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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做大兒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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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做大兒子嗎?--路加福音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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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色列人成為大兒子

15 眾 稅 吏 和 罪 人 都 挨 近 耶 穌 , 要 聽 他 講 道 。

法 利 賽 人 和 文 士 私 下 議 論 說 : 這 個 人 接 待 罪 人 , 又 同 他 們 吃 飯 。

耶 穌 就 用 比 喻 說 :你 們 中 間 誰 有 一 百 隻 羊 失 去 一 隻 , 不 把 這 九 十 九 隻 撇 在 曠 野 、 去 找 那 失 去 的 羊 , 直 到 找 著 呢 ?找 著 了 , 就 歡 歡 喜 喜 的 扛 在 肩 上 , 回 到 家 裡 ,就 請 朋 友 鄰 舍 來 , 對 他 們 說 : 我 失 去 的 羊 已 經 找 著 了 , 你 們 和 我 一 同 歡 喜 罷 !

我 告 訴 你 們 , 一 個 罪 人 悔 改 , 在 天 上 也 要 這 樣 為 他 歡 喜 , 較 比 為 九 十 九 個 不 用 悔 改 的 義 人 歡 喜 更 大。

15章的主角是2節的法利賽人和文士,他們不認同主耶穌和稅吏、罪人在一起。在自以為敬虔的法利賽人和文士看來,眾稅吏和罪人是不潔淨的,外邦人也同樣如此,這些不潔淨的人在神麵前毫無價值,對他們不需要任何同情和體恤,所以法利賽人和文士無法忍受主耶穌竟然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因此,主耶穌講了一個迷失的羊的比喻,在比喻結尾,主耶穌親自給了一個總結性的論述,7節,一 個 罪 人 悔 改 , 在 天 上 也 要 這 樣 為 他 歡 喜 , 較 比 為 九 十 九 個 不 用 悔 改 的 義 人 歡 喜 更 大。”,這裏99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指的就是這些法利賽人和文士,耶穌在這裏提醒這些法利賽人,你們應該象天使那樣,為一個罪人的悔改而歡喜快樂!

或 是 一 個 婦 人 有 十 塊 錢 , 若 失 落 一 塊 , 豈 不 點 上 燈 , 打 掃 屋 子 , 細 細 的 找 , 直 到 找 著 麼 ?找 著 了 , 就 請 朋 友 鄰 舍 來 , 對 他 們 說 : 我 失 落 的 那 塊 錢 已 經 找 著 了 , 你 們 和 我 一 同 歡 喜 罷 !10 我 告 訴 你 們 , 一 個 罪 人 悔 改 , 在 神 的 使 者 麵 前 也 是 這 樣 為 他 歡 喜 。 

耶穌恐怕這些法利賽人和文士還不能明白上一個比喻的真正含義,於是祂又講了一個幾乎同樣主題的比喻,隻是把一隻羊,換成了一個錢幣,而且主耶穌在比喻結尾再一次給出了那個結論性的論述,10節,“一 個 罪 人 悔 改 , 在 神 的 使 者 麵 前 也 是 這 樣 為 他 歡 喜 。 ”主再一次提醒這些法利賽人,你們應該象天使那樣,為一個罪人的悔改而歡喜快樂!

我們清楚的看到,主耶穌實際上是借這兩個比喻,向這些法利賽人和文士,提出同一個問題:你們這些法利賽人和文士會象天使那樣,為你們的那些稅吏和罪人同胞的悔改而歡喜快樂嗎?

