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矽穀乃至整個美國職場的中國人不如印度人成功,每個人都可以列出很多理由,但幾乎人人都同意的一條是,印度人的英語遠比我們熟練。記得剛來美國時,中國同學常常很納悶,為什麽我們說話清清楚楚,美國同學一頭霧水;印度同學說起話來嘰裏咕嚕,含混不清,美國同學聽起來卻毫不費力。其實道理很簡單:印度人口音雖重,但語法正確,用詞恰當,表達意思清楚完整,英語水平甩了我們十條街都不止。美國同學能無障礙地與他們溝通,毫不奇怪。跟印度人接觸較多、自己英語也略有進步後,對他們優越的英語水平有了更多體會。比如他們的詞匯豐富,會使用一些很生動、很貼切的詞,這讓他們說起話來有一種中國人無法企及的韻味。午飯後跟印度同事一起出去散步,她說今天的太陽不像昨天的那麽“scorching”(灼熱);在會上對經常給我們使絆子的兄弟部門表示不滿,印度老板說我的觀察非常“astute”(敏銳);有一次討論問題時我中途改變了立場,相熟的印度同事馬上私下送電郵問我為什麽有這樣的“volte-face”(變卦,突然翻臉)。這些詞雖然中國同事可能也認識,但我從沒看到他們使用過。當然印度英語也有自己的特點。他們偶爾有一些奇怪的說法,還造了幾個英文裏原本沒有的詞,比如用“prepone”(提前)作為“postpone”(推遲)的反義詞。但除了這些無傷大雅的小毛病外,他們的英語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表達起意見來綽綽有餘,經常還能口若懸河,語驚四座。相比之下,我們中國人的英語問題就多了,可以說是百仙過海,各顯神通。公司裏很多同事不管是講英語還是寫英語百分之八十的句子都有嚴重問題。網上聊天時,有些人也會使用英文,但其中不少英文都錯誤連篇,讓人不忍卒讀。有些人以為,我們中國人詞匯可能貧乏一點,但語法是過硬的,因為我們都有十多年紮紮實實的語法訓練。但我們十多年的語法學習效果其實並不好。或許是教學方法不夠先進,或許是練習太少,理論不能和實際結合,雖然語法規則都學過,但是不是完全理解,是不是都還記得,是不是爛熟於胸,是不是能順手拈來,就很難說了。根據我的觀察,回答是“no”。還有人說美國人自己也不注重語法。但美國人雖然不時刻把語法放在心上,還從沒見過一個美國人說英語像有些外國人一樣錯誤百出。科學家早就發現,小孩與成年人學語言的學習機製不同。小孩學語言主要通過模仿,他們的腦子可以像海綿一樣吸收環境中的各種語言信息,並深深地印在腦子裏,但這種能力在青春期之後就消失了。因為這個原因,美國人即使不去特別注意語法,也學到了語法,我們外國人則隻有老老實實下笨功夫,否則捷徑反而成了彎路。因為英文不夠好,我們中國人對美國文化也不如印度同事熟悉。印度同事對美國的熱門電影一般都有所知曉,不像中國同事隻在《瘋狂的亞洲富豪》上演時才去趟電影院。很多印度同事也愛讀英文書。十多年前,我讀了Jon Krakauer的Into Thin Air,後來又一口氣讀了很多他寫的別的書。但之所以讀Into Thin Air,就是因為一個印度同事的推薦。有一次去吃午飯,因為沒找到熟人,餐廳又擠,便和幾個不認識的印度女同事坐在了一桌。這幾個印度同事活潑健談,思維發散,從家中打掃衛生的煩惱,扯到Marie Kondo(近藤麻理惠)的 The Life-Changing Magic of Tidying Up,又從這本書的書名,聯想到另一本暢銷書The Subtle Art of Not Giving a F*ck。我當時就想,我們中國同事是不會有這種談話的。我們的話題永遠是房價和爬藤,如果形而上一點,也是《小歡喜》、《甄嬛傳》。語言能力差以及隨之而來的對主流文化的不熟悉,肯定影響在職場的發展,其中的原因顯而易見,不必多說。但為什麽這個問題一直不能得到解決,倒是值得思考。