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2016,周六,新年前夜。
剛剛有在家學中文的時候,曾經說好兩條規矩:
1. “Be Civil.”文明上課,"老師"和"學生"都不能有大吼大叫。
2. “Have Fun.”
今天是第一次違規。因為過節太多的聚會,太多的吃吃喝喝,睡的又太少,我感覺很累,心情又有些急躁,所以女兒對課堂內容沒有反應時,我意識到,她根本沒有把學到的東西往心裏去。剛剛學完,馬上蒸發掉。又加上她今晚哈欠連天,根本沒有聽進講課內容。於是我火往上衝,高聲責問了她一陣子,直到意識到自己正在違反第一條規矩,這下才平靜下來,跟小朋友們承認:我違反了規矩。
然後繼續上課,結果,在這陣咆哮之後,我自己一點也不累了。女兒也不打哈欠了,而且積極參與,整個氣氛高興極了。這頓吼叫醒了我們兩個人。
沒有學新的內容。兒子說要接著練習一些沒有掌握的詞匯。今天主要練習的是“想要”這個詞。因為在書中有一句:“大灰狼想要吃小豬。”“想要”這個詞對他們來說很難發音準確。還用想要練習了一下簡單的句子。然後就下課了。
真是路漫漫啊,堅持吧,不斷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