11 耶 穌 又 說 : 一 個 人 有 兩 個 兒 子 。12 小 兒 子 對 父 親 說 : 父 親 , 請 你 把 我 應 得 的 家 業 分 給 我 。 他 父 親 就 把 產 業 分 給 他 們 。13 過 了 不 多 幾 日 , 小 兒 子 就 把 他 一 切 所 有 的 都 收 拾 起 來 , 往 遠 方 去 了 。 在 那 裡 任 意 放 蕩 , 浪 費 貲 財 。14 既 耗 盡 了 一 切 所 有 的 , 又 遇 著 那 地 方 大 遭 饑 荒 , 就 窮 苦 起 來 。15 於 是 去 投 靠 那 地 方 的 一 個 人 ; 那 人 打 發 他 到 田 裡 去 放 豬 。16 他 恨 不 得 拿 豬 所 吃 的 豆 莢 充 飢 , 也 沒 有 人 給 他 。17 他 醒 悟 過 來 , 就 說 : 我 父 親 有 多 少 的 雇 工 , 口 糧 有 餘 , 我 倒 在 這 裡 餓 死 麼 ?18 我 要 起 來 , 到 我 父 親 那 裡 去 , 向 他 說 : 父 親 ! 我 得 罪 了 天 , 又 得 罪 了 你 ;19 從 今 以 後 , 我 不 配 稱 為 你 的 兒 子 , 把 我 當 作 一 個 雇 工 罷 !20 於 是 起 來 , 往 他 父 親 那 裡 去 。 相 離 還 遠 , 他 父 親 看 見 , 就 動 了 慈 心 , 跑 去 抱 著 他 的 頸 項 , 連 連 與 他 親 嘴 。21 兒 子 說 : 父 親 ! 我 得 罪 了 天 , 又 得 罪 了 你 ; 從 今 以 後 , 我 不 配 稱 為 你 的 兒 子 。22 父 親 卻 吩 咐 僕 人 說 : 把 那 上 好 的 袍 子 快 拿 出 來 給 他 穿 ; 把 戒 指 戴 在 他 指 頭 上 ; 把 鞋 穿 在 他 腳 上 ;23 把 那 肥 牛 犢 牽 來 宰 了 , 我 們 可 以 吃 喝 快 樂 ;24 因 為 我 這 個 兒 子 是 死 而 復 活 , 失 而 又 得 的 。 他 們 就 快 樂 起 來 。25 那 時 , 大 兒 子 正 在 田 裡 。 他 回 來 , 離 家 不 遠 , 聽 見 作 樂 跳 舞 的 聲 音 ,26 便 叫 過 一 個 僕 人 來 , 問 是 甚 麼 事 。27 僕 人 說 : 你 兄 弟 來 了 ; 你 父 親 因 為 得 他 無 災 無 病 的 回 來 , 把 肥 牛 犢 宰 了 。28 大 兒 子 卻 生 氣 , 不 肯 進 去 ; 他 父 親 就 出 來 勸 他 。29 他 對 父 親 說 : 我 服 事 你 這 多 年 , 從 來 沒 有 違 背 過 你 的 命 , 你 並 沒 有 給 我 一 隻 山 羊 羔 , 叫 我 和 朋 友 一 同 快 樂 。30 但 你 這 個 兒 子 和 娼 妓 吞 盡 了 你 的 產 業 , 他 一 來 了 , 你 倒 為 他 宰 了 肥 牛 犢 。31 父 親 對 他 說 : 兒 阿 ! 你 常 和 我 同 在 , 我 一 切 所 有 的 都 是 你 的 ;32 隻 是 你 這 個 兄 弟 是 死 而 復 活 、 失 而 又 得 的 , 所 以 我 們 理 當 歡 喜 快。

已經講了兩個比喻,主耶穌仍然擔心這些法利賽人和文士還沒有真正的明白。於是祂講了第三個比喻,我們通常給這個比喻起一個題目叫“浪子的比喻”,實際上這個題目是值得商榷的,因為在比喻的後半部分,沒有再提小兒子浪子,而是完全集中在大兒子身上,因此,比喻的題目叫“大兒子的比喻”可能更為貼切。在比喻的最後,耶穌在前兩個比喻的結論性論述,再次出現。 隻 是 你 這 個 兄 弟 是 死 而 復 活 、 失 而 又 得 的 , 所 以 我 們 理 當 歡 喜 快。”因此,對小兒子浪子的描述就仿佛一個前言,而比喻真正的主角是大兒子。大兒子指的當然就是這些法利賽人和文士,主耶穌仍然提醒這些法利賽人和文士,你們應當為一個罪人悔改而歡喜快樂。

