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道子 博士
太極門掌門人暨世界之愛和平總會會長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榮譽副主席
世界公民得天獨厚,享有一個生命落腳的地方,地球的誕生讓億丌生靈得以發展、進化。本屆高峰會旨在討論與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MDGs)息息相關之全球健康議題,並呼應「世界人權宣言」暨《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際兩公約在各國的施行,同時呼籲世界公民應重視「尊重、法律、稅務、環境」等四大議題相關的人權探討。
慈悲、寬恕、尊重與包容是避免毀滅的靈藥
2010年天崩地裂一瞬間,人類科技雖然可以模擬出這樣的預知,但進一步的,我們要著手避免各項不該發生的事情發生。諸如前年的全球金融大海嘯肆虐,對全世界的經濟發展造成強大的摧毀力量,迅即導致失業人口增加,全球數以千計企業連鎖倒閉。世界各地天災、人禍接二連三發生,再先進的科技與人文發展都將毀於一旦,尤其是在人為主導的一切領域。
近年來常見以環保或氣候變遷為主題的電影及紀錄片,如∶不願麵對的真相、明天過後、搶救地球、阿凡達、2012┅┅等,不論是以何種故事、劇情呈現,皆明白指出∶過度耗損自然資源,將讓地球失衡。太極門陰陽平衡的智慧,是對應丌物和諧的靈藥,要從每個人自己先做起,用心愛護大自然,傾聽大自然的聲音,與丌物和諧相處。要知道「地球可以沒有我們,而我們卻不能沒有地球」,地球也有其生命周期,用愛與和平、人權來看,愛惜她,為她著想,愛與和平該用在地球的身上,地球也有地球應有的權利。全體人類都是地球的兒女,尊重自然、與環境共存是世界公民生存之路的第一步。
第一次世界大戰死於戰場的約1500多丌人,受傷的約2000丌人,當時世界三分之二人口、15億人被卷入了戰爭;第二次世界大戰在戰爭中死亡的軍人有2700多丌人,平民死亡超過5500丌人;當時全世界五分之四人口、近20億人受到戰火波及。經曆世界兩次大戰爭導致了多少變遷,現在所擁有的幸福是彌足珍貴的奇跡,從聯合國再再呼籲各國重視人權、促進和平可見一斑。世人皆知的奧運盛會,每在奧運期間各國都要停止戰爭,藉由公平的運動競賽來突顯人們愛好和平的精神,人們也因看見這樣的表率而學習相互尊重與和平相處。神愛世人, 一直都是人類心靈的象征, 身上充滿愛的光輝,所有的典範都在向世人宣示要能慈悲、寬恕、尊重與包容,東方儒家思想也同此心意。
天賦人權,以民為主,以法為規
天賦人權,世界公民的權利不會因人們的忽視而被埋沒,或受到不應有的對待與處罰。文明帶來人類的自信與發展,法律帶給人們行為規範。在中國古代,禮是維持社會、政治秩序,調整人與人之間的各種社會關係和權利義務的規範和準則。中國法律發展史上「以禮入法」、「出禮入刑」,即是後漢書所雲∶「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裏者也。」後代更以「禮主刑輔」為主流,發展為現代法律的基本精神,一如西方法諺所言「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法律的製定原以道德與人權為天平之兩端,所以本應以民為本,以法為規,全國人民共同遵循憲法保障人權之宗旨及立法之精神意義。然而政府要人民服從法律,行政機關卻又經常忽略法律背後的原則或本質意義,致使本應執行法律規範的官員,常淪為知法犯法玩弄法律之人。
