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更改民族、獲得藝術加分相比,購買發明和電腦製作作品甚至不需要特殊渠道。更為重要的是,這種造假除非出賣者反水,否則幾乎不會露餡
即便是高考考生“少數民族”、“航模”等加分造假事件次第曝光,高考加分政策的全貌仍顯得曖昧不明。
根據教育部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5大類情形可以加20分投檔,5類加10分投檔,3類優先錄取。
有媒體統計,上述情形在全國各地衍生了將近200條各類地方性加分政策。
更加難以統計的是,這近200條地方性加分政策,又蘊含著多少“彈性空間”。
《瞭望東方周刊》記者通過對教育界多位資深人士的采訪,試圖勾勒出目前國內高考加分政策的大致麵貌,並呈現出某些人的“操作”路線圖。
在公示審核前,曾經發生過什麽
在5月曝光過高考航模加分事件的浙江,今年共有4998名考生申請高考加分,其中有483人未獲得加分資格,淘汰率接近10%。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望東方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兩級公示淘汰144名申請考生,另外339人中,276人放棄了省級測試,其餘則未通過省級測試。
在審核公示關節,淘汰率最高的類別是“思想品德表現突出者”,26名申請者均未獲加分;淘汰絕對人數最高為學科競賽獲獎者和少數民族考生,分別有48人和26人未能通過。
在淘汰的主要環節---省級統一測試中,有63名考生被淘汰,其中包括社會關注的“三模三電”類考生23人;另外,球類等集體項目中,部分非主力隊員也因實際技能未達標而被刷下。
276名棄權考生中有168名考生是申請田徑類加分的,比例超過六成。據介紹,這些項目申請者中的一部分人,已通過高校選拔高水平運動員和運動訓練專業學生的方式升學,再次報名參加省級測試是出於雙保險的心態。另外,在備受關注的“三模三電”項目中,有33名考生報名後放棄測試。
這原已列入加分名單而後又被取消資格的483名考生,讓人窺見了高考加分的路徑與名不副實者的規模。
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副院長馮成火看來,公示及複審環節,在解決高考加分造假中起到了關鍵作用,它像最後一道防火牆,將造假者擋在高校大門外。
那麽,在公示審核前,曾經發生過什麽?
少數民族和僑籍身份
國家高考加分政策可分為鼓勵性加分和照顧性加分兩大類。前者指考生通過自身努力,取得了某些方麵的成績,由此獲得加分機會;後者指考生的自然屬性和國家相關照顧政策下的加分,如少數民族。
對於重慶文科高考頭名學生以少數民族身份造假而獲加分,曾任湖北省教育廳副廳長的周洪宇告訴本刊記者,這個案例非常有代表性。“操作上存在漏洞,加上沒有人去審查,這類事情相對容易運作。”
這位頭名學生民族身份更改的過程相當平順。2006年上半年,這位頭名學生的父親在縣招辦工作,他找到時任縣委統戰部副部長、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請其幫忙。
具體手續由這位頭名學生的姑姑辦理,準備完所需材料後,於2006年7月12日交到縣民宗局長手中。
據《重慶市實施〈關於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分的規定〉辦法》,更改民族的申請人須先向所在單位提交申請,公示7日無異議後,才可將申請材料報縣民宗局待批。
而本刊記者從知情人處了解到,這位頭名學生的父親並沒有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交申請,縣民宗局長也沒有查驗相關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就在當天簽下“同意報批”,隨後上報重慶市民宗部門。
10月9日,這位頭名學生更改民族身份的申請獲批,同時還發放了更改說明書。孩子的姑姑憑說明書到公安機關辦理手續,使這個3年後將參加高考的孩子,從漢族變成了土家族。
不僅僅是幹部子弟,周洪宇表示,類似做法,有些群眾也可能憑借關係成功運作,並最終為參加高考的孩子“爭取”到加分機會。
周洪宇稱,特別是少數民族及僑籍這兩項,由於地方操作不夠嚴格,讓有些人很容易運作。以僑籍為例,教育部門的規定是華僑子女才可以享有加分資格,但地方上在操作時,有個身為華僑的姑姑,就可能讓考生獲得華僑身份。
科技發明:最保險的造假
藝術考試的非正常高溫
在2009年教育部的加分原則規定中,並沒有藝術加分的內容,但習慣上,各地仍會確定大量藝術加分考生。
今年大三的小賈回憶起高考前的經曆,時隔數年仍然覺得“胸口一陣一陣地發悶”。“我原來是重點高中的學生,學習成績不錯,當時可以拿到一所大學20分的自主加分,但是我有二胡特長,還想衝一衝更好的大學,就沒有要那張表。”
那年,她自信地走進某重點大學的藝術特長生考場,並在專業測試中名列前茅。但加分名單公布之後,小賈意外地發現自己名落孫山;更加意外的是,她在那張名單上看到了同窗的名字。“那個同學拿到的是阮(一種古琵琶)特長生名額,考到一本線就可以錄取。可是,我們民樂團沒人聽說過她會彈阮,樂團訓練她一次都沒來過。我隻知道她家長在政府部門做事。”
3年前的暑期,一種針對高考加分的“名校加分培訓班”在上海興起,當時,這種培訓班的主要目標是通過短期集訓,令學生獲得藝術特長生中的表演類加分,收費3萬元。據當時媒體報道,負責人稱:“隻要孩子長得還可以,輔導點朗誦、表演技巧,拿到10 分20分加分不成問題。代課的很多老師就是藝術特長生的麵試官,會透露考試的方法和具體內容。”
而一些中學生家長對此類學校表示歡迎:“隻要真的有效,不要說幾萬元,就是十幾萬、幾十萬也值得。”
通過藝術特長加分之外,還有另外一種變相加分。