剛來美國時英文不如印度人情有可原,畢竟人家在英語環境裏生活了多年。但已經在美國居住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之後,不能還繼續用這個借口來擋駕。我們常說,矽穀的中國人不如印度人成功,原因之一是缺乏領導才能。至於為什麽缺乏領導才能,一個經常提起的理由是中國留學生的選拔機製決定了這些人都是書呆學霸。既然都是會念書的人,學英語對我們應該是小菜一碟;但實際情況是,雖然不乏成功的例子,整體而言矽穀工程師們的語言水平並沒有隨著在美國年頭的增長而有所突破。
由於意識形態的限製及其他原因,中國出產的文化產品,在內容和形式上都還不能跟美國相比。前幾年《人民的名義》口碑爆棚,我也趕時髦看了。這部劇確實不錯,其中有幾場戲很精彩,但也有幾處拙劣到讓人有點尷尬。同時期我也看了美國有線電視頻道AMC的《最好給索爾打電話》(Better Call Saul)第二季。這部電視劇角色豐滿,情節發展出人意料,讓人拍案叫絕,卻又行雲流水,毫無牽強和做作,演員的表演和其他方麵也都無懈可擊,質量比《人民的名義》高出好幾個檔次。書就更是如此了。我愛讀書,也懷念中國語言。中文書和英文書同時擺在麵前,我一定先讀中文。但不得不麵對的事實卻是,中文書的質量與英文書相比,尤其是在非虛構圖書領域,實在有太大差距。西諺說,人如其食(you are what you eat),其實人也如其讀(you are what you read)。都知道飲食對身體狀況有直接影響,既可以病從口入,也可以吃出健康,讀物作為精神食糧也如此,也直接影響人的心智、眼光、見識。有些讀物讓人淺薄、偏執,有些卻讓人清醒、明智。如果沒有好讀物,像我們小時候都經曆過的,是沒辦法的事情。但生活在一個發達的現代社會,那麽多有營養、有趣味的東西都唾手可得,不去享受似乎是暴殄天物。近二十年裏,中國經濟發展很快,一些一線城市的物質生活似乎已經趕上美國,留在國內的好些同學都成了財大氣粗的富豪,這讓很多留學生懷疑自己當初出國是否錯了。我非常幸運地不怎麽遇到張牙舞爪的富豪,我想這並不是因為我的同學朋友不夠成功,但萬一你碰上某些土豪愛炫耀自己荷包鼓,如果你讀了更好的書,看了更好的電影,視野因為讀《大西洋月刊》而不是《環球時報》而比較寬闊,如果你這幾十年磨練了你的英語,享受了世界上最高成就的文化藝術成果,你可能不是那麽容易感到失落。第二,學英語還有一個好處,這個好處也是我們華人最重視的,就是可以跟孩子有話可說。對很多人來說,事業並不那麽重要,拚不過印度人就算了;買幾套投資房,小日子過好也行。但有一件事情比自己的生活更重要,那就是孩子的生活和孩子的教育。犧牲自己的生活讓孩子有更好的生活,犧牲自己的事業把孩子推進藤校,是華人常見的行為。但孩子上的大學再好,事業再成功,如果跟孩子沒有共同話題,跟孩子在精神上越來越疏離,這種成功意義也不大。養兒育女的最大快樂不是推他們爬藤,然後沐浴在藤校的光環之中,而是和他們一起成長。他們三歲讀Good Night Moon時和他們一起讀,他們十歲讀哈裏波特時和他們一起讀,他們二十歲讀The Fountainhead時還是和他們一起讀。當孩子在人生道路上飛奔時,多陪他們一程,多一些跟他們並駕齊驅、有話可說的日子,是父母們的夢想。對我們這些居住在北美的父母來說,學好英語讓這個夢想有了更多實現的可能性。因為所有這些原因,我一直認為,學英語是我們這些中國留學生最重要的任務之一,是一件值得終身努力的頭等大事。這不僅是為了在職場上和印度人競爭,更是為了抓住生活賜予的一個豐富自己的機會。如果來美國的第一天起就這麽做,今天已收獲滿滿;但今天開始也不晚。雖然學語言是慢功夫,不會立竿見影,但假以時日一定會見到功效。但如果我們生活在這個到處是英語的地方,卻不能從環境中吸取營養,十年後的英語還是和今天一模一樣,那麽我們學習的願望和能力大概都不夠強。如果是這樣的話,在職場上輸給印度人,是不是也不能怪別人呢?