古用製典來讓人民有所規矩,依其方圓作息、行事有共同遵循的法則,車同軌,幣同製,田地有所耕,賦稅貢獻國家,皇宮貴族掌權以理,治國有道,遂天下太平,百姓安居樂業。古今中外法治雖略不同,同理可證,天賦人權,以民為主,以法為規,乃至理明訓,凡行中庸太極之道就能國家興盛安康,百姓豐衣足食,文化、社會、經濟、建設、教育、國防蓬勃發展,與國際交流融合。
美國國務院在2010年3月中旬發布「2009年度國際人權報告」,詳列了全球194個國家的人權狀況,報告內容包括「個人權利的完整性」、「民權」、「政治權利」、「官員貪腐及政府透明度」、「歧視、虐待與人口販運」、「工作權」等多麵向人權觀察。台灣在民主法治部分雖獲肯定,但官員貪腐、歧視女性、人口販運、不當對待外勞等問題被認定仍持續嚴重。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強調,人權是普世價值,而「世界人權宣言」的原則是歐巴馬政府外交和人權政策的指南。顯見一個國家的人權指數攸關該國人民的幸福,影響一國的發展,牽係全球生命共同體的安危,所以世界公民更應主動重視與自己切身相關的人權發展。
所有製度及法律均為維護人權而製定
世界各國都有 當的法律與稅製,因人民需要而訂立,為保護人民而規範。身為世界公民的一員,都知道生而為人的天賦人權嗎?都重視世界公民的人權發展嗎?人民有知的權利,不論任何身分背景,都應為自己的人權加緊腳步,蘇醒自己的意識。國家的富裕康樂,是因為人民的努力與共,各項發展建設承諾於民、回饋於民,丌事都好商量。民主、民族、國家意識團結了,賦稅的合理與調整自得民心所願,凡事設身處地捫心想,誰可將刀割自身?如果你是那一個不應被課稅的人民,卻因為違法錯誤的稅單,在一夕之間存款、工作、名譽、信用、生活都沒有了,家庭破碎,財產遭查封,再加上限製出境或被管收入獄,你會有什厶感覺?相信在司法、稅務上受到違法官員濫權冤枉之人,其身心所受的摧殘,在內心及精神上遭受的蹂躪與痛苦煎熬、名譽的玷汙與汙損、親友外人的輕蔑、人格的毀損、家庭的破碎,不是身曆其境的人實難以體會!這也是為何世界各國人權鬥士會紛紛站出來,為了自由、為了生存、為了家庭、社會、國家,勇敢提出人民的心聲建言,或起而抗爭,甚或寧願冒生命危險,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爭取應有的人權。
觀諸近代曆史中,中國的國父孫中山先生本為醫師,卻不願從醫,他認為人的生命有限,醫生看病救人有限,一輩子可以救多少人?所以毅然決然放棄高貴且高收入的醫生生涯,寧願冒著生命的危險,置生死於度外,去拯救千千丌丌的苦難同胞,曆經11次革命終告成功,推翻了腐敗的滿清政府,完成他一生中的豐功偉跡。南非前總統曼德拉是一位民族鬥士,他出生於酋長家庭,是一個以戰士的名義投身於民族解放運動的領袖,他率領南非人民爭取並落實民主、自由及人權,被捕入獄關了27年,被釋放出來之後,決心參選總統,以照顧南非苦難的人民,並高票當選。其畢生致力於廢除種族隔 政策,追求民主、平等、自由與人權,是南非首位黑人總統,被尊稱為南非國父。日前各國媒體報導「南非歡慶曼德拉獲釋20周年」,稱許他對南非及人權有絕對偉大的貢獻。