藝術類考生每年要經曆兩場大考,一場是高考前各高校組織的藝術專業測試(部分省份進行統一測試),另一場就是普通高考。如果前者合格,高考的錄取成績就會降低很多,通常比普通考生低200多分,有時甚至低300多分。
相對很低的文化課成績,讓一些考生和家長看到了希望,近年來,大量學生轉投藝術類考試大軍,部分考生甚至到高三時才拿起畫筆,進入藝術培訓班上課。
在高考大省山東,2007年藝術類相關考生達到曆史峰值的16.9萬人,2009年河南則一舉突破10萬人。
在藝術類考試中,交換試卷是最常見的作弊手段,其中有的是監考老師在受賄或迫於各種關係、壓力後,幫忙把有關係考生的考卷跟同一考場裏畫的好的考生的試卷進行對調。
類似手段還有,單招單考的學校派往外地考點的老師,在試卷未送至學校前,幫助有關考生調包。這一招數在前幾年曾廣為流行,考生為此熱衷於遠赴外地趕考,曾經一度出現過“主場冷場,客場爆滿”的怪現象。
雇用“槍手”是另外一種常見的方式。每年專業測試前,總有部分美術院校在校生為謀利而充當“替身”,替考生考試。
最初,考生會找和自己長像相似的考生替考。由於管理日益嚴格,如今“替身”多與考生同時參加考試,進考場後兩人調換考試條碼,技術高的“替身”畫的是技術差的考生的考卷,如此便大功告成。
泄題是藝術考試中相對采用較少的作弊方式。考試前,通常會有工作人員參與場景布置等工作,提前一個晚上通常就能對照考生的準考證號,知道這一考場的素描對象是哪一尊石膏像;如果是考人像寫生,提前一天甚至幾天,“內部工作人員”也能知道個大概。
今年東部某高考大省舉行省內藝術專業測試時,靜物內容明碼標價。有考生告訴本刊記者,要獲知靜物之一是“雪碧瓶”,需支付2000元,如果想知道全部4件靜物,就需10000元。
還有一種方式是在考卷上做記號。這種招數大部分出自家長,直接或委托中間人賄賂個別批卷老師。
受賄者會去考場記下考生的畫卷,或者讓考生畫上點“記號”。有些家長怕老師記不住,還會借助高科技(如微型攝像筆)把畫完的卷子拍下來,發給批卷老師。
當然某些老師比較“慎重”,不收現金。於是家長會高價買一些批卷老師的畫作。在一些城市,專門有畫廊老板搭橋牽線,家長購買的價格往往是市價的數倍。
“藝術考試的公平完全在於監管。”周洪宇表示,藝術考試作弊與修改民族等手段相比,操作起來相對更難,所以必須加強針對藝術考生的考試監管,才能做到對所有考生的公平。
小小發明家
在教育部的規定中,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獲得者,可加20分。
北京某著名高校的招生工作人員王西(化名)向本刊記者透露,以科學發明加分雖然很少被人提起,但對於“內行”來講,它卻是最保險、最不容易被發現的造假方式。
據本刊記者了解,前些年曾有家長懸賞3萬元收購發明,標準就是能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獲得相應名次。至於電腦製作作品,更可以從多種渠道購買。
與更改民族、獲得藝術加分相比,購買發明和電腦製作作品甚至不需要特殊渠道。更為重要的是,這種造假除非出賣者反水,否則幾乎不會露餡。
考生競相造假,有的科技發明作品已經達到了博士水平。
上海某大學化學係教師陳先生很為女兒的成績發愁。女兒雖然就讀於知名高中,但成績隻排到年級 200名以後。他了解到每年都有科技類競賽加分,幅度還不小。於是他泡在實驗室裏整整一周,拿著成果和厚厚一疊資料讓女兒參加競賽。在陳先生的精心輔導下,女兒過關斬將,順利通過成果交流、論壇展示和答辯等環節,最終拿到一等獎和與之相對應的加分。更令女兒欣喜的是,她的加分在學校公示後,居然無人表示異議。
有些加分“門檻很低”
在王西看來,省級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的造假難度,比發明加分更為容易,“因為它沒有任何衡量標準,隻要把人的工作做通,就能實現。”
“這種加分大多會落到中等生頭上,而中等生占大多數,加分名額給誰,又要平衡。”上海一位非重點中學的高三年級組長林老師直言不諱。
她告訴《瞭望東方周刊》:“每年收到市優秀畢業生的推薦表格時,一批成績中等或者中上的學生就要開始暗地較勁。”
對於這類加分的標準,林老師認為還算公平。“就算是中等學生要拿加分,也需要按照年級排名來決定”。不過她覺得,主觀的東西也存在。“以前外地有過見義勇為加分,後來還有人特地製造事端來見義勇為,這些道德性非數據化加分,本來就給操作留下了天然空間。”
王西告訴記者,這類加分考生一般出現在上遊中學,名額分配給誰完全由學校控製。過去一些年,學校會把名額給中遊學生,讓他們有機會進入好學校。後來很多校長“想明白了”,用它來幫助自己的學生獲得“狀元”稱號。
家長如果想讓自己的孩子獲得這些加分,需要得到班主任、校長以及教導主任的認可。許多時候,他們之間也有默契與平衡:每個人都會默認其他人提出的名單,以換取他人對自己名單的認可。
與發明加分同樣的問題是,由於門檻太低,行情水漲船高,家長不得不付出更大代價來獲得學校各種人物的認可。而最終在競爭中勝出的,往往是能夠從更高一級找到關係的。
另外一些加20分的項目,涉及三大學科競賽,以及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的獲獎者。這些,可能是最難通過“便捷渠道”獲得名次的項目。
其他一些加分項目,還包括烈士子女、自謀職業的退役軍人。優先錄取則主要包括一些特殊軍警人員或其子女。要想通過這些途徑造假,需要有非常過硬的內部關係,審核比較嚴格又有明確標準,一般社會人員很難實現。
名牌高校一般優先錄取未加分考生
雖然加分的“途徑”很多,但由於造假日益嚴重,名牌大學已經對其態度冷淡。
多年參與招生工作的王西告訴本刊,加分在高考錄取中最重要的作用是投檔,“加上這10分20分,就可以進入高校的招生視野了。”
“招考辦按照加分後的成績給你投過來,說沒有大問題就錄了吧,礙於對方麵子,有時也不好拒絕。”王西坦承。
但是,在具體錄取過程中,分數相同的考生,名牌高校一般都會優先錄取沒有加分的。
在北大和清華每年公布的錄取各省頭名的數據中,細心的人會發現,有時兩所學校公布的錄取頭名者總數,會超過全國各省頭名的總和,“那是因為有時算的是加分後的‘狀元’,有時還算了沒加分的。”
