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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1:19-20 明明可知的神性

(2025-03-14 11:15:35) 下一個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18節說到不義的人通過行不義的事,壓製神的真理,19、20節接著講,他們之所以如此,並不是出於無知,不知道有神,而是他們不肯謙卑在神的腳前,裝作無知,裝作看不到。

人所知道的神的事情”,可能包括神的存在、神的神性、神的大能、神的創造等。對於神的救贖的真理,除了聖經,神並沒有在其他地方給以啟示。

神的事情,神已經顯明給世人看。“顯明在人心裏”,原文是“在他們中間”,不是強調這個顯明隻作用在人的心裏,而是強調神已經通過自然界等明明可知的現象,把祂的神性和大能顯明給人了。正如神救恩的啟示一樣,都是來自神主動的啟示,沒有神的啟示,我們就無法從祂所造之物看到其中神的奇妙作為和神的大能及神性。

因此,顯然神的啟示就包括兩個範圍的內容,一個被稱為普遍啟示,關於神的創造和大能,另一個則被稱為特殊啟示,關於神奇妙的救恩。

20節則具體解釋神是如何顯明祂自己給我們的呢:

首先,神的永能和神性是可知的。“永能”的用法在新約很少見到,“永“強調的可能是時間的長遠,呼應”自從造天地以來“直到”永遠“,永不會改變。神的大能當然是如此,這也可以說是祂神性的一部分,全能、慈愛、公義、良善、聖潔,常常被我們用來表達神的神性。保羅宣告說,這些都是可以被知道的。

第二、神的永能和神性是眼睛無法看到的。但神的永能和神性又是眼睛不能看到的,因為神的永能和神性是透過祂所創造的宇宙間接啟示給我們的,我們看到的隻是祂的創造,神並沒有直接讓我們眼睛看到祂,包括祂的大能和神性,而是通過在我們的悟性中,領會知道這個宇宙背後那位創造者---神的永能和神性。

第三、神的永能和神性是可以曉得的。這裏的曉得,指的是心靈的領悟,本來眼睛看不見的,卻可以通過心靈的思想,(用心靈)看見了本來(眼睛)看不見的。這個領悟的能力當然來自於神的恩賜,聖經一開始就啟示我們,人是按神的形象和樣式被造的,神吹了一口氣,不僅把人從泥土所捏造的死的塑像變成為活的人,同時,也把思想、領悟等內在的能力賜給了人,這是何等的恩典和慈愛,任何其他活物,都沒有這樣的恩賜和能力。

第四、對於神的啟示,人可以曉得,無可推諉,除非你故意裝作不知道、不去思想,不去領悟,故意做一個愚頑人。

這裏的叫人無可推諉在文法上有兩個可能,一是結果,意思是神已經向你顯明了祂的永能和神性,你應該領悟得到,但你卻故意做愚頑人,那麽你承受神的憤怒的責任就在於你自己了,你沒有任何借口責怪神。第二是目的,意思是神向你顯明祂的永能和神性,祂的目的是使得你應該領悟得到,無可推諉。這兩個意思實際上沒有大的分別。

總之,保羅通過這兩節經文告訴我們,對於神的永能和神性,我們明明是可以知道的,因為祂通過祂的創造,已經給我們顯明了,我們雖然眼睛不能直接看到,但我們通過心靈的思想和領悟,是可以看到的。因此,既然看到了,我們就應該謙卑俯伏在祂的腳前,尊祂為大、榮耀祂、讚美祂、敬拜祂。但如果我們故意做一個愚頑人,不去思想、不去領悟,甚至裝作瞎子,故意無視神的啟示,那我們就無可推諉的自取神的憤怒了。可悲的是,我們都是不義的人,都是無可推諉的背離上帝啟示的人,都是注定在神的憤怒當中自取滅亡的人!

備注:我的這些”羅馬書讀經筆記“,很多地方參考了D.A.Carson 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聖經綜合解讀”,周兆真羅馬書中文聖經注釋,鮑會園羅馬書天道聖經注釋,李思靜博士的一些講道內容、以及其他一些參考書目。非常謝謝這些學者提供的一些見解。求聖靈繼續帶領,使我可以完成羅馬書的讀經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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