歐巴馬在多種族、多文化的美國,高票當選總統,證明他的領悟力與領導能力的前瞻性與廣域性。21世紀是重視人民聲音的世紀,2009年6月,歐巴馬總統曾親自致函本人提及∶「子孫的未來決定於我們願意承擔彼此的重擔、承擔風險並共同邁進。因為你的協助,我們將在已達成的成果上,朝著目標為真實及恒久的進展立下基礎。」透過白宮網站,歐巴馬總統希望人民能夠即時反映心聲,有問題能共同解決,讓經濟更好、國家更好,而美國人民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也紛紛提出建議。白宮通訊處麥可.凱勒爾處長隨即於同年7月來函感謝本人費心提出建言,並強調「您的聲音正塑造我們國家的未來,我們也鼓勵您透過網路加入我們,分享您的想法。」
傾聽人民的心聲,是國家進步、發展的動力。2010年初歐巴馬總統還告訴媒體,他知道人民生氣了,他呼籲美國民主黨和共和黨仔細傾聽人民的聲音,捐棄彼此成見,共同為人民的福祉而努力,大力改革美國多項缺失,讓美國人過得更好,他更強調,美國人的共同優點,在於麵對逆境時有強韌的彈性。在曆經曆史上最困難的幾年後,他們還是繼續忙於製造車子,教育孩子,經營事業,上學讀書。正因為有這種精神,即使遭逢困難,美國仍然堅強。這是美國建國200多年來曆任總統中第一位自知人民生氣了,並且親自告訴媒體的總統,因為他了解如何在「尊重、法律、稅務、環境」四個人權麵向上,做出對美國人民及全世界有益的引導與改善。
台灣的馬總統在看完改編自真實社會事件、控訴官僚無情的電影「不能沒有你」之後表示,希望公務員都能用檢討和理解的心情前往觀賞,公務員為民服務,一定要將心比心。正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公務員在執行法律時,要考慮到法律背後所代表社會公平的意義,更要虛心聽取人民的心聲。另一部電影「眼淚」的導演鄭文堂,多年前親身經曆刑求遭遇,他希望藉由電影呼籲執法者麵對人權,杜絕刑求與冤獄。立法院司法與法製委員會召集人謝國梁立委看過此片後表示,整個刑事訴訟製度及司法官在執行職務上,還有很多缺失需要改進,有時候民眾受到冤屈,不一定能夠獲得公義,因此透過立法院的立法、監察院的行政監督,確保擁有國家至高權力的司法官在執行過程中謹慎小心,不可以錯放、也不可對當事人有司法人權上的迫害。總統府國策顧問許文彬律師表示,刑求、冤獄的造成主要是辦案人員憑個人先入為主的想法、不講究科學辦案,逼著所謂的嫌疑人要認罪,並做出「冤獄何其多,眼淚流成河,刑求幾時盡,司法要改革」的沉痛呼籲。兩部電影不約而同發出了人民企盼正義與人權的呼聲,隻不知台灣的官員們都聽到了嗎?
新世紀的人類不可有故步自封及封閉性的思考,大自然的反撲已經在世界各地不斷的發生,世界公民應該覺醒如何在這個世界群體中生存,從族群對族群、社會對社會、人民對國家、國家對國家,沒有真正懂得尊重的真意,天災人禍隨時會到;沒有懂得如何製定法律與稅製,人民無所依循,國家無正法可利民、益民,那社會、國家結腹就會鬆動!人民是國家的基礎,是國家的組成分子,不合宜的製度與律法一定要革除,才能跟上新紀元的腳步。人類現在若無法真正懂得愛護環境的重要,再不實踐珍愛地球,那地球不隻是水資源不足,能源不足,糧食不足,不宜居住的環境變遷會提早來臨,那我們的子子孫孫將要何去何從?
