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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政治、社會正義

(2025-09-22 10:22:05) 下一個

弟兄姐妹們,基督徒要不要關心政治?要不要參與政治?許多弟兄姐妹心目中的答案是否定的,為什麽?因為“我的國度不在這個世界上”,主耶穌說的。然而主耶穌山上變相之後,他依然帶著彼得們回到這個世界當中,主也說,為傳祂的福音,祂的門徒就如羊入狼群。這是主給我們的召命,讓我們把祂的福音傳到地極,所以,雖然神的國度不在這個世界上,我們不屬於這個世界,但我們卻活在這個世界當中,不僅如此,主說我們是這個世界的光和鹽,隻要不離開這個世界,我們就要在這個世界中為死而複活的主做見證。因此,我們如何離得開這個世界的人群,以及由這些人群組成的政府,以及政府所產生的政治呢?絕無可能!既然如此,我們就不可能不關心政治,更不可能不參與政治,因為我們傳福音的對象就是這世界的人群,我們和這個世界、政府、政治有著不可分割的聯係,我們的陣地就是這個世界,無論這個世界多麽醜惡、政治多麽黑暗、百姓多麽墮落,但這世界就是我們的工場,無可逃避。以賽亞書6章,神明明告訴,以賽亞先知的工場是何等的無可救藥,他工作的果效是何等的沒有指望,就像如今一樣。我們怎麽辦呢?是逃避政治,躲進自我設計的象牙塔內,還是象先知一樣,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因為在現場做工的是我們,但真正做工的卻是主耶穌的靈---聖靈,能使得一切不可能的變為可能的聖靈。我們隻是盡我們的本分,做我們能做得工作,因為我們本身就是神的工作,他掌管一切,他借著我們的工作,不僅廣傳神的福音,使得更多的罪人得救,同時也使得我們得造就,積累那天上的財寶。

然而,我們知道,這墮落世界對我們的態度和行動,敵視、逼迫、甚至殺害。Charlie kirk就因此被殺害了。政治是肮髒的,是可怕的,是殺人的,所以可以理解,有的弟兄姐妹害怕政治,害怕自己和家人受到傷害,因此,他們選擇逃避,避開這個可怕的政治,在教會、在家裏讀讀經、查查讚美詩,何等的愜意。是的,這是一種選擇,有的弟兄姐妹振振有詞,說一切都是天父掌管,我們這些卑微的人,無能為力,唯有禱告就可以了,躺平拉倒,神自會做成祂的事工。

但是弟兄姐妹,當我們見主的那一天,我們如何給我們的主交賬呢?主給了我們1000兩,我們竟然埋在了地下,連存銀行生些利息都不去做,我們豈不成了那又蠢有壞的奴奴才了嗎?

政治為什麽可怕?我們可以簡單看一下:

什麽是政治?政治(Politics)就是關於權力的分配與運用。政治為什麽這麽可怕?有幾個原因:

  1. 權力的集中:政治往往意味著掌控資源和權力,權力如果沒有製約,就可能導致腐敗、壓迫。

  2. 利益的衝突:不同群體都有自己的利益和立場,政治常常帶來分裂、鬥爭,甚至戰爭。

  3. 虛偽和操控:在政治中,表麵說的是“為人民”,實際可能是“為權力”,充滿策略、算計和操控。

  4. 影響深遠:政治決定法律、製度、社會走向,普通人往往無力改變,卻要承受後果。

雖然這麽可怕,但我們也看出,我們無法躲開政治,因為政治會影響我們的生活的方方麵麵。如果我們什麽也不做,隻能任憑政治腐敗、墮落下去,最後我們一定是落入萬劫不複的境地。因此,弟兄姐妹們,我們不能逃避,我們要積極參與,發出我們的聲音,讓世界聽到我們的福音、聽到我們的價值觀、聽到我們的需要!是的,天父掌管世界,但我們要做我們應當做的。

但是,有的弟兄姐妹,對於遠離政治有他們的理由,特別是一些來自聖經的理由。他們大概常常引用以下的經文:保羅在羅馬書 13:1說的:“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保羅告訴我們,政府和權柄的存在在某種意義上是神許可的,既然是神許可的,那麽就是我們應當順服的。

