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首次向我們啟示了那位獨一真神,耶和華,祂是一個什麽樣的神:
1、宇宙的創造者: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神說、神說......這宇宙就成了。
2、宇宙的主宰:神是宇宙、地球、人類,一切被造之物的主,當創造完畢,神絕沒有退隱江湖,任祂所創造的一切自生自滅、自我運轉,而是繼續掌管一切,並按著祂的至高主權和旨意、計劃來維護、管理整個宇宙,包括人類。在創世紀整篇的記述中,神始終都是主角,始終都是主動的介入,按著祂的至高旨意和計劃,行創造、救贖的奇妙工作。
3、神是聖潔的神:神起初的創造是甚好的,一切的運行和彼此間的關係都是和諧美好的,但當罪進來世界之後,起初美好和諧的關係被敗壞,神的美好創造,被扭曲成不好的、墮落的。神是聖潔的,祂無法容忍被罪汙穢的人及自然界持續敗壞下去,神就施行審判,借以扭轉這醜陋、墮落的局麵,使得墮落的人及其他被造物,能夠恢複到起初美好的樣子。
4、神是愛:神創造了我們,就仿佛生下我們的父母,祂從始至終,都愛我們,無論我們做的好,還是不好。愛也包含著管教,一味的縱容,不是真的愛,而是可能會給兒女帶來毀滅的愚蠢。神造我們,就愛我們,當我們犯罪的時候,神就管教我們,使我們回轉到好的方向上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的經曆,就是被神愛與管教的例子。另外,神是愛,祂愛我們,就給與我們無限的恩典。當我們犯罪墮落,偏離了祂方向的時候,祂不是徹底放棄我們,而是救贖我們,改變我們,使我們回轉到祂的方向上來。
5、神是公義的:神是聖潔的,神也是公義的,祂必不會當有罪的為無罪,祂是那位最終要施行審判的神,我們的所作所行,最終都要麵對祂的審判,無一遺漏、無一例外。大洪水、巴別塔、所多瑪,都是公義的神施行審判的範例。
6、神是有改變大能的神:神可以把一切不好的,改變為好的,包括亞伯拉罕等幾位以色列人的祖先,他們的生命一直被神改變,直到他們成為神手中尊貴的器皿。
7、神是又真又活的神:神不是冰冷的、高高在上的、無法感知的存在,而是真實的、主動和我們建立關係的活神,祂主動和我們建立關係,讓我們在與祂的交通中經曆祂的存在、祂的大能、祂的愛與恩典。創世紀記載的我們的先祖,就是沐浴在這樣的氛圍當中,經曆這樣的愛與恩典。神先愛我們,與我們建立愛的關係,然後我們就可以愛祂,回應祂的愛與恩典,接受祂的愛的管教,從而成為和祂有親密關係的兒女。
8、神是信實的:神起初所造的是甚好的,雖然被罪敗壞了,但神絕不會任由罪敗壞祂的所造物,祂必會把不好的變為好的,因為祂的旨意本來是好的。神還主動與人立約,神與人所立的約,就充分體現了神的慈愛、神的恩典、神的救贖的心意、神的改變的大能,而這約一旦立定,祂就絕不會背約,祂是永遠守約的那一位。
感謝讚美神,祂造我們的心意是好的,無論這世界如何的敗壞、墮落,神把我們放在其中,都有祂美好的旨意和計劃,最終祂讓我們得的是:好的無比的,永恒的、與他同在的生命,因此,無論在何種境況下,我們都要跟隨祂、信靠祂!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