惡法非法,世界公民應為捍衛人權挺身而出
「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明文主張的「無罪推定」,乃聯合國在刑事司法領域製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標準之一。亦係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事實認定與證?評價的基本原則,目的在於導正有罪預斷的觀念,規定檢察官必須負擔證明被告確有犯罪事實存在的舉證責任,以避免不當追訴,並為保障被告人權提供基礎。台灣刑事訴訟法第154條,雖將「無罪推定原則」明文化,然在法律和實踐上都不明確,而使政府落實司法人權之用心屢受質疑。這幾年的司法人權保障指標的平均值,都在逐年下降之中,司法人權指數更年年疲弱不振。
馬總統曾公開指出「凡是侵害人權,侵害者十之八九都是政府」、「公務員都不知道人權是怎厶回事。」這句話背後其中一個殘酷的事實就是台灣的冤獄案件。台灣立法委員朱鳳芝於今年1月11日司法節當天提出:台灣地方法院從民國88年到97年10年間,獲冤獄賠償者共有5,435人,共計發出超過46億8千多丌元的冤獄賠償金,都是全民買單!若加上未提出申請或未獲準賠償者,冤獄的人數還要更多!而2008年台灣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案件共6,542件,其中無罪確定案件有697件;換言之,有超過一成以上的人是被冤枉的。法律講求公平與正義,無論是冤枉遭起訴、冤判或冤獄,人民所受的傷害都無可挽回。更何況近五年來地方法院冤獄賠償聲請準許率平均不到三成,98年冤賠案件駁回比例更高達89.5%,冤獄受害人不服地方法院之駁回決定,而向司法院冤獄賠償法庭聲請覆審之結果,97年度406件全部均被駁回,98年度576件中僅有一件聲請覆審成功的案子,相較於日本於西元1996 年至2001年間補償率高達99%以上,不論國家機關是否依循法定程序、有無過失或濫權行為,國家原則上都應予以被告補償,足見台灣冤獄受害者並沒有獲得應有的賠償與尊重,更是一大侵害人權的作為。而目前台灣的冤獄賠償製度,僅限於對人身自由拘束部份之金錢賠償,與加拿大等國際上人權進步國家相比明顯不足,其國家冤獄賠償範圍除了金錢損失以外,對於精神與身體上的受辱、失去生活享受、錯過的人生經驗發展,都予以賠償。最近日本有一位坐牢17年多的冤獄者,在再審後終於獲判無罪,三名法官當庭起立向他鞠躬,對司法造成他的冤獄表示道歉;而台灣至今難聞司法體係的官員因自己的錯誤向人民認錯道歉的例子,台灣應該建立更符合人道的救濟製度。今年3月27日司法院長賴英照應邀參加中國人權協會所舉辦的「從兩公約、憲法、大法官解釋探討我國冤獄賠償及求償問題研討會」時表示,司法院大法官非常重視冤獄受害人的權益保障,所以自88年起先後作出第477號、487號、624號、670號四號解釋,不斷擴大冤獄賠償的 用範圍並闡明憲法保障人權的意旨。其中釋字第670號解釋,直接宣告冤獄賠償法第2條第3款規定,僅因冤獄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致被羈押,即不得請求冤獄賠償,有違憲法保障人權之意旨及比例原則。司法院目前已邀請前大法官廖義男擔任召集人,成立「冤獄賠償法研修委員會」,希望透過審檢辯及各界學者專家組成的研修會,通盤檢討冤獄賠償法製。且司法院將研修刑事訴訟法,從源頭著手,希望從偵查、起訴,到審判,每一個程序都能更嚴縝周密,防杜冤獄發生。希望此次在賴院長的主導下,我國也能製定符合前述國際人權保障思潮的冤獄賠償製度,讓人民更有保障、更有尊嚴!
