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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罌粟----中國房產第一案親曆》(8)>>>>>接上期在我們所要講述的這個故事中,龔冠華、朱丹夫妻倆的丹林公司,先後與兩家上市公司“由愛生恨”、從合作走向翻臉。一是ST吉發,另一是更為著名的廣廈集團。有趣的是,在與這兩家上市公司的爭鬥中,雖然上市公司占足了理兒,卻無一例外地都敗在這對夫妻手上,而且敗得很慘,吃了啞巴虧後還都不敢吭聲,他們的[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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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罌粟----中國房產第一案親曆》(7)(>>>>接上期)有關今日陽光公司法人代表王福的突然死亡,聞聲聽到過很多不同的版本。官方的定論是事故,據說王福因與妻子感情不合,獨自生活,加上被這個項目搞得精神抑鬱,某天在熬粥的時候睡著了,粥湯外溢將煤氣爐火澆滅,王福死於煤氣中毒。另有一種說法是王福因這個項目陷入空前困境,負債累累,債主盈門,急怒[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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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罌粟----中國房產第一案親曆》(6)(>>>>接上期)
自1999年年初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抗訴,開了為房地產案件抗訴的先例以來,倏忽兩年多過去了,到2001年的9月,根據新華社記者顧惠忠當月發表的措辭尖銳的報道《法院別再“製造”爛尾工程》,“時至今日,最高院仍未對此案進行再審。”顯然,從這篇報道中我們可以推想,最高法院的延遲再審,顯然與有關[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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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罌粟----中國房產第一案親曆》(5)(>>>>接上期)上海高級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兩審都判決弘豐公司敗訴,其將項目開發權益轉讓給南僑公司(原路華公司)的行為無效。在中國的司法體係中,兩審終審、且又是最高法院承擔二審,幾乎就是板上釘釘的鐵案,隻有三種情況能夠轉機:一是最高法院內部啟動審判監督程序;二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三是最高權力[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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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罌粟----中國房產第一案親曆》(4)(>>>>接上期)
情節曲折、豐富,儼然一部連續劇般的“上海灘大姐大”故事,以束萍被判18年徒刑落下帷幕,但她的退場,卻剛剛拉開了秣陵商廈(“陽光城”)十多年紛爭、並成為中國房地產天字第一案的序幕。大姐大束萍曾經任職的路華公司,隨即撕毀與弘豐公司簽訂的協議,要求弘豐公司退款,因為標的數額巨大、也因為牽[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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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罌粟----中國房產第一案親曆》(3)(接上期)1994年7月1日,弘豐公司與一家菲律賓僑資背景的路華房地產開發(上海)有限公司簽訂了轉讓協議,將其在秣陵商廈(此時已改名為“陽光城”)中的建設份額轉讓給路華公司,並額外獲得了“項目補償費”2500萬元。這時,離弘豐公司與土地方“中儲”及振新公司簽訂合作開發協議還不到一年,在沒有任何實際投入的前提[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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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罌粟----中國房產第一案親曆》(2)>>>>續上期這塊集納了過多恩怨、盛開著致命的罌粟花的土地,原來是中國物資儲運總公司(中儲)的倉庫和車隊用地。這可是家老牌國有企業,號稱擁有國內最大的倉儲占地、先進的物流設施、完善的服務功能和各類物流專業人才,原來一直歸屬於國家物資部。聞聲與“中儲”的人打了不少交道,他們有著國有大企業典型的特點,[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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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豔的罌粟花就這樣燦爛地盛開在我們麵前,漫山遍野地、赤裸裸地,妖冶多姿,充滿了誘惑,令人血脈僨張,難以自持。這片罌粟花,就長在大上海的黃金寶地,緊靠著華東---不,是中國---的大動脈上海火車站,距離近得你能感覺到這大動脈的一起一伏。難得的是,它與上海火車站卻又隔著一條車水馬龍的恒豐路,將火車站的喧囂的噪雜擯絕在外。這片罌粟花的燦爛,還[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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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襲故宮:九十年前被忽視的另一“七七事變”[讀史偶得]紀念七七盧溝橋事變是這幾天的主流,其實,在盧溝橋事變之前20年,也就是1917年,有另一場“七七事變”,也是中國曆史關鍵時刻的戲劇高潮之一。這一年的7月7日,一架飛機居然空襲了故宮,投下三枚小炸彈:一枚扔在隆宗門外,一個轎夫和一隻狗成為犧牲者;第二枚落入禦花園的水池裏,沒有造成傷亡;第三枚是[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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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劃同誌關於七七事變紀念的內部重要講話(2007年7月7日/傳達到菜鳥級)同誌們:1、今天我們在這裏非隆重集會,紀念七七事變七十周年。到會同誌們必須清醒地意識到,這個會議是我們內部的會議,完全有別於公開的集會,所以,請你們務必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傳抄本文件。該項保密工作,將是對於各位博客考核的一票否決。2、七七事變,是中華民族曆史上一個重要的[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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