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說到1601年議會還通過了對後世影響深遠的《1601年濟貧法》(the Poor Relief Act),史稱“舊濟貧法”(Old Poor Law)。此法案將之前的地方濟貧政策歸攏升級為國家政策,將之前零散的救濟工作編纂成法典,從而正式確立英格蘭的國家濟貧製度。
法案規定在每個教區內征收強製性地方“濟貧稅”,由各教區任命一到兩戶殷實家庭為“濟貧官”,負責濟貧款額的收取和分發。該法案還將窮人分類為“值得救濟”(deserving)(老人、病患、兒童)和“不值得救濟”(undeserving)(有勞動能力者)兩類;前者接受錢財“上門救濟”,後者被安排到指定地點勞動救濟,貧窮兒童則被安排到行業做學徒。
該濟貧法之後幾經修改,先於1662年查爾斯二世議會做出重大修訂,規定接受救濟的貧困者和繳納濟貧稅者都必須確定其所屬教區(即“定居地”)。如果定居地發生變化,則應由其原教區出具居住地證明(settlement certificate),說明此人在原教區是接受濟貧的還是繳納濟貧稅的,是以成為英格蘭最早的“戶口”製度。鑒於這一製度還規定,貧困者遣返回鄉(removal)的費用應該由原教區出,所以原居住地的官員都不願意出具這種證明,故此大大限製了窮人在教區之間的流動。
為了節省地方財政開支,1834年再次對《濟貧法》做出修訂,成為《濟貧法修正法案》(The Poor Law Amendment Act),史稱“新濟貧法”(New Poor Law)。該修正法案將若幹個濟貧教區合並,成立理事會集中管理;同時取消上門救濟,建立濟貧院(workhouses),規定貧困者隻能在濟貧院接受救濟。官方的初衷是通過最大可能在心理上阻止人們尋求貧困救濟,從而鼓勵或迫使失業者盡量去找工作。
進入十九和二十世紀,因為社會經濟發展和自由市場的建立以及很多濟貧院的惡劣口碑,《濟貧法》逐漸被廢棄,最終於1948年被現代福利製度取代。
1601年議會還出台了另一份法案:《1601年慈善用途法案》(Charitable Uses Act 1601),該法案又被稱為《伊麗莎白法令》(Statute of Elizabeth),第一次對“慈善”、“慈善目的”以及“公眾利益測試”等做出法律規定,以防止慈善捐款的濫用。
該法案序言中羅列了一個活動清單,列舉可被法律認定是慈善活動的項目。雖然不在正文裏,但它卻是伊麗莎白時代國家認為對社會普遍有益並鼓勵私人捐助的社會活動。這個清單以後通過“判例法”的實施(case law)逐漸成為對現代慈善活動的法律定義,法院在考慮某一特定社會活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慈善目的時,通常會將該活動目的與該清單對照,查看是否有相似之處。如果能找到與1601年清單的相似之處,則認定該活動屬於慈善目的[1]。
以下是《1601年慈善用途法案》序言中的列舉的活動清單:
- 救濟年老體弱者、殘疾人和窮人,
- 供養患病或殘疾士兵及水手,
- 維持學校、免費學校和大學學者的生計,
- 修繕橋梁、港口、港灣、堤道、教堂、海堤和公路,
- 孤兒的教育和晉升,
- 教養院(勞教所)的救濟、物資或維護,
- 貧困少女的婚姻,
- 扶助、援助和幫助年輕的商人、手工藝人和衰弱之人,
