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那個講老板給的no visible的工作,review差,明明是歧視, 為什麽還要遲疑?
什麽是歧視? 對於少數民族,同工不同待遇(work environment, review, job assignment)和報酬。 我相信,90%的老中都有受到。
絕大多數老中就是太懦弱,明明是歧視,自己卻要麽覺得水平真的不行;要麽覺得不好意思。 你要知道,如果有歧視,就要去correct。 而correct的辦法,就是你一層層地上告,直到correct。
很多老中剛開始工作,自信心不足,當老板review不好的時候,還真以為自己不行。 其實,憑良心講,到這裏的,在國內都是高手,如果大家拚技術,老中根本不輸給當地人。 為什麽會覺得自己不行,還不是老板一直給你洗腦造成的? 如果給你同樣的機會,難道你不能勝任high visible的項目嗎?
但老板卻往往會用別的subjective的借口來貶低你。 通常是,你不夠contribution,你communication不好,你的idea不好。
如果你能知道,自己技術不比人家差、productivity不比人家低,怎麽就會是contribution不夠? 如果你的idea不好,communication不好,怎麽可能productivity比人家高?
找工作跑路是一個方法,但你這麽做,老板卻以為是他勝利的,以後還會歧視新到的老中。 而你卻背著被砥毀的名譽,而沒能得到應有的compensation。 你新到一個地方,還會照樣遭到歧視。 這個毛病沒有解決,你隻是回避了。
如果上告了的話,老板雖然不高興,但鑒於法律,他是不敢對你報複的。 有些老板,會佩服你的方法,轉而對你尊重,知道你不好惹。 在你case受理期間,以後安排工作,寫review都不得不改善。
當然也有極少數無知法律的老板,敢於進一步挺而走險對你報複。 比如安排更壞的工作,review寫的更壞,審查開除,這對你並不是壞事,因為這是進一步提供了他們歧視plus報複的證據。 賠償起來很厲害的。 worst case,你雖然會找另外一個工作,但你有一筆賠償。
自己權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