加分政策正在收緊
取消一切高考加分政策的呼聲,一直未息,但這在周洪宇看來很難實現。“僑辦、軍轉辦、計生委、工商聯等,甚至有的部門把加分當做完成自身工作任務的一個手段,加分的範圍一再擴大。”擔任過教育廳領導的周洪宇對此感觸頗深。
“如果有其他部門想參與意見,教育部門是擋不住的。”他說,有些地方出現的將考試加分當做發展地方經濟、引進人才的手段,教育部門並無決定權。
周洪宇的看法,得到了南方一位省考試院負責人的認可。“每項加分政策都代表了某個部門的利益,某個資格審批部門的利益。如果說沒有教育部門的利益那不確切,但教育部門在其中隻是一部分。”
這位考試院負責人所在的省,近年來一直在力圖縮減加分範圍和幅度,“不斷和發證機關、審批單位協商,後來官司打到分管省領導那裏,領導說那你們教育部門先帶頭做起吧。”結果被取消的項目大多是教育部門有審批資格的,而降低幅度的項目是其他部門的。
這位負責人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一再要求隱去姓名和所在省份,“減少加分是教育部門的成績,但前提是其他部門願意放棄自己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如果還把它拿出來當成工作成果宣傳,那就更招其他部門反感了。”
比如,各省教育主管部門之上一般都有招生委員會,由分管副省長負責,這位副省長一般還分管教科文衛,“去掉哪個部門的項目,對於分管領導來說都不容易。況且從省裏來講,多搞點加分項目,高考學生就可以多走一些。”王西告訴本刊記者。
他還舉例說,在一些體育大省,本該提高體育特長生標準,但由於體育部門比較強勢,反而加分項目更多、幅度更大。
王西稱,即使在中央,教育部門也可能受到其他部門製約,比如一些規定,就是某些部委、協會通過上級領導給教育部門施壓,才成為加分項目的。
“雖然輿論一直認為高考加分是權力金錢交易的平台,但在某種意義上,它已經成為某些政府部門利益博弈的平台。”在王西看來,由於關係這麽多政府部門的利益,取消高考加分隻是紙上談兵,“現在能做的就是盡量減少不合理項目、降低幅度,同時完善監督。”
10天前,上海市人大代表前往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視察高考錄取現場。上海市教委主任薛明揚表示,上海市今年高考加分人數從去年的5352人減少至今年的2618人,明年將依據教育部要求進一步從緊調整,使加分幅度、範圍控製在更“合理科學”的水平。
針對加分製度的變化,上海市人大代表、寶山區教育局副局長蔣碧豔說,每年都會有小幅度調整,因為考慮到考生的準備問題,幅度不能太大。如以前有一年突然不招某一項目的特長生,很多家長提意見,因為特長生準備一般在初中或高一就開始了。因此,項目的增減變化需提前通知,對考生及家長負責。目前加分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加分幅度的縮減,如以前重點藝術團的優秀團員加10分,微調後改為加5分。
五花八門的地方高考加分政策
山東省曾規定應屆高考考生可以每人加10分,初衷是為了防止複讀。2002年後此項政策取消。
福建省規定,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享受高考加分照顧政策。據《中國青年報》報道,福建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任建平得知見義勇為者子女高考可獲加分後,便將他2003年水中救人一事向當地公安機關申報見義勇為行為。因未獲認定,任建平將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告上法庭。
河北省規定,該省授予“教育世家”稱號的教師子女報考師範院校的增加20分;飛行學員早期培訓基地初檢合格學員增加10分。
江西省高招政策規定,為大力引進海外留學人才,加快實施科教興贛步伐,建立引進留學人才的“綠色通道”,留學人才的隨遷子女在江西省參加普通高考並報考省內高校的,錄取時可以加20分投檔。
雲南省規定,在各地州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內地高寒貧困山區工作10年以上,並且現仍在這些地區工作的教師的子女,第一誌願報考師範院校的加20分。2008年調整為報考省內院校加分,報考省外高校將不再享受加分。
重慶市規定庫區移民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5分,並可累加一項最高分值的加分,但兩項相加不能超過20分。
上海市規定在校期間獲得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或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個人全能獎的技能特長生,高考成績總分加10分。
為鼓勵上海考生報考外地高校,上海市對一批、二批、三批中第一、第二誌願填報外地高校的考生,在對其填報的外地高校投檔時,進行加分投檔(零誌願、提前批、藝術體育的外地院校除外)。如外省市院校線上生源不足,對線下的考生,在征得學校同意後分別給予合成總分加20分投檔的優惠(但必須達到學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製線)。
西藏高招政策規定,在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10年以上的正式教師、科技工作者和醫務工作者或從以上崗位退休的正式職工子女可加10分;進藏幹部、職工在藏工作每滿一年(截止時間為7月31日),其子女報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檔。父母雙方在藏工作,以工齡較長一方為準。加分最高不超過30分。錄取與否由招生學校審查決定。