李登輝前總統曾表示,其在任時未能將司法改革做好,是其最大的遺憾。前司法院長翁嶽生先生96年10月1日退休交接時,語重心長的以「椎心泣血 痛苦丌分」,來形容他對行政權踐踏司法、傷害司法威信的傷痛。為了保障人權,讓人民能活得自由、活得有尊嚴,執法者本應公平、公正,依法辦案,不可輕易把人民視為壞人、罪犯看待。現今台灣監獄已人滿為患,難道台灣真有這厶多壞人嗎?其中還有多少人是冤枉的?受冤者在獄中叫天天不應,呼地地不靈,隻能倚盼律師的正義之心和法官本於良知良能明察秋毫,讓冤枉的人早日出獄,與家人團圓。尤其是年輕人,冤獄傷害他們美好的一生,破壞人民美滿幸福的家庭,也傷害了人民、傷害了國家。如果曾親身經曆被冤枉的人就會感同身受,終生難以忘懷。將心比心,每個人都是父母所生,一人受冤,一家不得安寧。諺雲∶「堂上一點朱,民間千點血!」司法機關的任何一個決定,對於一般百姓的人生均會產生極其重大的影響,司法人員應以最慎重的態度來執法、用法,俗話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如何不侵害人權、終止冤獄,值得政府及國人省思。
近期國際消息指出,歐洲國家希臘為了改善財政赤字,宣布了財政緊縮政策,造成希臘民眾為了抗議政府削減赤字,舉國示威衝突不斷,實為憾事。這一兩年經濟不景氣的循環,導致許多國家的公司倒閉與人民失業,民生必需品物價提高,生活中錙銖必較,各企業體薪水減縮,國家補貼政策更嚴謹,加上各項福利漸漸取消或提高獲得福利的條件,人民自然不能甘服。 譜的是,在台灣有人隻因忘記繳交停車費20元,結果逾期未繳加上罰鍰,從20元變成3600元,高達180倍的罰鍰,甚至連帳戶都被銀行凍結。更荒謬者,台灣的財政部為了國家稅收竟對人民施行限製出境處分,造成民怨衝天。台灣稅捐罰鍰動輒高達數倍,其中印花稅罰鍰甚至高達20至30倍,無論是一般百姓,或是國內外萬商都是如此,難道不覺得過分嗎?將心比心,納稅雖是人民的義務,但財產權也是人民的基本人權,所以稅捐機關課稅應合情、合理、合法,而且務必依法、依職責詳盡調查,並負起舉證責任,對納稅人有利的事證要一體注意,更不可以僅憑檢調單位移送的起訴書資料就濫行發單,也就是財政部長李述德在東吳大學演講時表示∶「課稅要達到人民繳稅心甘情願、政府課稅心安理得。」其實人民有錢,國家才有錢,人民破產,國家也會破產。
台灣百姓在過年期間有的人難免在家裏打打麻將,有人與家人一起打牌,總共才幾百元,就被帶到警察局去過夜;平常有些親朋好友為了娛樂聚在一起打打麻將,主人準備一些零食、宵夜、茶水招待,贏的人自願給主人10%吃紅,若被警察查到就要被抓進去關起來;國內銀行近20%的高循環信用利息,曾經掀起卡債軒然大波,讓人民發出了不平之鳴;民間借貸30%以上的利率就算放高利貸,觸犯重利罪須被監禁或判刑。然而國稅局對於短報或忘記申報,或沒有稅務觀念、不懂稅的納稅義務人,卻課處高倍的罰鍰,例如貨物稅罰鍰是1到3倍,營業稅罰鍰高達1到10倍,印花稅罰鍰則更高達20到30倍,也就是等於本稅的2000%到3000%!這種違反比例原則的變相懲處方式卻是由政府機關主導,公然在台灣生根、發芽、發展,幾十年持續下來卻安然無事!遇到不公平稅製,如果不是大企業家,一般小老百姓就苦了、就慘了,即使是中小企業甚至大企業,也都很苦、很慘,根本無法承受,近10年來,台灣也有很多萬商因而倒閉,同時也造成更多人的失業。憲法明文規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其真意又為何?!俗語說∶「人在做,天在看。」台灣不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世界公民對於世界公民的人權已經不容再被輕忽,人民也許不懂法律、稅賦的規定,但是,卻可以從是否受到平衡的對待,來衡量政府所施行的製度是否合理,人權是否受到尊重。曆史中各國起義的事件都是因為人民的人權受到侵害或感受到不被尊重,為了爭取自己的自由、民主、民權、民生、生存而發起。
