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從因信稱義的角度來看,羅馬書到8章已經可以結束了。但顯然,保羅的視角比這個主題更廣、更遠,而“神的信實”、“神的話絕不會落空”,是一個羅馬書從始至終都給以重視的主題。特別是對於猶太基督徒來說,因著耶穌基督,神當初給他們猶太人祖先的應許失效了嗎?他們被神徹底放棄了嗎?外邦人和以色列人在救恩上究竟是一個什麽樣的關係呢?在9章到11章,保羅花大篇幅論述了以上這些問題。
1我在基督裏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 2 我是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 3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雖然保羅向同胞傳福音屢遭拒絕,甚至被迫害,但他並沒有因此而怨恨自己的同胞,而是正如在1-3節所說的,保羅反而為此而極度的憂愁、傷痛,因為自己的猶太同胞,不接受福音,也就拒絕保羅,保羅有種被離棄的痛苦,這痛苦到了一個地步,他寧可與基督的愛分離,自己被咒詛(自己代替同胞徹底滅亡的意思),也願意換取自己的同胞可以歸向耶穌。當然這是不可能的,保羅隻是用一個誇張的修辭,來表述自己的傷痛和無能為力!這樣的想法,是保羅在基督裏說的真話(“在基督裏”和“在神麵前發誓”的說法類似,表明這話是要向主耶穌負責的,是可靠的真話),絕不是謊言,是他的良心被聖靈感動,給他做見證(良心和聖靈在保羅心裏同為他做見證)。這一係列表述,都是為了表明保羅的情真意切,表明他為同胞的憂慮和愛心!就如摩西當年為拜金牛犢的百姓祈求(出埃及記32)!
4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
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以色列這個名字,就是神親自給以色列的祖先雅各起的名字,也是神揀選雅各作為神的應許之子的標誌,也是神白白賜給雅各及以色列人的恩典的標誌。之後保羅所列舉的福氣,都是因他們是以色列人而有的,以色列人是他們享有各樣福氣的根源。
在出埃及記4:22,神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這名分也是神親自給的,也是出於神揀選的恩典。
同時,以色列的榮耀也是來自於神,因為神經常與他們同在!
神又與以色列各祖先立了約,從亞伯拉罕到大衛,神是守約的神,祂必會遵守這些約。
神又賜給以色列人摩西律法,使得以色列在其他各民族麵前,被羨慕、被稱讚!
神又給以色列人命定各種敬拜的禮儀,保羅寫羅馬書時,聖殿可能還在,以色列人的禮儀也是他們引以為傲的神的賜予!但敬拜的形式留存,敬拜所代表的屬靈意義,即指向的主耶穌基督,以色列人卻並不真正曉得。
神的應許可能包括神對以色列人曆代的多個應許(包括物質的,如土地、後裔;也包括屬靈的,如萬國因亞伯拉罕得福),神的應許絕不會落空,這也是以色列人的美好盼望和信心所在。
5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門。
除了以上各種福氣,以色列人本身時亞伯拉罕的後代,就是他們可誇耀之處,另外,連基督這位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都是從亞伯拉罕而出,這是何等的榮耀。不過,最後一句那個他,也有的譯本認為是天父,這有一定的理由,因為基督出於猶太人,也是神賜給以色列人的福氣,因此,頌讚這位賜予各種福氣的父神,也很自然不過。而且,在11:33-36,同樣有一段讚頌神的話,前後呼應。
6 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雖然以色列人有這麽多的福氣,但他們卻拒絕接受基督所傳的福音,這是否會導致神的話(指神關於給以色列人的應許、以及神在以色列人身上的目的)落空,神的各樣應許會失效嗎?
當然不會。保羅先給了我們一個結論,這也是9-11章的主題,神的話、神的應許絕不會落空!之後,保羅給出為什麽不會落空的解釋。
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這句話,什麽意思?和神的話不會落空,有什麽關係呢?最直接的理解,就是雖然都是以色列的後代,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信主的以色列人!第一個“從以色列生的”,指的是肉身的猶太人,第二個以色列人,指的是與神立約的以色列人(真以色列人),為什麽這麽說?接下來保羅就會解釋。
7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做他的兒女,唯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正如亞伯拉罕,他的後裔有兩個,以實瑪利和以撒,按傳統以實瑪利是長子,但按神的旨意和選召,和撒拉生的以撒才是神應許的繼承者,即以撒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以實瑪利和他的母親夏甲就被亞伯拉罕遣走了。神說,唯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所以說,不是從以色列生的,都是以色列人!肉身的以色列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但隻有從以撒生的,才是被揀選的神的兒女,是真兒女!