黑龍江省為支持本省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招徠更多的優秀人才,曾規定博士子女報考省內高校時,按僑胞子女待遇,可以獲得20分的加分投檔,2007年此項加分取消。
湖北省規定農村獨生女報考省屬高校時可享受政策性加分10分。
媒體曝光湖南省教育廳發文要求省內高校降分照顧教職工子女。
貴州省高招政策規定,在該省三個自治州所屬各縣(市)及少數民族自治縣和貧困縣連續工作15 年以上的漢族幹部,公辦中、小學教師和衛生技術人員,其子女可以享受政策性照顧加分,總分低於第二批本科最低投檔控製分數線10分以內的,且所報考的省內院校投檔線為第二批本科最低投檔控製分數線,可向該省內院校提供該生檔案,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體育特長生:花錢雇替身或買通對手讓步
“二級運動員”的自救之路
“如果因為我們審批不嚴,導致教育部門和高校不再認可運動員等級製度,那麽體育事業對青少年的吸引力就更低了”
7月,當高考加分造假的新聞又沸沸揚揚之時,一項有望改變體育特長生認定混亂局麵的措施,正在全國體育係統悄然推行:帶有全國統一編碼的新版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已於本月正式啟用。
國家體育總局籌備許久的新運動員技術等級製度,由此進入實質階段,“配套政策已經出了很多,現在開始抓落實。”牽頭修訂《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的國家體育總局競技體育司綜合處處長郝強告訴本刊記者,如何解決國家二級運動員亂象,是新運動員技術等級製度的重點內容之一。
2006年4月,有關運動員技術等級製度的工作,由其他處室移交到競體司綜合處。兩個月後,湖南曝光特大高考體育加分醜聞,多個地市涉及二級運動員身份造假。
郝強隨後被國家體總特派湖南調查處理該事件。沒有被報道的是,國家體總最後決定停止湖南14個地市一年的二級運動員審批發放權力,“這種處罰力度是罕見的。”在當年年底的全國體育係統會議上,湖南省體育局還專門就此事作了檢查。
“2006年是個節點,從那以後二級運動員審批數量開始下降。”郝強說,之前每年國家體總會下發七八萬張空白二級運動員證書,目前已減到四五萬張,“這還是在體育事業不斷發展,各類競賽增加的情況下。”
不過,他認為,過去3年的查處違規更像是在到處“滅火”,“哪裏出事了,就去哪裏整頓”。
2009年4月13日,浙江高考航模加分事件曝光前夕,國家體育總局印發新修訂的《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同時廢止了2005年10月頒布的舊管理辦法。
“浙江事件後,我和航管中心的人用了一天時間逐條修改相關競賽標準,把競賽層次提高,含糊的全刪掉。”郝強說。
作為國家體育事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國家體總正希望用嚴格的管理體製來維護二級運動員隊伍的“純潔”。
“如果因為我們審批不嚴,導致教育部門和高校不再認可運動員等級製度,那麽體育事業對青少年的吸引力就更低了。”郝強說,這可能對中國的體育事業產生重大影響。
比奧運冠軍還快的業餘運動員
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孫東東看來,以國家二級運動員為代表的體育特長生,是整個高考加分體係中“造假最多的部分”。他自1988年開始參與高考招生,至今已20多年。
孫東東在高考大省陝西曾發現,一個班40多個學生都擁有二級運動員證書。“人人都有,審查材料的時候看成績,1500米的速度比奧運冠軍還快。”他後來發現,原來是將800米的成績抄了上去。
2004年,西安曾曝光體育特長生造假案,當年全市616名申請二級運動員加分的考生中,隻有248人通過陝西省招辦的測試。經紀檢部門調查,其中又有50人的二級運動員證書不符合規定,2人偽造證書。隻有196人是名副其實的國家二級運動員。
本刊記者了解到,陝西省體育局本來有望升任局級幹部的相關處室負責人因此被調離。陝西省隨後取消了二級運動員享受高考加分的規定。目前,該省仍規定,隻有國家一級運動員可以享受10分加分。
陝西省招辦負責人曾表示,造假的主要原因是發證機關管理鬆散,主管部門如果通過測試進行複核,像是在“懷疑”其他部門,可能引起不滿,所以幹脆終止這一政策。
自1958年建立的國家運動員等級製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質疑。“這些年來,總局領導在年初布置紀檢監察工作時,都會提到這一塊。”郝強說。
運動員等級製度本來隻在體育係統內部有一定作用,和高考加分掛鉤後身價陡增。
1983年,原國家教委規定,取得相應體育比賽成績的高考考生,可以獲得最多50分的分數照顧。
3年後,原國家教委進一步確定,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也可獲得加分。
孫東東介紹說,體育加分形成的原因有二:一是大學要建立運動隊、招一批運動員;二是考慮學生要全麵發展。“學生訓練也耽誤了時間,如果和普通學生一起考試,肯定不在一個起點上。”在鼓勵青少年參加體育運動和競賽的背景下,為了體現公平,體育特長生開始受到照顧。
按照國家運動員等級製度,等級稱號由高到低分為:國際級運動健將、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三級運動員。
其中,一級及以上運動員一般在高考製度中被納入另一個優惠政策體係:高水平運動員特招。按照2009年教育部的有關政策,其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科二批次分數線65%,就可以被錄取。