彼得在彼得前書 2:13–15說的:“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製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得告訴我們,順服是“為主的緣故”。不過這裏,彼得提到的“罰惡賞善”,顯然目前沒有政府可以做得到。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 2:1-2說的:“要為萬人禱告,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要為他們禱告,好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保羅告訴我們,要為掌權者禱告,讓他們行在神的義路上,我們才可以平安度日。

這給我們樹立了一個基本的觀念,那就是要順服掌權者,既然順服掌權者,他們做得任何事情,我們都不要過問、質疑、甚至反對!但是,保羅的教導,無疑和當時基督教剛開始,到處受抵製壓迫的背景有關,考慮到當時在各外邦人當中順利傳道的需要,樹立這樣的教導,從實踐上,是合宜的,也是必要的。

後來的馬丁路德,就非常的強調順服政府掌權者,這和他本身在天主教和諸侯貴族間夾縫生存的狀態有關,如果不是諸侯貴族的保護,馬丁路德早就可能上了火性柱,因此,他對順服的強調就非常的極端的程度,政府的任何命令和行為你都必須絕對的服從。

隻有一個例外,如果政治阻擋神的福音事工!則要反抗,甚至發起公開的宣戰。這是馬丁路德的底線,

因為新約聖經教導:若掌權者的阻擋使徒傳講福音,就應當順從神而不順從人 (徒 5:29)。這意味著順服並非盲目,而是有神的主權為最高原則,當然,馬丁路德也支持這個最後的底線。但他僅僅局限在福音事工的傳播上,而對於其他的政府明顯反對神的誡命和教導的事情,就含糊其辭。例如:當年但以理在巴比倫王的禁令下仍然禱告,而如今,我們麵對不能在學校公開禱告的禁令,是不是也要公開抵製呢?再比如,馬丁路德時期的政府欺壓農民,就不在馬丁路德的抵製範圍內。

不過,從常理上,順服必然不是沒有底線的順服!當掌權者命令你去作惡,你就有拒絕的理由,但你看沒有拒絕的權力,因為你要順服掌權者。這如何自處呢?

第二,政教分離這個理論對於基督徒的影響。

大部分基督徒都支持政教分離,因為他們認為中世紀教會黑暗,那時政教合一,教會就是政府,幹了很多壞事,因此,必須政教分離,互不幹涉,以免重蹈覆轍。

然而,弟兄姐妹們,這樣的觀點過於簡單和武斷。首先,在歐洲曆史上,政教合一,實際上從來沒有真正實現過。教皇和皇帝,始終處於角力和衝突之中,彼此相爭,互有高低。比如:授職權之爭”(11世紀)

 

  • 誰有權任命主教?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和德意誌國王亨利四世大打出手。1077年
  • 最終,國王不得不去卡諾薩城堡“受罰”,但之後皇帝勢力又反撲。
  • 說明權力從未真正合一,而是拉鋸。

再比如:十字軍東征時期

  • 教皇號召發動十字軍,國王們響應,但也有很多出於政治動機。
  • 體現出教會能動員,但不能完全控製世俗權力。

還有,16世紀,英國脫離天主教,離婚造成,亨利8世。這都體現了,政治和基督教是一種衝突矛盾,卻很難成為政教合一的例子。實際上,雖然政教沒有真正的合一,但顯然,政教緊密的交織在一起,彼此牽製、彼此滲透,彼此合作、彼此妥協、彼此無法獨立。天主教的腐敗的確和這樣的製度是分不開的,因此,政教分離就是要打破這種局麵。對基督教來說,特別是要減少政府對教會的製約和影響。

美國的獨立戰爭,就開始實踐這個政教分離。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1791)

“國會不得製定關於確立宗教或禁止自由行使宗教的法律。”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

  • Establishment Clause(建立條款):政府不得設立國教,不偏袒任何宗教。
    1. Free Exercise Clause(自由行使條款):保護個人信仰自由,政府不得阻止合法宗教行為。
 