為什麽矽穀乃至整個美國職場的中國人不如印度人成功,每個人都可以列出很多理由,但幾乎人人都同意的一條是,印度人的英語遠比我們熟練。記得剛來美國時,中國同學常常很納悶,為什麽我們說話清清楚楚,美國同學一頭霧水;印度同學說起話來嘰裏咕嚕,含混不清,美國同學聽起來卻毫不費力。其實道理很簡單:印度人口音雖重,但語法正確,用詞恰當,表達意思清楚完整,英語水平甩了我們十條街都不止。美國同學能無障礙地與他們溝通,毫不奇怪。跟印度人接觸較多、自己英語也略有進步後,對他們優越的英語水平有了更多體會。比如他們的詞匯豐富,會使用一些很生動、很貼切的詞,這讓他們說起話來有一種中國人無法企及的韻味。午飯後跟印度同事一起出去散步,她說今天的太陽不像昨天的那麽“scorching”(灼熱);在會上對經常給我們使絆子的兄弟部門表示不滿,印度老板說我的觀察非常“astute”(敏銳);有一次討論問題時我中途改變了立場,相熟的印度同事馬上私下送電郵問我為什麽有這樣的“volte-face”(變卦,突然翻臉)。這些詞雖然中國同事可能也認識,但我從沒看到他們使用過。當然印度英語也有自己的特點。他們偶爾有一些奇怪的說法,還造了幾個英文裏原本沒有的詞,比如用“prepone”(提前)作為“postpone”(推遲)的反義詞。但除了這些無傷大雅的小毛病外,他們的英語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表達起意見來綽綽有餘,經常還能口若懸河,語驚四座。相比之下,我們中國人的英語問題就多了,可以說是百仙過海,各顯神通。公司裏很多同事不管是講英語還是寫英語百分之八十的句子都有嚴重問題。網上聊天時,有些人也會使用英文,但其中不少英文都錯誤連篇,讓人不忍卒讀。有些人以為,我們中國人詞匯可能貧乏一點,但語法是過硬的,因為我們都有十多年紮紮實實的語法訓練。但我們十多年的語法學習效果其實並不好。或許是教學方法不夠先進,或許是練習太少,理論不能和實際結合,雖然語法規則都學過,但是不是完全理解,是不是都還記得,是不是爛熟於胸,是不是能順手拈來,就很難說了。根據我的觀察,回答是“no”。還有人說美國人自己也不注重語法。但美國人雖然不時刻把語法放在心上,還從沒見過一個美國人說英語像有些外國人一樣錯誤百出。科學家早就發現,小孩與成年人學語言的學習機製不同。小孩學語言主要通過模仿,他們的腦子可以像海綿一樣吸收環境中的各種語言信息,並深深地印在腦子裏,但這種能力在青春期之後就消失了。因為這個原因,美國人即使不去特別注意語法,也學到了語法,我們外國人則隻有老老實實下笨功夫,否則捷徑反而成了彎路。因為英文不夠好,我們中國人對美國文化也不如印度同事熟悉。印度同事對美國的熱門電影一般都有所知曉,不像中國同事隻在《瘋狂的亞洲富豪》上演時才去趟電影院。很多印度同事也愛讀英文書。十多年前,我讀了Jon Krakauer的Into Thin Air,後來又一口氣讀了很多他寫的別的書。但之所以讀Into Thin Air,就是因為一個印度同事的推薦。有一次去吃午飯,因為沒找到熟人,餐廳又擠,便和幾個不認識的印度女同事坐在了一桌。這幾個印度同事活潑健談,思維發散,從家中打掃衛生的煩惱,扯到Marie Kondo(近藤麻理惠)的 The Life-Changing Magic of Tidying Up,又從這本書的書名,聯想到另一本暢銷書The Subtle Art of Not Giving a F*ck。我當時就想,我們中國同事是不會有這種談話的。我們的話題永遠是房價和爬藤,如果形而上一點,也是《小歡喜》、《甄嬛傳》。語言能力差以及隨之而來的對主流文化的不熟悉,肯定影響在職場的發展,其中的原因顯而易見,不必多說。但為什麽這個問題一直不能得到解決,倒是值得思考。剛來美國時英文不如印度人情有可原,畢竟人家在英語環境裏生活了多年。但已經在美國居住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之後,不能還繼續用這個借口來擋駕。我們常說,矽穀的中國人不如印度人成功,原因之一是缺乏領導才能。至於為什麽缺乏領導才能,一個經常提起的理由是中國留學生的選拔機製決定了這些人都是書呆學霸。既然都是會念書的人,學英語對我們應該是小菜一碟;但實際情況是,雖然不乏成功的例子,整體而言矽穀工程師們的語言水平並沒有隨著在美國年頭的增長而有所突破。
