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會橫水村劉希仲一段家史 (下)

mungji (2026-04-13 05:14:36) 評論 (0)
五.曆史中僑鄉向海外華人募捐的另一麵

1915年7月14日(丙辰年舊曆六月初三日)劉希仲兄弟之父寄給他們一信(原件:NAA,A1:1935/7020)稱村內籌建更樓,“經父兄有信兩次而汝各人均未有信來認捐”, “本村與及外洋﹑花旗﹑呂宋﹑檀香山﹑亞灣﹑非枝等兄弟均謂新金山各人不熱心協力之過”。隨信列出上述各地捐款情況,“汝二人及外侄幾人務須早日簽捐,付信報效,以免各人譏笑為好”。

為什麽要建更樓?先看新會橫水村的地理環境:



橫水村東方前麵是潭江,背靠將軍山脈,更東麵的是大小河流縱橫交錯的珠江三角洲未端,與澳門直線距離約50公裏。在那個年代是辛亥革命前後,海盜與官匪橫行的時候,民眾最大的自保,要麽是自衛,或者是逃離,所以有組織民團鄉練一事;因為“廣府各縣屬濱海圍田綠林豪客每至打單橫索不遂,擄掠隨之而著”(東華新報1901年3月9日第2頁“槍斃多匪”)。民團往往數村或一鄉組成,集結的地點應在距離橫水村2公裏左右的崖門鎮,要支持的話大約需要半小時或以上。

開平是碉堡形式的自衛,一但有事,合家躲到碉堡,必要時可以反擊,故碉堡甚多,蔚為奇觀,這也是地理環境造成的。

橫水村的辦法是建更樓巡視,一旦有事則鳴槍(或鑼)示警,保護老幼婦孺往將軍山,年輕力壯者則持槍抵抗。信中有一句“這事係成,勝過每人買十叁響鎗一枝多矣”可作證明村中是有槍的。問題在村中槍枝數量及用槍的素質當然比不上海盜與官匪。

這一段事對當代年青人也有用,比參觀紅色教育基地好得多。經曆近百年的和平時代,誰也不曉得何時會出現戰爭年代,“衛國”固然重要,“保家”才是根本,人都全沒了,何來家國?

另一個問題是劉希仲兄弟所承受“道德”的譴責,有違“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原則。該村族人散布在花旗﹑呂宋﹑檀香山﹑亞灣﹑非枝等地各有捐輸,而同村更近血緣的劉維寶﹑劉維錦(資料見東華報1923年11月3日第7頁)兄弟在墨爾砵的“廣美隆”商號占有股份(或者根本是店東)相對財力更佳的都沒有反應;而基本上在澳洲各類募捐或勸捐中都沒有見到名單的劉希仲兄弟僅能算勉強維生的階層。其父劉翰維太不了解兩個兒子在澳洲的情況了,為了個人麵子而要求他們“務須早日簽捐”,在所有信件的圖片中沒有下文。

1915年8月19日(丙辰年舊曆七月初九日),作為兄長的劉希寧寫了一封信給劉希仲(原件:NAA,A1:1935/7020),原信是這樣寫的:

“特字報至弟。 敬啟者 予料家父傳實要使我二人損認多少,予想我與弟總共損唐銀壹佰之間。予現時亦未有為弟應允,先字回家達至家父聽。允與不允,不使出埠。求兄台帶出來是,可是我本人在此認損多少?福致 大安。希仲胞弟收看。舊七月九日。希寧字”。

從行文來看,劉希寧讀私塾不會超過3年,所有圖片中沒有劉希寧的其它資料,包括居址﹑職業等等。信的內容也簡單,說父親來信硬性要求捐款,他猜測自己兄弟二人應在100元之內。他是先寫信回家通知父親說會捐款,但是否付款則先不聲張(一如其它地方稱說捐款,卻不報明實際數字)。“求兄台帶出來是,可是我本人在此認損多少”,本句文理不通,應是說問弟弟意見,然後劉希寧再予確定。

可解讀的有幾方麵:

(1)對認捐一事極為心痛,否則不會用“損認”一詞。查澳洲早期華人的各種捐款名單並沒有發現劉希寧﹑劉希仲兄弟,隻是說明他二人的情況並不樂觀。據廣益華報1920年5月8日第10頁所稱“(英)每鎊值銀四員三毫二”算,認捐100元為23英鎊多一些,兄弟均分各為10.6英鎊,按當年華人低收入的水平計算,極有可能在5個星期的收入。對尚要應付澳洲的生活費用﹑還要供養國內老少的情況下認捐意外的要求,想不心痛都難。

(2)從信上看,劉希寧可能住在墨爾砵或鄰近,所以劉希仲也同意捐款數目的話,他可以予以匯款。劉希仲則居住在Seymaur思摩(有其它圖片可證實),思摩在墨爾砵以北的111公裏。

六.廣東在1901年後社會狀況的影響

先看東華新報1901年3月9日第2頁“年豐啼饑”的報導:“羊城采風使報雲,粵郡刻歲遍地豐收,粒米狼戾,近十年所僅見;而穀價仍未稍跌,每穀百斤尚出銀二両有奇,以故貧民數口之家事畜為難。加以年終債迫,莫可如何,多有流為賊盜者;殷富之家幾臥不安枕。海上尤為披猖,雖加以火船拖帶,而竟先劫輪船,後劫拖船,複據輪船而轉劫別輪船。沿淫抓船,弁勇祇如虛設,綠林中人亦不之也…. ”。

1911年,“近年來吾粵之貧困日甚,業農桑之家,大都缺本…. ” (東華報1911年7月15日第2頁“本館特別通信”)。

單是兩小段已可見當年民生的艱難,也可以理解1906年澳洲華人對美國華人反對限製華人移民“中美禁華工條約”的聲援(成為“拒約會”,並捐款支持)。該條約與澳洲的“白澳政策”類似,堵塞了絕大部份在國內貧窮人士出國謀生的路。

回頭看劉希寧﹑劉希仲兄弟所說的“損認”,可以體諒的他們的心理曆程。另外在過去看澳洲華人在各類募捐中所出現的低募捐數目不理解(低至1英鎊的20份之一),或許那是“損認”的社會現象。

七.僑信及金信

劉維寶﹑劉維錦兄弟所在的墨爾砵的廣美隆商號,在早期的華人報紙上出現廣告是在1905年的愛國報(1902 – 1905),最後見報在1921年1月22日的民報(1919 – 1922),1922年後維省沒有華人報紙了,所以之後的經營狀況不清楚。1902年到1922年間維省的四份華人報紙英文都使用The Chinese Times,倘用英文搜索時要略為注意。其餘兩份是警東新報(1905 – 1914)及平報(1917)。



廣告中除了有經營項目外,還經營金信(信件及僑匯),應是以新會本縣範圍。

廣美隆商號在墨爾畔小博街經營多年,在曆年的各式各樣募捐中非常低調,以商號捐款,故不大清楚股東情況;但相當穩定,沒有在報上發覺股份或生意轉讓之類的廣告出現。

八.劉翰維家族情況



劉希仲似乎對廣東音樂有偏好,在國家檔案館所存的圖片中有一組小調的曲譜。

九.後記

在寫本文時剛好有位在國內已退休而移民來澳很久的朋友過訪,讓他看了本文的圖片,他對其中一些較為專業的名詞不清楚(例如“噸位”),部份書寫字也看不明,也就是說連信都讀不下去,不要說理解內容了。假如他是個當年在澳洲生活的普通華人應一讀就清楚。這就是今天搜集和研究澳洲華人資料的意義所在。盡管許多曆史的真相被一代代不明真相或別有用心者所掩蓋,以至後人“人雲亦雲”;然而隨著一些資料不斷出現,也會更新個人的認知。

類似的資料仍靜靜地躺在國家檔案館﹑散落在澳洲各地的華人博物館和一些愛好者手上,相當部份還沒有進行解讀,這是很遺憾的事;因為時代越久,代際也延續,後人的難度也更難。說得遠一些,在中國曆來修前朝史的習慣,廿四史予我們可以有所研究及對照;民國後至今仍沒有修“清史”,是沒有能力修,還是不能修?

研究及探討澳洲華人曆史從最早的如何來澳洲到人口的變化,後來是愛國活動及文物探索,現在有更多的人在介紹早期華人生活的方方麵麵,是可喜的現象,這更能相對全麵地了解早期華人在澳洲的真實麵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