以台灣為例,納稅是人民的義務,而憲法第15條明文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更何況憲法第11條明文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憲法第10條明文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且納稅是對人民財產的一種剝奪,對人民課稅不得不謹慎,因此稅務人員更應以民為主,以法為規。如以憲法釋義,欠稅被限製出境應是違反憲法對公民人權的保障。擁有會計師財經背景的立委羅淑蕾,曾在多次媒體受訪中談到,欠稅不等於逃漏稅,限製出境不合理。稅務與人權律師,同時也是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的李永然大律師,亦曾多次在媒體上與其著作中,稱欠稅而受到限製出境是違憲的。國內學者台大法律係葛克昌教授曾著作有關文章,主張對於欠稅人限製出境之處分是違憲的。中正大學財經法律係黃俊傑教授在其所著之「稅捐正義」中提及∶「國家若未維持人民之再生利益,而為扼殺性之課稅,則已非僅財產權之限製,而係財產權之剝奪,更甚至係對人民經濟生存權之違憲侵犯。因此,憲法第23條規定,國家對於人民基本權利之侵犯,僅得依?『法律』加以『必要』之『限製』始為合憲,故應遵守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過度禁止原則等之憲法要求。」
?審計部函報監察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之行政執行未結案連年累增」,未能有效改善,至98年3月底止,應執行的案件高達954丌7,323件,其中欠稅高居全國刑事、行政案件之冠!以內政部98年10月份戶籍登記資料顯示,現有台灣人口戶數778丌5,035戶,如以一戶一件平均計算,那全國幾乎每一戶都有1點多件的欠稅應執行案件!難道是台灣人民都習慣逃漏稅?還是國稅局慣於違法浮濫開單?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更公布 人數?,截至98年10月底止,全台灣尚有總金額高達4,400億元、近420丌宗的欠稅欠費行政執行案件,90年至98年3月底因而被限製出境者就有18丌餘件。所以政府相關單位、人權相關單位、監察院不得不重視,實應深入探討了解,謀求根本的解決之道。也許法務部執行處日前公布的420丌宗欠稅欠費行政執行案件的背後,隱藏了無數破碎家庭的苦痛,國稅局浮濫違法開單,此嚴重的違法行為應受到監督與徹查,才能保障人權,讓人民生活免於恐懼、不安與痛苦。
目前台灣國內有欠稅者、短報者,或遭國稅局無中生有違法亂開單,甚至被處以數倍罰鍰者,因為不服,而依法向國稅局申請複查、向財政部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雖然稅捐稽征法中關於申請複查,以繳納一定比例之稅款或提供相當擔保為條件的規定,已於民國77年經過大法官釋字第 224 號宣布違憲後修法,但現行法律仍規定在訴願階段要先繳二分之一稅款或提供財產擔保,若是沒有錢繳交,即使行政救濟還在進行中,還是會被移送強製執行,人民隻能任由政府凍結財產、拍賣,或被限製出境,甚至被管收入監,造成公司倒閉,家庭失和、破碎,名譽掃地,甚至有人自殺,哪有符合為民、利民、益民之人權精神?有時人民已經依法提出擔保,國稅局卻以種種莫名之理由拒絕,還繼續移送執行,造成人民財產被低價拍賣出去,難以彌補。更荒謬的,錯誤溢繳或不該繳的稅,被國稅局違收或直接將應該退還的稅款拿去做其他抵扣,人民想要回來,常遭受種種刁難,拒絕退款,有的等了兩、三年還要不回來。還有的明明行政訴訟已經好不容易打贏了,國稅局卻可以違反行政法院的判決撤銷意旨,繼續違法開單,逼迫人民又要從複查、訴願、行政訴訟,重新再救濟一次,痛苦永遠沒有止盡。在講究民主法治的台灣,竟有這般侵害人權的事件發生,而且全國受到稅務迫害的人民比比皆是。隻要監察院大刀闊斧,深入調查,必能水落石出,力挽狂瀾,指日可待。人民需要的是安居樂業,健康、安全、安定的環境,隻要一切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真正落實重視人權、保障人權,相信台灣一定會更好。
