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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一個關於性饑渴強度的有趣公式

(2005-11-19 16:25:04) 下一個

 

 

一個關於性饑渴強度的有趣公式

 

 

 

作者:郭知熠

 

 

 

筆者最近有機會思考了一些有關性的問題。完全出於偶然,筆者發現了一個關於性饑渴強度的簡單公式。這個公式之所以也是有趣的,是因為也許這是關於這個領域裏的第一個嚐試。郭知熠先生在這裏公布這個公式,歡迎對這個方麵有興趣的讀者提出自己的寶貴意見。也許這些意見會使得這個公式得以改進,或者,使得更為合理的新公式能夠被發現。

 

所謂一個人的性饑渴強度,是指這個人在當前對於兩性性行為的渴望程度。筆者覺得,這個渴望程度與若幹因素有關。譬如說,這個渴望程度與這個人的性經驗有關,與這個人的性狀態有關,也與他所受到的性刺激有關,還與他的性道德,宗教背景等等有關係。盡管這些相關也許非常複雜,我們還是在這裏企圖用一個簡單的公式把它表述出來。

 

下麵就是筆者最近所發現的一個關於性饑渴強度的有趣公式:

 

 

                                性的相對外壓抑度 × 性的刺激度

性饑渴強度   ————————————————————

                                        性的內壓抑度

 

我們用文字將這個公式複述一遍:一個人所感受的性饑渴強度,與他所受的性的相對外壓抑度成正比,與他所受的性的內壓抑度成反比,與他當下所受的性刺激度成正比。

 

自然,要解釋這個公式,筆者還需要首先解釋在這裏所引進的一些概念。這些概念有所謂的“性的相對外壓抑度”,“性的刺激度”,以及“性的內壓抑度”。其實,這些概念是很好理解的。如果僅僅望文生義的話,我們恐怕也不會有太多的誤差。在下麵我們將對這些概念進行一些探討。

 

 

 

1。性的相對外壓抑度

 

我們首先考察性的外壓抑度。所謂性的外壓抑度,是指一個人從外部所受到的性壓抑的程度。我們舉一個例子。如果一個人在三個月內沒有兩性性生活,那麽,這個人就受到了外部的性壓抑。他所受到的外部的性壓抑度就應該比較高。相反,如果一個人每天都有性生活,那麽,他所受到的外部性壓抑度就比較低。如果一對夫妻兩地分居,很久才能夠有機會到一起,那麽,這對夫妻彼此都會有很多的外部性壓抑。同樣,那些關在監獄裏的囚犯,他們也會受到很高的外部性壓抑。外部性壓抑是指由於客觀的條件之限製所造成的個人之性壓抑。如果一個人的外部性壓抑度很高,那麽,非常自然的,他的性饑渴強度就很大。

 

由此,我們可以理解一個人的青春早期為什麽有那麽多的躁動不安。因為在這個時期,青年人已經有了性的欲望,但是,社會卻不容許他們在這個年齡結婚。那麽,青春早期勢必會麵臨著很強的外部性壓抑。筆者覺得,在封建社會早婚早育的現象是有助於緩和外部性壓抑對青年所造成的壓力的。如果在現代社會,由於求學或者求職的原因,一個人不可能早婚的話,婚前性行為應該是不可避免的了。所以,文革期間,大陸提倡晚婚晚育,而又不允許男女之間有任何婚前的性行為,在筆者看來,這種過度的限製其實是違反人性的。

 

為什麽我們在這裏要使用“性的相對外壓抑度”呢?這個“相對”究竟是什麽意思呢?我們需要做一個簡單的比較。假如有一個80歲的老人,他有三個月沒有性交,那麽,他是否會有很強的外部性壓抑呢?我想是不會的。但如果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年青人,而他有三個月沒有性生活的話,他卻會有很強的外部性壓抑。因此,同樣的外部條件下,因為當事人的年齡懸殊,外部性壓抑的程度就有很大的差別。所以,我們在這裏使用“性的相對外壓抑度”而不是“性的外壓抑度”。當然,這個“相對”的意思不僅僅是指年齡,還可以指一些其它的方麵。譬如說身體狀況,身心的勞累程度等等。這些都是有很大的影響的。一個整天無所事事的人容易想到性,因此,他容易受到性的外部壓抑。

 

既然我們在這裏使用公式。我們需要對“性的相對外壓抑度”作一些量化的基本規定。我們把“性的相對外壓抑度”規定為從110。以“1”表示“性的相對外壓抑度”最小,而以“10”表示“性的相對外壓抑度”最大。如果一個處於壯年時期的人有三個月沒有性生活,我們認為他的性相對外壓抑度較大,我們可以規定他的“性的相對外壓抑度”為“8”。如果一位85歲的老人有三個月沒有性交,我們可以規定他的“性的相對外壓抑度”為“3”。如果一個身強體壯的人連續1年沒有性交,我們可以規定他的“性的相對外壓抑度”為“10”。諸如此類。

 

 

2。性的刺激度

 

筆者以為“性的刺激度”是可以完全望文生義的。一個人的“性的刺激度”就是指他當前所受到的性刺激。這個刺激既可以是來自外部的,也可以是來自內部的。

 

