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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為什麽婚姻是愛情之墳墓?

(2006-03-11 16:00:19) 下一個

 

 

為什麽婚姻是愛情之墳墓?

 

 

 

作者:郭知熠

 

 

 

 

婚姻是愛情之墳墓的說法由來已久。至於為什麽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恐怕對這個問題思考的人們並不多。

 

記得一些年前,筆者讀叔本華的書的時候,對叔本華關於這個問題的解釋印象頗深。當然,叔本華沒有直接說他的解釋是針對“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個提法的,筆者相信叔本華注意到了在世界上有很多相愛的男女,當他們終於結婚之後,卻發現愛情已經不再存在。愛情消失了,是因為婚姻的結果,所以,人們普遍感到困惑:為什麽相愛的雙方當他們結婚之後反而沒有愛情了呢?

 

叔本華解釋的原文筆者已經不記得了,郭知熠先生隻在這裏引述一個大概意思。叔本華的解釋是根植於他的哲學思想的。叔本華認為,婚姻本身是種族意誌(或者說是生存意誌)為了達到它的目的所設置的一個騙局。種族意誌的目的當然是為了種族的繁衍,所以,為了達到繁衍的目的人類自然就需要結婚。婚姻就是種族意誌為了達到種族繁衍的目的,而設置的一個騙局了。

 

叔本華以為,既然種族意誌的目的是為了生兒育女,是為了人類的後代。那麽,當種族意誌達到它的生兒育女的目的之後,種族意誌為什麽還要管這些本來相愛的男女是否還在相愛呢?所以,愛情是為了婚姻這個目的,婚姻是為了生育這個目的。從本質上說,愛情是一個手段,婚姻也是一個手段,當目的達到之後,手段自然就可以拋棄不理了。那麽,當種族意誌的目的達到後(已經生兒育女),種族意誌就可以拋棄愛情了,更進一步,種族意誌就可以拋棄婚姻了。所以,結婚之後,愛情就會消失,離婚也就是隨之而來的事情了。

 

當然,叔本華的這個意思還不完全是說明婚姻是愛情之墳墓,他的意思應該是(或者說在實質上是)指“孩子是愛情的墳墓”。這裏隻是有那麽一點點細微的區別,筆者就不在這裏繼續做文章了(如果你要在這裏做文章,你可以把這個區別作一些必要的擴充)。

 

盡管叔本華的這個解釋非常機智,也非常有意思,但筆者還是認為這個解釋與其說是一個解釋,倒不如說是一段俏皮話。這個解釋是極其牽強的,是無法令人信服的。為什麽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對於我們仍然是一個非常大的謎。

 

關於這個問題,筆者還沒有發現一個為所有人所能接受的通用解釋。

 

為什麽愛情是婚姻的墳墓?有一種觀點認為當兩個人結婚之後,因為空間之距離的縮小,夫妻雙方都會暴露自己隱藏著的一些缺點,這些缺點在他們戀愛的過程中是沒有被發現的,因而在結婚之後就暴露了。這些缺點的重新發現就導致了愛情的消失。因而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個觀點郭知熠先生稱它為“缺點暴露說”。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婚姻之所以失敗的原因在於兩個人的習慣之不同。在結婚之前,男女之間盡管有時候在一起,但不是生活在一起。個人的生活習慣不會發生太大的衝突。但當兩個人結婚之後,習慣之不同就可能發生衝突,直至愛情的最後消亡。有一個例子可能支持這個觀點:有一對分居兩地的夫妻,他們彼此非常相愛。因為每年見麵的次數有限,他們非常珍惜相見的時光,而且愛情在相見之後更加濃烈。因此,為了解除他們的相思之苦,他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夠團聚而不再分離。哪知道,生活在一起之後好景不長,不出一年半載,他們就由一對相愛的戀人變成了一對怨偶了。最後,也隻有離婚了事。

 

這樣的例子是令人感傷的。好象人類命中注定是沒有幸福可言的。他們所拚命追求的東西其實是並不存在的東西。就象這一對夫妻,他們拚命追求兩個人能夠到一起,可是,他們最後發現“到一起”並不是他們的幸福。

 

郭知熠先生扯到這裏,就再扯一點離題的話。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可以停下來想一想,你所拚命追求的東西是否是一個存在?你所拚命追求的東西是否是一個虛幻?這一對夫妻他們在拚命地追求一個“虛幻”而他們並不知道,你是否也在拚命地追求一個你不知道的“虛幻”?

 

我們再回到主題上來。郭知熠先生把這種將婚姻失敗之原因歸於習慣之不同的解釋稱為“習慣衝突說”。

 

第三種觀點郭知熠把它稱作為“枯燥說”。這種解釋認為,人們在談戀愛的時候是那麽浪漫,而在結婚後卻要為每日的柴米油鹽操心。生活日複一日,非常枯燥無聊。在這種每日的枯燥生活的“折磨”下,愛情也就被“折磨”掉了。

 

除了“缺點暴露說”,“習慣衝突說”以及“枯燥說”以外,對於為什麽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個問題,也許還有其它的解釋。郭知熠先生覺得,其實這些解釋都是表麵上的,並不反映出問題的本質。“習慣”也好,“缺點”也好,還有“枯燥”也好,這些都是表麵現象,是我們能夠看到的現象,而在這些現象的背後,隱藏著更加深刻的理由。

 

為什麽說這些解釋都隻是看到了表麵現象呢?這是因為相愛的男女可能會愛上對方的缺點,因此,“缺點暴露說”在本質上是不成立的;同樣,相愛的男女也可能會因為不同的習慣而相處,會繼續相愛,這也說明“習慣衝突說”也不是成立的;至於在枯燥的環境中相愛的例子也非常多,正是因為愛情,才使得枯燥的生活充滿了魔力。

 

郭知熠先生以為,愛情消失的本質原因是愛情尊重感的消失。婚姻直接導致了愛情尊重感的消失。愛情尊重感的消失也許是某一方愛情尊重感的首先消失,也許是雙方愛情尊重感的同時消失。

 

所謂“愛情尊重感”,是郭知熠先生引進的一個概念。郭知熠以為,這個概念對於愛情學或者愛情哲學的研究是有非常大的意義的。愛情尊重感是指戀愛中一方對另一方“尊重”的感覺,這個“尊重”不是客套,而是具有對對方“愛情價值”的肯定(請參考郭知熠最近寫的關於翁帆是否會愛上楊振寧的一篇文章)。

 

婚姻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愛情尊重感的消失。因為天天生活在一起,表麵上的尊重已經沒有必要了。客氣已經沒有必要了,“崇拜”的感覺(這個是心底的,而非表麵的)也會因此而消失,神聖的感覺也會因此而消失。最後導致愛情尊重感的消失。

 

也許需要說明的是,愛情尊重感的消失對於不同的家庭可能是因為不同的“導火索”所引起的。對於某個家庭也許是因為某些“缺點的暴露”,對於另一個家庭也許是因為“習慣的衝突”,對於又一個家庭也許是因為“單調和無聊”。盡管對於不同的家庭的“導火索”可能大不相同,但它們都會導向愛情尊重感的消失。

 

離開了愛情的尊重感,愛情就不複存在。離開了愛情尊重感的男女,如果因為社會道德或者其它的原因強迫讓他們呆在一起,對他們無疑是一場苦獄。至於“缺點的暴露”,“性格習慣的不同”,“生活的枯燥”等等,與其說是一種愛情消失的“導火索”,還不如說是一種借口,一種為愛情消失所尋找的一個欺騙自己也欺騙別人的借口。

 

 

 

 

 

 

 

寫於200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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