武漢體育學院經管學院院長高雪峰告訴本刊記者,事實上,二級運動員是專業與業餘的分水嶺,一級及以上運動員一般被認為是專業運動員。
2004年陝西取消二級運動員加分後,在兩年間沒有一名高考考生申請一級運動員加分資格測試。而2005年、2006年該省批準的近百名一級運動員,全都是專業運動員。
花錢雇替身或買通對手讓步
孫東東告訴記者,一般體育特長生造假要通過兩個環節:一是獲得二級運動員資格或者相應比賽的名次;二是通過各省教育主管部門舉行的複審測試。而在1998年之前,體育特長生都是不需要複審測試直接加分的。
通過第一個環節的辦法很多。比如在球類項目中,全隊十幾個隊員中有一些的確是有水平的,他們的表現決定全隊的成績。如果比賽大比分領先或者是無關緊要的比賽,就派上“加分隊員”,或者他們根本不上場,隻出現在報名表和秩序冊上。
球隊取得名次後,“加分隊員”就沾了光。雖然有的地方規定“主力隊員”才能享受加分傾斜,但真正的主力隊員在一次比賽中拿到資格後,就可以專門負責取得成績。“加分隊員”再通過主力身份,申報二級運動員資格。
這種辦法非常保險,在書麵材料上看不出任何破綻,幾乎不違反任何規定。
如果做不到,家長還可以花錢雇別人頂替自己的孩子參加比賽。因為絕大多數青少年競賽沒有身份證的真偽識別程序,可以輕鬆偽造身份參加比賽。
多年前,一些地方曾發生整隊足球隊員全部由校外專業運動員組成的情況。
如果找不到這樣的關係,可以想辦法在體育係統找人購買證書,然後偽造秩序冊等材料。
在體育係統還找不到關係,仍可以直接買一個假證書,因為證書沒有統一編號和嚴格的防偽手段,無法查詢。加之青少年比賽一般規格都不高,即使假證書上的比賽是憑空捏造的,仍很難核實。
在一些棋類和單人對抗項目中,還可以買通對手讓步。畢竟對於較高水平的選手來講,取得名次的機會很多。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參加一次比賽就能掙幾千元“讓路費”。
“無論哪種辦法,肯定都有教師參與,否則肯定做不成。”孫東東說。
種種造假途徑下,高考前的複審測試就成了最後的防火牆。
“在這個環節,唯一的辦法就是買通測試者。”孫東東說,記錄測試成績的筆就在測試者手中,明明100米跑了15秒,但在本子上記成10秒,即使站在一兩米外的人也是看不出的。
根據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公布的信息,2009年高考等級運動員照顧加分資格審查中,共有 360人報審,其中二級運動員320人。不合格136人,其中二級運動員118人。在202名審查合格的具備二級運動員身份的考生中,最後隻有不到140 人通過了測試複核,出現在網上公示名單中。
審批等級和門檻已經升高
在接手負責國家等級運動員製度後,郝強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到各地調查處理各類造假事件。
經過調研,國家體總發現,等級運動員製度中最大的問題是審批級別過低。
根據舊《辦法》,申請二級運動員的,由運動員或其所屬部門將申請材料報縣(區)級體育部門審核;審核合格後由縣(區)級體育部門報地(市)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批。
而國際級運動健將、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分別由國家體總和省級體育局審批。
“審批級別越低,越容易受到其他因素影響。”郝強說,地市體育局有權完成全部審批過程,隻需要報省體育局備案。
根據新《辦法》,等級稱號審批權實行授權管理。國家體總授權省級體育主管部門一級、二級、三級運動員審批權,省級體育主管部門可以將二級運動員審批權授予地市級體育行政部門。這樣雖然一般仍由地市級審批二級運動員,但省級體育主管部門擁有真正權力,可以對下級的審批情況進行檢查和否決。
而在過去,對於地市體育部門發放的二級運動員證書,省體育局無權過問,即使出現問題也由國家體總出麵。“新規定把責任落實到了省體育局,加強了對地市的監督管理。”郝強解釋說。
目前,國家體總已經審核確定了469個有資格審批二級運動員證書的地市級單位,他們在得到上級授權後,才可以審批二級運動員。
作為另一個重要環節,國家體總在本月開始啟用有7套防偽措施的新版等級證書。新的二級運動員證書編號由13位組成,其中前4位是審批年份,5至8位是審批單位的全國統一編碼,第9位顯示等級稱號“2”,後4位為審批順序號。三級運動員不實行全國統一編號。
國家體總很快將推出一級及以上運動員的網上公示、查詢係統,二級運動員肯定也會被納入其中。
“我們做的另一件事情就是和各個項目管理中心確定具體標準。”郝強告訴本刊,這個過程是由競體司和各省體育局分管領導與項目管理中心負責人一起談,確定細則。
比如,過去對競賽範圍,隻會粗略說明“全國青少年比賽”,這一次則確定到底是哪些比賽,詳細名稱將登記在《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上。除此之外的比賽成績都將視為無效。
根據競體司的初步設計,球類項目的資格將更為細致。“申報時不僅要提供秩序冊,還必須有比賽主辦方確認的比賽信息,據此確定誰有資格獲得等級稱號。”郝強說,比如根據上場時間確定主力隊員身份,“從第一名開始逐次遞減獲得等級稱號的人數,充分體現公平。”
他告訴記者,目前已與各大項目管理中心談過一遍,爭取在下半年確定全部細則。
等級製度將越來越嚴格
2008年5月,國家體總曾在武漢召開省級體育主管部門分管領導會議,專門討論新的國家等級運動員製度。2009年6月20日,啟用新版等級證書前夕,在北體大又召開了一個同級別的報告會,統一思想。
“其實,這幾年國家體總一直在吹風,等級製度將越來越嚴格,地方上要有準備。”郝強說,體育係統和教育、文化係統一樣,上級部門對下級隻是指導關係,並沒有人事任免和財務權力,“因此,我們隻能用規章製度來約束下級單位。”
郝強最大的擔心,就是新製度的貫徹落實。
國家體總希望,用追究製度來保證新等級製度的施行,同時考慮會同紀檢監察機構,引入巡視和督察製度。