由於意識形態的限製及其他原因,中國出產的文化產品,在內容和形式上都還不能跟美國相比。前幾年《人民的名義》口碑爆棚,我也趕時髦看了。這部劇確實不錯,其中有幾場戲很精彩,但也有幾處拙劣到讓人有點尷尬。同時期我也看了美國有線電視頻道AMC的《最好給索爾打電話》(Better Call Saul)第二季。這部電視劇角色豐滿,情節發展出人意料,讓人拍案叫絕,卻又行雲流水,毫無牽強和做作,演員的表演和其他方麵也都無懈可擊,質量比《人民的名義》高出好幾個檔次。書就更是如此了。我愛讀書,也懷念中國語言。中文書和英文書同時擺在麵前,我一定先讀中文。但不得不麵對的事實卻是,中文書的質量與英文書相比,尤其是在非虛構圖書領域,實在有太大差距。西諺說,人如其食(you are what you eat),其實人也如其讀(you are what you read)。都知道飲食對身體狀況有直接影響,既可以病從口入,也可以吃出健康,讀物作為精神食糧也如此,也直接影響人的心智、眼光、見識。有些讀物讓人淺薄、偏執,有些卻讓人清醒、明智。如果沒有好讀物,像我們小時候都經曆過的,是沒辦法的事情。但生活在一個發達的現代社會,那麽多有營養、有趣味的東西都唾手可得,不去享受似乎是暴殄天物。近二十年裏,中國經濟發展很快,一些一線城市的物質生活似乎已經趕上美國,留在國內的好些同學都成了財大氣粗的富豪,這讓很多留學生懷疑自己當初出國是否錯了。我非常幸運地不怎麽遇到張牙舞爪的富豪,我想這並不是因為我的同學朋友不夠成功,但萬一你碰上某些土豪愛炫耀自己荷包鼓,如果你讀了更好的書,看了更好的電影,視野因為讀《大西洋月刊》而不是《環球時報》而比較寬闊,如果你這幾十年磨練了你的英語,享受了世界上最高成就的文化藝術成果,你可能不是那麽容易感到失落。第二,學英語還有一個好處,這個好處也是我們華人最重視的,就是可以跟孩子有話可說。對很多人來說,事業並不那麽重要,拚不過印度人就算了;買幾套投資房,小日子過好也行。但有一件事情比自己的生活更重要,那就是孩子的生活和孩子的教育。犧牲自己的生活讓孩子有更好的生活,犧牲自己的事業把孩子推進藤校,是華人常見的行為。但孩子上的大學再好,事業再成功,如果跟孩子沒有共同話題,跟孩子在精神上越來越疏離,這種成功意義也不大。養兒育女的最大快樂不是推他們爬藤,然後沐浴在藤校的光環之中,而是和他們一起成長。他們三歲讀Good Night Moon時和他們一起讀,他們十歲讀哈裏波特時和他們一起讀,他們二十歲讀The Fountainhead時還是和他們一起讀。當孩子在人生道路上飛奔時,多陪他們一程,多一些跟他們並駕齊驅、有話可說的日子,是父母們的夢想。對我們這些居住在北美的父母來說,學好英語讓這個夢想有了更多實現的可能性。因為所有這些原因,我一直認為,學英語是我們這些中國留學生最重要的任務之一,是一件值得終身努力的頭等大事。這不僅是為了在職場上和印度人競爭,更是為了抓住生活賜予的一個豐富自己的機會。如果來美國的第一天起就這麽做,今天已收獲滿滿;但今天開始也不晚。雖然學語言是慢功夫,不會立竿見影,但假以時日一定會見到功效。但如果我們生活在這個到處是英語的地方,卻不能從環境中吸取營養,十年後的英語還是和今天一模一樣,那麽我們學習的願望和能力大概都不夠強。如果是這樣的話,在職場上輸給印度人,是不是也不能怪別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