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科學》子刋論文發表的時候



周五臨近下班的時間收到通訊作者的郵件,我們是作者的論文終於被《Science Advances》接受了,這是最好的讓我們愉快度周末的消息。

這是我們第二次在茁狀成長的《科學》子刊發表論文,以前在《Science Immunology》有過發表經曆。

通訊作者在郵件中有句這樣的話:“Thank you for all of your hard work and for sticking with this project!” (“感謝您為這個項目付出的所有努力,並始終堅持到底!”),這裏的艱辛隻有他和我們這些見證者才能理解到。

這是他在華大做博士後的課題,探討免疫係統對骨關節炎的作用與意義,他通過這個主體工作找到了UCSF的教授職位。雖然當時還沒有發表,還寫摘要去開過好多學術會議,但是美國大學給教授職位時更重要的是看你未來的發展前途。

為什麽說這個從動物做到人的《科學》子刊的論文艱難呢?這個課題從他的博士後到助理教授職位做了7-8年的時間,擁有海量的數據。投稿階段也難,論文是從Cell子刊投到Nature子刋,最終才被Science子刋看中,他都沒有放棄。

我們送回最後的修改意見後,Science又終審了三個月,我們上次送回的時間是去年12月13日。如此長時間終審修回的手稿相當少見,我們都在惦記,但是又不好意思問。

我是這樣回複的郵件:“Congratulations to you and everyone! This is a great news for us to celebrate over the weekend, and it underscores the importance of mouse research. Reading the acceptance note from Holden Thorp is even more meaningful because as the editor-in-chief of Science magazine he was WashU's former provost”。

(“祝賀您和大家!這是一個值得我們在周末慶祝的好消息,也強調了小鼠研究的重要性。讀到霍爾頓·索普(Holden Thorp)的接受函更具意義,因為作為《科學》雜誌的主編,他曾擔任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的教務長”)。



Holden Thorp是化學家,他曾經是UNC Chapel Hill的校長,在WashU擔任屬於全校第二位重要職位的教務長多年,沒有當成華大校長後去做了《科學》的主編。沒有想到子刊的所有稿件也是主編親自發接受函,當然也隻是一個落款而己。

現在算算,我們在CNS的子刊Immunity, Cell Reports, Nature Communications和Science Immunology都發表過論文,有些還是很重要的工作。

新冠疫苗的諾貝爾獎工作發表在Immunity上,沒有必要像同濟牛人那樣在意什麽“子刋”和“母刋”,這牛人趁此機會不忘記吹牛:“我近二十多年的習慣,我的有價值的生命科學開山研究隻投CNS“母刊“,被拒稿後不接受轉子刊的建議。一般最後在我自己辦的Logical Biology 發表,發表時附帶一個論文經曆的說明,特別引用CNS拒稿的理由”。

我以前沒有感覺,需要如此多的研究data才能發表這級別的論文。可以看我在去年12月寫的題為《現在美國做科學的文化變了》的博文:



“發明雜交瘤技術的阿根廷裔英國科學家Cesar Milstein和德國科學家Georges Köhler。小個子的猶太人遇到了德國大漢,史良如教授曾經說過Milstein特矮。

縱觀人類科學的發展史,很多影響學科進程的發現與發明,都是通過很少的幾個人完成的。理論物理學我們就不說了,在生物醫學領域,也是如此。

James Watson和Francis Crick的DNA雙螺旋的一頁紙論文改變了世界; Georges Köhler和Cesar Milstein的雜交瘤技術為我們帶來單克隆抗體; David Baltimore以單個作者的Nature論文發現逆轉錄酶。這些發現最多隻有兩個作者,發明mRNA疫苗的諾貝爾工作的Immunity論文也隻有四位作者。

但是這些文化正在改變,在美國現在也時興做所謂的大科學,無論是論文作者、合作實驗室以及研究資助的數量,都呈現出明顯增長的趨勢。因為太多人參加,糾紛自然難免,所以雜誌社要求寫明每人的貢獻。

現在不僅論文如此,邀請來做報告的科學家也在幻燈片上將Data堆積成山,似乎害怕別人不知道他們是Data製造機。問題是隻能在每幻燈片停留30秒至1分鍾,聽眾怎麽能明白裏麵的內容?

