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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先生對進化論的誤解

(2025-02-17 20:03:32) 下一個

 

 

魯迅先生是白話雜文的鼻祖,晚生一向以他老人家為楷模,在大學時代就被人嘲為妄學做“小魯迅”。幾十年過去,我自己現在的年紀竟然已經大過了他老人家,還讀過不少他老人家肯定沒讀過的書,於是不再盲目崇拜。看到他老人家的短處,也會嘲他一句。他老人家有我這樣的徒子徒孫,是會高興呢,還是會生氣?】

 

魯迅先生自己說:
我一向是相信進化論的,總以為將來必勝於過去,青年必勝於老人,對於青年,我敬重之不暇,往往給我十刀,我隻還他一箭。然而後來我明白我倒是錯了。這並非唯物史觀的理論或革命文藝的作品蠱惑我的,我在廣東,就目睹了同是青年,而分成兩大陣營,或則投書告密,或則助官捕人的事實!我的思路因此轟毀,後來便時常用了懷疑的眼光去看青年,不再無條件的敬畏了。 ——《三閑集·序言》
 
 
由於“相信進化論”就“總以為將來必勝於過去,青年必勝於老人”,那實在是有點糊塗,誤解了進化論的精義。
 
 
首先,據進化論所說,現代人類,大約出現於30萬年前,經過那麽大約30萬年,才進化到目前的狀況。青年與老人,年齡相差也就二、三十歲。30年的時間,不過人類進化史中的萬分之一而已,從進化論的角度看,區別可以忽略不計,哪裏能有什麽顯然的變化?
 
 
更關鍵的是,進化論所說的“進化”意思是由於適應環境以求生存而發展出的變化,跟“進步”並不是同一回事,毒蛇之有致命的毒牙,病菌之有致病的細胞,都的確是進化的結果,但實在不是為了“追求進步”,隻是為求自己的生存而已。從進化論是得不出“將來必勝於過去,青年必勝於老人”這樣的結論的。 
 
 
魯迅先生當初的“對於青年,我敬重之不暇”,實在是出於誤解科學而產生的迷信。後來因為目睹青年“或則投書告密,或則助官捕人的事實”,就“思路因此轟毀”。隻能說是他原來的思路沒有建立在對科學正確的理解上。 可惜他後來也並沒有因此就去更好地理解科學,似乎反而是覺得進化論這樣的科學沒什麽大用,到別處去尋理論基礎去了。 
 
 
作為進化論的科學,隻為人們揭示出世界是什麽樣,而不是告訴人們世界(或社會)應該是什麽樣。將科學與倫理學混為一談,追求“天道”,一向是中國古人的傳統,魯迅先生雖然是反傳統的健將,也還是會一不小心就又掉進同樣的坑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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