感覺在這個男子的心裏都會加強。每一次見麵這種“曖昧”都會加強。甚至不需要見麵,在他們的任何形式的接觸中,這種“曖昧”都會加強。在這樣一種情形下,在這樣一種反複下,在這個男子的心裏,愛情就悄然地象夜幕(或者象鬼怪)一樣降臨了。
愛情就這麽簡單。愛情就等於“愛情尊重感”加上“曖昧”。世界上的所有愛情故事都概莫能外。初戀也好,再戀也好,它們都適合於這個框架。所以,這個公式是普遍適用的。如果有讀者對這個公式有興趣,歡迎發表你的見解。但我相信任何反駁都會是蒼白無力的。
筆者覺得很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公式與“單相思”這個愛情現象並不矛盾。“單相思”,或者說,“一廂情願的愛情”,並不是關於這個公式的一個反例,相反,它是關於這個公式的一個有效的支持。“單相思”在這裏可以有一個非常好的解釋。
假如一個女子對某一個男子產生“單相思”,自然是這個女子“可悲地”愛上了這個男子,而這個男人卻並不愛她。如何能夠用這裏的公式解釋這個“單相思”呢?自然,這個女子對於這個男子產生了“愛情尊重感”,這是沒有什麽問題的。問題在於這個男子突然感到很委屈:他說,他並沒有對這個女子有任何興趣呀!他也從來沒有對這個女子有任何的“曖昧”呀!這種情形是“單相思”的一個非常一般的情形。
也許有人會發問:這是什麽狗屁公式?它明明不能解釋這個“單相思”的愛情現象!這個女子產生了對於這個男子的愛情,可是,這裏卻沒有這個男子對於這個女子的“曖昧”,那麽,這個公式不是根本不成立嗎?!
可是,請等一等。我們在這裏曾經強調過,這個公式裏的“曖昧”並不是這個男子的客觀情形,這個很關鍵。這個“曖昧”並不一定是這個男子的實際情形,當然,有可能是這個男子的實際情形。這裏的“曖昧”是在這個女子眼中的這個男子的“曖昧”。這是有本質區別的!這個男子可能根本沒有“曖昧”,而這個女子把它解釋為“曖昧”。所以,在她的眼裏(或者是心裏)她以為這個男子是在對她“曖昧”,而也許這個男子隻是對這個女子作出友誼的表示,或者,隻是對於她作出禮貌的表示。也許這就是通常世人所說的“自作多情”吧!
三.結論
筆者不想把這篇文章寫得太長(有朋友相邀去摘蘋果)。所以,我們就草草收場。
愛情,這個自古以來充滿神秘,更充滿幻想的東西,這個鬼鬼祟祟的小精靈,被郭知熠先生這麽一來,用一個公式去套住。這個似乎使人有不滿意感。筆者相信,很多人會有這種不滿意感。但是,但願這種不滿意是使得我們更進一步思考,更進一步探索的動力,而不是阻礙。
寫於200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