積極維護人權,政府更應有所作為
其實各國製定法律的目的是在服務人民,為了人民的安全、安定,以及保障人民的權利,並讓人民有所遵循。所以應製定以民為本、以人權為重、以法為規,符合現行社會、合情、合理、合法之法律規範。並且落實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毋枉毋縱,才是真民主、真法治、真自由、真人權的國度,讓人們過得心安理得,也才能促使人民安居樂業,國家富強,才是世界各國之模範。
行政院長吳敦義因不滿公路總局處理汽燃費手續費調漲案,於99年2月4日在行政院會中提出,對於關乎民眾權益的事情,公務員一定要有同理心,這是政府存在基本價值的問題,並提出「順民者昌、失民者亡」的警語,要求各部會徹底檢討;考試院長關中於2月2日在「公務人員保障法製研討會」亦指出,「依法行政是公務人員基本要求,應予尊重,但依法行政隻是行政運作的基本規範,奉公守法固然值得肯定,但不代表工作績效和積極服務的態度」、「法令隻是服務人民的工具,若法令已無法滿足人民需求,就應檢討法令,千丌不可錯把工具(法令)當成目的,應該發揮主動積極的精神,真正做到苦民所苦,解民之苦」。
台灣在日?時代,日本人曾說台灣人好管,愛錢又怕死,至今此種觀念仍無法改變,曆史的軌跡,曆史的教訓,為了自己,為了人民,為了後代子子孫孫,台灣政府與人民,應該勇敢的站出來承認錯誤,也才有辦法痛下決心,把各方麵缺失大力改革。政府官員應該拿出良心,各司其職,讓司法、稅務真正改革,台灣人民才能活得有人權,活得有尊嚴,才能夠走上幸福之路,人人安居樂業,社會祥和,國家富強,讓台灣真正與國際接軌,拓展國際空間。
監察院王建煊院長及多位監察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的委員如監察委員趙榮耀等,於99年1月8日舉辦「第3屆人權保障工作研討會」時,亦均表示監察院就是人權院,因為監察院所受理的案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人權受到侵害的案件,就是因為其他救濟途徑失靈,才需要陳情到監察院,監察院成為老百姓求助無門下的最後一線希望。因此基於人民的期待,監察院也願意超越各政府部會,真正發揮力量,終止台灣許許多多人權被迫害的情形,真正讓台灣成為有人權的地方。衷心希望台灣能成為亞洲人權的燈塔,希望世界祥和,世人一起共創世人的福祉,共同保障人權,共同護衛地球- 世人唯一共同居住的家。
為維護人民權益,保障人權不受侵犯與迫害,歐洲人權公約於1959年設立了歐洲人權法院,此公約締約國若有危害人權的情況發生時,其他國家或個人都可以將之提付此法院進行裁決。任何判決都將拘束成員國,除了判決中所包含的建議性意見外,成員國必須要遵行該判決的決定,未遵行法院判決的國家最終會受到歐洲委員會的製裁並開除之,且該國將在歐洲成為被輕視的國家。2007年本人受邀參加第八屆全球首席大法官國際會議,會議中針對各國人權保障的落實有許多討論,馬爾他最高法院院長暨首席大法官蓋塔納閣下特別分享歐洲人權法院的運作,並強調其關鍵在於身為法官就要是個好法官,要了解法律、了知人性。法律的製定是為保障人民的最大權益,歐洲人權法院可為世界各國效法,本人呼籲未來亞洲也能成立類似組織運作,以保障亞洲人民的權益。
時代的轉換更迭,世界公民盼的是什厶?有的國家人民隻為一口水、一口食物;有的隻為一塊和諧的領土,不要再有戰爭與疾病;有的隻為生存下去,盼望天災不再侵襲,海平麵不要再上升;有的隻希望經濟能複蘇,有機會上班賺錢養家;有的希望政府能以民為主,以法為規,司法不要亂判,稅務不要亂辦。
