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稅製改革,也就是2017年12月22日通過的《減稅和就業法》(TCJA), 取消了原有的撫養權稅前豁免金額 ($4050/受扶養人),也就是目前的家庭撫養權豁免金額為零, 但確認了撫養權可以享受的稅收抵免和福利。這些稅收抵免和福利可以包含以下幾個方麵:孩童稅收抵免, 其他孩童稅收抵免, 其他受扶養人的稅收抵免, 勞動收入抵免, 孩童和受扶養人的照顧抵免, 教育抵免和戶主身份抵免等。 這部新稅法有效期直至2025年12月31日。 所以, 確認受撫養人的合格性和數量,獲得最大限度的稅收抵免和福利, 顯得尤為重要。
誰是受扶養人?
可以通過下麵三個步驟來確認:
步驟一:確認是否存在撫養關係
步驟二:確認合格的受撫養孩童關係
b)孩童在稅務年間是未滿24歲的全職學生,同時要比納稅人或納稅人的配偶年輕 (僅限於聯合報稅)
c)永久或完全殘疾 (沒有年齡限製)
a)因教育,服役,或醫療等引起的超過6個月以上的分住期;
b)孩童出生或夭折在稅務年度 (死胎除外)
c)離婚或分居夫妻的孩童
d)遭綁架的孩童
同時滿足上述5個條件, 可以確認孩童和納稅申報人有撫養關係。
步驟三:確認合格的受扶養親屬關係
a) 可以沒有居住在一起的親屬關係,比如:父母等直係親屬,不包含配偶
b) 全稅務年度必須居住在一起的親屬關係,比如: 表兄弟姐妹或沒有違反法律的同居夥伴
同時滿足上述4個條件,可以確認該個體和納稅申報人為受扶養親屬關係。
總體上, 受撫養孩童關係得到的稅務抵免和福利要高於受撫養親屬關係。 一個孩童隻能被其他一個納稅申報人視作受撫養孩童。共同承擔孩童撫養義務的離婚或分居的夫妻:1)可以申請聯合報稅,共同取得受扶養孩童的稅務抵免和福利;2)分別單獨報稅,必須簽署表格8332來明確誰可以將孩童申報在自己的納稅申報中以獲得稅務抵扣和福利。
實際生活中, 陷入情感困境的夫妻很難充分溝通, 為了盡可能最大限度地得到受扶養孩童的稅務抵免和福利, 會自動地將孩子視作自己的受扶養孩童而呈報納稅申報表。這種情況下, 國稅局會采用Tie-break 規則來確定誰可以獲得受撫養孩童的稅務抵免和福利:1)和孩童居住時間較長的;2)如果居住時間相同, 會確認AGI(Ajusted Gross Income) 較高的一方和孩童有撫養關係, AGI較高的一方可以獲得受扶養孩童的稅務抵免和福利(這種情況下,有利於降低國稅局的稅務返還支出)。3)如果沒有父母申請受扶養孩童的稅務抵免和福利,國稅局會將孩童的稅務抵免和福利自動分配給AGI較高的一方。
附件:Form 8332 鏈接
https://www.irs.gov/pub/irs-pdf/f883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