這個大兒子如何選擇呢?他最後進沒進家裏和父親一同歡喜快樂呢?主耶穌在這裏給這些法利賽人和文士以及我們這些讀者,留下了一個懸念。

但大兒子所比喻的這些法利賽人和文士即使明白了耶穌的比喻,也沒有聽從主耶穌的勸告,不僅如此,他們甚至最後還殺了這位勸告他們的主耶穌。我們外邦人和稅吏、罪人都是耶穌比喻中的小兒子,我們因著主耶穌的寶血,被接回父的家中,但那些以法利賽人和文士為主的以色列人,卻並不接納我們,他們就如同那個大兒子,在門外義憤填膺,發怒氣,拒絕進入家中,與父及我們這些浪子一同歡喜快樂。

二、以色列人的複興情結

2000年過去了,大多數的猶太人,和當年的法利賽人和文士一樣,仍然不相信耶穌基督就是他們的救主,他們的彌賽亞。他們一直期盼著他們心目中的彌賽亞來臨,也帶來以色列國的複興。這盼望,從公元前586年被擄開始,一直到今天,他們期盼以色列民族的大複興,昔日大衛、所羅門時代的輝煌重現。但他們卻拒絕耶穌,這位真正的救主。

對於以色列國複興的時間,耶穌的門徒,也同樣極為關心,甚至在耶穌複活後就要升天之前那一刻,門徒們最為關心的仍然是這個複興的問題。

使徒行傳1章 記載: 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你複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 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耶穌的門徒知道主耶穌就是彌賽亞,既然彌賽亞來了,理應要帶來以色列國的複興,這複興何時來到呢?是耶穌升天之後的哪一時刻呢?耶穌回答他們說,複興的日期,是天父所定的,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言下之意,你們不需要知道,因為這個並不重要。門徒心裏認為最重要的複興,主耶穌在這裏卻暗示他們,其實這個並不重要。那什麽才是更重要的?在8節,主耶穌接著說,你們要把福音從耶路撒冷傳到地極,這個才是更為重要的事情。

其實,8節是主耶穌從以賽亞書49章6節引用過來的。經文說:“ 現在他說:‘你做我的仆人,使雅各眾支派複興,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使你做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 以賽亞在此也宣告同樣的教導,以色列國的複興,尚為小事。那麽什麽是大事呢?是外邦人通過以色列人得到救恩,這才是最重要的事。這裏的地極,不是指南極北極,福音不需要傳給企鵝、北極熊,這裏的地極和外邦是平行詞,是希伯來文語法常用的修辭手法,兩個詞是同一個意思。以賽亞要宣告的就是:神的救恩,要通過以色列人傳給外邦人,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但很可惜,以色列人並不明白先知宣告的真正含義,他們始終隻是把自己民族的複興,擺在最重要的位置,而無視神借著先知所發出的勸告與命令。

使徒保羅卻不同,他是神特意揀選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徒,他全然明白主耶穌的教導,始終把給外邦人傳福音的大使命,放在他所有事工的中心,他不關心以色列國的複興,他隻關心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救恩,他為此三次旅行宣道,最後來到羅馬,並死在羅馬。在他的那個時代,地極這個外邦的所有地方,他本人沒有辦法都去到,而羅馬是當時世界的中心,條條大路通羅馬,福音在羅馬興旺,就會波及到世界其他各個地方。保羅最後來到羅馬,把羅馬作為他最後的福音事工基地,就是保羅那一代基督徒對於主耶穌所交代的大使命的初步完成。他在提摩太後書4:7 說:“打過那美好的仗,我打過了;當跑的路,我跑完了實在是對自己一個美好的總結。