- 救濟或贖回囚犯或俘虜,
- 對貧困居民在繳納十一五稅[2]、退役軍人安置費和其他稅款方麵的援助或便利。
1601年伊麗莎白一世的第十屆議會一共通過了19項公共法案和10項私人法案,到12月19日閉會時,議長克羅克、大法官埃格頓以及伊麗莎白女王本人的閉幕致辭中,都流露出一種戀戀不舍的回顧之情。議員們和68歲的女王都意識到這屆議會可能是女王的最後一屆,而事實上也的確如此。
女王在閉會典禮上回顧了“朕自登基以來所秉持的原則”,並宣稱自己“甘願如一根純正的處女蠟,耗盡一生,隻為給生活在朕統治下的人民帶來光明和慰藉”。
值得注意的是,本屆議會上,無人提及王位繼承人問題。但沒有提及,並不等於這個問題無人問津。
1586年7月,伊麗莎白女王與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簽署了《貝裏克條約》,協議雙方以新教國家身份軍事協防,共同應對西班牙外敵;同時由英格蘭每年支付詹姆士六世4000英鎊的俸祿[3],雖然釋放了女王默認詹六為繼承人的信號,但伊麗莎白一直拒絕正式立遺囑,也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討論繼承人問題。
但事實上,因為女王拒絕成婚,沒有子嗣,而且拒絕公開指定繼承人,議會和相關方麵對英格蘭王位繼承人問題的考量和憂慮在她統治的後二十年內一直是個背景活動。如今女王68歲了,無論朝廷還是民間都意識到一旦她去世,王位之爭很可能惡化到影響國家穩定,因此英格蘭從宮廷、議會到大街小巷都在竊竊私語王位繼承人這個問題。
都鐸王室第一任君主亨利七世的後人有兩支,都是從亨利七世的女兒傳下的。除了亨利七世的大公主瑪格麗特曾外孫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這一支外,另一支就是亨利七世的二公主都鐸家的瑪麗[4]的後人。

圖1:亨利七世二公主薩福克公爵夫人瑪麗·都鐸
1554年,弗朗西絲的大女兒簡·格雷小夫妻倆被斬首[5],沒有留下子嗣;但弗朗西絲有一個成年外孫,是老二凱瑟琳·格雷和第一代赫特福德伯爵愛德華·西摩[6](Edward Seymour, 1st Earl of Hertford)的兒子,也叫愛德華·西摩,被封威爾特郡博尚勳爵(Edward Seymour, Lord Beauchamp),但因其父母未經女王批準秘密結婚,他一出生就被伊麗莎白宣布為私生子並剝奪了他的王位繼承人身份[7]。老三瑪麗·格雷天生脊柱畸形,早逝且無子嗣。
艾琳諾也有一個外孫,第六代德比伯爵威廉·斯坦利(William Stanley, 6th Earl of Derby)。其先祖第一代德比伯爵托馬斯·斯坦利(Thomas Stanley, 1st Earl of Derby)是亨利七世的繼父。正是斯坦利在1485年柏絲沃原野戰役(Battle of Bosworth Field)中的臨陣倒戈才讓亨利七世打敗金雀花王室最後一任君主理查德三世,建立都鐸王權。[8]
因此,到1601年,有資格問鼎伊麗莎白王位的,除了35歲的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還有英格蘭的博尚勳爵和德比伯爵,兩人都是40歲。具體血緣關係圖見下:

圖2:都鐸王室伊麗莎白女王王位繼承人血緣關係圖
支持博尚和德比繼承權的法律文件是亨利八世的臨終前遺囑。
1546年12月30日亨八臨終前一個月立下遺囑,將七位繼承人包括在他遺囑中。前三位按順序排列是太子愛德華、大公主瑪麗、二公主伊麗莎白。第四到第七位分別是亨八妹妹瑪麗·都鐸的四個個外孫女,即弗朗西絲·布蘭登的三個女兒(格雷三姊妹)和艾琳諾·布蘭登的女兒瑪格麗特。
亨利八世在遺囑中並未將其長姐、蘇格蘭王後瑪格麗特一支列為英格蘭王位繼承人,因其在世時蘇格蘭是英格蘭的敵國。亨八一生數次征戰蘇格蘭,而詹六的外祖母(蘇格蘭瑪麗女王的母後)是法蘭西基斯公爵的妹妹,其外祖父詹姆士五世親法,多次試圖在亨八出征法蘭西時攻打英格蘭。
亨利八世遺囑簽字不僅有見證人,還親自指定了十六位執行人,遺囑於簽字當日向朝臣宣讀、蓋國璽、封存,並交太子母舅西摩家的表兄即博尚勳爵的父親赫特福德伯爵保管。這位伯爵特別高壽,1601年還健在。而我們在西班牙無敵艦隊篇中提到的皇家海軍副元帥亨利·西摩[9]正是這位博尚勳爵的叔叔。
1601年德佛羅的叛變和斬首,朝野中繼承人問題再掀波瀾。鑒於德佛羅在失寵後曾和他妹妹一起多次給詹姆士六世去信,意圖和詹六聯手搞倒小塞西爾。德佛羅2月25日被斬首消息傳到愛丁堡後,詹六立即派自己最信任的少時監護人馬爾伯爵約翰·厄斯金(John Erskine,6th Earl of Mar)和蘇格蘭皇家律師愛德華·布魯斯(Edward Bruce, 1st Lord Kinloss)南下覲見女王。一來撇清他與德佛羅的關係,二來提醒女王恪守承諾,三來敲打小賽西爾領導的英格蘭朝臣,讓他們不要忘了自己未來福祉取決於新君意願。
68歲的女王雖然體力不如從前,但腦子卻比任何人都靈光,一眼看穿兩位大使在詹姆士授意下所玩的獻媚加恐嚇遊戲。在女王眼裏,這次不請自到的造訪無異於軟逼宮,女王也不需要別人提醒她的年齡,況且她已經知曉詹六向她隱瞞了與德佛羅之間的秘密書信往來。因此女王對兩位大使的態度表麵上禮貌實質上冷淡,雖未否決詹六繼承人地位,但也拒絕書麵確認。
兩位大使攜帶的詹姆士書信中提到讓女王賜給詹六英格蘭封地,以便克服因他不是英格蘭人而影響他成為英格蘭國王的潛在法律障礙,但被女王拒絕。女王告訴兩位大使,這種不值一提的小事根本不值得君主之間花時間在書信中爭論。
沒有取得實質性成果,兩位大使也不敢回蘇格蘭麵君。不得已隻能在倫敦住下,另想其他渠道。他們在倫敦住了兩個多月,期間與小塞西爾頻繁接觸。小塞西爾當然知道風向最後會往哪邊吹;女王也不可能不知道這些水麵之下的遊說和討價還價,但形式比人強,詹姆士接替王位指日可待,故此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由小塞西爾處理,隻要表麵上不損害她自己的權威即可。
這個權力交替轉型階段,賽西爾充分展示了其作為宰輔的政治遊刃能力。女王的權威還在,但日漸衰老,脾氣也越來越乖張。這在一定程度上與德佛羅的叛變對女王的心理打擊有關。老年人的意誌很容易被摯愛親朋晚輩的叛變而摧毀,德佛羅是伊麗莎白大姨母的孫子,對伊麗莎白來說就像那個自己從未有過的兒子。雖貴為女王,也難以擺脫這種情感束縛。