8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唯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為什麽以撒才是神的兒女?因為他是按著神的應許而生的,而其他亞伯拉罕靠肉身所生的那些兒女,就不是神的兒女。所以說,唯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才算是”,也隱含著神的揀選的恩典。
9 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9節引用創世紀18:10來支持保羅的論述,證明以撒就是神應許的那個亞伯拉罕的後裔,而不是亞伯拉罕其他的子女。進一步說明,不是從以色列生的,都是以色列人!即不可能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會接受耶穌,而接受基督的以色列人必然是神應許和選召的人,它純粹是出於神的恩典,而不是靠人的意思。
10 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 1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隻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12 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 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為充分解釋6節上這個主題,保羅又加多了一個例子,就是雅各。可能你會認為,以實瑪利被棄絕,可能是因為他是使女所生的緣故。保羅就加多一個雅各的例子,來否定這樣的看法。因為雅各和以掃是同一個母親所生,又是雙胞胎,但神卻揀選了後出來的小的雅各,神根據什麽如此揀選呢?保羅說,不是靠兩個人長大之後的行為,而是靠神的旨意。因為,神的揀選在他們沒出生以前,就已經決定下來了。所以保羅說,“隻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這裏保羅就提出一對新的概念,揀選和行為。
13節引自瑪拉基書1:2-3,用來小結雅各被揀選的理由,一個被神愛,一個被神恨惡,當然,這裏恨惡,是和愛相對的反義詞,更對的是修辭上的用法,而不是說神真的恨惡以掃。在創世紀29:30-31說雅各愛拉結,恨利亞,也是相同的修辭手法。另外,在申命記2:5 記載,神賜給以掃,也使他成為大族,也可看出神並不是真的恨惡以掃。
14 這樣,我們可說什麽呢?難道神有什麽不公平嗎?斷乎沒有!
既然神的選召不憑人的優缺,而是靠神的旨意,那麽神會不會失去公正呢?所以14節跟著就提出這個問題,難道神有什麽不公平嗎?即使以實瑪利、以掃做的再好,已經注定不被揀選,注定不是神的應許的兒女?這公平嗎? 保羅的回答是,斷乎沒有任何的不公平!下麵就緊接著相應的解釋。
15 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保羅先引用了出埃及記33:19, 神顯現祂的榮耀給摩西時,講的這番話。實際上並沒有從正麵來回答14節的問題,而是仍然你是從神的主權、神的至高旨意來論述,人根本沒有資格來問出這個疑問。因為從憐憫和施恩典這個角度來說,完全是神的自由,身為罪人的我們根本不配問出這樣的問題,罪人把人對於公平和價值的理念居然要加在神的身上,豈不是豈有此理!不僅如此,罪人還要求神按照人的公平理念來行事,豈不知神有祂自己的公平理念,祂的憐憫和恩待,絕不會按人的心意而發,而全然是按祂自己的旨意和目的。
總罪的角度來說,人都是罪人,人的結局都是滅亡,神完全可以不揀選任何人,任由這些人沉淪滅亡,這顯然也是公平的。但神不會如此,因為祂是憐憫慈愛的神,祂斷不會任由所有人都滅亡,因此,祂揀選一些人讓他們得救,這如何可以說祂不公平呢?難道讓所有的人都滅亡就是我們想要的公平嗎?