三、以色列人同蒙神拯救

但和保羅不同,以法利賽人和文士為核心的以色列群體從殺害主耶穌開始,就成為基督徒的仇敵,他們拒絕耶穌、拒絕福音,為此,保羅極為痛心。他在羅馬書9章一開始就說:“我是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保羅在願意。” 在9章31節他說:“ 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 32 這是什麽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隻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14章 6節說:“ 我 就 是 道 路 、 真 理 、 生 命 ; 若 不 藉 著 我 , 沒 有 人 能 到 父 那 裏 去 。”因此,在得救上,除了主耶穌,沒有其他的任何途徑,很多以色列人因著他們的自以為義,硬著頸項,就陷在失落的境地當中。從使徒行傳結尾,保羅總結性的陳述,就可以看出保羅對此的心痛與無奈。使徒行傳28章 25--28節說:“聖靈借先知以賽亞向你們祖宗所說的話是不錯的。 26 他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 27 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 28 所以你們當知道,神這救恩如今傳給外邦人,他們也必聽受。”這段話,在福音書中主耶穌多次引用,實際上最早出現在以賽亞書6章,當先知主動請命,說我在這裏,請差遣我!的時候,神馬上給了他這一段令人十分沮喪悲觀的話,先知當年所麵對的以色列人的情況,和幾百年後保羅所麵對的以色列人的情況,是何等的相似。

我們看看現如今,從以色列人信耶穌的比例,就可以看出些端倪。如今以色列國950萬人口,新教的信徒僅僅不到2萬人,同時,這些新教基督徒,在尋找職業、接受教育以及社會交往等方麵,都受到各樣的逼迫和排擠。甚至今天,在以色列境內,向以色列人直接傳福音仍然是不合法的。

 保羅在9章4節說:“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那麽,神當初對以色列列祖的應許落空了嗎?斷乎不是。保羅在羅馬書9章 6節接著說:“ 這不是說神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做他的兒女,唯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唯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神的救恩,不單是給亞伯拉罕肉體的兒女的,也是給其他得應許的兒女的,就是我們這些通過耶穌的血而進入神的應許的基督徒。神當初就應許,萬族會因亞伯拉罕而得福,指的就是我們這些外邦人信徒,我們也是神所應許的後裔!我們也是以色列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不是血統的,而是應許上的。我們也因著亞伯拉罕,而得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和應許。感謝神!

那麽,以色列人被神徹底棄絕了嗎?正如保羅在羅馬書111節所說:” 1 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 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麽說的呢?他在神麵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 “主啊,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隻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 神的回話是怎麽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 雖然,正如保羅在1117節的比喻,那些失落的以色列人被比作幾根被神折下來的枝子”,但神並沒有棄絕他們,神仍然為祂自己留下許多餘數,我們可能看不到,我們可能對以色列同胞的境況十分的悲觀,但神是天父,是掌管萬有的神,這世界是天父的世界,以色列人和我們外邦人的救贖,都在神的計劃當中。

同時,保羅告訴我們:我們這些外邦信徒,並非取代了以色列人,而是和以色列人共同處在神的救贖計劃當中。保羅也警告我們,不要驕傲誇口。正如他在11章17--24節說:”17 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 18 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 19 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 20 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21 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22 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隻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裏;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23 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重新接上。 24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保羅通過這段經文告訴我們:1、外邦信徒不要誇口,我們本是逆性嫁接上去的,誇口就是不信,是奪去神的榮耀,結果可能也會被砍下來,正如有些原來的枝子以色列人因為不信被砍下來一樣。2、雖然有些以色列人犯罪失腳,被神砍下來,但神不會就此棄絕他們,神仍然等著他們回轉悔改,一旦他們悔改,他們就會被接回原本的樹根(就是主耶穌)。神既然給野枝子恩慈,給他們救恩,他對本來的那些枝子,也不會徹底的割斷聯係,而不給他們回頭的機會。3、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一起享用樹根的營養(那就是主耶穌)。外邦信徒,既然得到了神的恩慈,就要站立得住,不要誇口,而是為以色列人的得救禱告;那些曾經硬心的以色列人,也要悔改回頭,和外邦信徒一同連在基督這樹根上。

