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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的規範

(2023-06-06 22:16:49) 下一個

中醫看病,必開處方,而處方的書寫,必須規範,這是毎個中醫都應該知道的最基本的常識,也是毎個中醫必修的功課。

隻是,老祖宗傳下來的規矩,幾乎被今天的中醫們完全拋棄了。

昔時隨父學醫業醫,有二件小事印象極為深刻,一是父輩們看到書寫不規範的處方,總會皺起眉頭說一句:“亂對章”。什麽是亂對章?雜亂無章不規範是也。先君反複告誡,處方務必規範,這是一個醫人最起碼的修養;亂對章的處方,一定會讓同行看不起的,因為處方的亂對章表明辨證施治的水平很是有限。還有一件小事,是自己獨立看病處方後,遠處的病家去別的地方買藥,有幾次老藥劑師會問這是那位老醫師開的處方;為什麽會有此一問,無他,蓋處方書寫規範是也。

關於中醫處方規範,先君頗多教誨,而先君處方,一直是依古範式,即便是現代專用處方箋,都是自右至左豎寫。上下兩行整齊排列,一般一行四到五味中藥,藥下標量;最後在兩行後居中位置寫一至二位中藥,再於左下方寫上“引”字。藥名與份量用正楷,引字用草書,是藥名字體大小的三倍。整個處方排列整齊,錯落有致,字跡工整,氣韻流動,極富美感;甚至可以說,今天很難看到這樣的處方了。

綜合先君之教,中醫處方,大抵有以下幾條準則:

首先,每張處方所開藥物一般是8至10位,最多不能超過13味;至於泡酒及製作膏丹丸散的處方不在此列,過去對於一張處方開上一二十味藥的,先輩們稱之為牛藥郎中。藥不在多,而在於準。前賢立方,藥物味數都不多,大多是四到八味左右,獨參湯就一味人參,交泰丸就肉桂、黃連二味藥,四物四君隻有四味藥,十全大補湯也隻有十位。所謂對症下藥的藥,都是符合充分必要條件的。今天的中醫處方,動輒就是二、三十味,我手頭有一張處方,總共開了64味藥,一張處箋,密密麻麻就寫滿了。這是什麽處方,如此中醫,怎麽能治病療疾?簡直是在草菅人命。

這樣的處方者,往往是病人有什麽症狀,就羅列一些藥味,比如有感冒風寒者,發燒,就把退燒的藥羅列10多味;咳嗽,就把治咳的藥羅列10多味,頭痛,又把止頭痛的藥羅列10多味,這樣的幾十味藥的大拚盤,不唯不能治病,反而害命。中藥治病,特別講究配伍,這是中藥治病的奧秘之所在,也是中醫的神奇之處。如果屬外感風寒表實證,用麻黃湯,四味藥;加減增益,八、九味藥足矣。動不動就是幾十味,連牛藥郎中也不會是這個水平。

其次,處方要講究藥物的排列次序,這是一個不容忽視原則問題。我們知道,君臣佐使是中醫方劑學中方藥配伍組成的基本原則;清人吳儀洛曰:主病者,對症之要藥也,故謂之君。君者味數少而分量重,賴之以為主也。佐君以為臣,味數稍多,分量稍輕,所以匡君之不迨也。應臣者謂之使,數可出入,而分量更輕,所以備通行向導之使也。此則君臣佐使之義也。”處方時務必要遵循這一原則排列藥物次序;讓內行一看就知道是用的是什麽方子,或者合方,一目了然,並能充分體現整個中藥處方群藥的平衡的合力。今天的很多處方,幾乎可用“雜亂無章”來形容,東一味,西一味,隨意塗抹,看不岀君臣佐使,理不清施治脈絡;如此毫無章法的方子,怎麽能療疾去病。

此外,處方也要注重版式,現代白話文改豎寫為橫寫,這是文化的進步,處方當然用橫寫。一般來說,處方物味數以奇數居多,如果是九味藥,則一行寫兩味,四行八味,最後一行居中一味,大多是引經之“使”藥,這樣應該是標準的版式。

第3, 要求書寫工整,藥物名稱明確。方子是買藥的憑據,是治病救人之所係,必須書寫工整,字寫不好,一筆一筆寫清楚,千萬不可雲山霧罩亂塗鴉。藥物名稱必須寫明白準確,不可隨意簡化或寫白字。許多藥物有不同的品種,品類不同,用途完全不一樣,務必要寫清。比如貝母,產於浙江的叫浙貝,產於四川的叫川貝,二者藥用效果完全不一樣。比如芍藥有白芍與赤芍二種,黃芩,有條芩、枯芩之分,當歸有全歸、歸身和歸尾之別,它們各自的藥性差別很大,誤用不唯無效,而且有反作用,處方不寫明白,藥店無從發藥。
最後,必須要寫明泡製要求和熬藥的注意事項。前者針對藥店,後者針對病家。同一位中藥,泡製方法不同,藥效完全不一樣,生半夏與薑製的半夏用法截然不同;生地黃與熟地黃有完全不同的藥性;生蒲黃破血,炒蒲黃止血;生白術健脾而通便,炒白術健脾而燥濕。醫生處方,必須明確。藥買回後,煎藥也有許多規矩,一劑藥中,有先下有後下的藥,有要另外單獨蒸兌的,比如參、膠之類,處方上一定要注明”另包蒸兌”;還有一些藥物,屬於粉未狀,必須用布包紮放入藥中煎,處方上也要注明”另布包煎”。這都是不容忽視的細節,處方者絕對不可馬虎。
《孟子》曰:“醫者,是乃仁術也。”若獲術而不仁,則貪醫足以誤診而殺人;或仁而無術,則庸醫足以誤治而害命。凡為醫者,可不慎乎,凡處方時,必循規蹈矩而不可敷衍塞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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