目前社會對高考體育加分的負麵評價,給各級體育主管部門很大壓力。在2009年10個對高考加分政策進行調整的省市中,有7個省份或直接減少了體育加分項目,或降低了體育加分的幅度。
如果繼續維持過去的操作方式,體育加分很可能從高考加分政策中消失。
不過郝強也表示,並非建立了新的等級運動員製度就能徹底解決體育特長生問題,“比如有相當一部分考生不具有二級運動員證書,但是在各種教育係統主辦的中學生比賽中獲得名次,根據目前的規定,也可以獲得加分。”
本刊記者注意到,在2009年廣東省普通高考體育尖子加分公示名單中,有數名考生的加分項目是“拉拉隊”。
郝強說,高考加分真的不是一兩個政府部門自己的事情。
高考加分政策源流
“那些因某些地區、部門或特殊時期的需要而製定的高考加分項目,往往在照顧了一部分社會群體後,極可能造成對另一部分社會群體的不公平”
在高漲的質疑聲中,也許很少有人想到,設立高考加分製度的初衷,是為了促進公平。
“高考按照考生總分高低排序,公平高效、操作簡便,能夠抵擋權力、金錢、人情關係等因素的幹擾。”原國家教委學生司一位司長在接受《望東方周刊》記者采訪時說,雖然也有標準單一、不利於偏才怪才選拔、無法有效考核品行等缺陷,但相對公平,是高考製度得以30年不落的根本原因。
這位原司長說,正是為了彌補高考製度中的相對“不公平”因素,高考加分才應運而生,“其初衷是為了讓高考製度更加公平,但是即使是好的政策,在實際推行中,都可能被各種因素所左右。”
這位原司長強調的另一個問題是,30年來國家教育主管部門以及社會輿論一直在推動高考權力下放,將高考加分的具體項目和加分幅度交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決定,正是這種趨勢的反映。
麵對爭議,梳理30年高考加分政策的來龍去脈,很有必要。
加分對象從革命幹部到三好學生
作為專門的高考史研究者,廈門大學高等教育研究院副研究員羅立祝認為,現行高考加分政策與1977年建立的考試優先的高考製度有著密切的聯係。不過1977年之前的高考加分政策,也有著彌補公平性的影子。
1950年高校招生時,國家規定應“從寬錄取”以下特殊考生:參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幹部和革命軍人,兄弟民族學生以及華僑學生。
1956年,烈士子女在高校招生中也開始享受“優先錄取”。同年發布的“全國高校錄取、分配辦法”要求,“在與一般考生成績相同或相近(指總分少20分左右)時,就應該優先錄取”。
羅立祝舉例說,當時在錄取300至320分的一般考生前,高校會對290分以上合乎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先行錄取。
1966年,高考被廢止。
1977年恢複高考,從此時起,高考加分製度不再對工農成分學生及革命幹部進行照顧,而是對三好學生、學科競賽獲獎者、體育藝術特長生等實行高考分數優惠政策。
這也是重視人才的體現。
1983年,原國家教委通過高校招生規定,對獲得地區以上表彰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中的三好學生和優秀幹部,以及高中階段參加地區級以上體育競賽獲單項前5名的隊員,或集體前3名的主力隊員,考分達到規定分數線的,可提上一個分數段投檔。
1986年,原國家教委又規定,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可降分投檔。
“我1986年到國家教委,正趕上招生方麵開始實行‘七五計劃’。”那位原國家教委學生司司長回憶說,當時教委已經公布了一些加分政策,“1987年出了一個比較係統的規定。”
這裏指的是1987年4月國家教委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其中規定了加分政策優惠的項目和幅度。從此開始,加分成為整個高考製度中的一個重要內容。
之後20年間,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學科競賽獲獎者、華僑、港澳台學生、烈士子女、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報考農林等特殊院校者,乃至“實踐經驗豐富的優秀青年及有特殊貢獻的公民”,都開始享受降分投檔、高校審查錄取的政策優惠。
一直在“縫縫補補”
“製定加分政策,一個原因是希望扶持一些人才稀缺的部門和行業,比如煤礦勘探,會在分數上適當優惠。”那位原國家教委學生司司長說,另外一個原因,是為了滿足高校培養尖子學生、特殊才幹學生的需要,“到現在為止,清華大學仍在舉辦藝術冬令營,專門有個藝術教研室。”
“不過最重要的原因,還是為了高考製度能夠更加公平。”這位原司長說,“比如轉業軍人,跟應屆生不在同一起跑線上,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資源稀缺、條件差,就製定了相應的加分政策。”
這位原司長告訴記者,加分製度建立伊始,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出台的多為一些原則性政策,加分的範圍和具體分值,由各省招生委員會決定,“我簽發的文件大部分都是原則,也感覺到不好定,但一般加分幅度不會超過20分。”
在開始實施加分政策不久,原國家教委就收到了下麵的反映,發現執行中存在問題。
比如三好學生、優秀幹部的認定,“本來是高校要求的,我們研究同意。結果在實踐中,發現認定的標準不太清晰,高校不大相信中學推薦的人選,大家都各自出題考試,後來有高校建議,幹脆取消算了。”
當時為了討論這個問題,原國家教委組織各地專家、高校以及學生家長開會多次。
“我們當時想,既然有高考,各省又何必要對三好生、保送生命題,組織考試,這裏麵有沒有貓膩,誰說得清楚?”這位原司長說,但隻要在研討會上提出取消三好生、優幹生加分,就會遭到反對,“老師家長都說,有問題就解決問題,幹嗎要一刀切?”
