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章開始,摩西進入了具體的律例和典章的論述。
摩西首先提及的是關於敬拜的問題,顯然敬拜是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需要最先的提及。摩西要求首先要毀滅當地的和異教崇拜有關的所有東西,“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侍奉耶和華你們的神”,接著,摩西就提出神對敬拜的規定:集中中央式的敬拜。“ 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裏去求問”。
對於我們基督徒,我們不需要去某一個教會集中中央敬拜主,也沒有這樣的一個地方。司提反就宣告,神在哪裏,哪裏就是聖地(見使徒行傳7章)。因此,我們要選擇一個教會,過敬拜主的生活。我們要親自到教會和弟兄姐妹們一起敬拜主,包括主日敬拜和平時的團契生活,任何網絡的敬拜,都不符合我們敬拜的要求,也不利於弟兄姐妹生命的成長,希伯來書作者就警告我們:“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10:25)
然後在13章,摩西立刻專門列出了三類誘惑以色列人轉拜別神的人,要受到死刑的處罰:1、假先知;2、最親的人;3是整個城的人。神的律例如此嚴厲,可見轉離真神,去崇拜別神,對神的子民來說,是最為嚴重的罪過。
在14、15章,摩西繼續教導以色列人,除了中央敬拜,他們平時的生活,也同樣是敬拜。因此,對以色列人來說,每一天的生活都是敬拜,都要活出和其他民族不一樣的生活。14章1-2節,規定了對待死去的親人,不可仿效當地異教人的方式(用刀劃身、額上剃光)。之後3--21節,規定了食物上,隻有神定為潔淨的才可以吃(這裏強調的潔淨和食品的衛生可能有關,但不是這裏的重點,這裏的重點是神潔淨的,才可以吃,為什麽神潔淨這個,不潔淨那個,不是重點,也不重要)。在22--29節,涉及到以色列人收成的三個十分之一的奉獻,特別提到不要忽略了無產業的利未人、寄居者、孤兒寡婦。在15章,摩西規定了安息年的債務的豁免,也和以色列人的財富分配有關,這樣以色列人中間就沒有窮人了。這樣的豁免同樣適用於奴婢,以及應歸給神的頭生牛羊,都要拿出來獻給神。
在16章,摩西提到三個節期,規定以色列人要在這三個節期去中央敬拜。16章和12章首尾呼應,把日常的生活14、15章包括進去,從而宣告以色列人每一天的生活都是敬拜。“16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 17 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
弟兄姐妹們,我們基督徒也同樣,主日敬拜和其他的六日,都是一樣的,都要聽從神的吩咐、操練自己的屬靈生命。其餘6日活好了,敬拜就會有精神,會覺得有意思,敬拜完了,又會得力量、繼續活在神指明的道路上,去過下一個6日的生活。相反,其餘6日活得充滿罪惡,敬拜就可能沒有意思,心情沉重,敬拜的效果可能就不好,對下個6日就不一定會有好的影響和促進。總之,主日敬拜和日常生活是一體的,不可以割裂開來,過不一樣的生活。感謝神!
備注:我的這些”聖經創世紀讀經筆記“,很多地方參考了D.A.Carson 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聖經綜合解讀”,李思靜博士的一些講道內容、黃錫木編著的” 四福音與經外平行經文合參“ 、法蘭士所著、沈允翻譯的”丁道爾 新約聖經注釋---馬太福音“ 以及其他一些參考書目。非常謝謝這些學者提供的一些見解。求聖靈繼續帶領,使我可以完成馬太福音的讀經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