 建國者的原則與理念

  • 托馬斯·傑斐遜:稱政教分離是 “教會與國家之間的牆”(Wall of Separation)
  • 詹姆斯·麥迪遜:強調政府對宗教不能幹涉,也不能資助某一宗教。
  • 目標:信仰自由 + 政治中立,防止宗教迫害和政治利用宗教

既然無法做到政教合一,政教分離也成為目前的共識,但任何人都無法脫離基督徒、政府的範疇,因此,有必要回到新教的起點,

既然大家支持政教分離,和基督徒不關心政治,顯然不是一個概念,為什麽這麽說:

這是一個製度或原則,意思是:

  • 政府不應該操控教會;

  • 教會也不應該直接控製政府。

這個理念最早在西方是為了 保護教會的自由,避免政府幹涉信仰。

  • 耶穌自己也說過:“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馬太福音22:21)。

  • 政教分離不是說基督徒不能參與政治,而是說 教會作為機構不能和政府權力綁在一起,否則容易腐敗。

好了,既然我們要關心政治,我們也支持政教分離,但對於政府,我們又要順服掌權者,但政府問題,我們應該要做出反應,這些似乎矛盾重重,那麽問題出在哪裏?除了政府、基督教、還有一個概念,叫社會公義。

這就是第三個問題,順服掌權者和支持社會公義之間的關係。

彌迦書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麽呢?隻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聖經強調 為弱勢群體伸冤、追求公義,這是基督徒的社會責任。

神就兩個好例子:列王紀下19:15, 神設立了兩個政變者。麵對以色列的不義和亞哈王的不義

這是神的作為?審判在神,公義在神!

那麽人就不可以做嗎?是不是來自於神的命令?如何判斷?

一個最好的例子是美國獨立戰爭?

主要原因

  1. 政治與稅收壓迫
    • 英國政府對殖民地征收印花稅、茶葉稅、關稅
    • 殖民地沒有代表權(“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2. 經濟自由
    • 殖民地希望擁有自主的貿易權和經濟政策
    • 英國實施壟斷與限製,引發反抗
  3. 宗教自由與自治思想
    • 北美殖民地多為清教徒或非國教派信徒(有些關聯,但不足夠,至少可以信,教派不同而已)
    • 他們希望在屬靈與社區事務上有自治權

因此,美國獨立戰爭,是一個好的例子,似乎不是為了福音的緣故,而主要是別的,社會的不公義,這些基督徒起來革命了。是神的授權嗎?不知道,但沒有人會質疑,獨立革命的正當性。

 

因此,1、參與政治,毫無疑問,這是基督徒的責任,也是政府賦予我們的權力,是不是基督徒,都要參與政治。

2、反對不公義、幫助窮乏認、也沒問題

3、當執政者,壓製福音,反抗、甚至刀兵相向,也無問題

但是4、但是,對於不公義的政府,要不要武裝起義?

馬丁路德不可以的,這樣就不應該有美國獨立戰爭。

那麽對於外國侵略者呢?這一定是不正義的,要不要抵抗?當然要。聖經沒有寫,但我們都這麽認為,但是神讓猶太人不抵抗巴比倫人對耶路撒冷的攻擊,投降?為什麽,不是順服,而是坦然接受自己的罪,這是神的懲罰,認罪悔改,而不是抵抗。當然,這是神的直接命令,你可以說是例外。

因此,俄羅斯侵略烏克蘭,反抗?應該毫無問題。必須的,隻是,烏克蘭沒有中國這樣組合,有了蔣介石、還有汪精衛的分工,高明的智慧

烏克蘭隻有抵抗,神沒有讓他們投降,他們也沒有講和派,那就是民族的滅亡!在所不惜。

但是如果,已經被占領了呢?我們知道清朝是侵略者,明朝拚死抵抗,死者10分之九。然而,之後呢?已經成了掌權者,要不要武力革命,趕走他們?

對於中國人,就有兩批人,成了朝廷的鷹犬,一批人組織武裝鬥爭。

但對於基督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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