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我老師

Lily2005 (2026-05-13 19:14:52) 評論 (0)

我和我兒子是同一年來美國的。

他來的時候四歲半,我三十三歲半。他不會英語,我也不會。我大學沒選修英語,選的是日語。

但差距很快就出來了。

他上幼兒園沒多久,我去接他。老師布置家庭作業,不跟我說話,直接對著他說。然後他翻譯給我聽。

跌跌撞撞地,我考了托福、GRE,上了學,畢了業,找到了工作。自我感覺英語雖然不行,但至少能交流了。

直到有一天,我兒子拿了一份《華爾街日報》給我看。

上麵是一篇譚恩美寫的文章。她寫她媽媽。說她媽媽能讀懂《華爾街日報》,投資版是必讀的,但說英語有很重的口音。有一次她媽媽的放射報告被醫院弄丟了,打了好幾次電話去,都被糊弄過去。最後一次,譚恩美在旁邊實在聽不下去了,拿過電話直接問:“你們把我媽媽的報告丟哪兒去了?”對方一聽是純正流利的英語,馬上道歉。

我讀完那篇文章,一下子覺得自己不就是譚恩美的媽媽嗎?

而我兒子呢,是用這種很委婉的方式告訴我:“媽媽,你的英語說得太蹩腳了,沒人尊重你啊。”

這件事後來促使我加入了Toastmasters(國際演講會)。這是後話。

還有一個事。

口音和語法,到底哪個更重要?兒子又用委婉的方式告訴了我。

那時候邁阿密電視上鋪天蓋地地報道一個叫安娜·妮可·史密斯的明星。她因為服藥過量去世了。一天晚上,全家人一起看一個醫師在電視上講解剖發現。兒子指著電視對我說:“這個醫師有很重的口音,但他的語法和句法完全正確。所以人家請他上電視。”

他說,16歲以後學第二種語言,口腔骨骼已經定型了,完全去掉口音是不可能的。但是語法和句法,你是可以完全說對的。

我一下子豁然開朗。原來語法句法這麽重要。

兒子糾正我的錯誤,成千上萬次。到現在還在糾正。

我也是活到老,學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