對小塞西爾來講,這是一個需要極其謹慎的時刻,朝堂內外的貴族和官員們,特別是德佛羅的前盟友們,都暗地裏紛紛與詹六聯絡,其中的重量級人物是英格蘭最高階貴族門閥前諾福克公爵霍華德家的亨利·霍華德勳爵(Lord Henry Howard),他大哥是1572年因與詹六的母親蘇格蘭女王瑪麗合謀李多斐陰謀[10]而被斬首的第四代諾福克公爵托馬斯·霍華德。大哥被斬首、霍華德門閥被削去諾福克公爵爵位後,亨利·霍華德半隱居到鄉間,在大嫂奧德利莊園專心撫養大哥的三男一女四個孤兒,我們之前在1578年伊麗莎白女王東盎格利亞夏季巡遊篇中提到過這三個男孩菲利普、托馬斯和威廉[11]成年後的情況。
霍華德家族是都鐸時代地位僅次於王室的門閥。和都鐸家時代很多貴族家庭一樣,霍華德家在宗教立場上也很撕裂。亨利·霍華德和他大哥都是拒不皈依新教的天主教徒,而他們的堂叔海軍大元帥、第一代諾丁漢伯爵查爾斯·霍華德則是新教徒,在1588年英吉利海峽西班牙無敵艦隊戰役中任總指揮官(見都鐸王室風雲錄(四):童貞女王伊麗莎白(23) - 博客 | 文學城)。
故此,每次隻要有人刺殺伊麗莎白女王,亨利·霍華德都必會受牽連而下獄。老宰輔賽叟在世時曾幾次幫他脫困,賽叟去世後兒子小賽西爾接替宰輔職位,也幾次出手相救於他。在王位繼承人問題上,亨利·霍華德一直支持詹姆士六世,曾屬於德佛羅陣營。德佛羅死後,朝中勢力從小賽西爾、德佛羅、雷利爵士三派變成賽西爾和雷利兩派,亨利·霍華德很快低調加入了小賽西爾陣營。畢竟女王時日不多了,門庭冷落到手頭拮據的霍華德家族要想重回昔日榮耀,就必須在新君登基之前掙下從龍之功。
小塞西爾深知王位繼承人問題如果不處理好,就會成為又一次內戰的導火索。故此他一直在暗中低調收攏朝臣和貴族,積攢力量為詹姆士六世順利登基鋪平道路。而政敵陣營雷利爵士的主要盟友是第11代考本姆男爵亨利·布魯克(Henry Brooke, 11th Baron Cobham),他是1578年被女王派遣隨同沃辛漢去低地做特使的第10代男爵威廉·布魯克的長子,還是亨利·霍華德的女婿。和他腳踏實地老成持重的父親不同,亨利·布魯克不學無術,還欠了一屁股債。
與小賽西爾相比,雷利和布魯克並沒有嚴密的計劃,他們和另外兩位潛在王位繼承人博尚和德比之間也非真正的盟友關係,他們單純隻是為反對小賽而反對詹姆士的繼承權。說白了是明白隻要有小賽的存在,自己在詹姆士登基後就不會得到重用,是既生瑜何生亮的不滿。以至於1603年詹姆士登基後,這兩位政治莽夫在“主要陰謀”(the Main Plot)中因口無遮攔而成為另一場真正試圖綁架詹姆士六世/一世的天主教陰謀(拜爾陰謀 Bye Plot)的替罪羊。這是後話,與我們現在的敘事關係不大。
詹姆士的兩位大使在遭到女王冷遇之後,不敢立刻回蘇格蘭麵君,決定找亨利·霍華德求助。而霍華德本人也沒法貼近女王的耳朵,便慫恿他們去找國務卿小賽西爾,因為此時整個樞密院中女王隻信任小賽,也隻有小賽才能隨時進出王宮麵見女王。
到五月,兩位大使在河岸街蘭卡斯特公爵領地的倫敦總部(Duchy of Lancaster Offices)與小賽西爾見麵,因小賽也是王室名下蘭卡斯特公爵領地的事務大臣,該總部是他在倫敦的多個官邸之一。
賽西爾向兩位大使聲明,關於他因德佛羅案件牽扯而反對詹姆士登基並轉而支持其他候選人的說法全屬謠傳。為表善意,小賽主動提出勸說女王將1586年《貝裏克條約》規定的詹六4000英鎊的年俸祿[12]漲到5000,每年分兩次支付。