保羅接著說:28 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 29 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30 你們從前不順服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 31 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 32 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保羅借此告訴我們:雖然一些以色列人因為抵擋福音而成為神的仇敵和基督徒的仇敵,但因為列祖的原因,他們仍然是蒙神慈愛的,神的恩賜和揀選,是沒有後悔的,它一定會成就。外邦信徒因為以色列人硬著心,不順服神,反而得到神的憐恤和拯救,那麽,神也會因著憐恤外邦人,而同樣給這些以色列人憐恤和拯救。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一樣,本來都處在不順服當中,但因著神的憐憫和慈愛,都會被神拯救。正如以賽亞書63章16節說:“亞伯拉罕雖然不認識我們,以色列也不承認我們,你卻是我們的父!耶和華啊,你是我們的父,從萬古以來,你名稱為我們的救贖主。 ”64章8節說:耶和華啊,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你是窯匠,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 即使以色列的先祖因以色列人的悖逆、不順服,而不認這些後裔,神都不會放棄他們,神永遠都是他們的父,祂是塑造以色列人的窯匠,也是塑造我們外邦信徒的窯匠,我們永遠都是祂手裏的工作。無論是以色列人、還是外邦信徒,我們同蒙應許、同蒙塑造、同蒙拯救、同蒙恩典與慈愛,祂是我們永遠的父,我們是祂手裏的工作。

因此,我們外邦信徒不是替代了以色列人,而是同一個樹根(主耶穌)身上的不同的枝子,以色列人是原枝子,我們是被神接上的野枝子,當我們不順服神、悖逆神的時候,神可能也會把我們砍下來。祂對不信的以色列人(原枝子)如此,對不順服、悖逆神的外邦信徒(野枝子)就更是如此。

四、以色列的複國與複興

1948年,以色列複國了,這當然是對以色列人一個巨大的鼓舞和激勵,是神大能的作為。曆時2000多年,一個在世界上被拋來拋去的民族,居然在故土複國了。在人,這是絕不可能發生的事,但在神,凡事都能。然而,這次的複國是以賽亞先知所講的那個複興嗎?還隻是世界進入末世的一個必要的步驟呢?

對於以色列人真正的複興,我們看看先知是怎麽說的。以賽亞書27章12-13節說:“以色列人哪,到那日,耶和華必從大河直到埃及小河,將你們一一地收集,如同人打樹拾果一樣。13 當那日,必大發角聲,在亞述地將要滅亡的,並在埃及地被趕散的都要來,他們就在耶路撒冷聖山上敬拜耶和華。”在以賽亞書49章12-13節說:“看哪,這些從遠方來,這些從北方,從西方來,這些從[b]國來。” 13 諸天哪,應當歡呼!大地啊,應當快樂!眾山哪,應當發聲歌唱!因為耶和華已經安慰他的百姓,也要憐恤他困苦之民。”

很明顯,神應許以色列人的大複興,不隻是複國那麽簡單,而是全體人類信仰耶和華這位獨一真神的大複興,耶路撒冷聖城將成為全世界信仰的中心,各地的人都來和以色列人一起來敬拜那位獨一的主。

我們看看如今以色列國的景況,與先知所預言的大複興的差距是何等的巨大。如今,不僅耶路撒冷沒有成為信仰耶和華的中心,連以色列人自身的信仰狀況,都令人大跌眼鏡。大部分以色列人已經世俗化,耶和華在他們心中隻是一個符號,他們也墮入無神論的深淵當中。眼下,持有堅定耶和華信仰的,也隻占以色列總人口的10%左右,更不用說僑居在海外的那些以色列人了。這算什麽複興呢?眼下,從全世界來看,在經濟、政治、媒體、軍事等多方麵,一批所謂的以色列精英,擁有強大的掌控力,甚至可以說,他們有能力左右整個世界的局勢。但100多年來,反神的思想文化的理論和實踐,離棄神、強調以自我為中心,人由情欲的敗壞左右自己的生命,幾代人的背離,後基督時代的墮落,這背後也都有以色列各類精英的重要作用,如此的複興,怎會得神的喜悅,將來神出重手予以管教,也就不會奇怪了。

五、以色列人的末世結局

以色列人在末世的結局,在但以理書就說的很清楚,我們來看第9章24--27節:“24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 25 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 26 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衝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 27 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d]如飛而來,並且有憤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