以前是怎麽做的?Köhler和Milstein的僅兩位作者的1975年Nature論文,連Corresponding author都不注明。Köhler是來自德國的在劍橋做研究的博士後,Milstein是早已成名的劍橋教授。他們同時獲得諾貝爾獎,傳說Köhler當時在聖誕節的時候看見搖床上雜交瘤分泌的抗體可以在瓊脂上產生溶血斑,他與太太或女朋友是擊著搖床慶祝,這就是對科學的熱愛。

Georges Köhler在德國弗萊堡以48歲的英年早逝,那麽發達的地方居然控製不了他的感染。實在是太可惜了,他也是位早生華發的人。

Köhler和Milstein的Nature論文使用的是很簡單的表述,認為自己找到了產生針對特定抗原的抗體的細胞培養係統。他們沒有華麗的辭藻,遠非同濟美國牛人那麽牛皮哄哄,他夢想讓年輕人不學基本的細胞分裂。老中是沒有學會走路就想飛奔,好大喜功堪稱一絕。

斯坦福教授Leonard Herzenberg在1976年在Milstein實驗室學術休假時,建議使用Hybridoma (雜交瘤)。看來英語為母語的人還是比阿根廷和德國人在語言上技高一籌,Herzenberg夫婦後來在斯坦福發明了風糜全球FACS(流式細胞儀)。

現在做一流科學的方式達到了令人十分苦惱的程度,我昨天忙到深夜才將論文手稿和對評審專家的回複意見傳給了Senior authors。我隻是合作的作者,絕大部分的榮譽與責任歸主體的實驗室。

已經填了作者和利益衝突的表格,所以發表的希望在那裏。因為手稿正在最後的審稿中,我說得籠統點,這是一篇CNS子刊的重要論文。

僅回答評審專家的意見都有單行紙的10頁之多,這些隻是部分的稿件,如果完整打印出來就是書厚,那會讓更多的森林受損。

現在這類雜誌都規定隻能有七個主圖,但是每個主圖都有好多子圖,那裏麵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圖,為至少六年的工作總結。主圖裏麵的小圖有多少?134個。我發誓數清楚了,你們如果還不相信,這是我剛才去點的小圖數量:Figure 1: 27; Figure 2: 25; Figure 3: 34; Figure 4: 9; Figure 5: 5; Figure 6: 25; Figure 7: 9,也就是說總共134個。

這級別的雜誌規定輔助圖不能超過主數的數據,這篇文章擁有6個輔助圖,輔圖的子圖數量是:Figure 1: 4; Figure 2: 4; Figure 3: 9; Figure 4: 4; Figure 5: 1; Figure 6。如果加上四個Tables, 這篇文章的總實驗數據量是178個複合圖表。

我耗去睡覺時間都不可能弄懂所有圖表的科學含義,更別談給出縝密性思考後的意見了,所以隻能關注自己的內容。

這篇是否為重要的結果?肯定是,對科學文獻的貢獻相當大。做得是否辛苦?當然是,幾個實驗室曆時數年的心血。是否達到了我所說的改變科學進展的重大發現?肯定不是。

我十分懷念WashU教授Stan Korsmeyer, Dennis Loh,Evan Sadler或阿肯森當年那些隻有四個Figures的Science 與Nature論文,或者WashU的拉斯卡得主Emil Unanue經常說的:“你的工作最好隻能用1-2句話說出就行了,其他的都是廢話”。確實如此,做科學的人隻有那1-5%的人是重要的,其他人基本上都是為了生活所謀得的一個飯碗或職業而己。

這裏需要多說幾句MIT的科學哲學教授Thomas Kuhn(庫恩),他是成名後才被MIT從普林斯頓挖去的。他的劃時代著作《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科學革命的結構》)改變了科學哲學的版圖,為奠基性的工作。這書名就是理科生的語言,因為他的本科和博士都來自哈佛物理專業。書稿的前麵幾頁誕生在哈佛校園,但是整本書是在伯克利當教授時寫成的。

庫恩發現了科學如何發展的內在規律,也就是通過Paradigm Shift (範式突破)和Normal Science(常規科學)的周期性循環,呈現出非線性的發展特征。在“範式突破”發生前,絕大多數科學家都是從事的“常規科學”,我覺得能夠做出範式突破的科學家不足萬分之一。

常規科學家在以前的範式框架下做實驗,也積累反對舊範式的資料,當這些證據充分後,就可能挑戰舊範式或者修改它。如果還不滿意,最終就會有人擁有足夠的勇氣開創新的範式。這就是庫恩所說的Paradigm Shift,即發生了他定義的“科學革命”。然後新循環又開始,領域再次進入常規科學,這已經是我們見到的司空見怪的現象,從重組DNA, 雜交瘤到現在的mRNA都是如此。

老中在適應西方文化上還有條很長的路需要走,首先需要humbly地從英語開始學起。庫恩是一個學物理的純理科猶太郎,他發明的Paradigm Shift這詞卻成了英語裏麵的一個俚語。這樣的說法到處都是:“This is a real paradigm shift in our business strategy!”(這真是我們商業戰略的重大轉變!)”。

郎鹹平說美國聰明的人都學醫法商,這位年輕助理教授就沒有學醫,人家是低薪做了超過10年PhD和博士後的人。我做了十幾年的升學谘詢,可以比較肯定地說美國最聰明的人才沒有學醫法商。Intel Talent Search Finalists, RSI俱樂部成員或各類奧賽選手,幾乎沒有人學醫。美國最聰明的人是自己追夢的,在各行各業都有。這是一個自然選擇的過程,當醫生或律師不能滿足最聰明人的興趣和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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