於是,2001年的教育部高招規定中,享受加分投檔優惠的,不再是省級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代之以省級優秀學生;而奧賽加分標準,也提高到全國奧賽省賽區一等獎以上獲得者。
同時,首次明確規定,降分或加分投檔的幅度不能超過20分,考生如有多項增加或降低分數投檔的情形,一般不得累計,僅取其中最高一項的分值。
在進行調整後,這個加分項目得以保存。
“實際上,當時國家教委對於加分政策,也是不停地‘縫縫補補’。”這位原司長解釋說,“但基本的方針是,能補的盡量補,實在補不住的,就隻能砍掉。”
上收還是下放
隨著加分製度的推廣,製定具體加分政策的權力進一步由中央下放到地方。這位原司長說,這一變化有很多現實考慮。“學生司隻有27個編製,分管招生的最多才7人,不可能解決全國所有考生的問題,必須依靠地方的力量。”另一方麵,高考改革確定了權力下放的原則,自主招生就是代表之一。“高考改革的最終目的,是把招生自主權返還給各個高校。”
2004年起,高招規定中進一步明確,各地招生委員會擁有自己的製度空間:“有關省(區、市)確需增加的政策性照顧項目,須經本省級招生委員會研究確定,並報教育部核準備案後方能向社會公布。”
但也有質疑,權力下放客觀上為各地自主設定高考加分名目放行。
比如黑龍江省為支持本省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招徠更多優秀人才,曾規定博士子女報考省內高校時,按僑胞子女待遇,可以獲得20分的加分投檔。即便於2007年取消了加分,仍規定上述考生可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
反對者認為,憑父母學曆獲得政策傾斜,有違公民平等的原則。
“我們也會對地方的行為及時監控。”這位原司長說,“主管部門會邀請部分重點大學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長或副校長、各省的教委主任,參加每年的招生工作會議。
此外,教育主管部門還會邀請中央各部委分管教育的司局長等20餘人召開務虛會,“高考加分的問題每年都會提到”。
“近兩年,教育主管部門一直在要求地方砍掉一些不合理或者容易被鑽空子的加分項目。”這位原司長說。
不過在羅立祝看來,加分權力的下放,勢必會被某些特殊人群利用,可能嚴重損害高考公平。“在高考平行誌願錄取模式中,高考加分對考生命運的影響力加大了,加分可能成為特權的綠色通道。”
羅立祝希望高考加分政策製定的權力收歸中央,“那些因某些地區、部門或特殊時期需要而製定的高考加分項目,往往在照顧了一部分社會群體後,極可能造成對另一部分社會群體的不公平。”
這位原司長認為,“要在地方高校和招生辦之間製造一種製約機製,不能讓他們串通起來。這是高考加分政策的出路之一。”“另外,要逐步實現高考招生的透明化、公開化。是不是少數民族、國家二級運動員,要公示出來,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是最好的監督者。”
為了農民子弟,建議“裸考”
為什麽藝術特長生裏很少有來自農村的學生,這個很容易解釋,因為學習成本很高,農村孩子承受不了
文 | 任羽中
大致來說,從1978年到1998年,這20年高考的變化是不大的。考試的內容、方式、招生的規模以及一些具體的政策等等,都比較穩定。真正大的變化,始於1999年的高校擴招。我們現在所關注的高考加分,其實也是從這個時候起,種類明顯比以前增多,幅度也逐步增大,對高考製度本身的衝擊也更大了。
教育、考試曆來就是社會階層流動的主要方式。而在當代中國,高等教育在精英的遴選和再生產過程中,承擔了最主要的職責。
給一些有特殊才能的孩子加分,並沒有什麽不對,可以促進素質教育,也是對高考製度的一種補充。但是這些加分政策實施後,變得很難控製,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高考的簡便性、明確性和公平性,也破壞了高考的政治—社會功能。
比方說,這些高考加分的政策出台之前,很少聽取農村學生的意見,不能反映他們的利益。很多地方在進行高考改革前,也都舉行了座談會、聽證會。但是,中國科技大學前校長朱清時院士就發現:高考改革這樣一個牽扯農村學子命運的大動作,鮮有聽說教育部門在農村學校舉行座談會,聽證會上也很少出現農村學生代表。
溫家寶總理就曾說,他發現大學裏麵農村學生越來越少了。
事實確是如此。我手頭掌握的資料,國內一所排名前20位的大學,曾作過一個統計:
這所大學所招收的體育特長生,絕大部分來自東部地區,比例超過四分之三;而且絕大部分體育特長生來自城市,70%來自大中城市,20%來自小城市或城鎮,來自農村的隻有6%。這些體育特長生的父母的受教育水平也都很高,說明他們的家庭條件大致都是不錯的。
藝術特長生在高考中同樣可以得到加分。而這所大學近年來招的藝術特長生,同樣大多數來自東部省區,比例超過70%,西部省區占到15%,中部省區最少,不到10%。生源地也很集中,北京、廣東、遼寧最多,占了70%。
從生源地類型來看,88%的藝術特長生來自大中城市,隻有11%來自小城市或城鎮,沒有一位藝術特長生來自農村。
而這些孩子的父母普遍擁有比較高的學曆,85%的父親和80%的母親擁有大本或大本以上學曆。
這就反映出,由於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水平的差異,大城市的、富裕家庭的學生,在藝術教育方麵享有更多的機會。為什麽藝術特長生裏很少有來自農村的學生,這個很容易解釋,因為學習成本很高,農村孩子承受不了。農村孩子基本上沒有條件學鋼琴、芭蕾舞。
但是從這些藝術特長生進校後的情況來看,他們中僅有4%學習成績排名進入全部學生的前10%,僅有26%學習成績進入排名前50%;更有19%的特長生,成績排在最後幾名。
我並不是反對大學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但是這種資格的認定,涉及很多部門,這個過程即使完全公開,也不容易監督。因為專家、評委說了算,他們才有發言權,一般老百姓怎麽去判斷?