16 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隻在乎發憐憫的神。
因此,16節小結到,神的憐憫和恩待,根本不在乎那為此而定意的人,也不在乎靠人的努力而奔跑的人的意思(使用運動員的情景來比喻人的努力),而隻在乎發出者憐憫和恩待的神自己。因此,神的憐憫,神的揀選,不在人的努力和心意,而全在於那位發憐憫的上帝自己。
17 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17節保羅更進一步,不僅神施憐憫是出於祂至高的旨意,連讓誰剛硬,抵擋神的旨意,也是出於神的至高旨意,而不以人的心思意念為出發點,也不會隨著人的心思意念而行事。引用的例子就是法老,出埃及記幾次記載神使法老剛硬,不放以色列人出埃及,很多人將使得法老剛硬,理解為任憑法老剛硬,就是出於人的理念,無法接受神問什麽會讓人剛硬,做邪惡抵擋的事,那樣對於法老豈不是不公平嗎?公義的神,豈會做這樣不公的事?這樣的理解,和14節提出質疑的人其實一樣,也是落入把人的意念強加在神的身上的誤區。以賽亞書 45:7就說:“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 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神為什麽使得法老剛硬,祂的目的是:我將你興起來(這個詞是把某人興起來為完成某一個特定的目的),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拯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拯救者、大能者)傳遍天下。因著法老的剛硬,以色列人無法離開,神才能不斷的彰顯祂的大能和奇妙的作為,神的名也得以傳遍天下。法老的剛硬實際也是神達到這個目的所使用的器皿,法老是邪惡的,逼迫以色列人的,但神也使用他成為神達到祂的至高旨意的器皿,法老的剛硬也成為以色列得拯救的一個因素,這是神的主權,我們這些和法老同為器皿的人,有什麽資格去質問神呢?
需要注意的是,神讓法老剛硬也是在法老自己主動心硬抵抗神的旨意之後發生的,讓一個心裏剛硬的人繼續剛硬,也隱含著神對人自由意誌的回應。
18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18節為15-17節做小結,這樣看來,無論是憐憫誰,還是讓誰剛硬,就都是神的主權,都是神定意要做的,而不是隨任何人的定意。憐憫摩西,是神的主權,使得法老剛硬,也是神的主權,並都有神自己的目的和美意,斷乎不是人可以判斷和質問的!正如詩篇8:3–4所說:“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麽,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麽,你竟眷顧他?” 不是人配得什麽?而全然是神的恩典、神的憐憫,以撒不配得神的應許,雅各也不配得神的應許,全然是神的揀選、神的憐憫、神的恩待,這樣看起來,人如何有資格問神,你公不公平呢?!保羅實際上並沒有正麵的給出對這個問題的解釋,而是從神的至高主權,來宣告,人完全沒有資格質問神是否公平!既然無權無資格問,保羅自然沒有必要詳細解釋為什麽!而這個問題,本身可能就是一個奧秘,無論使用哲學、邏輯、推理、經驗,可能都不會得到一個令人完全滿意的答案。而慈愛、公義的神,祂做事的目的也必定是好的、是於愛祂的人有益的,正是8:28 那句“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阿門!
1-18節,保羅以“為猶太同胞拒絕耶穌而傷痛”開始,然後提出,因為這麽多以色列人拒絕耶穌,因而無法得到耶穌的救恩,這表明神當年給列祖的應許落空了嗎?斷然不會,因為本來就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被神選召,成為神的兒女。正如以撒被召、以實瑪利被舍棄,雅各被召、以掃被舍棄一樣。如此一說,就會有接著的疑問,神這樣行是不是不公平啊?斷乎不是,因為憐憫誰、不憐憫誰、或是讓誰剛硬抵擋神,都是神的主權,神不會追隨任何人的定意,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注釋:從以上的經文,很多信徒會聯想到兩個複雜的神學問題,一個是預定論,包含雙重預定論;一個是神的預定的至高主權和人的自由意誌的關係。這兩個問題,在這裏顯然找不到全麵的答案,也不是保羅在這裏所要討論的主要問題。而這兩個問題,也實在是個奧秘,經過幾百年來的討論,眾多神學家也沒有討論出一個明確、多有共識的答案來。
備注:我的這些”羅馬書讀經筆記“,很多地方參考了D.A.Carson 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聖經綜合解讀”,周兆真羅馬書中文聖經注釋,鮑會園羅馬書天道聖經注釋,李思靜博士的一些講道內容、以及其他一些參考書目。非常謝謝這些學者提供的一些見解。求聖靈繼續帶領,使我可以完成羅馬書的讀經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