來自外部的刺激是指外界環境所給予的刺激。譬如這個人正在“欣賞”裸體畫,或者這個人正在看美國的“花花公子”之類的雜誌,或者他正在看一部三級影片。在上述的種種情況下,這個人的性刺激度就很高。我們在這裏仍然對於“性刺激度”作類似的量化。將“性的刺激度”的最高值定為“10”,而將“性的刺激度”的最低值定為“1”。如果一個人正在看裸體畫,我們將他的“性的刺激度”可以定為“7”;如果這個人在那裏看《金瓶梅》,我們可以將他的“性的刺激度”定為“8”;而一個人在那裏第一次看三級影片,我們可以將他所受到的“性的刺激度”定為“10”。

 

當然,性的外部刺激絕不止限於上述所提到的一些方麵。譬如環境的其它一些方麵,也可以造成一個人的性刺激。如特殊的場合,甚至燈光的亮度,房間的色彩都可以造成性刺激。還有,環境的“危險性”也可以造成某種很強的性刺激。

 

性的外部刺激的其它例子可以是性愛對象的挑逗,愛撫等等。

 

什麽是來自一個人內部的性刺激呢?這個內部的性刺激通常是指一個人的自我想象。一個男人可以通過想象與自己所喜歡的女子“親近”,一個女子也可以通過想象與自己所喜歡的男人“親近”。這種想象有些是與性有關的,有些是與情有關的。但當我們說到性的內部刺激時,往往是指那些與性有關的想象。這些與性有關的想象將使一個人產生性的欲望。

 

我想絕大多數人都可以接受的是,一個人所受到的性的刺激度越大,不管這些性刺激是來自於外部環境,還是來自於他的自我想象,他所產生的性饑渴程度就越大。所以,我們說,一個人的性饑渴強度與他所受的性刺激度成正比。

 

 

3。性的內壓抑度

 

什麽是一個人所受到的關於性的內壓抑度呢?這個內壓抑度主要與這個人的性道德觀念,他的宗教觀念,以及其它一些信仰有關。舉一個例子。如果一個人擔心性交過多會有傷於他的身體。那麽,這個人恐怕連正常的性生活都不願意去過。

 

中國功夫很害怕“泄精”。所以,那些練習中國功夫的人是很少有性交活動的,有時甚至是嚴禁性交活動的。他們因為來自內部的性壓抑,即使有相當的一段時間沒有性生活,他們也不會產生性的饑渴感。所以,一個人來自內部的性壓抑越強,他所產生的性饑渴強度就反而越小。這就是為什麽一個人性饑渴的強度與他的內壓抑大小成反比。

 

在人類的一些階段,這個階段在很多國家都曾經有過,生育被認為是男女性交的唯一目的。那些非生育目的的性交被認為是一大罪惡,即使這個性交發生在夫妻之間,更不要說那些發生在非夫妻之間的性交了。性交的目的從來不是為了快樂,那麽,一個對這種觀念深信不疑的人就從來不會產生性的饑渴感。即使他的身體有這種騷動,他的理智也會將它壓住。

 

在筆者看來,一個人所受的性的內壓抑使人產生罪惡感,或者說是負疚感。這些罪惡感(負疚感)是有很多方麵的。如果一個人愛惜他的身體,而他又堅信性交會有傷身體的話,那麽,當他產生性交的渴望時,他就會同時產生對自己的負疚感。如果一個人深信某種宗教(我們知道幾乎所有的宗教都反對淫亂,至於是什麽原因筆者暫時還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我有一種感覺,這是因為社會的原因所造成的,容郭知熠今後有機會仔細地思考並討論這個問題),那麽,一個人有某種非正常的想法就會使他對他的神產生負疚感。對於基督徒來說,他就會對上帝產生負疚感。至於佛教徒,他恐怕就會對他的佛產生負疚感。那些家庭教育良好的子女如果有性方麵的非常之舉(或非常之想法),他們就會對他們的父母產生負疚感。一個丈夫,如果他受到性的內壓抑,而麵對一個其他的女子產生性的聯想時,他就會對他的妻子產生負疚感。同樣,對於妻子的情形也是一樣,她會對她的丈夫產生負疚感。還有,如果一個人隻認為以生育目的為目的的性交是道德的話,那麽,他在性交中感到快感時他也會產生負疚感。

 

所有的這些負疚感的總和,不管它來自於哪一方麵,構成一個人的性的內壓抑強度。同樣,我們把內壓抑強度分成十部分。而內壓抑度取值從“1”到“10”。

 

4。一點討論

 

定義了這些概念之後,我們再對這個公式作一點討論。

 

我們再看看“性的相對外壓抑度”,“性的內壓抑度”以及“性的刺激度”的取值範圍,它們的取值範圍都是從“1”到“10”。因此,性饑渴強度的取值範圍也就是從“0.1”到“100”了。

 

當性的相對外壓抑度取值為“1”,性的刺激度取值為“1”,並且性的內壓抑度取值為“10”的時候,性的饑渴達到了最小值。在這種情況下,該主體完全沒有性行為的欲望。

 

與此類似,當性的相對外壓抑度取值為“10”,性的刺激度取值為“10”,而且性的內壓抑度取值為“1”的時候,一個人的性的饑渴強度就達到了最大值。在這種情況下,該主體充滿了性饑渴。我們可以想象一個妓女有一年沒有與男人性交,而她又在看一部三級片時的情形(因為是妓女,我們可以假設她所受的性的內壓抑度取最小值)。

 

至於當性饑渴強度取值為一個什麽值的時候,一個人會感受到真正的性壓抑呢?筆者還沒有想好這個問題。也許這個公式本身無法幫助我們回答類似的問題。筆者把這個球拋給讀者。

 

 

 

 

 

寫於20051119日,首發於《華夏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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