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華文啟蒙教育中的誤區種種

裂棗歪瓜 (2013-12-25 20:53:28) 評論 (3)

  北美的華文業餘教育事業蓬勃發展,令人振奮、鼓舞,但綜觀其曆史,其成效甚微。我們的下一代,較之每年數萬的孩童浩浩蕩蕩地投入業餘學習華文的大潮,經過十年甚至更長的艱苦業餘學習,大多數的孩子們在突破識認2500常用字之前選擇放棄;實際上是在達到識認1800常用字的“脫盲水平”之前選擇放棄,而有幾位能功成而投入弘揚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大潮?又能有幾位能投身於建設與時俱進的華人社區呢?我們常說文字是文化的載體,如果孩子們在最基本的學習文字上敗下陣來,又怎麽能指望北美的華人社區以及他們所從事的弘揚中華文化大業像奔騰不息的密西西比河那樣後浪推前浪,蓬蓬勃勃地發展、壯大呢?仔細反思,深感種種幼童華文啟蒙教學理念上的誤區主宰了我們的文字教學,具體歸納如下: 

  • 認為學習文字不理解就是沒學會。在我們平常使用的語言文字中,很多字是很難解釋清楚的,比如“所以”兩字,有誰能一下解釋清楚這裏的“所”,這裏的“以”是什麽意思?而“所以”這個詞組為什麽要在語句中這麽用呢?甚至連最簡單的“一”字,也不是每個人都能說出它的全部定義,這些都不影響我們在文字應用中熟練地使用,難道說不出其所以然就是沒有學會嗎?
  • 認為不會寫就是沒學會。在文字、語言的應用中,能熟練寫下來的文字比能識認的文字少了很多,比如說“尷尬”兩字,誰能不看著就能一下子寫出來?這種不看著就不能一下子寫出來字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勝枚舉,但我們在平常讀書、口語中卻運用自如。在英語的學習中也是一樣的,美國總統也有過在公眾場合拚錯過“土豆”的尷尬,但我們在日常使用中不就經常用來用去而不覺得自己沒學會嗎?
  • 認為聽、說、讀、寫的教學過程是不可分割的整體,把幼童的學習特點與成人的學習特點混為一談。聽、說、讀、寫;音、形、字、義全麵推進的教學理念是祖宗傳下來的,認為學習文字就是要聽、說、讀、寫一齊學,對於具有成熟的邏輯思維、以理解記憶來學習世界的成人來講是沒有問題的,這是所有成人頭腦裏的固有概念,但是在針對沒什麽邏輯思維、以形象記憶為主、大腦還未發育完全的幼童進行文字教學則不盡然,他們學習世界的特點就是看一眼、聽一遍就試著背誦下來。大家都知道,大部分幼童在很小就會背誦唐詩宋詞,不管經過多少釋義解讀,但很少有人會說他們已經學會這些美麗的詩句,因為當他們真正理解、能夠闡述這些美麗詩篇的內涵時,已是多少年之後的再學習之時。在我們課堂中的教學中,往往會發現孩子們對筆畫多的字反而比筆畫少的字還記得清楚,以成人的思維來講,筆畫多就意味著難學難認,為什麽孩子們沒這種概念呢?
  • 認為“隨課文識字”是唯一的教學思路。“隨課文識字”即分散識字的教學理念隻是在上世紀初的新文化運動以後才引入中國的,其最大優點就是可以把課文編成受教育者的語言來學習文字,但其最大的敗筆就是識認生字的效率極低,尤其是對於幼童的啟蒙文字教育,往往趕不上其生理、心理的生長速度,致使孩子們因為生字量的拖累而不能自主閱讀自己想讀的,或者說適合自己生長條件的讀物。其極端的例子就是我們北美的業餘華文教育,在孩子們辛辛苦苦利用業餘時間學習了5、6年的中文之後,突然發現自己隻能閱讀小小孩的小狗小貓早就不帶玩的東西,尤其是過早地學習了漢語拚音,已養成“無拚音不能讀”習慣,才知道學習華文真是“難於上青天”了,也不管家長、老師們怎樣敦促,忘的就要比學得多了,時間不長就看不到學習成就而選擇了放棄,形成我們所說的“最終學不會”的現象。其實,在我們祖先引進“隨課文識字”即分散識字的教學理念之前的千百年以來,幼童的華文啟蒙教學都是遵循先識字後讀書的教學理念,頗有像英文這樣拚音文字的教學思路。在《千字文》發明以來的一千四百多年間,普遍地應用《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在先,《四書》《五經》隨後的教學思路進行孩童的華文啟蒙教學,即先識字後讀書的思路,不一樣是先哲、大師、文豪輩出的曆史嗎?
  縱觀種種誤區,應該是在自上世紀初引進的“隨課文識字”分散識字的教學過程中,從理念上逐漸把學習語言能力的教學讓位給了語言知識的教學,過於強調語法的學習(但不知口語中“我頭疼”的句子在語法中怎樣解釋),尤其在幼童的華文啟蒙教育中,忽略了孩子們生長過程中學習世界的特點,一味地以成人的學習標準和學習理念強加在華文啟蒙的語言教學中,脫離以“學”為出發點的基本教學理念,形成學母語要用小學六年時間攻克學習2500常用字的“少、慢、差、費”、熱衷於對文字、語言技巧的應試而忽略文字、語言應用的現象,在我們北美則出現經過5、6年艱苦的業餘學習卻“最終學不會”的根本問題,問題的症結在哪裏,難道不需要我們進行深入研究、下大氣力解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