但以理先知得到的啟示是:神給了以色列人70個7,一個7是7年,共計490年。第1到7個7年,是從主前445年開始到聖殿被重建;然後是62個七,是帝國更替的時期,一直到主耶穌被殺。然後開始教會時期,期間,第二聖殿被毀;之後是最後一個七,即末世時代,這一個7,尚不知何時開始。不過這裏預言:敵基督將在最後“一七”的前三年半與以色列立約,承諾提供安全保障,使他們與周圍的列國恢複和平,得以重建第三聖殿、恢複“祭祀與供獻”,而以色列將接受敵基督的領導,這又象一次以色列的大複興。但好景不長,在後三年半,敵基督撕毀盟約、取消第三聖殿的獻祭製度,讓外邦人任意而行、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見啟示錄13:5;11:2),以色列將陷入前所未有的大災難。正如馬太福音太24:21所說:因 為 那 時 必 有 大 災 難 , 從 世 界 的 起 頭 直 到 如 今 , 沒 有 這 樣 的 災 難 , 後 來 也 必 沒 有 。22 若 不 減 少 那 日 子 , 凡 有 血 氣 的 總 沒 有 一 個 得 救 的 ; 隻 是 為 選 民 , 那 日 子 必 減 少 了 。“

雖然,以色列人在末世的結局是如此可怕,不過,保羅也告訴我們一個好消息。在羅馬書11:25--26, 保羅說:“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26 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那就是以色列人和我們外邦信徒一樣,都會得到神美好的救恩,共進神美好的國度。這是何等美善的啟示,也是何等美好的盼望。這裏的以色列全家信主的“全家”當然不是指曆代的所有猶太人,因為不信耶穌的人,絕不會得救,無論你是何等民族,何等身份。這裏可能暗示我們,全家包括曆代的信主的以色列人,以及在末世主耶穌再來時,歸主的那些以色列餘民。在撒加利亞書13章8節也說:“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 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神。’” 以色列人在末世也有三分之一的人得救歸主。

結論:因此,弟兄姐妹們,對於猶太人,我們不要仇視,即便他們陷在不信裏,也有神美好的旨意,就是因著以色列人的悖逆,我們外邦人得了神的憐恤,因著主耶穌的寶血,神使我們這些外邦人信主得救。當然,神也不會放棄以色列子民,神也會施恩慈,讓他們回轉,和我們一起得救。我們不要自高,自高是不信的表現,是得罪神的,我們要自己站立得住,我們如果有機會,也要傳福音給身邊的以色列人。但無論我們傳不傳福音給以色列人,神對祂的選民,都有祂的旨意,祂會把他們帶回來,我們和他們將一起在耶路撒冷聖城敬拜祂,這才是真正的複興!

如今,我們和以色列人仿佛顛倒了身份。當年我們是那個浪子小兒子,我們悔改了,回到父的家中,與父及家人一起歡喜快樂;大兒子以色列人卻義憤填膺,發怒,不進去與家人一起喜樂。如今,很多以色列人成了浪子小兒子,當他們悔改回家的時候,父一樣會與他們一起歡喜快樂,我們成了比喻中的那個大兒子,站在門外,我們該如何回應呢?

這就是我們開頭提過的,這個大兒子如何選擇呢?他最後進沒進家裏,和父親一同歡喜快樂呢?主耶穌在這裏給我們,留下了一個懸念。這就是主留給我們這個懸念的意義,因為,這個懸念,一直到今天,也是留給我們的一個提問,我們這些成為神家中的人,是不是也對悔改歸家的以色列人,義憤填膺,發怒氣,拒絕進入家中與父一起歡喜快樂呢?如果是你,你會如何抉擇呢?

感謝我們的三一上帝,祂揀選了以色列民做長子,就不會改變,以色列人長子的身份,也不會被我們外邦信徒取代。長子可以有父雙倍的產業,但當他犯錯的時候,也有雙倍的懲治,正如以賽亞書61章7節說:“你們必得加倍的好處,代替所受的羞辱;份中所得的喜樂,必代替所受的淩辱。在境內必得加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與你們。”我們這些小兒子,也因著主耶穌的寶血,進入神的家中,可以有父的產業為我們留存,我們與我們的長兄以色列人一起,成為神家中的人,我們都是罪人,因著悔改回到神的家中,我們一起歡喜快樂!感謝我們的神!

參考:李思靜博士的部分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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