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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稅收抵免----Education Credits

(2019-11-01 22:05:02) 下一個

美國之所以能成為世界強國,成為先進科學技術生產力的代表, 與它對教育的重視是分不開的:先有哈佛,再有美利堅。 教育是曆屆美國政府中開支較大的項目,其中就包含對各個家庭的教育稅收抵免。

我們這些經曆過落後就要挨打的慘痛經曆的中國人更是將教育視作於對孩子人生的必不可少的投資,不管家庭收入如何,孩子的教育投資不能缺失。 因此了解和掌握美國的教育稅收抵免顯得尤為重要。

美國的教育稅收抵免是針對於後中學時代(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中專以上)的教育花費而設計的給予納稅申報人的相應的稅收抵免:

1. 希望稅收抵免(The American Opportunity Credit/AOTC), 因2008年前稱作Hope Scholarship Credit而得名

2. 終生學習稅收抵免(The Lifetime Learning Credit/LTL)

一、申領教育稅收抵免規則

1. 納稅申報人可以為自己,配偶,或受扶養人申領教育稅收抵免

2. 以2018年為例, 申請人可以將2018年度和2019年度頭三個月支付的教育費用合計在一起申領教育稅收抵免

3. 必須遞交學費證明資料,最常見的是表格1098-T。在這張表格裏還應含有所接受的各種免稅的助獎學金

4. 納稅申報人不可以是另外納稅申報人的受扶養人

5. 納稅申報人不可以已婚分別報稅方式申報納稅

6. 納稅申報人調整後的總應稅收入應低於$90000 (已婚聯合報稅應低於$180000)

7. 納稅申報人必須是美國公民或居民

8. 納稅申報人必須擁有有效的社安號碼SSN或個人納稅識別號碼ITIN, 用來申領該項教育稅收抵免的學生必須擁有有效的社安號碼SSN或個人納稅識別號碼ITIN或領養納稅識別號碼ATIN。 如果納稅申報人或學生在納稅申報截止日期(或延期截止日期)後獲取有關的納稅識別號碼, 不得申請稅務修正申報以獲得該項教育稅收抵免

9. 用以申領稅收抵免的學生必須有合格的學費開支且至少在納稅年度有一個學期(含假期班)的注冊記錄

    合格的學費開支:

    1)1098-T中的學費

    2)和課程有關的書籍, 用品, 和設備等

        a) 申領希望教育稅收抵免時,上述費用不需僅限製在相關學校發生

        b)申領終身教育稅收抵免時, 上述費用僅限於注冊或課程必須的花費,這裏與費用是否發生在相關學校無關。也就是說,如果課程注冊要求學生購買電腦,學生可以選擇從學生書店購買,也可以選擇從市場購買,所發生的費用均可以視作為合格的學費開支

    3)與體育,遊戲相關的支出或非學分課程(Noncredit Course)的費用開支

        a)申領希望教育稅收抵免時,必須確認這些課程與獲得學位有關

        b)申領終身教育稅收抵免時,支付的費用必須和獲得或提高工作技能有關

    不合格的學費開支:

    食宿費,醫療,保險,交通及個人開支等,其中的一些費用,如食宿費,健康醫療保險費,交通費等在注冊時會一並要求繳納,在申領教育稅收抵免時也應將這部分扣除。

    學費的支付可以是現金, 支票, 信用卡, 借記卡或者貸款。 不管是誰支付學費, 如果納稅申報人將該學生列為自己的受扶養對象,就視同為納稅申報人支付了學費並享受稅收抵免。

10. 出具學費資料的教育機構必須是符合美國教育部的資質認證。

二、教育稅收抵免額

1. 希望教育稅收抵免額

每個合乎資格的學生可以根據最高額度$4000的教育花費來計算教育稅收抵免額。 具體的計算公式是,教育稅收抵免額=100%X$2000+25%x剩餘的不超過$2000的教育開支(最大限度的教育稅收抵免額為$2500)。 計算出的教育稅收抵免,其中60%為不可退還稅收抵免, 剩餘的40%為可退款稅收抵免。 

舉例說明:

納稅申報人為學生支付的合格教育費用為$2400, 因此納稅申報人可獲得教育稅收抵免額為$2100=100%x$2000+25%x$400。其中$1260($2100x60%)為不可退還的稅收抵免,可以用來減少納稅申報人的應納稅額;$840($2100x40%) 為可退還稅收抵免,可以用來衝抵納稅人的欠稅或獲得國稅局的退稅支票。 

如果納稅申報人同時滿足下列情況, 申領的教育稅收抵免隻能全部作為不可退還稅收抵免:

  • 納稅申報人未滿18周歲,或者年滿18周歲,且收入不足以支撐自己生活開支的一半, 或者年滿18周歲未滿24周歲的全職學生且收入不足以支撐自己生活開支的一半
  • 納稅申報人沒有和別人聯合報稅

希望教育稅收抵免額隻能申領4次(可以不是連續的四年),且申領的學生不得犯有擁有或分發受控物質的聯邦或州所定重罪。

2. 終身學習教育稅收抵免

終身學習教育稅收抵免,以一個申報納稅人即納稅申報表1040為單位(不管這個申報單位含有多少學生)來作為稅收抵免申領人,根據可以高達$10000的合格教育花費的20%來計算的稅收抵免:即合乎資格的學生最高可獲得$2000的稅收抵免。 

和希望教育稅收抵免一樣,對申領者的收入有一定的限製,限製額有所不同。當申領者的收入高於$67000 (聯合申報的限額為$134000),就不能申領該項教育稅收減免。

終身學習教育稅收抵免是一項不可退還的稅收抵免,隻能用來減少納稅人的應納稅額。高於應納稅額的部分,國稅局不會退還給納稅人。

合乎申領終身學習教育稅收抵免的學生身份認定:

1)納稅年度必須在教育部認可的院校注冊學習課程

2)學習課程必須是後中學時代或是獲取和提高工作技能有關

隻要符合上述注冊和學習條件,都可以申領終身學習教育稅收抵免,但不可以和希望教育稅收抵免同年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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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著走著就忘了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Yu-Yuan17' 的評論 : 正在學習,做個記錄,幫助以後翻閱。
Yu-Yuan17 回複 悄悄話 為啥你喜歡把稅法翻譯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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