本人於200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在中國人權協會30周年特刊中發表響應國際人權日「天賦人權--以民為本、以法為規」論文,探討亞洲世界公民的人權與天賦人權的落實政策,此篇論文收到多方回應並已受邀刊登於全球30多個國家,遍及中國、日本、台灣、法國、美國、歐洲、德國、英國、澳洲、多明尼加、加拿大、荷蘭┅等全球五大洲。足見希望政府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確實是世界各國人民的心聲。
「丌物循天理,天地人本一」,世界公民自助、人助轉乾坤
人人都是世界公民,有責任與義務為自己及後代子孫維護一個安全健康的生存環境。看見人們的需要,起身為人們而服務,謹以一顆救世人、愛世人的心,將一份體認與行動力貢獻於世人。本人透過與各國元首及各界友人的聯係交流,共識建立一個愛與和平的人權新境地。多年來與前後任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先生及潘基文先生,及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及教宗本篤十六世,以信函與會晤交流推動愛與和平人權教育的經驗。本人自2002年宣布「世界公民人權宣言」,至2004年已有158國、200丌人次連署,同時透過人權教育深植世界公民的人權理念,並持續推動「世界公民人權和平宣言全球網路連署」,截至目前已經有全球五大洲189國、近120丌人次上網連署,迄今共有近320丌人次參與關注並執行這項世界公民人權的和平行動。也因為有世界各國元首、各界領袖及菁英的響應與支持,我們相信更多的國家在尊重、法律、稅務、環境上須改革的地方,一定會有所改善與轉變!事實驗證上天疼惜努力的人們,隻要是對的事,對世人有幫助的事,上天都會給人們機會,改過向善、向上。
人無尊重自然的心,就不可能了解「丌物循天理,天地人本一」的道理,惟有了解太極中庸之道陰陽之理的人,方可看見危機中的智慧之光。1989年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對健康作了新的定義,即“健康不僅是沒有疾病,而且包括身體健康、心理健康、社會 應良好和道德健康。”這正說明了做一個身心健康的文明人,應該了解上天賦予每個人不同的任務,本於職責與良心,各司其職,做對自己、社會、國家、世人有意義、有利於世人的決定,轉念一線間,善惡也在一心之間。
「人定 天」這句話是用在虛心求教的人身上,並非用來做人類不該做的事。大自然以包容及耐心透過各種訊息-地層下陷、地震、海水倒灌、山崩、氣候異常、物種滅絕-告訴人們,人和環境應該要和諧相處,而不是競賽與對立。可惜人們並沒能接受大自然的暗示,認為這隻不過是自然發展中的必然過程,人們將取用自然資源視為理所當然,認為為了己身的生存權利與利益,就可對身邊的資源予取予求。幾個世紀下來,宇宙自然運行受到嚴重破壞,大自然失去平衡及保護層,她用人們看得到的方式回應人們的無知。
天賦人權本是上天賦予人類的一顆博愛、慈悲、包容、寬恕、勇敢、正義與智慧之心。為了普世的人權價值,讓人人活得有尊嚴,生命活得有意義,活得有價值,世人更應該發揮正義之心,共同造福世人,讓世人平安、快樂、幸福,讓世界安全、安定,經濟發展,共同愛護地球,保護地球,祈佑上天之憐憫,可憐天下的蒼生。而人類良心對天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件大事,也是世間各宗教家所擔心的「天理審判日的到來」,希望世人慎思之!
接下來世人要邁向一個勇敢的新世界,2010年絕對還有機會扭轉乾坤,隻要世界公民都站出來,安內攘外,安自心的尊重與良知,享有天賦人權而不濫權,環境自然不再受我們所破壞,多一條生命就是真正同舟共濟的意義,人同此心,天同此理,真心希望世人能明了明訓所示的警言∶
「天下洪水不稀奇,地石轉位順時機,人賦天權愛慈悲,善用本質丌事成,細小蟻螻肚內腸,滿天文章法律定,背天貪權吞財庫,人心變質受災殃,破壞人心社稷亂,天文地理卦難卜,環境生存地無赦,立足不能空漂流,當下反心得機會,上天好德存機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