所以我認為,有很多類型的高考加分,作為高考改革的一部分,風險太大,成本太高,不易於監督。高考的基本價值取向是公平,在這個領域裏,公平比效率更重要。增進高考的公平性,才應該是改革的目標,要是不利於公平,就應該廢止。
從近年被揭露出的一係列“黑幕”看,很多高考加分,都因為標準太“多元”,所以極其容易滋生腐敗。在沒有製約機製之前,堅決不能放權,否則將導致社會階層固化。
大學應該是公平的、開放的,不管是什麽背景的人,都可以通過大學成為精英。大學尤其應該注意,照顧那些聰明勤奮的農村孩子,照顧窮苦人家的子弟。如果大學都成了金錢、權力與教育資源交換的地方,那大學就真正墮落了。
假如讓我來提政策建議,那我甚至認為,應該恢複全國一張卷子,加強高考的“全國統一”,取消那些不容易判斷、傾向性太強的加分,恢複“裸考”。
(作者為北京大學校辦職員,比較政治學博士生,本刊記者米艾尼整理)
要考試,也要加分
任何一個國家在分配高等教育資源時,都會采取多種政策的組合,也就是說,它並不是唯一的,不是隻有考試,或者隻有加分
文 | 勞凱聲
一張試卷能反映出的人的能力畢竟有限,而且實際上高考考的是記憶的知識,考察的是考生死記硬背的能力,顯然與我們對人才的要求差距很遠,
高考加分的項目,一開始不多,而且這項政策的目的本身,並不是將高考加分變為一種特權,而是為了通過加分更好地分配高等教育的機會。
現在來看,人們認為高考加分在製度設計上存在一些漏洞。但其實,這些漏洞並不一定是加分製度本身的漏洞,比如重慶31名考生涉嫌改民族成分,他們鑽的就不是考試製度的漏洞,而是我們國家行政管理、戶籍製度的漏洞,我想這是全社會的問題,要想改變這種現狀,不是易事。
高考加分製度,並非我國獨有,實際上,全世界很多國家都有類似的加分政策,例如美國曾數次出台相關法案,規定退伍軍人在高校招生時是可以優先錄取的,德國對退伍軍人也有類似規定。
我們現在麵臨的問題是,加分由彌補某些弱勢群體的利益,變成了某些人謀取特權的手段。本來加分政策的目的是更全麵、客觀地鑒別人才,結果遭到老百姓如此多的詬病。
製度設計上存在的漏洞,導致有些人有機可乘。
第一,加分標準過寬,很多特長都被列入加分項目,這也導致了一種不好的教育導向---很多家長從小就送孩子去學習各種特長。
加分項目必須經過科學論證,還要得到社會大眾的認可,比例也不能過大,如果一個班有一半以上的學生都成為特長生,那麽也就不是特長生了。加分項目過多、過濫,導致加分製度失去了原有的選拔意義。
我們需要通過對特長進行界定,製定一個公認的標準。既要保證公平,也要全麵考察考生,把真正有能力的人選進大學。
第二,缺乏嚴格的程序性審查,導致很多加分通過黑箱操作等不正當的手段來獲取。現在雖然一些地方已經在實行公示製度,但透明度還不夠。
地方招生部門受其他部門影響,往往可能設計一些從各部門利益出發的加分政策。而中央能更好地統攬全局。
為了保證高考加分的客觀、中立和公平,應該在操作過程中盡量避免自由裁量,越少自由裁量,越能保證公平客觀。
總的說來,現在的加分政策是在原有的考試基礎上進行適當修補的一種政策,從道理上來說,實行這種製度不需要太大的成本。但如果全部取消重來,建立另外一套高等學校的招生製度,所需要的改革成本其實更大。
教育部希望最終使高考招生自主權回歸到高校本身,但我們現在有1000多所普通高校,還不包括民辦的,都自主招生,成本得有多大?
高等學校的入學盡管應該體現社會公平,但如果不考慮政治、經濟、社會因素,對於我們堅持的教育公平來說,也會是很大的傷害。
如果還有辦法,來達到我們製定這項政策的最初目的,我們就該持一個積極的態度去完善它。我認為任何一個國家在分配高等教育資源時,都會采取多種政策的組合,也就是說,它並不是唯一的,不是隻有考試,或者隻有加分。
(作者為北京師範大學教育政策與法規研究所所長,特約撰稿許路陽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