經過兩周的密談,小賽西爾做出了一個勇敢的決定:瞞著女王和詹姆士六世秘密通信。和之前德佛羅一樣,這些書信也用暗語和代號,詹六代號為 ‘30’,賽西爾代號為‘10’,女王代號為 ‘24’。信件由小塞西爾在蘇格蘭的特工頭子、代號為“鴿子”的喬治·尼爾森(George Nelson)偽裝成郵差親自往返攜帶。為了躲過設立在邊境城鎮貝裏克的海關檢查,往返信件被貼上外交郵件標簽。為了不在日後給自己留下把柄,賽西爾盡最大可能避免直接給詹姆士寫信,所有信息盡量通過霍華德和布魯斯兩人之手。
在一封直接寫給詹姆士六世的信件中,賽西爾對自己的行為做如此辯解:
“倘若女王陛下知道了我所作的一切,考慮到女王年邁且無嗣,加之她作為女性天生的多疑,難免不會讓她將一些原本是要保護她地位的事情誤解為意圖對她不利;但還有什麽比知道她最親近的大臣正在努力確保有朝一日未來君主能夠順利登基而更能打消民眾對王位後繼無人的憂慮和擔心呢,特別是這種憂慮和擔心很容易引發各種猜忌甚至政治危機。”[13]
小賽西爾在信中用了“orbity”這個詞。這一個簡短的詞,卻蘊含了都鐸王室繼承人危機的全部現實和無奈。它源於拉丁語“orbus”,意為“失去”或“被剝奪”( bereft or deprived),而中世紀通常用這個詞來形容君主無嗣。
通過年老、無嗣和多疑這三個詞,賽西爾為詹姆士六世描述了一幅1601年伊麗莎白的心理素描。賽西爾是在告訴詹六,正是因為這三個原因,女王對繼承問題十分敏感,所以他們必須秘密行事,而這種保密實際上是為了維護女王本人的利益和國家穩定。
這也正是小賽西爾的明智,他是在建議詹六在複雜危險政治環境中應該有通過適當屈尊而成大事的胸懷。
四十年來,伊麗莎白女王一直通過拒絕指定繼承人和將自己無子嗣這個事實轉變成對子民的愛這一策略來控製朝野和民間。小賽西爾認識到這一策略到1601年不僅已無法說服大家,而且對國家穩定十分不利,所以才在不傷害和觸怒女王的前提下擅自與詹六商討政權交替的準備工作。
在與未來國君的信件中,賽西爾避免回答誰是女王心目中儲君這個問題,而是向詹姆士提供實際建議,把重點放在指導詹六如何與女王相處。賽西爾讓詹六切記,對於君王而言,即便是親生父子之間也會有嫉妒心。想確保繼承人地位,與女王交往時應該避免“不必要的爭辯”,也不要對女王的真實意圖“過度好奇”。要想贏得這位“無論性別還是品質都無可指責的女士”的好感,詹姆士應該避免顯得“過於熱衷為自己謀利”。尤其重要的是,他應該避開“眾人的讚譽”,因為女王對此極為厭惡。告訴詹六,任何試圖快速贏得“庸俗民心”的人,對這個問題的複雜程度都知之甚少。
詹姆士對賽西爾的建議也都認真采納,許諾會按照賽西爾所指導的去推進自己未來的合法權益,“就好像你已經是我的大臣一樣,我對你的信任是理所當然的”。
經過兩個多月的周旋,蘇格蘭的出使終於有了良好結果。女王親筆致函詹姆士,除了用慣常的家長式口氣批評詹六擇友不慎和對王位繼承太過急躁之外,總體說來語氣緩和,還為她執政後的外交政策辯護,特別是支持荷蘭新教七省聯盟對抗西班牙,明顯希望詹姆士繼位後能夠維護英荷聯盟。就關於女王不願意立詹姆士為儲君之事,女王第一次用懇請的口吻為自己辯解:我並非如你想象那樣的心胸狹隘之人,不會因為對任何威脅的恐懼而不去做正義之事。但即便如此,伊麗莎白還是拒絕立遺囑確認此事。
這是女王和她的默認繼承人之間關係的轉折點。從這一刻起,伊麗莎白接受了詹姆士早晚會是英格蘭君主這個事實。
而就在英格蘭貴族和民間因為女王拒絕指定繼承人而陷入迷宮並引發國民焦慮的同時,西班牙新任國王菲利普三世卻下定決心要對英格蘭王位做最後的一搏,以完成其父菲利普二世的未竟心願:扶持一位天主教人選登上英格蘭王位,將英格蘭拉回到天主教大家庭。
這也是詹六不同意賽西爾此時與西班牙和談政策的原因,尤其是此時他自己的王後丹麥的安娜極可能已經皈依天主教並在後宮裏秘密做彌撒禮的消息傳遞到來羅馬教廷,詹六擔心這會讓菲利普三世更覺得有機可乘。
【此時詹六和安娜之間的夫妻關係出現了裂痕,原因是他們的長子亨利·弗雷德裏克(Henry Frederick)1594年出生後,按照蘇格蘭王室規矩,王位第一繼承人從一出生便被送到斯特林城堡由國家指定的王儲監護人馬爾伯爵負責照看和撫養。安娜被迫母子分離,心情鬱結,以至於選擇皈依在天主教尋求心靈的慰籍。】
詹六告訴小賽西爾勸說女王停止和西班牙的停戰談判,理由是在繼承人確認之前與西班牙締結和平會鼓勵英格蘭的天主教人士公開討論西班牙繼承人的可能性,塞西爾立刻領會了未來君主的意思,因此時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三世已向羅馬教廷建議讓自己的妹妹伊莎貝拉·克拉拉·尤金妮婭公主(Infanta Isabella Clara Eugenia),就是此前三世的父親菲利普二世試圖將其聯姻法蘭西基斯公爵長子而取代法王亨利四世的那位公主,接替一咯i失敗的英格蘭王位。
菲利普三世聲稱,西班牙王室也是都鐸家鼻祖岡特的約翰(John of Gaunt)之後人,因岡特的約翰有一個女兒嫁給了卡斯蒂爾國王,是阿拉貢-卡斯蒂爾夫妻君主中妻子伊莎貝拉一世的祖母,而伊莎貝拉一世是都鐸王室亨利八世第一任王後阿拉貢的凱瑟琳的生母和英格蘭女王瑪麗一世的外婆,因此尤金尼亞有權繼承都鐸王位。
菲利普三世自己也知道這個聲稱站不住腳,但此時西班牙已從鼎盛時期開始走下坡路,巨大的帝國運行開支壓得他喘不過氣來,在愛爾蘭的軍事行動收效甚微,1588年之後連續四次西班牙無敵艦隊都被英格蘭擊退,剩下的隻有外交手段了。
菲利普三世判斷英格蘭天主教勢力會歡迎一位天主教君主,但尤金妮婭公主本人和她丈夫奧地利的阿爾伯特大公都不認同這個建議,並警告菲利普三世不要把資源浪費在這種成功幾率極小的計劃上。菲利普三世還是指示倫敦的西班牙大使收集情報,“探明一切與英國王位繼承有關的情況”,讓大使同時向英國臣民示好,以得到英格蘭天主教的支持。
從實際角度出發,西班牙繼承英格蘭王位的可能性接近於零。從1529年宗教改革到現在,七十多年過去了,從伊麗莎白女王的第一屆議會公布1559版《公禱書》(俗稱伊麗莎白公禱書)到現在也已經曆兩代人,英格蘭新教早已深入民心。更重要的是,英格蘭議會和樞密院都已經完全將天主教排除在外。
在教皇和已經皈依天主教的法蘭西國王亨利·波旁的壓力下,菲利普三世不得已放棄讓妹妹繼承英格蘭王位的計劃。詹六順利登基後,兩國最終於1604年簽訂《倫敦條約》,結束長達二十餘年的英西戰爭。
而1601年詹姆士六世對英格蘭的出使,通過兩位大使與國務卿小賽西爾和他的支持者們的共同努力,在伊麗莎白女王眼皮底下將一場潛在的因詹姆士與埃塞克斯伯爵同謀而可能被剝奪繼承人地位的災難,潛移默化為詹姆士六世最終通往英國王位的穩妥之路。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